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评价体系论文,风险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现状与西方商业银行的差距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构建风险评价体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建立了内部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和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尽职调查、集体审议的授信审批制度,实现了客户经理报送项目材料、支行审核、授信部门审查、复查,到贷审会委员表决全过程的控制等等。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无论是风险评价的意识还是风险评价的方法、技术,与国外现代商业银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统一的风险评价和管理。西方商业银行一般都建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的评价与操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次,各业务部门都设有风险控制官,并对上一级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一般也设立了专门的资产风险管理部门,但其职能单一,一般只负责事后对已经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的清收、保全、审核,而不是真正意义上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的、前瞻性的、适时的风险评价和管理的专业部门;其次,业务风险的管理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管理;最后,缺乏专业的职能风险经理和金融工程师,整体风险的把握和评价能力不强。
(二)内部评级方法定量简单,风险揭示严重不足。与先进的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不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工作的组织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风险方面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评级方法简单化,风险揭示严重不足;基础数据库有待充实,评级结果有待检验;评级结果的运用十分有限等。
(三)风险评价手段落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也还停留在手工定性分析和简单财务报表分析阶段。而发达国家的大银行大都结合数学模型对风险进行评价和管理,如美国第一波士顿银行创建的Credit Risk+信贷风险计量模型,美国J.P.摩根公司的Credit Metrics模型,KMV公司的预期违约概率EDF模型,以及VAR计量方法等。
(四)贷款风险特征归纳不合理,风险之间的可辨别性差。迄今为止,我国各商业银行都没有系统地开展风险研究和风险特征的归纳工作,而仅仅是采用人民银行确定的风险区分标准,标准的适应性较差,分类结果很不均匀,造成风险区分标准不清晰等问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在执行的贷款五级分类,贷款风险分类标准有5个级别,其中正常类2个级别,不良类3个级别,其分类结果的分别情况虽然比以前执行的“一逾两呆”法更趋向合理,但仍然存在风险之间的区分不清楚、不充分等问题。
(五)风险评价主要局限于信用风险,对其他风险和一些新业务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几乎都是针对信贷业务而设计的,主要评价信用风险,对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其他风险的评价几乎还处在空白状态,对同业拆借、外汇买卖业务、计算机系统风险和其他一些新业务缺乏风险的监控。
二、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的意义
(一)严谨的风险评价体系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决策科学,减少决策风险。银行是高风险性行业,就在于银行的自有资本占风险资产的比例较小,而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存款,因而银行决策不仅使自身风险加大,也意味着存款户的风险加大。银行决策层的经营管理思想和经营目标对银行经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不能随心所欲。要做到决策正确,首先决策所依据的信息必须真实、正确、及时可靠,这就要求银行建立高效的风险评价系统。
(二)不断完善中的风险评价体系可以使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机构更合理更有效率。银行的组织机构是否合理高效,对银行经营效益和内部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一个银行的组织机构模式的形成和确立原因很多,但最终的目的是银行三性原则的统一。风险评价体系要求组织机构能够保证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明确、清晰,便于操作;能够保证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无误,能够在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三)严密的风险评价可使我国商业银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更趋完善,制度得以落实。银行的内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风险,银行业务总是向前发展的,而制度一旦制订就相对稳定,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总是落后于业务,各种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一个银行的风险评价严密和有效,有多种途径对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一是业务部门的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发现制度的漏洞,反馈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对制度进行修改;二是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业务部门改进;三是外审检查部门发现问题要求银行进行整改,督促业务部门在制度上和制度执行上进行改正。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的设计
PDCA循环是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和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PDCA循环过程方法能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风险评价是商业银行内部一系列系统的、动态的活动过程,显然适合用过程模式来建立体系,用过程模式建立的风险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对已识别的风险,运用过程方法进行风险点的识别、评估其危害程度和防范措施、系统地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对其进行规范和控制,并通过监控、检查活动确定制度的执行、对风险防范的有效性、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制度的一系列彼此相关的、系统的活动。在此,结合全面风险管理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设计我国商业银行过程风险评价体系由以下四个模块构成:P——设定风险评价目标;D——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及应对;C——监控和检查风险;A——风险处理
(一)设定风险评价目标
目标设定是风险评价体系的起点,确定了商业银行对风险的容忍和偏好。在管理层能够识别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以管理风险之前,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目标。我国商业银行对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就是银行管理层所建立的明确目标。银行管理层应首先在战略层面上设定目标,并作为建立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监管目标的基础。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目标的设定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与银行战略紧密相连。有效的风险管理并不仅是董事会和管理层该选择哪种目标,而是管理层通过一定程序把目标和银行的使命与战略连接起来,以使被选择的目标和银行的风险偏好保持一致,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2.目标的内涵易于厘清。目标应该容易被理解和评估,风险管理要求所有水平上的全体员工应对银行目标有一个必要的了解。这些目标关乎个人的影响范围、对于什么是将要完成的和什么算是完成的度量,所有员工必须有个大致相同的认识。
3.目标可被有效执行。目标的建立是建立风险评价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尽管目标提供了一个可度量的标准——银行忙着管理它的活动以达到此目标,但是这些目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不同。
(二)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及应对
1.风险的识别及评估。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是进行风险评价的前提和基础,识别和评估是否准确决定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的效果。如果没有科学系统的方法来识别与评估风险,就不可能对风险有一总体的、综合的认识,不可能较合理地选择控制和处置风险的方法。
(1)风险识别。评价者根据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性质,识别商业银行整个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收集整理风险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风险列表。风险识别分感知风险、分析风险两个环节,感知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分析风险是风险识别的关键,其目的也有两个:便于评估风险的大小、选择最佳的风险处理方案。
风险识别的流程:①分析风险来源。风险发生的位置可以从资产所在的安全域(如客户等级、行业等)进行划分,通过资产、威胁、脆弱性的计算后形成一个风险列表,需要对该列表的风险进行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合并,在对风险进行分类合并时,先确定风险发生的位置,然后考虑风险的来源。②识别分类风险。对分类合并后的风险再次进行人工判断,通过判断发现被分析的安全域的主要威胁、主要影响和发生的可能性。③风险关联分析。分析不同区域风险的相互影响,不同业务风险之间的影响、不同系统之间风险的影响,重新修正风险识别列表。
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相互交织的,需要认真地加以识别,方能对其进行有的放矢的评估和控制。商业银行风险识别的一般方法包括财务报表分析法、风险树搜寻法、德尔菲法(专家意见法)和筛选——监测一诊断法等。
(2)风险评估。对风险存在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损失的范围与程度进行估计和衡量,其基本内容为运用概率统计方法对风险的发生及其后果加以估计,得出一个比较准确的概率水平,为风险评价奠定可靠的数学基础。
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量化估计确定每个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大小,其中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风险影响。指一旦风险发生可能对银行造成的影响大小,如果损失的大小不容易直接估计,可以将,损失分解为更小部分在评估它们,风险影响可用相对数值表示。二是风险概率。它用风险发生可能性的百分比表示,是一种主观判断。三是风险值。它是评估风险的重要参数。风险值=风险概率×风险影响。最后,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的严重程度估计总体损失的大小,预测这些风险事件的发生次数及后果,为决策者的决策提供依据。
风险评估侧重于分析潜在威胁及其后果。其意义在于:通过对风险的衡量和估计,使人们对该风险的损失给予及时的关注,该损失一经得到比较准确的估计,就可使一些后果较严重的风险更容易被识别;风险损失的估计,可以减少有关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者可以在该估计和衡量的基础上较合理地制定和选择恰当的风险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方案。
商业银行风险评估的方法主要体现了概率的思想,是对风险量化的过程,具体包括客观概率法、主观概率法、统计估值法、假设检验法、回归分析法、综合分析法、敏感性分析法和VAR法等。
2.风险应对。完成了风险识别和评估后,就已经确定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它们发生的可能性和对银行的风险冲击,并可排出风险的优先级。此后就可以根据风险性质和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防范计划,即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可规避性、可转移性、可缓解性、可接受性。风险的应对策略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采用什么样的风险管理方案。确定风险的应对策略后,就可以编制风险应对计划,它主要包括:已识别的风险及其描述、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应对的责任人、风险应对策略及行动计划、应急计划等等。
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风险主要可采取以下策略:(1)预防。在风险尚未发生时,预先采取一定的防备性措施以防止风险发生,主要用于信用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2)规避。根据一定的原则,采用一定的技巧,自觉地避开各种银行风险,以减少或避免这些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如在本币业务中,优化、调整资产结构;外币业务中,灵活选择币种,避免汇率风险等。(3)分散。在资金分配时,尽量把业务种类分散,避免集中于某种银行业务上。具体手段有资产种类分散(贷款、投资、准备金、现金分布;固定资产贷款和流资贷款)、行业分散、地区分散、客户分散(单一客户占资本金比例,客户授信额度控制)。(4)转嫁。利用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或业务手段,将自己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承担。主要方式有转让、保险、套期交易等。(5)保值。通过科学的决策和规范化管理来控制风险发生,是商业银行实现安全性、提高盈利性、防范风险的常用策略。一是避免、消除和减少风险发生的机会,二是限制已发生损失的继续扩大。如授信评级管理,抵债资产及时处理变现等。(6)补偿。通过一定的途径,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风险损失,寻求部分或全部补偿,以减少或避免实际损失。如呆账核销,建立风险(呆账、投资、坏账)准备金制度。
(三)监控和检查风险
风险监控和检查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的关键阶段,是风险评价体系中分析运行效果,寻求改进机会的阶段。制定了风险防范计划后,风险并非不存在,在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还可能会增大或降低。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日常执行过程中,需要时刻监控风险的变化情况,并确定随着某些风险的消失是否又产生新的风险。风险监控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跟踪已识别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评估风险减缓计划需求。二是根据风险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风险应对计划,并对已发生的风险及其产生的遗留风险和新增风险及时识别、分析,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同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风险评价的目标、措施和方法不合理、不充分,就要采取纠正措施,以提高风险评价的效率和效果。
(四)风险处理
经过了风险监控和检查之后,银行管理层在风险处理阶段必须对设定的目标给以结论,是应该继续执行,还是应该放弃重新设定新的目标。当然该风险评价目标的实施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明显的业绩提升,银行管理层可以考虑是否将成果扩大到其他的部门或领域,这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商业银行风险评价的PDCA循环。银行管理层对于所识别的商业银行风险,需要加以分析,区别对待,如果风险满足组织的风险接受方针和准则,那么就有意的、客观的接受风险;对于不可接受的风险组织可以考虑避免风险或者将转移风险;对于不可避免也不可转移的风险应该采取适当的安全控制,将其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评价体系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机构。为了适应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尽快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在总行成立全面风险管理部。全面风险管理部的职责是从银行整体的角度,对银行业务中不同性质、不同部门以及不同产品的风险进行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具体负责:对内部风险计量模型和内部评级系统的设计、维护和修改;授信限额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包括行业限额、地区限额、客户限额;业务风险经理的管理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定信贷政策和贷款组合;测算和分配经济资本;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具体风险管理对策和目标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完善评级方法,充分揭示风险。国际金融学院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的核心之一归结为内部风险评级体系,从发达国家国际性大银行的经验来看,内部评级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为金融工具价格的决定提供重要依据;作为提取坏账准备金及经济资本的分配的基础;为客户综合授信提供依据;为管理者风险决策提供参考。所以,我国商业银行构建风险评价体系的基础是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一是要借鉴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长期的内部评级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评级方法体系。二是要充分借助国内外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这样可以少走弯路,合理配置有限人员,发挥各自的优势,以达到事半功倍的目标。三是加强行业研究,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为内部评级的顺利开展、评级结果的检验打下良好的基础。四是重视对贷款对象现金流的研究,真实地揭示其还款能力。
(三)提高风险评价技术,开发和建立动态的风险评价模型。我国商业银行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引进VAR等先进的风险评价和管理技术,开发和建立一体化的动态的风险评价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监控。
(四)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方法,真实地反映资产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要在深入研究和归纳自身资产所具有风险特征的基础上,完善贷款五级分类法。可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特别是美国银行界采用的贷款质量和信贷风险的10级评价体系,将五级分类方法的5个分类级别扩展到10个级别,其中正常6个级别,不良4个级别,使贷款余额在各个类别中的分布趋向合理,真实反映资产的风险状况。
(五)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通过事中、事后的检查发现风险的早期预警信号,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尽早识别风险的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科学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地识别和化解风险,对确保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意义重大,值得我国商业银行认真研究。不同的业务,不同的客户类型,预警指标应有所差别。
(六)加强新业务的风险评价。随着我国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和金融全球化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会不断拓宽,新的金融产品会不断创新。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新业务的风险评价工作,风险评价系统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和条件做出反应,风险评价应涵盖所有的新业务领域和新业务品种,在新业务开展之前就应设计相应的风险评价方法和程序。
(七)从信用风险管理转向包含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全面性风险管理。在现实银行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是互相联系、共同作用的,因而在制定内部风险管理原则和外部监管指标时,应当将银行可能面临的各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包括在风险管理的范围之内,推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总而言之,建立实时监控风险的动态风险评价体系是完善构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前提。我国商业银行在目前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应尽快健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培训风险管理人才,学习国外风险评价的方法和技术,完善风险评价程序,建立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实时监控风险的动态风险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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