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实证研究——以永州市江华县下刘家塘村为例论文_黄潇潇

(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摘要:在九十年代以前,中国农村养老模式以“家庭内自然养老”为主,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加之人口生育水平下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这导致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诸多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经历了试点后,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通过调查,发现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下刘家塘村为例,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最后从提升农民参保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配套制度以及政府部门监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以期对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永州市;农村地区;养老保险

一、湖南省永州市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实施现状

(一)永州市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实施概况

1、政策宣传现状

根据调查永州市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出台后,在各区政府带动下,永州市下刘家塘村进行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宣传,但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传播途径是位于村委会门口的宣传栏。通常情况下,农村的居住地都比较分散,居住地离村委会近的居民,接触到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信息量比较多;居住地较远的居民,信息量会比较少。根据调查统计,通过政府宣传栏获取信息的效果并不明显,仅占调查人数的30.4%。而更多地居民依靠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获取信息

2、参保情况现状

在收回的56份有效问卷中,共有46人已经参加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所占比例为82.14%,其余10人未参保。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长沙市农村养老保险逐渐被广大农民所认可。也正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农民对参保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这给永州市顺利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3、农民满意度现状

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实行后,绝大数的村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有参与的愿望。一部分人未参与到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中是有现实原因的,如经济状况等。参加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人对这项政策还是比较支持的,如图所示。

参保者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评价

二、湖南省永州市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养老基金实行县级统筹为主,层次低、规模小、管理成本高、抗风险能力弱、管理失范现象时有发生。各地区分别制定仅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标准、措施,形成各地区之间缴纳水平、管理方式不相同的现象;由于各地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不统一,就使得社会保障在区际之间的转移阻碍重重,不但省际之间很难转移,就是省内地区之间都难以转移。这与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是完全相悖的。从农民的养老保险看,除了“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还有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专门针对计划生育对象的养老保险等。由于各类保险的办法和水平都不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撕裂了作为整体的社会保险制度,使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呈现碎片状。

(二)农民参保普及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调查,未参保比例达17.86%。根据健全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和要求,参保普及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调查中发现,未参加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原因大多集中在“担心政策变化看看实施情况再参加”以及“对政策不了解”这三项。可见,很多农民对参加这一保险有顾虑,具体表现为:第一,虽然全国各地都已大规模实施这一政策,但是由于立法不够完善,各地在实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中差异很大,农民对此抱有疑虑;第二,这一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农民认为政策还处于试点调整过程,因此对政策效果持观望状态,不愿意贸然参与。

(三)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充分

在宣传过程中,宣传方式简单,许多地方仅仅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宣传,许多村民并不了解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同时参加宣传的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不够等原因,这就造成宣传效果并不理想。访谈中发现,政府为了实现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高参与率,往往只告诉农民可以参保的最低标准。很多农民不知道在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中有可以自主选择参保金额这一规定。另外很多农民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有抵触情绪,因为尽管有些人不想参加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村干部也往往会强制要求农民在某一时间内参保。从上述原因可以看出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宣传是不到位的。

在此情况下,虽然参加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比例达到82%,但是农民群体对这一政策了解不足。经调查,农民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了解主要集中在“了解较少”一项,百分比为66.00%,非常了解的调查对象仅占样本的8.93%,甚至有些农民对于这一政策的理解发生了扭曲,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制度的推广实施。

(四)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统筹财政压力大

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其月计发标准以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139个月。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规定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一定,按年缴费。同时,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给予全额补助。另外,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我们可以计算,假如一个人只需缴一年养老金且只缴最低档次100元,在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时,平均每月便可领取55.9元,一年则是670.8元。农村居民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在将近72岁时,前期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领取完毕。在受领人还健在的情况下,今后每年的养老金由政府支出,并维持其基本的养老金水平。根据精算,我国农村居民60岁时平均余命为20.62岁,72岁时平均余命为11.86岁。即农村居民的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在将其近72岁时全部用完,政府必须承担起支付72岁以后年份的养老金支出。也就是说,政府必须承担近12年的养老金支付。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将对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造成较大的隐性压力。而目前关于这笔隐形的财政压力尚未建立任何的释放机制,财政压力没有找到释放通道,这是当前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三、湖南省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发展对策

(一)完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相关制度体系

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完备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都是立法在前。相关法律完善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才会建立和完善。要使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规范化,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我国农民养老保险体系,就必须有相配备的法律。

目前,农村地区养老保险主要因政策调整,很不稳定,应以法律手段,将农民养老保险的性质、地位、运营管理、资金筹措、组织网络等固定下来,使之能真正惠及8亿农民。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立法的关键,是要建立健全的业务、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严密可控的实务流程,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确保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安全、可控。

(二)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的意识

1、成立临时宣传小组

县一级可以成立一个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小组,在各个村选出兼职宣传员,对其进行培训,发放统一的宣传材料,以农民比较接受的发放来进行宣传。如:在闲暇之余可以组织一些关于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知识的一些知识竞赛,并对参与的群众发一些纪念品,例如生活用品等。

2、完善宣传方案

目前,在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下刘家塘村周村的各个村组织中,普遍存在着宣传不规范的现象,因为没有什么人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有一个深入全面的理解。有时,一些不正确的谣言可能在农民中口耳相传,这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普及是不利的,所以要制定一个比较完备的宣传方案,有一个合理的宣传渠道。

针对农村居民居住较分散、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较弱的特点,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组织动员县、乡、村干部、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等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宣讲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并针对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图表、手机短信等各种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开展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各村组要张贴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宣传口号、画图,各农保经办机构、乡镇社会保障站、金融服务机构经办窗口要摆放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传单、小册子,让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三)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机制,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1、建立公共财政对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机制

农村基本养老保障金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支持,这是所有发达国家在建立并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基本经验。因此,我国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管理的完善也应该借鉴这些经验。地方政府部门在保证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实施运作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每年根据财政收入情况确定一个比例,专门切出一块财政收入用来充实农村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而保障地方养老保险的发展同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现阶段,永州市在养老保险基金投入方面也取得了较好成绩,社会保险支出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5%左右,但是同欧洲发达国家的30%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这15%更多的部分是用在了城镇养老保险方面。目前,永州市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永州市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反哺农村的原则,在确保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调整财政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将农村养老保险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尤其是在保险金投入方面向农村养老保险倾斜,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深化地方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改革,使得养老保险金使用做到有效监督,从而起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目标。

2、强化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监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积累近百亿元。且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的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将加速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日益突出。政府可以根据投资经营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建立优化组合的多道的投资模式,从而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推行中,一定要做实“个人账户”,防止个人账户资金被滥用或挪用。另外,还要挖掘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参保人所缴保费的增值。在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保证基金安全前提下,可以把部分资金交由信誉较好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市场运营,从而提高养老金的收益率,并把这些收益以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方式分配给参保人。此外,要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基础管理。要明确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性质,增加基层农保工作人员编制或职数,并列入参公办法管理,财政全额保障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要建立健全新型农保管理服务网络,强化基础硬件投入,加强对系统管理及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新型农保制度建设顺利进行。

(四)加强地方政府部门对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监管

1、加强法制教育,培养优秀干部和工作人员

加强领导干部思想素质教育作为提升地方官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方面,应当作为地方政府重视的关键方面。通过展开相应的法制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为农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减弱官本位思想,对我国现阶段耕地补偿过程中出现的的“人治”和“法制”混淆的治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能够让广大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人员在具体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监督过程中始终站在百姓立场考虑问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百姓服务,减少因为保险制度实施不畅引发的群众事件。

2、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健全政府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中影响农民保险金被擅自挪用的原因有很多,但是考核机制不健全,问责制不建立是许多地方政府面临的现状。如何在现有政府部门考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对擅自挪用农村农民的保险金,建立一套行之有效、适合当地政府实际情况的考核问责管理制度非常必要且有效。

3、政务公开、流程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检查

在农村保险制度实施中,部分受害村民没有充分的发言权和知情权,致使悲剧不断发生,而这些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地方农村保险制度实施执法部门的“暗箱作业”。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直接看来就是缺乏公开的做法,表现出有一部分政府领导和行政干部综合素质低下,处理事情态度蛮横,从根本上就是剥夺了群众的知情权,违背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敢让工作暴露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各种迹象表明,领导干部的各项工作只有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公正严明,农村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基本利益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

[2]赵若彤.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思路[J] .现代商业,2009:20.

[3]耿永志.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试点应坚持的几项原则[J] .现代经济探讨, 2009,(11).

[4]米红.我国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推进的若干问题与对策建议[J]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2009,(5).

作者简介:黄潇潇(1993年2月—)男,瑶族,湖南永州人,本科学历,现湖南省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金融法方向。

论文作者:黄潇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7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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