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最大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同富裕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适应和一致,即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它来源于客体,形成和存在于客体与主体的特定关系之中。社会主义的价值,就是指社会主义作为客体,以满足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多种需要的属性和功能。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也是一种具有光明前途的现实运动。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就在于它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和精神文化诸方面的需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价值。但从根本上观之,社会主义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就在于它能满足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需要——实现共同富裕。否则,它就会失去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的原动力。
共同富裕既是一个认识范畴,又是一个价值范畴。在这个概念中,“富裕”反映了社会对物质财富的拥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占有方式,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性质的集中体现。因此,共同富裕包涵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状态。与此同时,共同富裕又体现了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统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是实现物质价值共同占有的必要前提。实现物质价值的共同占有,是提高生产效率和创造物质财富的保证。如果只顾前者而无视后者,就会导致贫富悬殊,违背社会公平原则;反之,“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且“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9页)所以, 共同富裕揭示了社会运动的主体性尺度,成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总之,“共同富裕”这个范畴,不仅对社会主义作了新的事实判断,纠正了长期以来对社会主义的“左”的理解,而且对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价值标准及其价值目标作了新的认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历史地看,共同富裕只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而不是一切剥削阶级社会的价值。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劳动人民还未真正从自然的奴役下解脱出来,又套上了社会奴役的枷锁。再加上低水平的生产力和严重不合理的分配方式纠缠在一起,致使“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从未间断。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基础上所形成的“贫富不均”,成了奴隶主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最大价值。到了近代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它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6页)但由于雇佣劳动制和剩余价值剥夺的存在,形成了两极分化现象——在资产阶级一极是财富的积累,而在无产阶级一极则是贫困的积累,因而,两极分化就成了资产阶级的最大价值。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才为实现共同富裕在生产关系方面要求的消除两级分化提供了可能。与此同时,在借鉴资本主义的先进科学技术“肯定成果”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生产力,则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因此,“为绝大多数人谋利”、“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便成为社会主义的价值。正如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 3卷,第364页)
为什么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价值呢?
首先,共同富裕是检验社会主义是否够格的价值标准。价值标准是一种主体性尺度,社会主体的需要是衡量客体价值的标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落后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增长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办法,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财富的共同占有,以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因而,共同富裕便成为检验社会主义是否合格的价值标准。邓小平曾经严肃地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这里的“不够格”主要是指生产力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够格”。就这方面而言,我国目前不仅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年对社会主义设想的状况,而且没有超出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水准。正是这种“不够格”,使得社会主义在与资本主义的较量中显得底气不足,也使得社会主义尚未全面而又丰富地显示自己的价值。因此,邓小平始终把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全民富裕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是否“够格”的价值标准,并断言“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
其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政治价值。从社会历史这一客体角度看,政治与经济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经济始终是最终的决定性力量,政治虽然可以以巨大的力量反作用于经济,但它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却最终要由经济来决定。所以,马克思说:“政治权力只是经济权力的产物”。在无产阶级获取政权之前,对社会的政治改造是实现经济利益的首要条件。无产阶级所进行的一切斗争(包括政治斗争)都是为了自己的经济解放。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最大的政治便是经济建设了。如果仍然“用旧观点来理解政治,就可能犯很大的严重的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第370页)特别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社会主义制度首先是在经济不发达的东方落后国家建立起来的,经济建设更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政治。邓小平依据马列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的辩证关系原理,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明确指出:“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94页)
从主体价值角度看,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主体(人)的利益表现出来的。我们说“经济建设是最大的政治”,是因为经济建设代表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邓小平曾说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3页)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无产阶级获取政权以后,人民最大最根本的利益是建设繁荣昌盛的国家,过上富裕、文明、幸福的生活。无产阶级的政治如果不能为实现这个根本利益服务,它就会变得毫无意义、毫无价值。因此,他又说,“按照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28页)
再次,共同富裕是实现民主价值和文明价值的基础。民主、文明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基本方面,它们的发展和进步有赖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民主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身份、通过各种形式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权力价值。然而,“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12页)在我国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较低、封建传统深厚、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高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民主价值“只能逐步地发展”,“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5页)所以,邓小平依据我国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的现状和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认为要到下个世纪中叶,等到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综合国力较强的时候,中国才有可能搞普选,人民的民主价值才能高度实现。
文明的价值主要体现为精神文化对人的价值。恩格斯说,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人类迈上自由的一步。如果说,物质价值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价值,那么,精神文化价值则是人类日益走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标志。没有一定的物质价值,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和审美素养便无从谈起。古人云:“不富无以养民情”,“鸟穷则啄,兽穷则攫,人穷则诈;自古及今,未有穷其下而能无危者也。”邓小平说得更明白:“真正到了小康的时候,人的精神面貌就不同了。物质是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会有大变化。”(《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9页)因此,实现共同富裕、 增强综合国力,也是实现社会主义文明价值的基础。
最后,共同富裕是实现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前提条件。共产主义价值理想是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客观的必然规律与自己的价值追求的统一信念,是共产党人所追求的价值成果的具体形象。邓小平曾描述道:“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因为物质极大丰富,才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当然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物质条件。”(《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171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 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前进的。在社会主义阶段,只有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价值,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社会公正观的集中体现。邓小平曾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 第123、364页)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共同富裕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尽管我们当前不能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作为“中心课题”,但也不能任其扩大,而要实施相应的调控措施,研究解决和做好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