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不是一个产业,更不用说工业化了_教育产业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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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8—2689(2000)01—0080—06

当前,高等教育产业化是我国教育领域,以及社会各界十分关心和热烈讨论的问题。教育产业论认为,高等教育是产业和产业部门,要产业化。对此,我持相反的观点:高等教育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更不能产业化!

我不认为当前我国盛行的某些西方理论和被说成是马克思主义新发展的理论,就那么神圣,就那么正确!我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还是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为分析、考察和判断高等教育是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要不要产业化。

马克思主义正确的揭示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确认教育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强大动力,但教育不能生产任何物质产品。因此,教育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产业化可言了!

(一)教育是由经济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是社会的基础,经济关系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原始的决定因素。一定社会的教育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决定的。“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过程”。“经济关系不论受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影响,但归根到底是具有决定意义的”。经济既然决定整个社会生活,当然也就决定教育。“人们‘创造历史’,必需能够生活。但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不言而喻,人们有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定物质资料,才能从事教育活动。教育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发展的要求和所能提供的条件。

(二)教育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强大动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经济是社会的基础,但并不认为“只是经济才是原因,其余一切都是消极的”,而是“相互作用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其余一切”中不仅是包括教育,而且把教育看作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强大动力!

任何生产都是一定社会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要实现这种结合,劳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劳动能力,即“体力与智力的总合”。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生产已不是单纯的体力劳动和简单的手工操作,生产过程已成为科学技术的应用,劳动者必需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和能力。要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就必需接受一定的教育,“教育生产人的劳动能力”,“要改变一般的人的本性,使他获得一定的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

教育通过培养人,提高人的能力和社会要求必需具备的思想、道德,以继承、发展和应用科学技术推动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劳动生产率不是屈服于劳动者的直接技巧,而是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归根到底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每一项发现都成了新的发明或生产方法的新的改进的基础”。“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劳动者的技能,而且取决于他的工具和完善程度”。劳动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制造工具和改进工具,特别是制造和改进复杂的工具和精密的仪器设备,更离不开劳动者智力水平的提高,离不开教育与训练。劳动者只有接受较多、较高的教育,才可能从事“比较复杂的劳动”,而“比较复杂的劳动是多倍的简单劳动。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倍的简单劳动”,“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但“却可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教育,同时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要建立正确的教育制度,需要改变社会条件”,“为了改变社会条件,又需要相应的教育制度”。在正确的社会条件下,才能使教育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这“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改造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

(三)教育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

教育产业化是以确认教育是产业和产业部门为前提的。而产业和产业部门与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是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如果高等教育是产业和产业部门,那么,高等教育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教师则是生产工人。反之,如果高等教育劳动不是生产劳动,教师不是生产工人,高等教育也就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因此,可以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的论述来分析、考察和判断高等教育是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要不要产业化。

马克思给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下了两个定义,一个是从物质生产过程得出来的“最初定义”,另一个是资本主义的“特有的定义”。

马克思的“最初定义”是这样说的:

“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的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生产的“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生产劳动是人的“活动与有用效果间的关系,劳动者与劳动生产物的关系”。

马克思明确指出,教育劳动不是生产劳动,教师不是生产工人。教育是一种“直接把劳动本身生产、训练、发展、维持、再生产出来的劳动”,它不能直接生产出任何物质产品,而是通过它所培养的人作用于生产的,是“间接的”、“潜在的”和“可能的”的生产力,不是直接的生产力。教育只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因素,不论其作用多么大,绝不等同生产本身!教育既不是生产,当然也就不是产业和产业部门了!

如果把促进生产发展的因素等同生产,那么,促进制锁业发展的盗窃也可以说是生产,要作为产业来经营了!这当然是荒唐的!

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创造物质财富和与此直接联系的行业和部门,如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是产业和产业部门,这些部门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从事这种劳动的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认为,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和“始终正确的”!但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需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为资本自行增殖服务的才是生产工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使劳动成为生产的或非生产的劳动,既不一定是劳动的这种或那种形式,也不是劳动产品的这种或那种形式。同一劳动可以是生产的,只要我作为资本家,作为生产者来购买它,为的是用来为我增加价值。它也可以是非生产的,只要我作为消费者来购买它,只要我花费是为了消费它(劳动的)使用价值”。这种区分,“不是从劳动的内容或劳动的结果产生的,而是以劳动的一定社会形式产生的”,“始终是从货币所有者,资本家的角度区分的,不是从劳动者的角度区分的”,“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不过,这种区分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只是在很小的领域中应用”,如果“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当“老板用他的资本交换教师的劳动,通过这个过程使自己发财”时,资本家是把他投资办的教育作为产业经营的,“教师对于学校老板,可以是纯粹的雇佣劳动者……。这些教师对学生来说虽然不是生产工人,但对雇佣他们的老板来说,却是生产工人。”在这种情况下,“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入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但这只是从资本家的角度来说,教师并不因此真的成为生产工人,因为“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用来支付他们报酬的基金,尽管他们的劳动加入一般来说创造价值的那个基金,即加入劳动力的生产费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指出,资本主义把非生产部门作为产业经营,“同整个生产比较起来是微不足道,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这就是说,不会、也没有使整个社会的教育产业化!

(四)教育不能作为商品买卖

不管教育产业论如何界定产业,既是产业,就得有产品。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产业经营者所以生产产品,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要把产品作为商品出卖获得利润的。即使不生产物质产品,也必需购买劳动力,把劳动力以服务方式做为商品出卖而获得利润。因此,教育产业化,也就是教育商品化即市场化。

教育产业论把教育等同于生产,认为学生是教育部门的产品或购买教育劳动的消费者,并把学费说成是购买教育商品的价格或价值。这种所谓理论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教育生产的是人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任何物质产品。人仅有劳动能力,即使很大、很高,如果没有生产资料,并实现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也生产不出任何产品来。这是常识,无需赘述!

一方面把学生说成是教育部门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把学生说成是消费者,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违背常理的!假如学生是消费者,他们花费购买商品或作为商品出卖的服务劳动,怎么反而把自己变成了出卖商品(或服务劳动)的资本所有者的产品?世界上现在和将来都没有、也不会有这样的消费者!

学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社会成员,不属于教育部门所有,教育部门不能把学生当作自己的产品作为商品出卖而获得利润。学生也不同于购买服务劳动的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服务,在享受服务时不需要自己付出劳动,但教育则不同。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劳动的过程,仅有教育者或受教育者一方面的劳动,不能构成教育。如果受教育者不付出劳动,就没有教育可言!用金钱可以购买到教师的劳动,却不能购买到教育!教育是不能作为商品买卖的!

学费,在教育非产业化即非商品化情况下,是用以制约教育需求的手段,不是购买商品的价格或价值。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教育还是人们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受教育的程度如何,特别是能否受到高等教育,对于每一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甚至是决定自身前途和命运的!因此,人人都力求尽可能受到更多、更高、更好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但受生产发展水平和其他社会条件的制约,作为社会代表的国家(政府)不可能为每个人提供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权利。因此,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总是高于供给。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不对需求加以制约。要制约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除了学业(考试)成绩,以及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水平等外,最为便利、有效和易为人们接受的就是收取一定的学费,只是培养费用的部分,而不是“成本加利润”的商品价格或价值!

(五)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不符合客观事实

无可辩驳的事实是,与教育产业论者所说的恰恰相反,世界所有国家和社会都没有把教育作为产业,而是把教育作为不追求利润的公共事业,由国家(政府)投资主办。各国都在不断增加教育经费,但都不是为了得到利润。发达国家的教育经费一般要占总产值的5—7%,中、小学全部是免费的,义务教育年限不断延长。有的国家高等教育也是免费的,有的国家还给大学生一定的补贴。虽然多数国家的高等教育要收取一定的学费,但只占培养费用的少部分,不是按“成本加利润”的商品价格或价值收取学费。同时,绝大多数国家都在提倡和争取尽早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以便使更多的人受到高等教育!

我们不否认不少国家有些以赢利为目的的私人办的各级各类学校,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是微不足道的”和“可以完全置之不理”的,没有、也不可能使整个社会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事实是最好、有力的证明,既然事实如此,还有什么教育产业化可言呢!

教育产业论以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为理由,要人们相信花钱购买上大学,通过市场竞争得到或失去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是平等的,富人有经济能力得到更多的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是合理的!这种理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有一定道理,但事实上却是完全错误的!

(一)主办高等教育是国家的义务

国家具有两重性,主要方面它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另一方面它又是社会的代表。任何作为国家的社会要存在和发展,就必需培养一定数量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这不仅是全社会的需要,更是国家做为统治阶级工具为统治阶级服务所必需的!因此,国家就一定要把主办高等教育作为自己必需履行的义务!否则,社会就不能存在,国家必然灭亡!

法律,以及方针和政策等,都是国家权力意志的表现。国家利用它拥有的权力,力求使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以及社会可能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的条件相适应。在社会既不需要人人都受高等教育,又无力为每个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的情况下,国家运用法律和政策,采取包括收取学费等手段,制约远远大于“供给”的高等教育需求是必需的,但这绝不意味着主办高等教育就不是国家必需履行的义务!

(二)任何竞争都是不平等的

竞争是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的,但人们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具体环境和自身具有的各种条件不同,所谓“同等条件”对于每个人来说恰恰是不平等的。犹如一个大力士与一个弱不经风的人竞争看谁举得重一样的不平等!正因为不平等,才有竞争,才需要竞争。我们承认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必然的,但不能认为是合理的。存在的未必合理,必然的不一定正确。正如一定社会条件下,必然会生产、存在贪污腐败,但既不是合理的,也不是正确的!也许,这个比喻并不一定十分恰当。列宁说,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但有缺陷的比喻同样也是可以说明一定问题的。竞争的所谓平等,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只不过是表面上的平等掩盖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已!

(三)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是剥夺绝大多数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高等教育在非产业化即非商品化的条件下,是作为社会代表的国家(政府)投资主办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公共事业,是为社会培养人才,提高人们的全面素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收取一定的、绝大多数人能够承受的学费、用以制约高等教育的需求,使人才的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相适应。同时,为了使更多的人受到高等教育,国家以及社会有关机构、组织和部门以多种方式和途径给予上大学的穷困人以资助。在这种情况下,总体上说,人们上大学的竞争主要取决于是否取得合格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具备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等条件。只要符合这个条件,不论处于何种社会经济地位的人,就可以得到上大学的机会和权利。虽然这也是不平等的,但却是相对合理的。国家用全体社会成员创造的财富投资主办高等教育,是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服务,而不是仅仅或主要为富有者服务。因此,人们是能够接受的!

但是,如果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的竞争,就与上述不同了!国家(政府)投资主办高等教育是为了获得利润,要按“成本加利润”收取高额学费。高等教育与生产经营领域不同,高等教育主要是国家主办的,任何社会力量办的高等教育是无力与国家竞争的。国家作为总投资者拥有绝对垄断权,为得到高额利润,不会使它主办的高等院校之间的竞争超越一定范围和程度。因此,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主要是人们争取上大学的竞争,垄断着高等教育的国家可以不断提高学费。如果国家不这样做,那就不是产业化即商品化了。竞争的必然结果是,谁有钱,谁就拥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据《科学时报》载文,有人计算,现在我国培养一名大学生的费用大约年均一万元。无疑,这是当前情况下的低成本。如果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肯定要比一万元多得多!首先,教师不能再实行低工资,要按教师劳动力的价格或价值支付工资。我国教师的工资,即使提高四、五倍,依然是世界上最低的。仅此一项培养成本就得增加四、五倍,再加上利润,学费至少要高达五、六万元,学生还要花费为数不少的生活等费用。一个大学生,每年没有六、七万元是不行的!我国的人均收入不多,1998年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有5425元,农村家庭的纯收入也只是2162元。有人总是盯着银行的六万亿居民存款,而那存款的80%是属于20%的富人所有的,一般人家的存款很少,不少人家是没有什么存款的。因此,高达五、六至六、七万元的费用,不用说对贫困人家,就是对绝大多数一般人家来说,即使不是天文数字,也相差无几了,到底有多少人家能够承受得了!

固然,奖学金、助学金,以及贷学金等可以解决一些贫困人上大学的问题,但人数绝对不会多。高等院校是为追逐利润的,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对资助贫困人上大学有多大积极性,甚至可能尽力把国家和社会慈善等机构、组织和部门给贫困人上大学的资助给予自己的“关系户”,以便由此得到更多的收入。同时,贫困和一般人家无钱,也就没有什么“关系”可拉,“后门”可走,毕业后很难找到条件好、工资待遇高的工作,担心无力偿还贷学金,根本不敢贷款上大学。即使穷人想贷款上大学,也极少有人愿为他们担保,有关部门也没有多大积极性为他们提供贷款。这样,由于交纳不起高额学费,贫困和一般人家的子女上大学的人,必然越来越少。与此相反,富有者既不会交纳不起学费,也不会为生活奔波,可以集中精力用于学习,还可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或者请专人辅导。即使学业不佳,甚至很差,同样可以进入大学。因为,有钱就会有“关系”可拉,有“后门”可走。为追逐利润的高等院校不仅乐于降低要求,以至免试接受这些人入学,甚至是求之不得的!现在,我国就已经有了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富人子女入学的,如果高等教育商品化了,还不知道要怎样呢!

从上述不难看出,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的必然结果是更多地剥夺绝大多数人、特别是贫困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他们由于没有支付高额学费的经济能力,从小就不得不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和权利,他们上大学的愿望,在摇篮里就被扼杀了!而富人却得到了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最终必然导致高等教育主要为富人服务!

我无意、也不是反对高等教育为富人服务,富人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为人民服务,怎能反对!金钱本身就是一种权利。有钱,当然就会有比无钱或少钱的人拥有更多的权利,社会承认这种权利合法,并给予崇高的荣誉,岂能反对!我仅仅是认为,国家用全体社会成员创造的财富主办高等教育,却更多地剥夺绝大多数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而主要为富人服务,似乎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原则!

(四)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必然扩大贫富差别,并加剧、激化社会矛盾

人,是社会的人,如马克思所说,人“不是个人所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层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因此,不管人们是否自觉和愿意,每个人必然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地位,属于一定的社会利益集团。从总体上,可分为穷人和富人两大社会利益集团,而富人总是少数。这种划分当然是十分粗略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十分具体的标准说明,到底拥有多少财富属于富人或穷人社会利益集团,但绝不是不能理解的。人们绝不会把包括工农群众在内的绝大多数一般人看作是属于富人社会利益集团的。

在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的条件下,穷人社会利盖集团的某个或少数人,可能获得与富人同等或大致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不可能使所有穷人社会利益集团的人们都获得这种机会和权利。富人社会利益集团的人们却与此相反!这不是富人比穷人天生聪明,也不是因为富人都比穷人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好,仅仅是因为由社会关系决定的富人有钱而穷人无钱或少钱。因此,穷人要想得到与富人同等或大致相同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首先必需争得一定的社会经济地位,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至少是得到可以支付高等教育高额学费的经济能力,以及与此相应的基本社会政治权利。否则,是绝对不可能的!这样,人们为争取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和权利的竞争,就不再是任何个人之间的竞争,并且超越了教育领域的范围,成为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人们为争取经济利益和基本政治权利的斗争!

这种斗争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扩大贫富差别,并加剧、激化社会矛盾。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尤其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当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仅仅依靠劳动是绝对不能脱贫致富的!马克思说:“劳动不是财富的源泉”,“孤立的劳动(假定它是具备物质条件)虽然能创造使用价值,但它既不能创造财富,也不能创造文化”。要想脱贫致富,不仅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并将它转化为资本,还必需具有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因此,一个人能否受到高等教育便成为决定其前途和命运的事情!对于一个人是如此,对于一个社会利益集团也是这样!由于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更多地剥夺了穷人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属于穷人社会利益集团的人们越穷受高等教育的越少,受高等教育的越少,越缺乏人才和知识,也就越穷!富人社会利益集团则相反,他们拥有财富,又有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既有财富,又有人才和知识,从而也就会更加富有。由此,贫富差别必然日益扩大,穷富两大社会利益集团为争夺实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而进行的为争取经济利益与基本政治权利的斗争,必然加剧,并日趋激化,最终会引起社会的动荡……!

正因为存在这种危险,各国都没有把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国家虽然是“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的产物,但“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至在无畏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国家“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为了不至于使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人们为争取上大学的竞争而进行的为争取经济利益与基本政治权利的斗争加剧、激化社会矛盾,国家就不能把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这样,才能使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人们,都有机会和权利受到大致相同的高等教育,从而缓和社会矛盾,更好的培养人才,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如果我们不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建立一个主要为富人服务的社会,而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就不能把高等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

教育产业论并不是新思想、新理论,资本主义初期就出现了“教育工厂”,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就指出:“这种教育工厂在英国多得很”!这种理论和思潮所以在当前我国社会条件下重新泛起,并受到热烈的赞美,形成强烈的产业化之风,绝不是偶然的!

马克思指出,对于一切社会问题,“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争取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时期,邓小平同志说,这是一场革命。革命就是调整和变革社会经济关系,即变革生产和交换方式,重新分配社会的权利。社会变革的过程也就是社会力量的重新组合过程。不管人们是否自觉和愿意,每个人都必需调整并重新确定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有权的可能变得无权或权小了,无权的可能成为有权者,甚至拥有很大权力。穷困者可能成为富人,富有者可能变得钱少了,甚至贫困……。当然,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成为富人,但他们也可能变得更穷,或稍微富裕一点!……

社会改革是从上而下进行的,(只能如此,否则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是改革的决策者,中、下层掌握着一定权力的人们是中坚力量,没有他们,改革既不能进行,更不可能成功。但是,他们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利用掌握的权力使自己发财致富。同时,必然会有些人利用掌握着一定权力而一心想自己致富的人,使自己也富起来。权和钱(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利益的权力是无意义的,没有权力的利益是不能实现的。因此,这两种人必然会为实现自身利益从“权和钱”的相互利用,逐步发展到“权和钱”的结合,形成具有共同利益的新的富人社会利益集团。

新的富人社会利益集团随着财富的增长,要求得到更大、更多的权(力)利(益)即权利。为此,他们必然会利用自己优越的社会经济地位,竭尽全力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制造舆论。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当代社会中,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具有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成为获得权利和更大权利的基础与重要前提。因此,新的富人社会利益集团尤其重视制造这方面的舆论,以便使他们获得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与权利,高等教育产业化正是适应这种需要提出并盛行起来的!

中国人民正在创造新的历史,但如马克思所说的,“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当人们好象只是忙于改造自己周围的事物,创造前所未闻的事物时”,新的富人社会利益集团为争得更多、更大的权(力)利(益),或“战战兢兢地”,或大张旗鼓地,或高举着“公正”、“平等”、“求实”等诱人的旗帜,请出了中外古今“死去的幽灵”和“活着的神灵”。于是,康熙皇帝成了苦难的中国人民的救世主,李鸿章成了改革、开放的先锋,左宗棠、曾国藩成了功勋卓越的英雄,充当日本汉奸的文人成了文坛之秀,刘文彩成了慷慨兴学、济困扶危的典范……!还有各种各样的“先导”、“鼻祖”,以及形形色色的“大师”、“明星”,多得说不完!在这种思潮泛滥的社会氛围下,教育产业论重新登台,是毫不奇怪的!“使死人复活是为了赞美新的斗争”!请出“活着的神灵”登台,何尝不是为了赞美新的斗争呢!其目的无非是要“借用他们的名字、斗争口号和衣服”,用“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这“新场面”和“赞美的新斗争”,必然是、也只能是在牺牲和剥夺一般人、特别是穷人更多权(力)利(益)的前提下,使新的富人社会利益集团得到更多、更大的权(力)利(益)!在教育领域就是要更多地剥夺一般人、特别是穷人上大学的机会和权利,使高等教育主要为富人服务!

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的未来,从而也是人类的未来,完全取决于正在成长的一代人的教育。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产业化而使包括工农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失去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权利,还有什么工人阶级的,从而也是人类的未来可言!如果高等教育主要不是为以工农为主体的绝大多数人服务,而是主要为富人服务,那还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吗?!因此,我坚定地认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我们应当和必需坚决反对、断然拒绝!但我不是、也无意反对国家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不论他们是否把自己投资办的学校作为产业经营,都是“微不足道的”,无关紧要的,不会使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教育产业化即商品化!这就是我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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