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对策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与对策_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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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形势

1997年7月,朱镕基总理在辽宁考察时首次提出,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增盈,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战略目标。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围绕中央提出的三年改革目标,进一步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把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1、兼并破产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1998年,国家安排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规模400亿元, 并集中力量,将有限的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规模重点用于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问题。新增的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规模,主要用于中央直属企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及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的棉纺压锭项目。除结转项目外,新增项目的99.7%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其中纺织行业占37.2%。同时,在推进兼并破产的工作中,有效地制止有付息能力的企业欠息不还的赖帐行为,纠正了一些地方拍卖破产企业中的不规范做法,解决了部分地区存在的企业破产过程中各类收费种类多、标准高和离退休职工安置费用过高等问题。随着兼并破产的顺利推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明显改善。1998年,全国基本上完成“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收尾工作;抓紧进行了1988年以后的基本建立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工作,全年共完成500亿元。 在证券筹资和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优先支持大中型优势企业,尤其是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状况良好的重点企业和大型试点企业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改制上市,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引导企业努力增加积累,通过增提折旧、盘活存量资产等形式,增资减债,增加企业资本金。

2、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朱镕基总理指出,目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增多,是我国经济发展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也是改革和发展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要实现三年摆脱困境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于精减富余人员。因此,搞好富余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是目前国有企业重组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从根本上振兴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措施。1998年5月,党中央、 国务院召开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了新的部署,决定用5 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1998年使国有企业已下岗职工和当年新增的下岗职工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并使其中50%的人实现再就业。《通知》还就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如何拓宽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渠道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实施措施。1998年8月,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委就加强国有企业改革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必须100%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下岗职工必须100%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再就业服务中心必须建在企业并行使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组织职业培训和开展就业服务等职能,而且进一步明确了企业不能把下岗职工推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机构去托管。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调查统计,到1998年底,所有有下岗职工的企业都建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或类似机构,99%的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有93.2%的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抓大放小”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

1998年,国家继续落实各项扶持大企业的政策,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一批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据初步统计,120家试点企业集团, 基本享有了自营进出口权、对外担保权、外事审批权,其中有上市公司66家,44家成立了财务公司,38家享有境外融资权,还有一批企业集团成立了国家级技术中心。同时,多渠道帮助企业增资减债,企业可转换债券试点工作已经起步,对部分国有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实行了授信额度办法,一批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增加了资本金,促进了企业机制转换。在一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强强联合,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国有经济向关键领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1998年,根据“抓大”的精神,组建了一些在国际上有一定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其中新组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资产分别达到3800亿元和2800亿元;以宝钢为主体组建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净资产达704.6亿元。

党的十五大以后,各地加快了小企业改造步伐,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许多小企业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针对有些地方在国有小企业改革方面“一卖了之”的错误做法,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制止出售国有小企业成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做好这项工作的补充通知。在“放小”的同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把“放小”与“扶小”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和扶持国有小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贷款难、技术开发能力弱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通知》,国家经贸委下发了《配合金融部门做好中小企业贷款的通知》,并着手研究设立小企业贷款担保金的办法,选择了青岛市、合肥市、柳州市作为小企业技术创新试点城市。

4、特困行业的扭亏解困拉开序幕

纺织行业是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突破口。1998年,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改革、改组与扭亏增盈目标,以压缩淘汰落后棉纺锭为手段,以国有纺织工业企业集中的东部沿海城市为重点,妥善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坚定不移地走“压锭、减员、调整、增效”的路子,较好地完成了中央年初确定的结构调整任务。经过扎实工作,到1998年底,纺织行业全年压缩淘汰落后棉纺锭512万锭,分流安置下岗职工266万人。

煤炭行业重点抓了“下放”和“关井”工作。94户国有重点煤矿全部下放地方管理,并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关掉一批非法生产、污染严重和布局不合理的小煤矿。石油、石化行业通过组建两大集团,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和产供销一体化,初步建立起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石油石化产品市场,总体经济效益明显好转,1998年1—10 月两大集团累计实现利润22亿元。冶金行业的一些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也逐步摆脱困境,经济效益开始出现上升势头。

5、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初具规模

1994年11月国务院从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中选择了100 家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到1998年,百户试点企业除三户在试点中被兼并或实施破产、一户保留原体制外,其他96户试点企业已按照《公司法》建立了公司体制,其中,76户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生产主体,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45家试点企业成为上市公司。通过多渠道增补企业资本金和运营资金,百户试点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由试点前的67.59 %下降到65%,资产总额增长了40%以上。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选择的2500多家试点企业中,改制为公司的有1989户,其中有1080户改制成为多元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四年的试点,这些试点企业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初步确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了较为规范的有限责任制度、法人财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在改制过程中,试点企业摸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解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为在全国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经验。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1998年国务院机构进行了重大改革,一些专业部被撤销或改为国家局,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从而使政企分开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一批重点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经营性企业已全部移交地方,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所管理的企业脱钩工作也已如期完成。在推进政企分开的同时,国家加强了对国有大型企业的监管。1998年5月, 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7月, 国务院颁布了《稽察特派员条例》。百名经过培训的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开始履行职责,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摆脱困境的标志

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的目标,不仅为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而且使人们看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前途和希望。但是,目前人们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的认识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要全面贯彻、实现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首先必须搞清楚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的主要标志。应该说,中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是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把握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因而具有十分的可行性。目前人们对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仍然抱有某些疑虑,主要是因为理解上存在偏差。笔者认为,大中型国有企业到时是否摆脱困境,主要取决于两个标志的实现程度。

一是体制标志。关于国有企业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或走出困境的体制标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作了明确的阐述:第一,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第三,建立起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

二是数量即效益标志。虽然体制标志在大的原则方面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但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否真正摆脱了困境,关键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没有根本性的好转。如果国有企业的效益下降趋势没有改变,或者国有企业的效益仍达不到全部企业的平均水平,那么国有企业就没有摆脱困境。

具体来看,国有企业效益状况的好坏反映在亏损额和亏损面上。从亏损额上看,国有企业至少不应该出现净亏损,更不应该成为国家财政的负担。从亏损面来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总有一些企业会因各种不同的原因而陷入亏损,因此要求所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要赢利是不可能的。1996年世界最大的500家公司中,也有44家亏损企业, 亏损面为8.8%。世界上技术水平先进、 资本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尚有近10%的亏损面,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也就不足为怪了。但亏损企业的数量也不能过多,否则就不能说已经摆脱困境。据统计,1997年我国全部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面为23.6%,而集体经济的亏损面为18.9%,私营经济的亏损面为13.3%,而且都是在宏观经济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取得的。笔者据此认为,到2000年末的时候,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亏损面至少应控制在18%左右,才能算摆脱困境。

三、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的几点对策建议

打好国有企业改革与脱困攻坚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现在距离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仅剩下不到两年的时间,可以说是时间紧迫、任务重。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走出困境的目标、部署和要求,坚定信心,从改善外部环境、转变内部经营机制入手,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步伐,理顺政企关系,采取切实措施和对策,按时、保质、保量地打好扭亏攻坚战。

1、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

我国国有企业的基本框架是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实践证明,原有的固化格局必然造成“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同时并存,无论是“扭亏”还是“搞活”都是难以实现的。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对国有企业的领域、规模进行重新定位,使国有经济在一些领域适当集中,而同时在另一些领域逐步退出,即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大调整,使国有企业改革从单个行业、单个企业转向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一是对全部现有国有企业进行重新归类,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其中,提供公共物品的企业应由国家来办;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能源、交通、通讯企业应控制在国家手中,方式是国家控股和参股;对于一般性的竞争性、赢利性行业,国家应逐步从中退出,实行非国有化,并将收回的资金投入到前两类企业中去。二是要拓宽视野,把国有经济的发展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一、二、三产业的共同发展。同时,加速调整所有制结构,促进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渗透、融合和互补。三是要大力推进企业兼并,支持国有大型优势企业兼并扭亏、减亏有望、存量调整有优势的企业,继续鼓励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兼并收购困难企业,推动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四是要改革旧的管理体制,使国有企业从条块分割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整合组建跨地区、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集团。

但是,从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的现实需要出发,近几年最紧迫的是要尽快使国有企业从一些亏损行业中解脱出来。据有关统计数据,1997年亏损比较严重、已经出现行业性净亏损的主要有: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普通机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其他制造业等18个行业(未包括诸如“武器弹药制造业”、“煤气的生产和供应业”等特殊行业)。这些行业的亏损企业占全部亏损企业的比重为58.7%,其亏损额所占的比重为46.7%。假如国有工业逐步地从这些行业中退出,把这些行业中的企业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转让出去,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将可从目前的40.4%下降为33.8%,亏损率将可从目前的52.5%下降到31.4%。

2、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中要效益

国有企业亏损有其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但内部原因是主要的。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管理不好,即使外部环境再好,亏损也难以避免。因此,加强管理是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从目前的情况看,国有亏损企业通过改善内部管理来减亏的潜力是很大的。

首先是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的余地很大。在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1997年亏损企业的流动资产与产品销售收入比率为122.7%, 而盈利企业仅为74.2%,两者相差48.5个百分点。假如亏损企业的流动资产使用效率能提高到盈利企业的水平,那么可节约流动资产1700多亿元,可减少利息支出80多亿元,相当于1997年亏损总额的14%,可使资产负债率降低近4个百分点。

其次是降低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空间也很大。在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1997年亏损企业的财务、管理费用(不包括税收和利息支出,下同)相当于销售收入的14.5%,盈利企业为7.7%,两者相差6.8个百分点。显然,我们现在还不能要求亏损企业把财务、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降到盈利企业的水平,但如果亏损企业的财务、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与盈利企业之间的差距能缩小一半, 那么可减少支出120多亿元,相当于亏损总额的20.4%。

3、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为三年改革与脱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整体推进,配套进行。首先是政治体制的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从改革实践看,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精兵简政”,并尽快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剥离企业的社会负担,坚决制止各方向企业伸手的乱摊派,真正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企业的人事任免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严格执行董事会聘任经营者的制度;四是要打破地区封锁,鼓励企业资本和其它要素跨地区、跨行业流动,政府不要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五是要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切实搞好政府应做好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掌握政策、提供服务、实施监督和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促进企业加速走向市场。

其次是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加快社会化,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和沉重包袱。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有助于减缓改革带来的社会动荡,是国有企业改革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目前,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基金原则上实行的是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三家抬的“三三制”,但问题是,对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以及下岗、半下岗的职工而言,根本无法支付相应的份额。我们认为,在目前企业经营困难和居民收入增幅不大的情况下,解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资金来源的重点不应继续放在增加企业的负担和提高居民的支付比例上面,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有必要担当起“最后出场”的角色,以解决政府在社会保障支出中的长期负债。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政府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途径有两个,一是现有的国有资产存量,二是今后的财政收入。由于目前的财政赤字水平和债务依存度已经不低,通过大规模发行国债筹集资金的风险已经很大,而且还可能带来通货膨胀以及国家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下降的负面效应。因此,当前重点可以考虑结合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划出一块国有资产,出售一部分上市国有企业的国有股份或通过开征专项税收,筹集资金注入社会保障基金。

4、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这就是“买方市场”,其基本特征是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整个经济出现全面过剩,企业产品销路不畅。1997年,有1019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成品资金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重超过1/3, 这部分企业占亏损企业的16.9%,亏损额71.7亿元,占12.2%。买方市场的出现,虽然有有利于结构调整、有利于优胜劣汰的一面,但在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市场竞争程度加剧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国有企业经营困难,职工收入减少,下岗人员增多,从而国有企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相应减弱。因此,在经济景气下降时,宏观调控应着力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宏观经济环境,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企业的未来预期,增强投资主体的投资信心。同时,要适当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鼓励和刺激居民消费,为企业的正常销售活动营造一个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可见,扩大内需、既是保持宏观稳定的必要措施,也是实现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目标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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