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合格论文,党员论文,严肃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是否合格,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造就合格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最近,我们组织力量分别深入到我省的各市州、省直单位的部分基层党组织,就全省十年来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虽然得到了重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积极寻找对策,认真加以解决。
一、十年来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形式、特点及产生原因
1989年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在全省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据统计分析,自1989年至1998年,全省党员参评率达95.8%,评出不合格党员占参评党员总数的0.38%;农民不合格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80%,企业不合格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15.7%,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4.3%。
(一)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形式。
调查表明,十年来我省受处置的不合格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34.8%。其主要表现为: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即“三不”党员。这部分党员主要集中在企业下岗党员、流动农民党员及新经济组织党员中。
2、革命意志衰退,不起带头作用。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23.1%。其突出表现是:共产主义信仰动摇,政治热情下降,对党的事业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对自己不严格要求,长期平平庸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起反面作用。
3、宗旨观念淡化,作风不正。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21.5%。他们当中有的把人民利益置于脑后,不关心群众,甚至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追求腐化的生活方式,沉湎于吃喝玩乐;有的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有的利用行业特权,搞不正之风;有的工作劳动纪律涣散,经常旷工,消极怠工,拈轻怕重,不按要求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4、不讲社会公德,道德败坏。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7.4%。其主要表现为:思想素质低,个人形象差,不讲社会公德,不讲职业道德,不讲家庭美德。有的抹牌赌博,屡教不改;有的小偷小摸,损人利己;有的虐待老人,邻里不和;有的腐化堕落,道德沦丧,等等。
5、私欲膨胀,见利忘义,违法违纪。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9.7%。他们当中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有的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公款,侵占公物;有的为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坑害国家和集体;有的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严重触犯法律,成为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6、是非不分,基本丧失了党员条件。 这部分党员占不合格党员总数的3.5%。其主要表现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 甚至颠倒是非。有的经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对基层党委、支部的决策决议,不是正面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而是背地里和群众一起发牢骚,表示不满情绪和附和落后群众的观点,个别党员甚至对群众聚众闹事、集体上访起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公然带头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抗粮抗税等。
(二)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主要特点。
1、年轻的所占比例较大。据统计分析, 十年来全省受处置的党员中,61岁以上的老党员仅占1.8%,而35—45 岁的年轻党员受处置的比例相对较大,有些地方达到了受处置不合格党员的1/3到2/3。
2、文化程度低的占绝大多数。据统计分析,受处置的党员中, 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及文盲的占95.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9%。
3、无职党员所占比重较大。据统计分析,受处置的党员中, 无职党员占92.7%;国家干部占7.3%, 其中县级以上机关干部和副县级以上职务的占2.9%。
4、因“三不”、贪污盗窃、 行贿受贿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置的党员所占比例较高。据统计分析,受处置的党员中,因政治类问题受处置占0.2%;因利用职权、条件谋私受处置的占16.3%;因贪污、 盗窃、行贿受贿、走私贩私受处置的占22.4%;因道德败坏、腐化变质受处置的占5.9%;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处置的占10.7%; 因“三不”受处置的占11.2%。这几项占受处置党员的2/3。
5、开除党籍、劝退等除名和限期改正错误的所占比例较大。 据统计分析,受处置的党员中,开除党籍的占12.7%;劝退等除名的占14.9%;限期改正错误的占32.1%;受到其他党纪处分的占40.9%。
(三)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
综合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使国外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生活方式和资产阶级价值观乘虚而入,侵蚀了一些意志薄弱党员的肌体和灵魂,使之思想滑坡;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使一些党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市场经济的求利性,使一些党员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追求变成对金钱物质的追逐,从而诱发拜金主义观、享乐主义观;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导致一些党员组织纪律性涣散和自由主义思想的泛滥。
2、从个人主观上说是少数党员的思想没有改造好。 一是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未完全入党。二是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三是部分党员特别是部分企业下岗党员和农民党员对党的改革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深,抱怨情绪大,认为自己生活都没保障了,还谈什么党员不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当不当党员无所谓。
3、从组织角度讲是少数党组织放松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一是对党员教育不力。少数党组织不注重抓党的建设,不开展党的组织生活,造成党员人心散,凝聚力差,组织观念淡薄。二是党员管理滞后。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出现了诸多新情况,而党员管理工作却没有及时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特别在边远山区的农村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流动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上缺少办法,使之处于无人管或放任自流的状态。三是党内监督乏力。由于党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使个别党员在偏离党员标准的轨道上越走越远。四是党员“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党组织片面以“能人”标准、“生产力”标准替代党员标准,把一些思想意识不健康、入党动机不纯、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五是党员的知情权、议事权、选举权等正当权利得不到正确的行使和保障,导致党员创造性受到压抑,积极性丧失,产生了“入党没意思,不如不入党”的思想。
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基本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针对不合格党员问题,采取了多种办法和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做法和经验是:
1、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不同时期的党建工作重点, 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抓常新。1989年,全省各级党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两清”结合起来,把清查、清理后的党员视其情况不予登记,作为特殊形式的组织处理。这一时期,全省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占十年来处置党员的46%。1990年12月,中央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在农村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省委在工作部署中强调,开展社教的党支部,要把党员评处工作同社教紧密结合起来,对社教中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处置。根据这一要求,开展了评议活动。1992年和1993年,主要结合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围绕思想大解放开展党员民主评议。1994年至1996年,主要结合“双学”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实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评处党员的重要条件。1997年和1998年,结合在全省党员中开展的“新时代、新要求、新奉献”大讨论活动,把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做得怎样,是否解决了党内存在的问题,党员队伍素质是否得到提高,作为检验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主要依据。1999年,结合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加强党性分析,认真加以整改。十年来,全省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基本做到了每个时期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富有新意。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党员评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素质,增强党性,纯洁队伍,因此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评”上。在评议对象上,把党员干部作为评议的重点,以此推动全省党员评处工作。在评议内容上,领导干部党员主要围绕团结、廉洁自律、群众观念、工作实绩等问题开展评议,重点评团结、评廉政、评作风、评实绩,把评议与干部考察、使用结合起来;机关党员围绕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组织纪律及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开展评议,重点评思想、评形象、评服务、评贡献,把评议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升结合起来;企事业单位党员主要围绕推进改革深入,促进企事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开展评议,重点评理想、评信念、评奉献、评岗位业绩和党员责任区任务完成情况;农村党员围绕在“双带工程”中发挥作用情况,重点评信仰、评纪律、评作用、评贡献;企业下岗党员重点评其在带头再就业,带领职工群众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替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等方面发挥作用情况;流动党员重点评其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执行了《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要求等。各级党组织能够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所侧重地抓好不同类型党员的评议工作,体现了一定的针对性。
3、注重搞好工作结合, 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融入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管理之中。一是与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对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普遍实行目标管理,分别印刷了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三个系列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初自上而下逐级签定。二是与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近几年,全省先后组织党员开展了“为党旗增光辉”、“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和“新时代、新要求、新奉献”等争先创优活动。三是与党员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相结合。近年来,各级党组织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党员开展的农村党员“双带”(带头勤劳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活动,机关党员“双为”(为基层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活动,企业党员“双争”(争当改革先锋、争当创业模范)活动,窗口行业党员“双创”(创优质服务、创文明新风)活动,都把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四是与严把党员“入口关”相结合。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把“发展前的培养教育环节”、“发展时的审查把关环节”和“转正前的教育考察环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较好地把住了不合格党员的源头。
4、严格把握政策,从严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是严格坚持标准。 为了搞好全省的处置工作,省委组织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党章和中发[1998]13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分三大类提出了不合格党员的30种具体表现,下发到基层党组织对照衡量,避免了处置工作畸轻畸重的现象。二是严格掌握政策。对评议中被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各级党组织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党员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发生原因及本人对待问题的态度等,严格区分在一时一事或某项工作中不起作用与长期不发挥作用的界限;区分愿意接受教育、积极改正错误与态度不好、屡教不改的界限;区分违纪党员与不合格党员的界限;区分老弱病残等客观原因没有较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与革命意志衰退、长期消极落后、拒绝履行党员义务的界限,做到准确定性。三是严格处置程序。全省统一规定,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都必须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组织处理等五个环节。同时,凡被定为不合格的党员,都要报上级党委审批把关;有争议的还要报市、县委组织部把关。由于严格把关,几年来全省没有发生因失实或处置不当而需纠正的案例。四是严肃组织处理。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只要材料齐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不管困难多大,该处置的坚决处置。
从我们调查到的情况及一些综合信息来看,各级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方面虽然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总的来看,还存在着党员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而且在有些地方表现得尤为突出。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1、从严治党的意识弱化。 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错误认识:一是务虚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不易出政绩,抓不抓无碍大局;经济工作、业务工作是实的,只要“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上去了,就一好百好”。没有从思想上摆正党建工作的位置,造成党不管党。二是无用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现在社会风气不好,党内不合格党员太多,清理一个两个无济于事,即使动真格,下大力气,也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处理一个,又冒出几个来,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三是畏难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处置工作费时费力,怕干扰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怕政策掌握不准,会“引火烧身”。四是同情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年轻人犯错误是难免的,如果将他们开除了,就会断送其政治前途,感到可惜;年老党员干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让其“晚节”不保,于心不忍;下岗党员生活都无保障,再从组织上给予严肃处置,下不了手。五是虚荣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如果有党员被开除了,就表明自己的工作没做好,等于现自己的丑,给自己抹黑,影响本单位和党组织的形象。六是应付心理。有的党组织认为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没有必要年年搞,产生松劲厌烦情绪;认为处置一两个人浪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得不偿失;认为处置党员是一件“整人”的事,出力不讨好,因此对上级部署当作“例行公事,临时应付”。由于一些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指导思想不够明确,从而导致工作失衡,力度减弱。
2、现行的政策标准与新情况新问题不相适应。 一是标准的内涵滞后。当前,流动党员、下岗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日益增多,党员队伍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制定什么样的标准来认定党员是否合格,是当前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面临的重要问题。二是标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虽然《党章》、《准则》等一些党内法规中对党员标准有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基层党组织深感棘手。三是标准的界定模糊。不合格党员没有依据具体情况分类实行层层剥离,导致不合格党员难以认定和处置。
3、制度执行不到位。调查表明, 近年来个别基层党组织在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的落实上抓而不实,流于形式。一是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不到位。一方面“替代”现象严重,如有的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代替民主评议等;另一方面民主评议不严格,使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二是执行从严处置制度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其一,以功抵过。少数党组织用违纪党员过去的功劳成绩来抵消缺点错误。其二,以罚代处。特别在处理经济问题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上,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其三,个别党组织片面强调教育从严,处理从宽,不能坚持原则,使不合格党员得不到严肃处置。三是执行督查制度不到位。一些地方有布置无检查,有检查无通报。四是执行帮教制度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接受组织处理的不合格的党员帮助、教育不够;对被确定为限期整改的不合格党员和有一定问题的基本合格党员缺乏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对出党的党员,有些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的甚至把他们推到党的对立面,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
4、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机制不健全。 目前主要是通过民主评议认定不合格党员并对其进行处置,这项制度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是行之有效的。但也应看到,民主评议党员不是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专项制度,党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应把主要精力放在评议教育方面。同时,由于新形势下党员队伍的流动性、分散性、广泛性等特点,使得这项制度对于从组织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5、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自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专门机构撤销后,这项工作由党员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实际由组织部门唱“独脚戏”,纪检、监察等部门则没有配合行动,未形成合力。同时,由于上级对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问题理论研究少,对下面的工作指导少,对专门人员培训少,有关政策宣传少,相关资料发放少,加上专职组织员制度在很多地方和单位并未落实,导致这项工作时紧时松。
三、对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和部署。1988年中央组织部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发出《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并提出对评议确认为不合格党员要做妥善处置。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中央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提法上,由“妥善处置”到“严肃处置”,表明在新时期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因此,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我们认为,新形势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应注意突出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参照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应当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党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生产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维护党员队伍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严肃而又合理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贯彻这一指导思想,首先必须着眼于大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定环境特定看待,既不能简单地定指标、卡比例,更不能失之于宽或视而不见。对经认真评议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有多少处置多少,而不是越多越好。其次,必须着眼于大多数党员,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慎重处置,保护大多数,严处少数,努力维护党员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再次,必须着眼于长远和未来,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下岗党员、流动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员等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与新形势下党员队伍新特点相适应的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路子,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科学研究和制定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标准。当前,党员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诸多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而言,主要是党员标准的时代性和先进性发生了变化,不合格党员的现实表现与现行评判标准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的规定现在与新的情况不相适应;有些是以前没有规定现在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研究解决;有些是以前的政策有规定但不具体,过于原则抽象,不便操作等等。历史经验证明,只有从政策上严格区分形成不合格党员的情况,才能适应新形势对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要求。否则,就会因为政策的原因、标准的原因、组织的原因而误伤同志,造成不应该出党的出党了,挫伤党员的感情和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党员队伍的稳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因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对党负责、对党员个人负责的高度,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对新形势下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标准的研究。为此,建议根据党章,参照以往整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重新登记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新时期特点,修订完善不合格党员标准和组织处理若干政策的规定,以便统一规范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标准及有关政策的制定,应突出以下几个特点:(1)要有针对性。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党员也就有不同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党员要把政治素质,勤政为公,一心为民,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党员要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作为主要内容;对企业党员要把“在岗爱岗敬业,下岗谋岗创业”作为主要内容;对农村党员要把带头致富,带领致富,扶贫济困作为主要内容,力求各有侧重。(2 )要有可操作性。评议标准不能过于原则,伸缩性也不能太大,每一条款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定性和定量的界定,努力把原则性的东西逐步化为实实在在的内容,如政治标准应表现在哪几个方面,逐条细化,便于基层操作。(3)要有超前性。 制定标准时,既要紧扣“不合格党员”内涵,又要把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涵盖进去。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肃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治领导干部党员,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对象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党员和权力机关党员,以期达到处置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解决重点问题。在评议中除按党章对党员在理想、纪律、党性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外,还要根据形势需要,联系实际确定重点评议内容,每年突出解决一两个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要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党员不学习理论,不讲政治,不讲正气,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触情绪,经常乱发议论,散布流言蜚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讲”教育,把其是否讲政治、顾大局,与党中央保持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作为所要评议解决的重点问题。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实践证明,一个党员从评议到处置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其中民主评议、组织考察、组织处理是三个重要环节。这三个环节相互关联,缺一不可。因此,要防止党员评处工作的简单化、庸俗化、形式化倾向。尽量少搞以年终工作总结代替民主评议党员、以公务员年度考核代替民主生活会、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等替代做法。防止因工作忙顾不上开展,或缩短时间,简化程序,把党员评处工作与其它几项工作一结合,半天、一天就了事的片面行为,要限定几个阶段,实施几个步骤,紧扣几个环节,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党员评处工作每年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增强评议和处置的效果。
(四)全党动员,整体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气候和氛围。
总的来看,近年来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参差不齐,不够平衡,存在着各自为阵的现象。有的每年开展一次,但声势不大,氛围不浓,抓而不实;有的象征性地开展一下,议而不评,评而不处,处而不严,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有的上面推一下,下面则动一下,不推则不动,工作被动,如此等等。由于各级组织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工作步调不统一,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整体进展,难以达到从严治党的目的。我们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只有全党动手,在全党形成一个大气候,使这项工作有一个较好的内部、外部环境,才能够有效地克服各种阻力,把工作做好。因此,必须全党动员,统一步调,整体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气候和氛围。要年年强调部署,规定各地每年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形成声势,用整风精神扎实开展党员评处工作,这样既能形成制度,也能形成气候,更能取得实效。在整体行动,形成气候的同时,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定期研究部署民主评议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县级以上党组织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连续不断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领导联系点制度,或分类下派民主评议党员巡视指导组(员),及时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党员评处工作。要注意各行业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同时,县以上党委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检查督办。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组织部门要及时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坚持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形成工作合力。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动员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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