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的终结及其社会风险_社会风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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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社会”终结之内涵

众所周知,单位研究自其发端之时起,便循着“组织”、“制度”、“体制”等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路径向前推进,而在诸种研究进路中,较早使用“单位体制”和“单位社会”概念展开分析研究的是路风和李汉林。路风认为,单位体制是“我国各种社会组织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基础”[1]。而在李汉林那里,“单位社会”被形象地表述为“两级结构”,“一极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和政府,另一极则是大量相对分散和相对封闭的一个个的单位组织。长期以来,国家对社会的整合与控制,不是直接面对一个个单独的社会成员,更多的是在这种独特的单位现象的基础上,通过单位来实现的”[2]1151-1152。作为对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宏观结构的一种比较贴切的概括,单位社会的概念实际上是从社会体制和制度结构的宏观研究视角展开论述的,其总体特征包括:1)特殊的“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联结控制机制。即单位成员依赖于单位组织,单位组织乃政府控制社会的组织手段;2)单位组织体制的高度合一性,即单位的党组织和行政管理部门不仅是生产管理机构,同时也是政治、社会管理机构,具有高度的合一性;3)终身固定就业与“包下来”的单位福利保障制度;4)基于单位组织的自我封闭性而形成的具有浓厚伦理色彩的“熟人社会”。值得特殊说明的是,在上述几个特征中,“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联结控制机制最具核心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降,伴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形成于50年代的单位制度发生了剧烈变动。一时间,单位社会的发展趋向及命运,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在单位社会现代命运的问题上,存在着以下两种相互对垒的观点:其一是衰退消解论。认为“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实质上意味着从以抽象整体利益为主的单位组织转向以具体个人利益为导向的契约组织的运动过程。随着资源配置手段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单位体制的解体和个人化的发展是同样不可避免的”[3]。其二是长期存在说。认为“尽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位对国家、个人对单位的依赖性会逐渐地弱化,国家与单位两极构造所形成的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会逐渐松动。但是,这种以单位组织为主导的基本结构格局在短时期内还不会彻底改变,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并存,两种社会组织行为并存,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状态还会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4]99。上述观点的歧义本身就证明了问题的复杂性。这说明直到今天,如何走出“单位社会”的理想城堡,仍是摆在世纪交替中国面前的一道难题。而由“单位社会”终结而引发的社会运行的诸多风险更是值得引起我们特殊的关注。

笔者在2005年曾使用“终结”一词来概括转型期中国单位社会变动的性质和结局。[5]认为从“单位社会”的确立、转换、终结的长时段研究视角来审视20世纪晚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会发现“单位社会”之走向终结,应是近年来中国社会最具根本性意义的转变。诚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终结”是个具有巨大风险的概念。社会发展时空转换的复杂性使得任何关于“终结”的界定都要慎之又慎。但揆诸社会事实,作为起点意义上的单位社会的“终结”无论在理论上抑或是事实上都应是一种客观存在。

首先,就20世纪晚期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而言,“单位社会”走向终结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主要是因为从发展、变异的角度来评价“单位社会”,我们会发现,单位体制的高度合一性使其不是一种带有持续性的高效体制,虽然它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通过举国“一致”的模式创造高效的人间奇迹,但其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却在于不能将这种高效持久化。据此,很多学者认为单位社会是一种被“制度锁定的社会”、“丧失活力的社会”、“平均主义的社会”。在这一意义上,走出“单位社会”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无论人们是否愿意,单位体制终究是会被改变的。单位组织形式是国营经济部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沉重的人口压力而迫切需要增长的经济体系,不可能无限期地忍受这种低效率和浪费。即使大多数人不愿意改变,它也将造成这样一个后果,即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从而产生一种造成社会矛盾激化的巨大压力,其结果可能导致整个体制的崩溃。因此,主张改革是明智的。”[6]

其次,从理论上看,本文在这里所使用的“单位社会”终结这一命题有自己特定的内涵:它并不是指具体的作为职场的“单位组织”的终结,而是说传统的单位组织所赖以存在的那个宏观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逐渐被一种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所替代,由此作为“职场”的单位组织之自身的结构、功能也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因为当整个“单位体制”发生剧烈变革后,局部的单位组织实际上已经基本上不能作为“体制”内的一部分而存在,其性质和功能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剧烈变化。究其实质,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即由那种基于“国家—单位—个人”的社会管理体制转向“国家—社区、社会团体—个人”的社会管理体制。虽然这一体制转换从发生到完成需要经历较为漫长的过程,亦需要克服诸多障碍,但其走向终结的过程却是真实的。

再次,从动态角度看,作为社会体制的总体性变动,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国家一系列复杂的改革政策而实现的。1)由福利分配转向绩效分配。应该承认,在物质财富匮乏的背景下,单位体制下单位组织内部“包下来”的政策实际上并未得到充分实施。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中国走向市场化的改革步伐,一系列改革举措大大地推进了单位社会走向消解的进程,如住房商品化、医疗体制改革、社区建设的勃兴等,推进了“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对单位体制产生了巨大冲击。2)依赖控制体系的消解。进入90年代,政府陆续出台的改革举措,对单位人与单位存在的种种依附性规定进行了改革。诸如婚姻登记、考研等也无须单位出具介绍信等,单位所承载的革命的、政治性的整合控制功能开始消退。3)新世纪初我国关于社会体制的改革和新设计。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概念,强调“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6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对社会建设进行界定,提出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很显然,这一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已非昔日的“国家—单位—个人”的旧体制,而是一个强调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社会团体社会协同,公众“自下而上”积极参与的新格局。在这一意义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管理体制的新设计,实际上标志着中国社会宏观结构由“整合控制”向“协同参与”转变,堪称是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的重要标志。

二、“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的复杂性及其社会运行风险

单位社会之走向终结虽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作为社会结构的总体性转换,其进程异常复杂。

从历史演进的长时段视角来审视单位社会的建立,我们会发现单位社会的建立在中国社会结构动态演化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从根本上说,它是为了克服“郡县社会”的涣散性弊端而建立的社会模式,是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方案而形成的。历史地看,中国传统社会发展演进依次经历了秦以前以宗法分封,“周天子—分封诸侯—封土臣民”纵向连接为特征的“封建中国”,和秦一统以来的以皇权为核心、以官僚制、郡县制为主体的“郡县中国”两个阶段。应当注意,无论是“封建中国”,还是“郡县中国”,都是中国社会在未与西方现代社会发生频繁交往,在相对封闭的空间中完成其自我循环、发展的一种社会政治统治体制。而19世纪中叶以降,面对西方列强的挑战,中国传统社会发生全面危机,在政治解体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社会解组。这表明,传统的“郡县社会”已经难以对西方冲击作出有效的回应,中国传统“礼治”社会的涣散特征暴露无遗,诚如钱穆先生所指出的,与以国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法治精神不同,“中国人传统提倡礼治,因此社会松弛散漫。政治只成为一个空架子,对社会并没有一种强力与束缚,往往不能领导全国积极向某一目标而前进。”[7]48-49于是,清末民初的思想精英在深刻反思中国传统社会散漫无力的基础上,掀起了对传统社会激进的批判和否定思潮。他们认为,中国要想在世界文明竞争的大舞台上立足,必须建立一种具有强大社会整合能力的新的社会模式。单位社会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上述思潮发展演化的最终结果。当然,这种改造社会的方案实际上也寄托了现代中国政治精英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于是,作为总体性危机的解决方案,“单位中国”应运而生。因此,以长时段的研究视角,则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郡县社会”向“单位社会”的转变,以及我们告别“单位社会”,走向“后单位社会”,构成了中国社会结构演进的总体脉络。其间多层面的相互关联决定了“单位社会”走向终结进程的复杂性。

如果我们将单位社会的终结视为一个“社会空间”模式转换进程,那么,就应注意在分析“单位社会”这一独特空间转换之时,不能仅将其视为简单的几何空间意义的变化,而应发挥“地理学想象力”,去认识观察复杂的社会现象。以此思路来分析审视建国以来形成的“单位空间”,会发现:“单位空间”绝不仅仅意味着从摇篮到坟墓一系列诱人的福利体系和制度,它实际上承载了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回应西方列强挑战的全部历史,也寄托了20世纪先进中国人追寻大同社会的理想。单位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空间”,也不是单纯的“政治空间”,而是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人理想社会的构建与选择。毫无疑问,这决定了“单位空间”走向终结及其结构转换的复杂性。

作为一种总体性社会结构的复杂转换,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必将面对诸多社会风险。在告别“单位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必须直面由“单位体制”走向消解而衍生出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因为走出“单位理想城堡”后,我们不会自动进入一个融个人独立自由和“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为一体的至高发展境界,还必须以现实主义的态度面对一系列社会难题的挑战:

第一,中国社会原子化动向与转型期社会联结之中断错乱。

从宏观角度看,单位社会体制下的社会宏观联结是通过“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结构和跨单位的横向联结体系完成的。在社会总体结构复杂的转换过程中,因社会原子化动向和单位间横向联系的衰减而出现了明显的社会联结中断错乱现象。

如前所述,单位社会背景下的社会结构带有总体主义特点,其社会控制是通过“国家—单位—个人”的自上而下的威权控制模式展开的。而单位社会走向终结过程中的社会宏观联结模式是“国家—社区、社会团体—个人”。如果其中间联结环节缺失或不健全,则势必会引起严重的秩序危机。其最严重的表现是因社会的原子化而出现国家直接面对个体民众的危险局面。众所周知,20世纪80年代以降,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市场化的强劲冲击下,传统的单位社会堡垒开始松动甚至走向解体,其具体步骤可概括为:“第一波是单位体制外组织的萌生;第二波是单位成员向体制外流失;第三波是单位职能向社区转移;第四波是单位自身大量破产、改制,导致单位社会的最终解体。”[8]上述概括大体上反映了“单位社会”走向消解进程的大致轨迹。其直接后果是社会上出现了数量庞大的“非正规性就业人群”①。据统计,1978年,全国仅有1.5万就业人员处于正规部门之外;到了2006年,已经爆发性地达到1.682亿人,等于城镇2.831亿就业人员总数的59.4%。[9]一般说来,“非正规就业”乃是正规就业的有益补充,对于扩大就业面具有积极作用。但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中产阶级尚未完好发育,非正规就业人群迅速膨胀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使大量人群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成为原子化的孤独的个体,在劳动力市场上亦是真正的无所依赖的弱者。有恒业者,有恒心。当社会非正规性就业成为一种普遍的常态,非正规就业人数剧增时,多数人的生活似乎都充满了不确定性,其社会运行自然充满了风险。学界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欲满足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通常涉及到三个基本条件,即每个人有明确的社会地位,拥有正当的社会权力,按照整体目标发挥社会功能。“只有当社会能够给予其个体成员以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并且社会的决定性权力具有合法性时,社会才能够成为社会。前者建立社会生活的基本骨架——社会的宗旨和意义;而后者则为这一骨架丰满血肉——给社会赋形并创造社会制度。如果个人都被剥夺了社会身份和社会功能,那就不会有社会,有的只是一堆杂乱无章的社会原子,在社会空间中毫无目标地飘游浮荡。”[10]20

此外,在市场主义和效率第一的背景下,各单位组织逐渐由“管理型单位”向“利益型单位”转化,单位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因素和政治要素开始退居背景,单位逐渐成为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单位组织之间的联系也开始明显减少。而那种在单位组织之外存在着的一种横跨各个单位之间、将单位中的同类成员联结在一起的“跨单位组织”也未建立起来,遂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原子化动向。

第二,在体制转换,单位社会迅速走向终结的背景下,昔日由单位组织承载的社会公共性不可避免地发生严重的萎缩。

所谓公共性,主要是指“某一文化圈里成员所能共同(其极限为平等)享受某种利益,因而共同承担相应义务的制度的性质”[11]。其对社会具有极广的利害和影响,而且其影响不是限于特定的集团,而是面向社会全体。众所周知,单位制建立的目的是要造成一个“大公”的社会,这在其起源时期即已略见一斑。由单位组织承载的公共性主要包括:1)传导意义上的公共性,即负责将国家政策性的社会资源配给传递给每位个体的单位人;2)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公共义务;3)单位组织内部自生福利的分配。其中,前二者可称为“大公共性”,后者则为“小公共性”。在单位体制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单位组织承载的“大公共性”实际上是天然地内化于其体制之中的。但在转型过程中,伴随着国家控制权力的下放,“使单位组织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和整体的意义日益突出。在社会资源的占有和支配日益单位化的情况下,形成了一种愈来愈强烈的利益单位化倾向”[12]。毫无疑问,这种利益单位化倾向,加剧了单位组织走向封闭化,而昔日由单位组织承载的诸多社会责任开始转移到社区。在单位组织日益封闭化和社区成长缓慢的情况下,社会公共性构造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单位组织”所承载的若干封闭的“小公”,导致社会“公共世界”的严重萎缩,社会责任弱化了,单位所承载的意识形态因素和政治要素开始退居背景,而其所具有的利益共同体的功能却空前膨胀。如在单位社会条件下,中国妇女获得了空前的解放。正如有的学者分析的那样,“单位制实施的全员就业制度,第一次以制度形式为城市妇女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取得同男子一样的就业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妇女也许是单位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没有单位制,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就不可能在短短的二三十年内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13]。但当单位体制走向终结时,计划时代贯彻妇女解放的行政力量和单位制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都不复存在。因此,在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的过程中,必然会衍生出新的男女平等问题,需要我们直面解决。

第三,伴随着单位社会之走向终结,依托于单位社会的乌托邦精神和公共精神生活迅速消逝,从而导致社会理想主义的坠落,社会转向趋利的物质主义,堕入冷漠时代。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界往往将单位社会的起源诉诸社会资源总量不足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被动选择。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单位制建立者至高的理想主义思想境界。如果我们从现代中国社会政治思想演化“长时段”的角度,将单位社会的形成置于19世纪中叶以来中国传统社会“总体性危机”和“社会重建”的高度来加以认识,就会发现,单位社会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偶然的“学习”、“移植”、“选择”和一般意义的“创造”,而是作为中国政治精英解决社会危机,“重建社会”的根本性措施而出现的。单位社会的构建与民族国家形成是完全同步的进程。当然,这种改造社会的方案实际上也寄托了现代中国政治精英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因此,在我们走出单位社会的过程中,如何使昔日由单位组织承载的理想主义在新时期实现创造性地转化和传递,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建国以来,中国城市社会是典型的单位体制,单位在办社会的同时,也控制着几乎全部的城市社会文化服务系统。相比之下,为公民提供超越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则不甚发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是由“单位”来承载的,这直接导致我们的城市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单位文化”。比如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俱乐部、活动中心、图书馆,依单位效益的好坏和掌握资源的多寡,其设施呈梯形演进。虽然这些文化服务设施不属私人所有,但它所承载的公共性只能是一种以单位圈子为主体的“小公共性”,而不是社会意义的“大公共性”。单位体制下的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垄断性和封闭性的特点,单位所属的俱乐部除了单位人之外,他人是无法进入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单位体制的变革,单位的社会文化功能也开始逐渐走向消解,而现代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遂导致目前中国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出现严重的供给不足。在单位社会时代,每个单位人作为单位的一分子,他们生于斯,长于斯,乐于斯,单位成为覆盖其全部生活和事业的坛场。在单位,人们不仅得到了物质生活的保障,同时也享用了丰富的公共精神生活资源。而在今天,当传统意义上的单位制开始走向消解之时,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市场获取有形的物质资源,但在社会结构发生剧烈变动,社会成员日趋原子化,新的公共生活空间尚未确立的背景下,却无法获得公共精神生活资源,从而引发严重的公共精神生活的危机。此外,近年来,转型期的城市空间发生了剧烈变化,出现了富人区和棚户区,使得城市空间存在分裂的可能,如果任其发展,将会使我们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发生严重危机。如一些豪华住宅小区声称要专门打造上流社会或者说中产阶级理想的住所,其文化服务体系基本上是商业性的,必定带有强烈的封闭性、垄断性和排外性,最终结果将导致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呈现出严重的等级分化,而最终形成泾渭分明的对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也自然丧失了公共性,潜藏着严重的精神文化危机。

三、社会体制转换:从“整合控制”到“协同参与”

综上所述,可知所谓“单位社会的终结”及其引发问题,实质上是个托克维尔式的研究命题。一百多年前,托克维尔面对欧美社会的剧烈变迁,发现在告别传统社会的过程中,因传统的“社会联结”被破坏而引发出严重的“社会退化”的危机,其后果表现为:“一种倾向是使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使人们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倾向是使人们沿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确实存在的道路上走上被奴役的状态。”[14]838准此而论,单位社会走向终结背景下的中国社会的转型危机,其实质是“社会”的缺席。如何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实现社会创新,成为克服危机的关键。

1.社会创新与更新观念

关于社会创新,德国社会学家沃尔夫冈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界定,他认为“社会创新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变迁,而只能看做为社会变迁的一个部分。社会创新是达到目标的新的途径,特别是那些改变社会变迁方向的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控制方法和新的生活方式,它们能比以往的实践更好地解决问题,因此值得模仿,值得制度化。”[15]21-22

实现社会创新,首先要更新观念,摆脱单一经济逻辑的束缚,发现转型期社会运行的实践逻辑。近年来,中外学术界在总结概括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剧烈的社会变动时,常使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一理论概括。试图通过经济体制的转轨来透视社会的剧变,以获得对社会变迁的深度理解。上述分析思路虽然具有一定的穿透力,但其局限性却是明显的,即其研究概括都往往将具体的社会分析从属于经济分析,而未使社会分析获得独立的地位。上述做法的危险性在于:人们坚信,一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社会问题,均可通过经济发展而最终获得解决。从而忽略了社会建设的现实价值。如在国企改革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重视的是利润和效益,而往往忽视其社会成本分析。因为“从微观层面上看,产权改革也许使得某一个企业在财务上、账面上的利润增加了,但是它导致的社会成本有多大?这个有没有计算出来?在整个产权改革中,五千多万下岗职工导致的问题,这个社会成本怎么计算?”[16]在欧美世界,德国就是将市场经济结构和社会因素成功结合的范例,被称之为“社会市场经济”。这种社会市场经济的意义在于“将市场自由同社会均衡原则相联系”[17]234,避免以经济逻辑完全替代社会逻辑。

2.体制转换:从“整合控制”到“协同参与”

与前工业时代的政治统治实体相比,现代民族国家在能力体系上的最大变化在于其具有较为强大的资源控制和社会动员能力。建国以来,通过“国家—单位—个人”这一纵向控制体系,建构了中国版的现代国家,改变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以降,当中国社会告别了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单位社会后,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社会协同能力和公民参与意识,成为体制转换的关键。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曾提出“就近百年而言,现代社会由一种双向运动支配着:市场的不断扩张以及它所遭遇的反向运动(即把市场的扩张控制在某种确定方向上)。市场体系快速地发展着,它吞没了空间和时间。与此同时,同步的反向运动也在进行中。它不只是社会面临时的一般防御行为;更是对损害社会组织的那种混乱的反抗”[18]112。在波氏看来,正是在面向市场的挑战过程中,工会、合作社等各种社会制度、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应运而生,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以“协同”和“参与”为主题的时代。在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转型社会在走向市场化的进程中,亦呼唤市场与社会的反向互动,但因社会组织发展严重滞后,旧有的建立在单位组织基础上的“社会联结”被破坏了,而新的“社会联结”还没有建立起来,从而使人们走向原子化,社会认同感急剧下降。在单位社会走向消解的背景下如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已迫在眉睫。

社会协同力和参与力的提高,不是单纯的精神价值观问题,也不是简单的组织重建问题,而是二者的密切结合。诚如涂尔干所言:“集体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在人们相互契约的普遍性中确立一种绝对命令,还在于它主动积极地涉入了每一规范的形成过程。……社会置身于舆论的氛围里,而所有舆论又都是一种集体形式,都是集体产生的结果。要想治愈失范状态,就必需首先建立一个群体,然后建立一套我们现在所匮乏的规范体系。”[19]17由此可知,在单位社会走向终结,社会道德严重失范的背景下,我们仅仅从精神价值层面去理解危机时不全面的,而应该引入组织等要素展开更为全面的分析和理解。

在人类文明史上,由“臣民”到“国民”、“公民”的身份变更,是人类社会由“传统”到“现代”,从“身份”到“契约”社会进步运动的重要标志。从一般意义上讲,公民社会体现了一种新的“社会联结”,“公民身份意味着一定的社区或文明社会在人与人和群体与群体之间有某种联系或网络,而且有某些规范和价值观使他们的生活有意义”[20]32。其显著特征在于“它是相对于政府而言的非官方的社会结构和过程,诸如各种民间组织机构、非政府机构、中介组织、社会运动等均属于市民社会的范围”[21]196。因此,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建设乃是单位社会走向终结过程中社会再组织化的核心和关键。

注释:

①所谓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就业形式,缺少福利和不受国家劳动法保护的劳工。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雇工以及其他临时的、不固定的就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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