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妇女的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分析——以浙江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浙江省论文,为例论文,系统分析论文,老年论文,妇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98(2004)05-0045-05
近年来,特别是在2002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提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以来,弱势群体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据学术界的普遍观点,农民、城市下岗和失业人员、以退休职工为主体的老年群体、在业低收入群体等都是弱势群体。而老年妇女,更是弱势中的弱势,是社会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老年妇女安度晚年的四大重要因素是: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健康维护和精神慰藉,所需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而这些资源的提供需要社会支持系统来完成。社会支持系统包括正式系统和非正式系统。正式系统主要指的是政府部门、企业、市场组织、社区组织或非正式组织。非正式系统主要指的是家庭及亲属关系、社会关系网络。从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来看,老年妇女所需的生存资源的提供主要依靠非正式系统。
一、老年妇女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
由于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原因,老年妇女成为社会弱势群体。较其他社会群体,老年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呈现三个基本特征:
(一)无经济收入或收入低下。旧社会重男轻女的传统剥夺了老年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她们中文盲、半文盲很多。较低的文化教育水平,致使她们很难获得固定的收入;即使有,其收入也一般较男子低,所以老年妇女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享有退休金。老年妇女过去生儿育女,承担了社会再生产的任务;并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劳动。但是她们的劳动成果并未获得社会承认,致使她们的家庭生产和家务劳动并未获得相应的经济报酬。因此,老年妇女多数成为家庭养老的对象。
(二)家庭中处于依附地位。老一代的夫妻关系多属于服从型。多数老年男子头脑中大男子主义严重,在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影响下,习惯于家庭事务“一言堂”。而多数老年妇女被剥夺了对家庭事务的决策权,习惯于在日常生活中逆来顺受。近年来,老年妇女权益受侵害的事件各地均有所闻,农村地区尤为严重。在受虐待、遭打骂、被遗弃,甚至被迫自杀的老年人中,多数是无收入、无配偶、无文化的老年妇女。由于老年妇女长期处于依附地位,习惯于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少为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而斗争的决心、勇气和行动。
(三)社会上遭受歧视。更年期作为生物事件在妇女的生命周期中具有重要的社会文化符号意义,更年期的到来意味着妇女生育功能的丧失,也意味着妇女衰老的开始。老年女性一般被社会认为不再具有性吸引力的、满是皱纹、爱唠叨的老太婆。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老年男性的描述。通常,老年的男性似乎变得和善了,他们的工作经历不仅使他们在社会上具有地位,而且还使他们具有吸引力。当老年女性被人轻视和拒绝的时候,老年男性则受到了社会的重视。[1](P78)
总之,老年妇女因生理上的衰老而导致生产和劳动能力下降,经济和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立,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较年轻妇女及男性老人低得多,更少、更晚地从社会发展中收益,而社会和家庭的振荡产生出的各种冲击和困难却总是先作用到老年妇女这个最脆弱群体的身上。正如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所说:“在老龄化过程中,我们还应特别注意性别差异问题。在几乎所有的地方,女性的寿命要长于男性。但是,女性老人一般比男性老人更贫穷,患慢性病及因病致残的比例更高,也更容易受到歧视和忽略。然而,妇女却承担了更多的照料家人的任务,她们有时是面对三重负担:照料孩子、照料老人及自我照料。可是,她们对家庭、社区和经济所作的贡献往往被忽略了。”[2]
二、老年妇女的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分析
西方学者提出了社会支持系统的理论模式。Liwak建构了职务取向模式,认为正式支持体系和非正式支持网络是互补的角色。非正式体系比较适合从事不可预测的、偶发的、简单的项目,反之正式支持体系能够比较好地处理可预测的、例行的、需要技术性知识的工作。补充模式强调非正式网络是最基本的、主要的,正式照顾是处于边缘的、次要的地位,只有当家人不胜任照顾或老人的需要,无法由正式资源所满足时,正式照顾方才用来补充非正式照顾,两个体系对所有的照顾项目均是共同承担。[3]
基于上述理论,笔者结合“2000年中国高龄老人健康长寿基础调查”中浙江省的资料,构筑了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的指标: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婚姻状况、居住状况、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这四个指标分别具有工具性功能或情感性功能。
(一)生活费的主要来源
“2000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浙江省的资料显示,4.6%的浙江省老年妇女过去工作过。老年妇女前三位主要生活费来源是子女提供(74.0%)、孙子女提供(9.8%)、离退休金(4.6%)。(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多数老年妇女终生未参加过社会工作,所以没有退休金。即使有退休金的,也比较菲薄。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人,需要花费更多的医疗费。这时子女的经济支持就更为重要了。子女的经济支持是工具性支持的重要体现。
表1 老年妇女的主要经济来源
生活费的主要来源
频数
%
离退休金
25
4.6
配偶提供6
1.1
子女提供
402
74.0
孙子女提供
53
9.8
其他亲属提供
4
0.7
当地政府或社团提供
39
7.2
自己劳动或工作 5
0.9
其他
9
1.7
合计 543
100.O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2000年。
老年妇女在经济来源上的差异十分悬殊。城镇老年妇女接受子女提供的经济支持的比例最高,为45.5%;其次是农村老年妇女,占总数的16.2%;最后为城市老年妇女(4.6%)。而有离退休金的老年妇女城乡排序依次为:城镇老年妇女(2.6%)、城市老年妇女(1.8%)和农村老年妇女(0.2%)。(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
表2 分城乡的老年妇女生活费主要来源
生活费的主要来源
合计
城市
城镇
农村
离退休金
4.6
1.8
2.6
0.2
配偶提供
1.1 0.4
0.7
0
子女提供
74.0 12.3
45.5 16.2
孙子女提供
9.8 1.1
6.3
2.4
其他亲属提供 0.7
0
0.4
0.4
当地政府或社团提供
7.2
0
4.6
1.5
自己劳动或工作 0.9
1.1
O.6 0.4
其他 1.7
0
1.7
0
合计 100.0 16.8
62.2
21.0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2000年。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妇女文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女性就业率提高,社会化养老将变为城市养老的主导,而家庭养老将成为补充。在农村,由于大规模农村合作养老基金还未充分建立,多数农村妇女近期还将依靠家庭养老。但是,随着二元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户籍制度的逐步放宽,城乡差别将逐渐缩小,农村妇女的就业渠道将逐步拓宽,在适当的时机,农村老年妇女依靠社会化养老也是可能的。
(二)婚姻状况
从表3来看,老年妇女的丧偶率较高,为(91.3%)。(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就城乡来看,城镇老年妇女的丧偶率最高(55.6%),其次为农村(19.3%),最后为城市(14.7%)。(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老年妇女的婚姻状况就反映其情感性支持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老来怕空”,与物质方面的需要来比,许多老年妇女情感上的需要更为强烈,她们渴望得到亲人的关心和温暖。但是,丧偶率高,意味着她们不可能得到配偶的情感性支持。因此,许多老年妇女由于缺少配偶亲情的滋养,而感到空虚、寂寞、无聊。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社会压力和某些子女的干扰,老年妇女再婚难始终是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
表3 老年妇女目前的婚姻状况
现在的婚姻状况
频数
%
已婚,并与配偶住在一起
40
7.4
已婚,但不与配偶住在一起
5
0.9
离婚 2
0.2
丧偶496
91.3
从未结过婚
2
0.4
合计543
100.0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2000年。
表4 分城乡的老年妇女婚姻状况
现在的婚姻状况合计
城市
城镇
农村
已婚,并与配偶住在一起7.7
1.5
4.8
1.5
已婚,但不与配偶住在一起
0.4
0.2
0.2
0
离婚 2.0
0.2
1.7
0.2
丧偶 89.7
14.7
55.6
19.3
从未结过婚
0.2
0.2
0
0
合计100.0
16.8
62.2
21.0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2000年。
(三)居住状况
从调查数据看,大多数老年妇女75.0%与家人同住,住养老院的比例仅为2.9%。(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这表明,家庭养老仍然是浙江省老人养老的主要形式。从城乡来看,城镇老年妇女与家人同住比例比农村高30.8个百分点,而农村老年妇女与家人同住比例比城市高3.8个百分点。无论城乡,老年妇女都倾向于与家人同住。因而,她们的照顾资源更多集中于家人,而不是社会。她们可以更多地从家人那里获得工具性支持和情感性支持。工具性支持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物质的帮助、日常实务的帮助和危机的介入;情感性支持主要包括:聊天、倾听、理解、安慰等。
表5 老年妇女的居住状况
居住种类
频数
%
与家人同住
407
75.0
独居 120
22.1
住养老院
16
2.9
合计 543 100.0
资料来源: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22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2000年。(以下各表资料来源同此)
表6 分城乡的老年妇女居住状况
居住种类
合计
城市
城镇
农村
与家人同住
75.0
12.2
46.8
16.0
独居 22.1
3.3
14.0
4.8
住养老院
2.9
1.3
1.5
0.2
合计 100.0
16.8
62.2
21.0
(四)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
据调查数据,目前浙江省老年妇女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是她们的家人,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子女或其配偶(74.8%)、孙子女或其配偶(12.5%)、配偶(2.2%)。社会服务仅排第六位。(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说明老年妇女的生活照顾主要靠家庭。就城乡来看,城镇老年妇女生病时依靠子女或其配偶的比例比农村同类比例高出31.3个百分点,农村老年妇女生病时依靠子女或其配偶的比例比城市同类比例高出5.7个百分点。(注:根据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老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研究数据(北京大学、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2000年)计算。)对于老年妇女来说,生病是生活中比较重大的危机事件。在这一危机事件中,她们需要获得支持。子女对其提供了工具性支持,住院时陪护、生病时照顾,从而有助于其激发生命的潜能,度过这一生命危机。
表7 老年妇女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
主要照顾者频数
%
配偶
12
2.2
子女或其配偶
406
74.8
孙子女或其配偶
68
12.5
其他家庭成员6
1.1
社会服务 12
1.2
保姆
21
1.9
无人照料 12
2.2
缺失值
6
1.1
合计
543
100.0
表8 分城乡老年妇女身体不舒服时或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
主要照顾者合计
城市
城镇
农村
配偶
2.2
0.6
1.3
0.4
子女或其配偶
74.8
10.7
47.7
16.4
孙子女或其配偶
12.5
2.0
7.6
2.9
其他家庭成员
1.1
0.2
0.7
0.2
社会服务 2.2
1.1
1.1
0
保姆
3.9
1.8
1.7
0.4
无人照料 2.2
0
1.7
0.6
缺失值
1.1
0.4
0.6
0.2
合计
100.0
16.8
62.2
21.0
三、讨论和建议
本研究的目的之一是展示老年妇女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的构成。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老年妇女的社会非正式支持系统主要由缘于亲缘的亲情关系构成,具体结论和建议如下:
第一,工具性支持是老年妇女在家庭中获得的最基本的非正式支持,体现在物质生活资源的获得、日常实务的帮助和危机的介入,即落实于生活费的提供、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生病时的照顾。
第二,情感性支持在老年妇女非正式支持系统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表现为老年妇女获得家人的关心和温暖;日常生活中通过与同住家人聊天,获得理解、安慰、排遣孤独、寂寞等情绪。
第三,鉴于老年妇女丧偶率较高、再婚较难的现实,建议社会倡导观念变更,改变“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人情面子”的观念,因为这些传统观念都是妨碍老年妇女再婚的桎梏;同时,政府部门、民间社团、中介机构、社会工作者通过组织各种活动,为老年妇女创造各种同异性交往的各种机会。
第四,倡导在养老政策中加入社会性别的视角,不能单纯将养老的负担转嫁给妇女。因为现实中这一责任的倡导者是中老年妇女,所以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中应该给这些人一些补贴。
最后,在中青年妇女中倡导积极理财观。未雨绸缪,为老年后可能会独立生活奠定一定经济基础。老年妇女的预期寿命比老年男性长,所以有一些老年妇女在丧偶后可能还要独立生活一段时间,因而独立意识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收稿日期:200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