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产品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由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活动。产品认证是强化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工业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铁路工业;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1产品认证的由来和发展
产品质量认证是国际上合格评定的组成部分,也是质量认证的一种形式。认证是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是使买方对产品质量信任的客观需要。产品认证源于西方工业国家。1903年,英国实行了证明符合英国BS标准的产品认证—“风筝标志”,不久注册为商标。铁路钢轨就是首获“风筝标志”的认证产品。20世纪50年代,随着二战后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产品认证在工业发达国家得到了普及和开展,70-80年代逐渐走进第三世界。目前,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全球化,质量认证制度已成为一种世界趋势。产品认证的标志已有100多种。我国最早实行产品认证的是电子元器件和电工产品。1981年和1984年,有关部委分别建立了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QCCECC)和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实行电子元器件的合格认证和电工产品的安全认证(长城标志)。20世纪80-90年代继电工、电子产品之后,产品认证又在汽车产品、医疗器械、玩具、药品等行业和产业部门相继开展,目前国内产品认证机构已有20多个。为了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市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认证认可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地确立了产品认证在铁路行业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合法地位。铁科技〔2012〕95号《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明确地规定了铁路产品认证的具体要求。凡列入“目录” 的铁路重要产品,以产品认证为准入方式,未获得铁路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律不得在铁路销售、使用。我国铁路产品认证制度对保证我国铁路高速发展中的铁路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建立铁路工业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2.1建立铁路产品认证制度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铁路系统以外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断地涌人铁路市场,打破了铁路系统内部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形成了多元竞争的势头;另一方面,随着铁路自身改革的深化,铁路产品制造企业和铁路运输主业分离,走向了市场,铁路产品成为市场化、社会化的商品。目前,铁道部对铁路产品准入的管理方法主要有:(l)生产许可证;(2)制造特许证;(3)新产品鉴定;(4)有关业务部门的定点生产等。随着改革的深人,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管理,需要从行政直接管理转变为建立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督的宏观管理。我国铁路技术装备虽然这些年有了较大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产品生产企业技术水平低下,生产技术条件落后,管理水平不高,这与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很不适应。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应抓住产品生产的源头,通过提高产品准人门槛来提升铁路产品的总体质量。
2.2铁路产品认证中心机构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产品认证的有关规定,所有认一证机构都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设立。产品认证机构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必须进行工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认证机构应有一个保证其公正性的组织结构,并形成文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包括确保认证机构运作公正性的规定;该结构应使密切相关的所有各方均能参与制定有关认证制度的内容和运作的方针和原则。产品认证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质量体系,并通过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对其认证能力进行评审和资格认可。国家推举在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基础上组建一体化的产品认证中心,成为独立实体性质的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以提高产品认证的可靠性。为了保证铁路产品认证机构的公正性、实效性,有效地利用现有的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系统的检测能力和铁道行业技术标准作为支持条件,铁路产品认证采用了“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 简称认证中心)” 的组织结构形式。管委会是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的管理机构,委员充分考虑了代表的权威性和广泛性,由铁道部有关部门、铁路运输企业、铁路产品的生产、研发、认证、检测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管理、监督、协调铁道行业产品认证工作。管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属全体委员会议,管委会机构、职责和工作程序由《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认证中心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按国家批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和管委会通过的《自愿认证产品目录》具体实施产品认证,并接受国家认监委和认可机构的监督。认证中心通过组织形式、文件形式、审核与检验形式、认证决定形式、监督形式来保证其公正性。组织形式的保证是指认证中心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由各方代表组成的管委会,且作为产品认证实施机构的认证中心是独立开展产品认证业务的法人实体;文件形式的保证是指铁道科学研究院仅作为认证中心的投资方通过组织章程确定其法律关系,不干预认证中心的业务工作,并以文件形式确保其认证公正性;审核与检验形式的保证是指认证中心按照统一的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对该产品所有生产企业进行审核与检验;认证决定形式的保证是指认证中心对申请方的认证决定是在独立于企业审核与检验的专家工作组客观评价基础上做出的;监督形式的保证是指认证中心有关产品认证的文件、工作程序都必须公开透明,产品认证活动的整个过程接受国家认监委、国家认可委、管委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3铁路产品认证机构的技术支持
1)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首先要有先进的标准,产品标准是作为市场准则之一,作为产品生产、流通、贸易的质量依据。近几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积极采用使标准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水平上都得到了充实和提高,初步建立了与发展中的我国铁路技术体系相适应的铁路标准体系。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为开展铁路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基础支持。2)检测技术能力:这些年来,CRCC检测中心主要承担了铁路总公司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铁路产品)和铁道工业产品制造特许证的考核与检验、新产品鉴定检测检验、铁路优等品和一等品的认定检验、各铁路业务司局组织的产品认定考核检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检验等工作,为铁路产品质量的提高、保证运输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过这些年的实践,CRCC检测中心无论从管理、设备、人员素质方面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形成了设备精良、业务熟练、管理科学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为铁路进一步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和支持。3)政策支持:根据铁路总公司的有关精神,今后几年,铁路产品质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推行科学管理、强化质量监督,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有效运转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上水平;重要铁路工业产品可比性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主要工业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铁路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结语:铁路运输关乎国计民生,铁路产品的质量安全与人息息相关。我国大部制的改革与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的成立,开启了我国铁路建设的新篇章。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积极借鉴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成功经验,可以更快速、更高效地完成我国铁路产品认证工作,提高铁路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朱少彤,黄银霞,陈卓民.铁路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J].中国铁路,2017(1):57-61.
[2]孙丽娟.铁路产品认证简介[ J].铁道技术监督,2017,36(7):9-11,13.
论文作者:郭莉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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