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概况及启示——以《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图书馆论文,标准论文,为例论文,美国论文,威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59.712;G258.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325X(2009)07-0072-05
1 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现状
美国作为世界上图书馆法制建设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不仅有国家级的图书馆法,而且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条例、标准、规则等。其中,《公共图书馆标准》是在各类图书馆标准中制定最早同时也是图书馆界最为重视的一项标准。美国图书馆协会于1933年公布了国家范围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于1943年将其修改成《公共图书馆标准》,于1956年和1966年又先后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1966年之后,美国图书馆学界认识到,在国家多样化的形势下施行统一的标准显然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此美国图书馆协会转变策略,令其分支机构美国公共图书馆协会制定基于各州本地的标准方案。尽管美国公共图书馆协会没有发表国家范围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但其在大量调查研究后发表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以帮助图书馆员计划和评估图书馆对社区的服务,在这些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很多州的图书馆协会和图书馆局相继制定并公布了各自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以作为图书馆计划和评估的依据[1]。据调查,美国50个州到目前为止共35个州有《公共图书馆标准》[2];另外,其他一些州关于公共图书馆要遵循的相关规定一般包含在州的图书馆法或管理规则内,如马塞诸塞州、新墨西哥州和宾夕法尼亚州。
《公共图书馆标准》按制定的机构主要划分为3类:①由州图书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如阿拉巴马州;②由州图书馆协会制定标准,如佛罗里达州;③由州图书馆委员会和图书馆协会共同制定标准,如堪萨斯州。大多数州在制定本州的标准时通常组成一个委员会去研究其他州的标准,然后结合本州的特征和特殊需求制定草稿,再经过广泛的评议修改草稿,最终形成正式的标准出版。如南卡罗莱纳州标准,是由一个跨部门的公共图书馆馆员组成的委员会、以佛罗里达州的标准为模型制定的[3]。因此,美国各州标准的指导思想和目的、强调的主题等各方面基本是统一的,只是涉及的具体的数量指标不同。
2 《公共图书馆标准》指导思想、制定目的和内容
2.1 标准的指导思想和制定目的
美国各州标准的指导思想和制定目的主要有:①对于公共图书馆和图书馆系统而言,制定标准可以激励本地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致力于达到标准以促使公众能享受图书馆高质量的服务[4]。②标准中将图书馆的发展需求最终形成文件,可作为图书馆获取发展资金的依据[5]。③标准可以作为评估本地图书馆服务的有效工具,并辅助图书馆为未来的发展制订计划[6]。
2.2 标准的类型
美国的《公共图书馆标准》主要有最低标准和等级标准两种类型。最低标准是指在标准中提出的服务建议和各项指标是最必需的,是每个公共图书馆都要对其用户提供的;等级标准是指建立在不同服务层次上的分级标准,等级标准一般包括一个最基本级的标准和一个或多个高于基本级的更高级别的标准。如,佛罗里达州标准将等级定义为“基本型、增强型、全面型”:基本型等级的服务为图书馆最基本的服务,是每个图书馆都要提供的服务;增强型的服务是达到了基本型服务之后提供的拓展服务;全面型服务是指为社区居民提供的最高级和最好的服务。等级标准合理的一面在于一个标准不可能适用于一个州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图书馆(很多图书馆仅仅需要达到最基本的服务水平),但鼓励所有的公共图书馆都应向提供最高水平的服务方向而努力。
2.3 标准的基本框架
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中包括的主题多种多样,如政府/管理、员工能力/训练、需求评估、长期计划、筹集资金的水平、设施、馆藏、员工水平、服务时间、资源共享、参考咨询服务、技术、青少年服务、对上级部门的服务、残疾人服务、对少数人(如儿童、老年人)的服务、政策发展、知识自由、公共关系/市场营销/主张、委员会培训等主题。由于威斯康星州的《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Wisconsin Public Library Standards,以下简称《标准》)[7]在美国各州的标准中很具有代表性,更由于其体系的完整和详细成为其他各州借鉴的典范,因此,下文通过对《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中指标的分析来管窥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的概貌。
3 《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的主要指标
《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7]共分为7章,在第1-2章对《标准》的制定者、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如何使用等情况进行简单解释。《标准》的主体内容主要集中在第3-7章,分别从政府和管理、公共图书馆员工、馆藏和资源、服务、获取和设施5个方面展开,指出不同服务等级所要达到的具体标准。这些量化标准建立在城市人口或服务人口基础之上,例如馆藏数量、员工水平、馆藏开支等。量化标准在两个维度上将指标进行细分,一个维度是服务人口(或城市人口),另一个维度是服务等级。服务人口(或城市人口)数量从小于2 500人到大于100 000人共分了7个不同的等级。图书馆服务等级分为4个,“基本(Basic)”、“适度(Moderate)”、”增强(Enhanced)”、“优秀(Excellent)”。所有的公共图书馆都应该满足“基本”服务等级中的规定。同时,公共图书馆也可以建立服务目标,选择合适的等级制订计划,努力达到标准,并进行评估。《标准》中关于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3.1 服务人口
服务人口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享受图书馆服务的人口数量,也可以看成是图书馆所覆盖的服务半径范围。所谓服务半径,是指图书馆服务所辐射的地理范围,是读者到达公共图书馆的距离。《标准》通过计算驾车时间的方式来规定图书馆的服务半径。它指出,在城市内部驾车15分钟内可以到达;在乡村地区驾车30分钟可以到达(见《标准》第7章第1条)。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根据普遍均等原则,在测算其规模大小时一定要考虑该服务半径内人口数量的多少。只有确定了人口数量这一指标,才可以由此推算出图书馆资源数量以及阅览座位数量等,从而决定图书馆面积空间大小。因此,服务人口因素是决定图书馆面积大小的重要指标之一。服务人口因素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人口基数的确定,即以何标准确定图书馆服务对象的数量。
威斯康星州的“标准”推荐了4种“服务人口”的计算方法:
(1)根据图书馆的统计数据 从2000年开始,威斯康星州每年出版的《威斯康星图书馆服务记录》开始报告公共图书馆为不住在本辖区、但属于本县居民的用户提供流通服务的总量,以及各公共图书馆在此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例如,在ABC图书馆为本县所有居民提供流通服务的数据总量中,20%的数据是为非本馆辖区(往往是非本市)用户开展服务的数据,那么,除本馆辖区外的所有本县居民的20%就可以作为ABC图书馆的非本辖区居民借阅者。ABC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本市人口+(本县人口-本市人口)×20%。
(2)使用系统范围内非本市居民利用图书馆的数据 在一个跨市系统中,如果统计了非本市居民利用图书馆的数据,那么基于系统中服务非本市居民用户的比例就可以计算出各图书馆的非本市居民服务量。
(3)通过本地流通数量来估计 这种方法是以求得本市居民在全部流通记录中所占比重来确定图书馆全部服务人口数量的。假设本市读者和非本市读者人均借阅率是一致的,本市人口是10 000人,那么,当本市居民借阅量占到全部流通量的85%时,图书馆的服务人口就是10 000÷0.85=11 765人。
(4)直接加上周边非服务区域的人口 通过对非本市居民利用图书馆的观察,如果工作人员了解到本市附近村镇的大部分居民都来使用本市图书馆(该镇在行政区划上不属于本市,故其也不在本市图书馆的服务范围内),则在计算本市图书馆的服务人口数量时,就可以直接将该村镇人口加入其中。
因为威斯康星州人口不多,服务于超过10万人口的城市公共图书馆只有4家,服务于5-10万人口的公共图书馆有12家,更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人口都在5万以下。因此,该《标准》也指出,服务人口多于10万的图书馆在设计服务时可以参考人口数量多的中西部州的大型图书馆的标准。
3.2 馆藏标准
馆藏因素是除人口因素外的第二个重要指标。纵观世界各国有关公共图书馆建设方面的标准,都将馆藏因素作为确定图书馆面积空间的核心要素,并以此来指导评价图书馆馆藏、确定所需空间。我们知道,国际图联对于公共图书馆目标设定的最重要阐述就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馆藏也是图书馆业务活动开展的生命线,是一切读者服务活动的基础。没有馆藏资源,图书馆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与基础。因此,《标准》设计图书馆面积空间时指出,图书馆不仅要容纳目前的馆藏,而且还要为20年增长的馆藏预留出空间。《标准》将公共图书馆分为四级,并根据城市人口和服务人口两个标准分别指出了不同人口规模的地区公共图书馆应该拥有的图书、期刊、视听资料、人均馆藏总量等情况。如表1所示,人均馆藏的数量从“基本”级到“优秀”级递增,从人口数低于2 500人到大于100 000人递减变化。图书馆的人均馆藏和全部馆藏规模(包括印刷图书、期刊、录音带、录像带)都要根据服务人口不低于“基本”级图书馆的规定而变化。但是不论服务人口或城市人口多少,最低印刷图书的数量为8 000册,期刊数量为30种。
3.3 工作人员的数量标准
工作人员是图书馆的灵魂,是实现图书馆各项功能的决定性因素,图书馆各项职能和业务都需要工作人员去完成和实现。《标准》指出公共图书馆要有固定的、付薪的、合格的员工,并且通过适当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履行特殊的工作职责。具体的数量标准见表2。但是不论服务人口或城市人口多少,图书馆至少要有一名正式的工作人员(Full Time Equivalent,简称FTE)。工作人员的多少决定着图书馆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决定图书馆建筑面积大小的指标之一。
3.4 图书馆的设施标准
一所公共图书馆职能的充分发挥不仅仅依赖于适当规模的图书馆建筑实体,还依赖于其所拥有的设施条件,设施的精良、完备有助于公共图书馆业务的高效开展。
技术设施是保障公共图书馆服务有效开展的基础,是新的信息环境下图书馆职能发挥的重要条件。因此,《标准》中对技术设施也进行了规定,主要体现为计算机终端的数量标准,当服务人口低于5 000时,每千人至少拥有一台公共检索工作站;5 000人以上时,每2 000人拥有一台工作站,用以检索图书馆目录、电子资源及上网。另外,图书馆要有集成系统或者是共享的集成系统的一部分,也要有高速的网络连接。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提供公共无线网络。但是,网络的带宽等受制于国家基础设施情况而无法进行统一规定。
《威斯康星公共图书馆标准》[7]中对其他设施的规定如下:①图书馆提供充足的空间实施图书馆的全部服务,这些空间要包括今后图书馆长期发展所需空间,并且也要符合《标准》中对提供服务所需空间的规定;②图书馆有指定的为儿童和家庭使用的空间,空间要配有阅读材料、家具以及为儿童和残疾人设计的设施;③图书馆建筑和家具要满足州和国家法律中对残疾人的相关规定;④图书馆为用户使用图书馆的馆藏、目录和其他服务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⑤图书馆的入口、休息室、水源和停车位等标识,要使用国际通用的标识;⑥图书馆要为用户和馆员提供充足、安全、照明良好和方便的停车空间;⑦图书馆外部照明良好并有明显的可以识别是图书馆的标识;⑧图书馆入口是明显的,设立在用户经常出入的图书馆建筑的一侧;⑨图书馆要提供应急设备;⑩图书馆的照明标准要符合《北美照明工程学会》(Illuminating Engineering Society of North America)标准。
4 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对我国的启示
4.1 标准的科学、合理
诚如美国图书馆学家杜威所指出的,“不追求什么理论上的完备性,而只是从实际出发设法解决现实中的实际问题。”[8]这种符合美国价值观的实用主义的思想为图书馆学界的实践所继承。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就以实用性为前提,处处体现出标准的科学、合理。例如,《标准》指出馆藏资源的建设要依据服务人口的多少而确立,将人口数量和资源的配置挂钩,这样就避免了藏书的求大求全和一味追求数量的提升。这既能解决经费的困扰,又能解决有限的空间与不断增长的馆藏之间的矛盾。另外,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大多是分类等级标准,例如《标准》将公共图书馆分为“基本”、“适度”、“增强”、“优秀”4个服务等级。其科学、合理的一面体现在一个标准不可能适用于一个州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图书馆(其中很多图书馆仅仅需要达到最基本的服务等级),但鼓励所有的公共图书馆向最高水平的服务方向努力。并且,一些州通过提供多种多样的奖励机制(如赋予特殊的资格或给予资金的资助)来激励各公共图书馆执行标准。如阿拉巴马公共图书馆对于达到标准的图书馆颁发“标准完成证书”[5];爱荷华公共图书馆将满足了所有需要的层级和达到一些特殊规定的图书馆定为值得信赖、质量合格的图书馆[9];密西根对满足任何层级的公共图书馆都颁发证书[10];佛蒙特州的图书馆如果达到标准就可从佛蒙特图书馆管理部门享受一些特殊的服务[11];内华达州图书馆必须达到最低标准或者做出计划如何达到,才能获取联邦或州的资助[12]。
4.2 不断的修订机制
国外的相关标准、法律都是经常修订的,因为社会、技术、经济、图书馆事业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定期对标准进行修订是标准功能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美国《公共图书馆标准》也不例外,很多州自颁布之后就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甚至有的标准一年中就修订了多次。例如,《标准》从1987年第一次颁布以来,一直到2005年第4版颁布,在此期间的修订就从未间断过。1994年第2版颁布,2000年第3版推出,每隔几年就要修订一次,而且各版之间的出版间隔越来越短,连续性很好地保证了标准内容的新颖和及时。例如,《标准》第2版将服务人口分为8个级别,而到了第4版时,服务人口变化为7个级别,将原来第2版中“小于1 000”和“1000-2 499”两个人口级别合并为一级为“小于2 500”。另外,标准第2版中图书馆的服务级别为3个:“基本(basic)”、“适度(moderate)”、“高级(advanced)”,到第4版已经发展到了4个级别[13]。总体来说,更新后的《标准》中不同类型的馆藏数量在同一人口等级上都是递增的,这也反映出用户对图书馆的需求逐渐增大。另外,与以前的版本相比,最新版《标准》在图书馆自动化和信息获取方面都做了较多的更新,如增加了关于计算机数量、计算机集成系统、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规定。综上所述,标准的连续修订和更新及时地将本地区的变化第一时间准确地反映出来,能更好地指导现实,起到一种促进作用。只有和现实贴近的标准才更有利于公共图书馆去参照并努力向标准的方向前进。
4.3 为特殊群体服务
《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指出,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14]。另外,美国图书馆协会也认为,残疾人由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限制,不可避免地遭受到经济劣势、文化隔离、教育歧视、就业困难等诸多困难,因此首先必须推进制度建设,确保残疾人平等自由使用图书馆的权利。换言之,图书馆应在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基础上确保图书馆的制度、资源和服务满足所有人尤其是残疾人的需要[15]。例如,佛蒙特州标准建议公共图书馆的发展馆藏预算应满足社区公众的需求和兴趣,这些公众要包括:婴儿、学龄前儿童、成人初学者、青少年、英语作为第二外语的学生、残疾人、老年人,等等[11]。再如,《标准》指出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不同格式的资源(如盲文书、音频、视频资料和其他电子资源等),并且要通过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设备以确保所有年龄层残疾人公平获取这些资源和服务;在图书馆空间和设施的利用方面,《标准》指出图书馆中需要有指定的为儿童和家庭使用的空间,并且空间要配有阅读材料及为儿童和残疾人专门设计的家具、设施[7]。另外,各标准中也提到了要遵守美国联邦残疾人法案(Federal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简称ADA)中对残疾人服务的规定。例如,Kentucky标准建议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多途径的服务,如合适的拓展服务和远程获取图书馆的目录和资源等[16]。弗吉尼亚州的标准中指出,图书馆要符合ADA中的规定,要有为残疾人使用的专门通道、家具和停车位等,并要有明显的标识[17]。可见,这些标准中的规定为公共图书馆特殊群体的服务提供了制度的保障和法律基础,使其服务工作走向制度化、常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