当代经济学中的“新古典主义复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古典主义论文,学中论文,当代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伴随着凯恩斯革命的终结,西方经济学界形成了一股蔚为大观的“新古典主义复兴”(Neodessical Resusgence)的潮流,“新古典主义复兴”不是单个理论思路的昙花一现,而是从理论体系到方法论的持续的突破,其影响所及不止于经济学各分支,甚至扩大到其它社会科学领域之中。
一、“新古典主义复兴”在方法论上是对新古典理论的创新
在“新古典主义复兴”中,经济学家试图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社会科学,而不是狭隘的技术科学,但是“做出这个声明是一回事,把它变成现实又是一回事。”促成这一现实的是经济方法论的创新,亦即新古典方法的新的面目得到空前广泛的应用。
其一,效用极大化原则。科斯、贝克尔和帕斯纳等人均认为,经济学家之所以有可能在研究人类行为上比其它学科技高一筹,首先是由于经济学家把人视为理性的最大化者,这一假定构成了人类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基础。由于在经济体系中活动的人们也就是在政治或法律体系中活动的那些人,从广义上看,可以预期人们的行为是相似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新古典方法可以原封不动地用来解释其它体系的行为,在不同体系中,人们试图达到的目的不同,行为的一致性程度不同,尤其是人们作出选择的制度框架更不相同。为此,经济学家放松了新古典传统假定,指出:并非所有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只是被考察的个人的某种市场值;经济学也要考虑非理性行为,只是坚持个人新构成的集团的行为是理性的;最大化假定并不认为每个人不停地计算所有经济的成本与收益,只是坚持他们行为可以做这种解释,就象他们真的计算了一样。放松了的假定与现实世界更为接近,从而也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
其二,经济计量方法的发展。经济学比其他社会科学显得更为精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拥有准确计量的方法论优势。新古典经济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经济价值概念体系,如某一商品或劳务的经济价值由个人为了取得它所愿支付的货币或实物来计量;一种资源的经济成本等于该资源在下一个最先用途中的价值,即机会成本。这些概念精巧地抓住了稀缺性和在竞争中进行选择的需要,大量数理模型详尽地探讨了选择过程的特征。这就产生了一种可能性,既然人们在社会政治法律等领域中的活动说到底无非是在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货币的与非货币的)之间进行选择的过程,那么经济计量与成本收益分析应该可以用于这些领域中去。当然,经济计量方法不是万能的,人类选择的大部分是在不可计量、甚至无形的选择项之间进行的,经济计量单位与经济变量的选择也不是可以随意扩展到其它领域的。为此,经济学家正在创造出新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以使经济方法适用于更多的社会问题。
其三,一般均衡分析方法的发展。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学当作是与分析物理、分析化学一样的纯粹理论,他们力图排除任何阻力或摩擦,以便形成一个一体化的经济体系。在其中,企业和家庭被视为纯粹的计算机,能通过对市场信息的敏锐捕捉,正确无误地把最大化方案结合到其经济行为的投入——产出矩阵中去。由此新古典理论日益突出了价格在相互联系的经济活动中的完美的、一致的和卓越的概念化,最终通过刺激——反应机制形成一般均衡。许多人认为一般均衡论体现了高度的包容性与整体性,是新古典理论的一个顶峰。但是,一般均衡体系归根到底是个无制度背景的抽象的理论真空。在“新古典主义复兴”中,经济学家力图使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突破传统,适合于分析整个社会经济制度体系。科斯认为,运用一般均衡分析越是熟练,经济学家在涉足其它学科时就越能纵横捭阖,成竹在胸。
由此可见,经济学之所以能扩展其领域,原因在于经济分析范畴,如稀缺、成本、偏好、机会等,是普遍适用的;更重要的是,这些概念的“有机地结合到个人决策水平上的最优化与社会分析水平上的均衡的清晰而又相互交织的过程中。”
二、“新古典主义复兴”潮流中几个活跃的研究领域
“新古典主义复兴”的潮流是以几个相当活跃的重要研究领域为支撑的。
第一,人力资本论与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人力资本论者在解释个人具有的才干、知识、技能和资历是如何形成、发展与积累的以及它的分配与各种不同类型的行为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这一理论的独特思想基础是,人们不应该把教育或健康等问题看成是象买一把牙刷或一辆汽车那样简单的消费行为,而应该看成是包含家庭或个人投资考虑的经济行为。M·布劳格评价道:“人力资本论的根据是:人们不把自己的经济活动局限于在市场向他们提供的各种商品中进行的选择,他们还在直接消费与满足未来的金钱或非金钱方面的愿望之间进行一系列抉择。……根据这种观点,教育、健康费用及职业训练等等都应该被看作是个人和集体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投资。这与企业进行的物质投资是没有区别的。”这表明,个人或家庭决策不仅是消费与储蓄之间的决策,而且是货币因素(经济报酬)与非货币因素(非经济报酬)之间的决策。人力资本研究本质上是对人类行为(经济的与非经济的)所作的经济分析。其中,有两个基本理论要点或趋势值得特别关注。
一方面,经济分析由抽象的空中降低到了现实的世界。新古典传统精于把分析方法数学化、规范化,然而却使经济学越来越远离现实。新古典理论中,成本收益分析严格局限于对纯粹经济问题(厂商、消费者行为)的研究,而有关人类行为的其他方面,尽管是极为广泛和至关重要的方面,却都留给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等去考虑。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表明,不仅经济变量本身,而且这些变量的决定因素都是经济制度的内因,都不能简单忽略。比如人力资本是生产要素,但它的形成是个社会经济过程,它是家庭这个特殊“制度”的产物。因此,从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到个人的工作态度,再到爱情、婚姻、生育抉择等,都应该在人力资本研究中考虑到,这样,各种以前视为非经济、超经济的因素才能被内生化,对经济制度也才能有更深的认识。
另一方面,经济学已经突破仅仅研究物质生产、消费与交换关系的阶段,进入到研究全部人类行为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决定的新阶段。70年代以来,出现了大量令人目眩的研究成果,包括对犯罪问题、自杀问题、利他行为问题、离婚问题、社会歧视问题等各类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试图说明,在人的行为与决策中,非理性的成分比通常人们设想的,或者说比其他社会科学家认为的要少得多。贝克尔认为,谈论人类非理性,就大部分情形而言,不过是学者们掩饰自己无法解释某些现象的一个借口,经济理性分析表明:“人类行为不能被条块分割,这种条块分割认为人类行为有时基于最大化,有时不然;有时为稳定的偏好驱使,有时任随意的动机摆布;有时需要最优的信息积累,有时却没有这种需要。相反,所有人类行为均可以视为某种关系错综复杂的参与者的行为,通过积累适量信息和其它市场投入要素,他们使其源于一组稳定偏好的效用达至最大。”
第二,对政治行为的经济分析与新政治经济学。在“新古典主义复兴”中,对政治行为的经济分析,或者说“经济学的政治应用”角度突出。这种研究试图拆掉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墙壁,把经济、政治、社会、行为、哲学等融为一体。用公共选择论者的话来讲:“我们想要做的事情,是把四十年来人们用来检查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足的方法,完全不变地用来研究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所有的传统模式都把经济决定视为制度的各种内在因素,把政治决定视为外部因素,却从未过问外部因素‘产生’的原因和必然结果。‘公共选择’派却想把人类行为的这两个方面重新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模式。”可见,公共选择论的兴起意味着把经济人范例扩展到国家和政治机构,把政治行为内在化。
在对政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首先是研究政治制度与最佳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即采取这种或那种政治组织或者投票制度,会产生怎样的经济影响?公共选择派提醒人们不能只看到政治组织“公共性”的一面,也要看到其“私人性”的一面,因此,民主政治不能只归结为政治多元论和公民对其代表的监督,它更要保证公共代理人的行为尽可能产生完善的社会效率才行;其次要研究国家现象的增长及其实质。公共选择论指出,国家和政治机构的膨胀不应另找一套解释,而只能用经济分析来解释,因为“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行为法则和制度束缚,在私人部门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严格得多。”他们认为,国家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并不是好现象,因为它只是有利于特权阶层而无益于公共利益;最后,要研究政府失败问题。研究表明,政府并不是全知全能的,就象市场失败一样,政府基于不完全信息作业的决策也常常出现失败,为此经济学家也应弄清国家和公共部门中,哪些是造成偏差的因素,使得国家的活动并不总象应该的那样或理论上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
对政治行为的这些分析不乏偏颇之处,但是它毕竟提出了传统新古典分析脱离现实的根本缺陷。经济学下一步将走向何处?80年代初,许多人意识到“无论如何,下一代经济学无疑地将还是政治经济学,”它不仅要包括从世界经济到微观的广泛现实,而且要包括有关民族国家和政治现实在内。
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8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开始向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宽阔视野回归。他们指出,经济学不仅要研究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而且要研究它在何时、因为什么而丧失作用。事实上,如果听任个人支配其资源存量以满足个人最大化,则他们总会试图采取“寻租”、“腐败”或“非生产性寻利”行为来逃避竞争,获取超额利润。这意味着竞争不仅可能象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人们正确地为社会利益而活动,而且它还可能象一只“看不见的脚”那样,以非经济、超经济力量践踏“看不见的手”的机制。揭示政治与经济市场中“看不见的脚”的秘密,这就是“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主题。
第三,对法律的经济分析与新法与经济学。当代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是与一个人、一本杂志联系在一起的,这就是科斯及其创办的《法与经济学杂志》。科斯是在探讨企业起源问题时触及私有财产权利的本质这一带有法律意义的问题的。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科斯事实上提出了交易成本范畴,并把它置于整个自由主义哲学思想的基础上。他指出:最佳社会状态产生于这样一个世界,其中一切有关财富分配问题的决定都是根据有关经济主体之间进行自愿交换和契约交换的制度作出的,这也就是市场经济的本意。但是,市场是一种成本高昂的结构,交易者必须频繁出入市场,了解不同供应者产品的价格与质量,检验产品等,为此付出的时间与精力即交易成本。于是问题就出现了,既然新古典主义认为市场交换是分配财富的最有效机制,为什么事实上交易成本往往会高得令交易者望而却步?可见,市场要运转起来,就必须在交易者之间对所要交换的物品界定明确的、专一的和可以自由转让的财产权利。40多年后,科斯的论断才得到了迟到的喝采。
那么财产权利的经济实质是什么?可以借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如果某一块地属于村镇公有,而村镇共同体的某一成员突然在这块地上放牧了比其他人多一倍的牲畜,那么他给共同体每个成员造成的损失是微乎其微的(假如村里有100户人家,每户所受的损失为1/99),然而他从中获得的利益却非常大。人们本来可以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告知违章者不得随意扩大放牧量,但是由于每个人切身利害关系不大,更由于从组织会议到听取发言、通过决议,代价往往很大,因此人们对此都不热衷。为了避免所有这些麻烦,可能的办法是把权利分给每个人(建立私人企业),并允许那位试图扩大土地收益的人与其他成员逐一协商,以便从后者那里买到他所需要的放牧权。事实上,为了避免交易成本过高,他只会与一两个私人企业去谈判,进行土地的转让、合并或集中的交易。
这个例子看似荒唐,但是它恰好是美国17世纪圈地运动的写照,同时也是科斯关于灯塔、养牛人与种麦人等经典的财产权利例证的一个简化。从中我们直接看到,财产权利的界定无非是一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确定规章,降低社会内部交易成本的水平,从而增加经济收益。这些规章具有双重性质:一则,在一些产权尚未明晰的领域里,它们可能涉及到新的产权的分配,从而简化交易程序,以便节省更多的人力和社会资源,用于生产性活动;二则,这些规章的目的是通过强制人们遵守某些公共准则,来简化交易和谈判中的交往。比如在中世纪集市上制订度量衡标准,或者有关商事法和公司法的一切规定,与不存在这些规章制度的情况相比,这些制度安排能明显减少工商业活动的组织成本、信息成本和运作成本。
由此,法律与国家的出现可以看作是一种制度的产生,其作用是使公民节省财富,进而创造更大的财富。在无法律和无政府状态下,人们只能把大量财富用于相互间的交易与接触,或者用于互相争夺稀缺财富的使用权。而在现行经济制度下,法律应该为财产权利的明晰化作出不断的努力,因为不论在市场中还是在企业中,都有大量交易成本存在,需要财产权利的界定来促成经济组织的运作。对财产权利的经济分析推动了一场“法与经济学运动”(Eke law and EwmomicsMorement)。事实上,大量人类行为都是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展开的,法学与经济学研究的交叉融合可以说是古典学派久已有之的传统,因此,又有人称“新古典主义复兴”以来的这些研究是“新法与经济学”(the New Law—and—Elonomlis)。
综上所述,当代经济学中的“新古典主义复兴”的意义在于:其一,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已经并仍在不断扩展,这是经济学自身的完善,也是经济学研究思路的重要突破,因为扩展的“目的是为了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制度的运作”;其二,一个显著的趋势是以丰富的制度研究充实和替代传统新古典理论的完全信息、零交易成本、无制度背景、无时间维度的分析框架,“制度至关重要”的观点得到广泛的呼应,对经济发展源泉和经济史的认识也因此廓开了一个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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