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国家打击极端主义的机制与启示论文

非洲国家打击极端主义的机制与启示论文

【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

非洲国家打击极端主义的机制与启示

陈晓红, 赵文杰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摘 要: 非洲国家极端主义活动日益增多,呈现出极端主义活动日趋本土化、分散化与游击化、活动范围跨国性等特点。非洲国家为应对极端主义活动形成了国家、地区、国际三个层面的安全机制。中国应基于自身在非现状,从建立在非洲反极端主义安全机制,加强与非洲国家、地区组织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以及推动中国安保力量走出去等三个方面反对非洲极端主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在非利益。

关键词: 非洲;极端主义;安全机制

极端主义是非洲目前面临的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影响非洲国家的安全与稳定。其中,非洲本土崛起并成长的三大极端主义组织“博科圣地”“索马里青年党”“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在非洲制造了许多令人侧目的极端主义事件。目前,极端主义组织在索马里周边、乍得湖盆地、北非地区和萨赫勒等四个主要区域活动频繁,构成了自东非到北非再到西非的一条极端主义的“动荡弧”[注] “动荡弧”(Arch of Instability)是一个地缘政治概念。它起源于布热津斯基对冷战后的欧亚大陆中部地缘政治关系不稳定地区的论述。此后,学术界亦称之为“不稳定弧形地带”。“9·11”事件以后,这一弧形地带上的中东、南亚、中亚南部等地的一些国家面临严重的恐怖主义威胁,成为恐怖主义势力的避难所。参见刘青建、方锦程:《恐怖主义的新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载《国际问题研究》,2015年第4期。 ,并呈现出极端主义活动形式本土化、分散化与游击化,范围跨国性等特点。为应对严峻的反极端主义形势,非洲国家积极应对,形成了国家、地区以及国际三个层面的反极端主义安全机制。

一、非洲国家极端主义的现状

关于极端主义的概念,学界尚无统一定义。一般而言,根据国际条约和我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倾向于从思想倾向、手段、目的几方面来定义。例如《上海公约》第一条规定:极端主义是指旨在使用暴力夺取政权、执掌政权或改变国家宪法体制,通过暴力手段侵犯公共安全,包括为达到上述目的组织或参加非法武装团伙,并且依各方国内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任何行为[1]。我国《反恐法(草案)》第104条规定,“本法所称极端主义,是指歪曲宗教教义和宣扬宗教极端,以及其他崇尚暴力、仇视社会、反对人类等极端的思想、言论和行为”[2]。根据极端主义的表现形式,学界普遍认为它与恐怖主义具有共通性,只是二者在刑事法内涵、社会效果、违法程度等方面各具特点[注] 如杨晖认为极端主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最大,如果极端主义以暴力为手段,追求恐怖效应,则演变为恐怖主义。参见杨晖:《反恐新论》,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版,第19页;王政勋认为宗教极端主义对恐怖犯罪具有催生作用,是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参见王政勋、程杰:《关于极端主义的概念分析》,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而李正山认为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在刑事法内涵、对“主义”含义的倾向、恐怖主义犯罪的单一性和极端主义犯罪的两面性等三个方面不同,参见李正山:《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的区别》,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因此,可以说,极端主义是恐怖主义的思想及行为基础,而极端主义的最极端形式就是恐怖主义。

裂解气压缩机盘车装置主要由GM220A/B 2台电机组成,其中GM220A采用变频启动,额定转速180 r/min,GM220B采用软启动控制,额定转速8 r/min,盘车投用前需确认机组润滑油系统正常,盘车启动有2个条件,润滑油总管压力不低于0.12 MPa以及透平转速信号为0。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数据显示,2018年1月至6月,全球42个国家遭受了639起极端恐怖主义袭击,其中非洲国家共发生了183次极端恐怖主义事件,占比接近30%,非洲地区越来越成为极端恐怖主义的重灾区与策源地之一[注] 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经笔者整理统计而成。 。目前至少有16个主要的极端主义组织活跃在非洲大陆,包括阿尔及利亚的“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马里的“西非圣战统一运动”、索马里的“青年党”等。这些极端主义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押韵修辞格包括元韵(Assonance)和头韵(alliteration)等。元韵“是指连续几个词重复同一个或近似的元音,求取悦耳效果的辞格”,而头韵读来则很有节奏感。(范纯海,2010)头韵是法学论文常用的一种修辞。例如:

面对极端主义这一棘手的难题,非洲地区逐步形成了三个层面的反应机制。其中,国家层面主要表现为用国内军备和安全力量打击极端主义;地区层面则由非洲联盟为代表的非洲国际组织主导,一些次区域性组织参与的,通过调解和维和等方式运行的治理机制[3];在国际社会层面,通过全球性条约机制以及全球性国际组织的维和行动应对和打击极端主义。

一是联合国向非洲地区派遣维和部队[注] 目前,联合国在非洲开展九项维和行动,它们是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西撒特派团)、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联中稳定团)、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联合国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特派团(马里稳定团)、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联中稳定团)、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联刚稳定团)、非洲联盟—联合国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达尔富尔混合行动)、联合国阿卜耶伊临时安全部队(联阿安全部队)、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参见:http://www.un.org/zh/sections/where-we-work/africa/。 ,以及美国、法国等西方大国直接向非洲派遣军队。2010年,为了帮助马里政府打击极端主义组织“基地组织分支马格里布”,欧盟帮助马里训练了一支多达3 000人的反恐部队。2013年法国直接出动地面部队打击马里地区的“马格里布南方分支”。2007年,美国在非洲地区建立了美军非洲司令部,标志着美国在非反恐政策的重大转变。2011—2013年,美国先后向中非以及非洲35个国家派遣部队,打击猖獗的极端主义组织。

第二,极端主义活动形式分散化、游击化。早期非洲的极端主义活动主要集中于东非,目标对象主要是西方国家。但“阿拉伯之春”引发了中东北非地区安全局势的混乱,为极端主义的滋生提供了温床,极端主义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并加快向非洲其他地区尤其是北非与西非地区蔓延,因此,极端活动具有分散化和游击化的特点。如2017年“博科圣地”发动了60多次极端主义袭击,活动区域覆盖尼日利亚、喀麦隆等国家多达5万平方公里的边境区域。这些极端活动越来越不同于以往公开活动、正面对抗的方式,转为以地下、小组活动为主,用“基地”组织惯用的炸弹袭击、暗杀、武装突袭等手段。而像“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这样的极端主义组织,经常发动游击战与小规模的运动战,不仅使得阿尔及利亚政府疲于应付,难于集中力量打击它们,而且它们还在西部萨赫勒地带的其他国家建立了许多新的据点。

第三,极端主义活动呈现跨国性的特点。一方面非洲本土极端主义组织加速扩张,极端主义彼此间联系加强,同时与域外极端主义组织遥相呼应。2012年马里内战以及萨赫勒地区陷入粮食危机之时,“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积极与北非、中非、西非等地区的极端主义联系,互相支援。另外,“基地”组织也积极发展在非洲地区的分支,并加快与非洲本土极端主义组织的联系。“索马里青年党”在2009年与2012年先后两次公开宣称“效忠”基地组织。“伊斯兰马格里布基地组织”在2006年宣布与“基地”组织结盟,并且于2012年正式宣布效忠“基地”组织。2012年,“博科圣地”宣布效忠“伊斯兰国ISIS组织”。另一方面,极端主义组织的袭击对象扩大化,很少局限在单个国家,袭击对象也从“西方白人”扩大到无辜的他国公民。如2015年马格里布基地组织在马里酒店发动的袭击事件导致3名中国公民丧生。中国水电十五局在马里的项目遭到不明身份武装分子袭击,项目设备遭到严重损毁。

二、非洲国家应对极端主义的措施及机制的建立

第一,极端主义组织日趋本土化。这主要表现为,一些极端主义组织产生于非洲地区,由于宗教、政治、经济以及复杂的民族问题而发展壮大。如有“尼日利亚的塔利班”之称的极端主义组织“博科圣地”[注] 其发源地迈杜古里的居民用豪萨语称之为“Boko Haram”,意为“禁止西方教育”,中文媒体常译为“博科圣地”或“博科哈拉姆”。 ,2002年起源于尼日利亚东北部的迈杜古里地区,主张在尼日利亚实行伊斯兰教法,禁止西式教育。其活动区域起初主要集中于尼日利亚东北部的州,根据地主要在约贝州和博尔诺州等地,组织成员主要来自卡努里族,领导人是阿布巴卡尔·谢考。最初,该组织经常在尼日利亚东北部活动,后来其活动扩散到尼日利亚与其邻国的边境区域,袭击目标也由之前的当地政府蔓延到普通民众。非洲本土产生的这些极端主义组织的活动主要集中在非洲大陆。以尼日利亚北部和马里、索马里和肯尼亚以及摩洛哥到埃及为核心区域,非洲地区已经形成西非、东非、北非三个主要的极端活动频发地带,被国际上视为国际极端主义新的策源地。

第一,以国内军备与安全力量打击极端主义。

综上所述,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要清楚认识到学生才是课堂中的主体。在教学中要从以学生为主体入手,运用互动教学法来激发出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好学生的学习能力,在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基础上来提高语文教学质量。

非洲国家应对极端主义首先依靠的是自身安全力量。近年来,为打击博科圣地、索马里青年党等极端主义组织,非洲国家加大了军事开支。根据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调查,非洲大陆军费达450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81%。2004年至2013年间,非洲军费累计超过3 000亿美元[注] 《反恐形势推动非洲军事开支增长》,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k/201412/20141200818046.shtml。 。虽然非洲国家军事支出呈现总体增长态势,但不同国家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取得的成效却不尽相同。尼日利亚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打击“博科圣地”的极端主义行为,如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加强军事围剿、寻求欧美国家支持等,使得“博科圣地”组织基本失去了其宣称的“伊斯兰国西非省”的控制区域。肯尼亚从2004年至2013年,军费支出达70亿美元,是军费最高的东共体成员国,但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却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2015年“索马里青年党”武装分子袭击了肯尼亚莫伊大学,148人受到伤害。这一恶性极端主义袭击本可以防患于未然,但由于肯尼亚政府安全情报部门工作不力,警察装备落后,警察和移民部门效率低下,地区层面与相关国家缺少有效合作等系列因素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4]相比之下,尼日利亚政府打击“博科圣地”极端主义是成功的。

二是一些国际组织,如欧盟与世界银行等,通过资金援助的方式帮助非洲国家打击极端主义,提高非洲国家打击极端主义的能力[3]。例如,2012年欧盟就萨赫勒地区日益严重的危机提供了1.72亿欧元的人道主义援助[8]。尽管国际社会合作打击非洲极端主义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经常采用外部力量直接介入非洲安全事务的做法也广受国际社会诟病。以美国为例,随着“九一一”事件以来非洲极端主义袭击事件的频繁发生,美国加大了对非洲极端主义的打击。从美国新千年以来打击极端主义的方式来说,直接军事介入是最常见的做法,如创建美军非洲司令部、建立军事或者准军事基地、构建反恐军事联盟等。对于美国直接军事介入非洲反极端事务的做法,需要客观看待。虽然直接军事介入的做法可以在短时间打击极端恐怖主义势力,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由于美国在打击极端恐怖主义方面对军事手段的热衷要远远大于其所宣称的其他非军事手段,结果往往是恶化而不是改善了非洲的极端恐怖主义形势[9]

以非洲联盟为代表的地区政治与安全组织在打击极端主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非洲联盟创立的“和平与安全框架”,其中包括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非洲大陆安全预警系统、非洲待命部队、智囊团、非洲和平基金等安全治理机构等,不仅发挥了调解与维和的功能,而且有效地抑制了极端主义的蔓延。例如,非盟自成立以来先后促成了苏丹南北签署《全面和平协议》以及通过向苏丹达尔富尔地区部署非洲维和部队,在推动苏丹国内局势暂时性的缓和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广受国际社会的好评[5]。另外,2010年7月乌干达首都坎帕拉恐怖主义袭击案发生后,非盟第15届首脑会议决定向索马里派遣维和部队[6],这一决定对缓解索马里局势起到了重要作用。2017年1月底,第28届非盟首脑会议就非盟资金来源达成重要共识,所有非盟成员国对非成员国进口产品征税所得的0.2%用于支持非盟运转,这样每年可为非盟带来12亿美元的资金[7],这将提升非盟的反极端行动能力。另外,非洲一些区域性组织在非洲反极端主义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2年萨赫勒地区的毛里塔尼亚、尼日尔、马里与乍得等四国积极响应美国提出的“泛萨赫勒倡议”,就打击四国边境地区的极端主义组织以及加强四国边境控制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达成重要共识。2005年“跨撒哈拉反恐伙伴倡议”取代了“泛萨赫勒倡议”,成员国扩大到了该地区的11个国家。除了反极端主义倡议,非洲相关国家还构建了区域性反极端主义军事同盟。如喀麦隆、乍得、尼日尔与尼日利亚等四国为了打击“博科圣地”组建了“多国联合任务军事力量”。2013年苏丹内战在“伊加特”[注] “伊加特”成立于1986年1月,是“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Intergovernmental Authority on Development, IGAD) 的中文简称。参见安春英:《伊加特》,载《西亚非洲》,2006年第7期。 的积极调解下,最终使得南苏丹内战各方达成了和平协议。

西方力量介入非洲安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三,以全球性国际组织参与以及西方力量直接介入打击极端主义。

随着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首脑峰会成功召开,以及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在非洲国家的稳步推进,中国在非洲的利益不断增加。据中国海关统计,2018年中国与非洲国家进出口总额约为2 039.81亿美元,较2017年的1 697.5亿美元增加了342.31亿美元[注] 数据来源于中非贸易研究中心,参见:http://news.afrindex.com/zixun/article11618.html.2019-02-22。 。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中国在非“承包工程”派出人数达到58 712人,年末在外人数更是高达147 093人,在非“劳务合作”派出人数达到25 770人,年末在外人数多达55 596人[注] 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8/indexch.htm,2019-03-09。 。极端主义在非洲的肆虐,势必影响中国在非利益。因此,中国应积极借助非洲反极端主义机制,吸取成功经验,积极应对与防控非洲极端主义的威胁与挑战,更好地保障自身利益。

在现代教育中,迁移理论与高中数学存在着较强的关联性,通过对学生学科素质的培养,可以提高学生的数学知识运用能力,强调学生的抽象思维,为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提供参考.

第二,以非盟以及非洲区域性组织为依托打击极端主义。

就农机而言,机械化生产是目前现代农业发展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环节之一,垦区农机总动力的不断增加(从表中经对比可以看出2010年垦区农机总动力是2005年农机总动力的约1.55倍;而相同期间耕地面积增长为1.23倍即说明单位耕地面积农机总动力呈现出增长态势)将直接增加柴油等碳源量较大的资料的消耗,或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低碳农业的发展,那么低碳农机的应用与推广将成为未来垦区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方向。

三、非洲反极端主义机制对中国的启示

综上所述,本研究针对疑似脊柱骨折患者实施X线及CT检查,其结果显示,与X线检查相比,CT检查诊断结果准确度较高,是临床中脊柱骨折患者诊断、治疗效果评估的重要检查项目,具有临床推广应用的优势。

第一,建立海外安全与预警机制。

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可以说,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是我国在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安全环境的大背景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定。非洲极端主义威胁给中国在非利益构成了重大挑战,为此中国应该设置处理中国海外利益事务的专门部门,建立公安部、外交部以及商务部等多部门之间的联络与沟通协调机制。商务部文件指出,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商务部等部门及驻外使领馆等驻外机构要加强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国家和地区有关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境外各种可能危及我国企业、机构与人员安全的情报信息。另外,中国也要建立与健全中国在非反极端危机管理体制,做到事前能够“提前预警”、事发时能够“快速反应”与“果断处置”、事后能够“反思总结”。针对境外安全风险的防范,要建立境外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境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注]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建设文件汇编》,http://www.mofcom.gov.cn/post/i/jyjl/k/201412/20141200818046.shtml.2014-12-03。 。中国在非洲地区建设反极端安全机制对于维护自身在非利益至关重要。

第二,加强与非洲国家、地区组织与国际社会的合作。

就双边合作而言,主要指中国与当事国或西方大国的合作。就中国与当事国以及与非洲地区组织的合作而言,双方可以就反极端主义等地区安全事务加强沟通与合作。对于中方来说,要积极发挥中国驻当事国大使馆的作用。中国商务部文件曾指出,各驻外使领馆要加强与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安全信息[注]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建设文件汇编》,http://www.mofcom.gov.cn/post/i/jyjl/k/201412/20141200818046.shtml.2014-12-03。 。就地区而言,中国可以加强与非盟以及一些非洲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的合作,如双方可以建立机制化与常态化的反极端安全交流与沟通制度,加强双方在反极端主义情报上的合作共享,积极开展非洲地区维和行动。中国可以向非洲国家提供反极端主义培训、资金以及技术支持等。2015年中国政府在约翰内斯堡发布了《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文件指出,中国支持非洲实现和平与安全,支持非洲国家、非洲联盟以及次区域组织致力于维和维稳能力建设。落实“中非和平安全合作伙伴倡议”,继续为非洲常备军、非洲危机快速反应部队等非洲集体安全机制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注] 《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https://www.fmprc.gov.cn/web/zyxw/t1321556.shtml.2015-12-05。 。另外,中国与西方大国可以加强双方在反极端主义事务上的合作与交流。就国际社会而言,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要积极利用联合国这一国际平台,积极参与联合国反极端主义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推动针对国际极端恐怖主义扩散的评估、预防和预警机制建设,同时要推动联合国成为全球反极端主义的主要平台,发挥联合国在全球反极端主义斗争中的引领和协调作用[10],在非洲反极端事务上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要积极参与联合国在非洲地区的维和行动。

第三,推动中国安保力量走出去。

中国海外利益快速拓展与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的阶段性矛盾突出,特别是境外安全保障能力严重不足[11]。因此,加强中国“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建设,加快“中国安全力量走出去”对于推进我国海外利益保护至关重要。加强中国海外安保力量体系建设,中国安保力量走出去是重要一环。当前,海外安保力量建设是西方国家保护自身海外利益的重要措施,并且在保护西方国家海外利益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在非洲利益广泛,但中国海外安保体系建设与中国海外安保力量尚存在较大不足。当前,许多国家的海外利益主要依赖东道国的警察与军队、海外安保公司以及本国安保公司的保护。但由于中国自身海外安保力量还比较薄弱,中国在非利益主要依赖东道国以及西方安保公司的保护。一些非洲国家的政治腐败以及国家安全力量有限,再加上过于依赖西方安保公司必然使得自身安全被西方公司掌握,因此,为了更好维护中国在非洲的切身利益,中国安保力量走出去势在必行。推动中国安保力量走出去,首先要加强海外安保立法工作,明确中国海外安保体系的主体以及职责。其次,要尊重相关国际安保法以及相关安保准则,如《私营安保公司国际行为守则》《奥安达公约草案》等。最后,鉴于西方海外安保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体制,中国可以积极借鉴西方国家海外安保体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如政府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国内海外安保公司发展,加强海外安保公司专业化建设以及注重安保公司员工素质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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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8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8444(2019)03-0267-05

收稿日期: 2018-12-20

基金项目: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洲经济史”(14ZDB063)。

作者简介: 陈晓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非洲政治经济研究。

责任编辑:杨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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