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几个党好”的思想与邓小平的“多党合作”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多党合作论文,理论论文,思想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改造即将完成之时提出了“还是几个党好”的思想。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阐明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的理论。两者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多党合作的思想理论既有明显的一致性,也有不可忽视的差异性。两者对于处理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调动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都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一
毛泽东“几个党好”的思想和邓小平“多党派合作”的理论都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客观必然性、政治基础、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
第一,两者都强调共产党必须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毛泽东和邓小平都认为,选择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是与我国的历史传统和国情相联系的。
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和台湾自治同盟等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参加。这些政党及其代表人物是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并在1949年9月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了新中国的创立。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和中国革命逐步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参加了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权的工作;积极参加了反帝爱国和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斗争;参加了国家政治生活、建设事业等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定,并调动其成员及其所联系的阶级和阶层的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等工作和斗争,起到了其它阶级和阶层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历史关系及其所起的特殊历史作用决定了共产党必须与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下去。为此,毛泽东早在民主革命胜利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了在将来的社会主义时期共产党要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合作的问题。他指出:“我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①]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一再强调民主党派要与共产党一道前进。他希望民主党派要过好三关,即战争关、土改关和社会主义关。过了这三关,“人民是不会把他们忘记的,他们的前途是光明的。”[②]民主党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响应毛泽东的号召,过好了“三关”,从而取得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信任。因此,毛泽东在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在谈到党与非党的关系时明确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③]
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反复强调要把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长期坚持下来。他指出,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是我国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他们不仅在争取新民主义革命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文化大革命”内乱时期,在不少人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仍然坚信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他们始终在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这就决定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作用。”[④]他们将在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进行自我教育和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作出自己的新贡献。为此,邓小平明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多党派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⑤]“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⑥]
第二、两者都强调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必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毛泽东和邓小平都提出了这样一些理论观点:(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有利于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民主党派是从事社会主义事业的取得了人民信任的党派,共产党必须对他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毛泽东指出:“凡属一切确实致力于团结人民从事社会主义事业中得到人民信任的党派,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他们采取长期共存的方针。”[⑦]邓小平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⑧]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民主党派。(二)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是全体人民的事业,不可能由占人口少数的共产党员包揽,而必须依靠广大的非党群众去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同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党外人士长期合作,共同奋斗。这样才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民主党派中有不少有业务专长的知识分子,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社会主义建设是极其有利的。为此,毛泽东在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就强调,要“抓一下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要尽可能地把民主党派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服务”。[⑨]邓小平在1979年6月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提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⑩]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三)民主党派的监督有利于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民主党派可以就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问题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这就有利于增强共产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共产党减少失误,少犯错误,从而巩固其执政地位。毛泽东指出:“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作批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11)]邓小平说:“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12)]
第三,两者都认为共产党的领导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前提。毛泽东、邓小平一致认为,几个党并存,多党合作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前提,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政党体制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政治前提,多党合作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发展。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谈到党与非党的关系时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现在非有不可,而且非加强不可。”[(13)]在这里,他实际上强调的是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能动摇,民主党派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他还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讲到:“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相互之间所提的意见,所作的批评,也只有合乎我们前面说的六条政治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互相监督的积极作用。”[(14)]而六条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有利于共产党的领导”。这里强调的也是共产党的领导这一前提。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谈到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时明确指出:“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政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15)]“在中国,五四运动以来,除了中国共产党,根本不存在另外一个象列宁所说的联系广大劳动群众的党。”[(16)]这就是说多党合作的前提和核心是共产党的领导。邓小平还指出,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们只能搞多党合作制而绝不能搞“多党制”。他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互相牵制和抵消。”[(17)]我国需要的是集中统一,只能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第四、两者都强调要解决好对民主党派的安排和使用问题。毛泽东早在建国前夕考虑中央人民政府的安排时,曾对周恩来讲:对作过贡献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应该在政府里安排重要职务。[(18)]为此在正式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中,副主席6人,党外人士占了3人;委员56人,党外人士占了27人。在政务院中,4名副总理,党外人士2名;15名政务委员中,党外人士9人。在政务院所辖34个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党外人士就有14人。毛泽东告诫全党:我们不能再长征了,我们要千秋万代坐北京,没有党外人士进入政府就不行。[(19)]毛泽东在1950年6月第二次政治协商会议上指出:“只要谁肯真正为人民效力,在人民困难的时期内确实帮了忙,做了好事,并且一贯做下去,并不半途而废,那末,人民和人民政府是没有理由不要他的,是没有理由不给他以生活的机会和效力的机会的。”[(20)]这里强调的也是对民主党派的安排和使用问题。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也一再强调要发挥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合理安排和使用他们。他提出:各民主党派的成员以及他们所联系的人们中:“有大量的知识分子,其中不少同志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少同志是学有专长的专家。他们都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21)]要“经过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对他们的安排和使用问题。[(22)]
二
邓小平的多党合作理论继承了毛泽东“几个党好”思想的基本方面,同时,又在关于民主党派的性质;多党合作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所采取的领导方式、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内容;共产党与共产党派的政治关系等重要问题上发展了这一思想。
第一,邓小平从历史变化的角度科学地阐明了民主党派的性质。我国历史上的民主党派是资产阶级与上层小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但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民主党派的阶级性质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毛泽东没有明确指出这种变化,没有对民主党派的阶级性质给予新的定论。邓小平则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民主党派不再具有阶级联盟的性质,而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已“成为进一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23)]在这里,邓小平明确了民主党派现阶段的社会基础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民主党派具有政治联盟性质;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党派性质的科学论断。
第二,邓小平强调就多党合作与政治制度的关系而言,要把多党合作作为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来看待。在我们这样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的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基本的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既要完善根本的政治制度,又要完善基本的政治制度。他指出,“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24)]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
第三,邓小平发展了多党合作的方针,明确了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方式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毛泽东“几个党好”的思想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邓小平把这一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这一方针的内涵更加丰富,它充分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更加亲密的关系。
共产党采取何种方式对民主党派进行领导?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如何体现?毛泽东“几个党好”的思想没有明确提出。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了这些问题。1989年1月,邓小平批示“可以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25)]正是根据这一建议,中共中央经过一年的努力,同各民主党派协商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原则、政治方面的领导。共产党要尊重民主党派在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意见》明确提出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第四,邓小平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关系问题上,不再把民主党派看成是“反对派”。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时,曾经把民主党派看成是“反对派”。他说:“所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虽然都表示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实际上就是程度不同的反对派。”[(26)]邓小平在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我国阶级关系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民主党派自身的发展变化,明确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战友和诤友的关系。他认为,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虽然客观上存在着不同阶层和社会群体,但他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他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有着根本的利益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因而不再是共产党政治上的“反对派”,而是与共产党彼此信任、真诚合作的友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真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政治上能站稳立硜,经受得住考验。1986年12月,邓小平在《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文中就肯定了民主党派的政治表现。他说:“在这次学生闹事中,民主党派表现是好的,周谷城、费孝通、钱伟长等几位著名民主人士态度是好的。”[(27)]由此可见,新时期的民主党派不仅是共产党政治上的反对派,而且是在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促进派。
三
毛泽东“几个党好”思想和邓小平“多党合作”理论对于调动民主党派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毛泽东“几个党好”思想和邓小平“多党合作”理论主张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而且有利于共产党从更多的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克服官僚主义,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毛泽东“几个党好”思想和政策指引下,民主党曾以饱满的热情投入社会主义事业。他们积极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改造;给共产党提出正确的批评和建议;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他们积极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其中央负责人还参加最高国务会议;他们中的许多成员参加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的活动和工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献计献策并通过各种形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他们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的统一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彼此沟通,真诚合作,共同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民主党派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不断地为促进安定团结、“四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而做出新的贡献。他们把自己的工作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事情的协商,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工作,勇敢地、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争做共产党的诤友;他们根据各自的特点,在开展文化教育、咨询服务、以及引进先进技术人才;加强对外联络;促使台湾早日回归祖国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有益工作。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432页。
②③⑦⑨(11)(13)(14)(20)(26)《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版第27页、第278页、第394页、第180页、第394—395页、第280页、第395页、第394页、第279页。
④⑤⑧⑩(15)(16)(17)(21)(22)(2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4页、第205页、第186页、第187页、第232页、第170页、第204页、第204页、第205页、第204页。
⑥(24)(2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页、第242页、第196页。
(16)《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3页。
(18)(19)《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2页、第34页。
(25)《人民政协报》1993年11月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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