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质量影响因素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因素论文,质量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现代审计中,政府审计占据着重要地位,财政资金的主要使用者和管理者就是政府部门。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持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财政资金合理规划使用,确保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方面,我国政府审计作用功不可没。尤其是近些年来“审计风暴”席卷全国,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国家审计署的关注。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并没有因为“审计风暴”而减少违法违规事件,我国政府部门中的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导致审计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除了有违规现行体制问题外,还存在政府审计问题,本文主要围绕影响政府审计质量因素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政府审计内涵 国家审计机关运用经济资源的经济效用性,对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及社会公共机构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这个过程即为政府审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展举世瞩目,社会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然而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显现了诸多弊端,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被破坏,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收入悬殊过大。而我国公众参政议政意识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步而越来越强,参政议政能力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们对受托经济责任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不在仅仅停留在要求受托者对经管的财务资源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而是要求受托者能够确保资源使用既经济又高效,即达到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的目标。不然,何谈受托经济责任。毋庸置疑,这些变化说明人们希望政府管理的公共资源能够合理使用。 二、政府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一)部分法律法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及不规范行为,社会经济生活比较复杂,经济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很多经济生活缺少法律依据,部分法律法规还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及实操性,这导致很多审计工作找不到相应的法律支持,尽管发现了问题但却无法可依,更无法落实到实处。很多时候审计机关处于尴尬和两难的境地,无所适从、无能为力,在处理问题中,往往不是合情不合理,就是合理不合法,处理或不处理左右为难、举棋不定。 (二)审计主体独立性不够 审计机关内部尚未建立审计人员准入制度,很多与审计专业不匹配的人员混入审计队伍,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中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关系错综复杂。当前我国审计工作模式的内部监督色彩较浓,隶属于行政审计工作模式范畴,在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为国务院,而作为执行机关的组织部门,审计机关无法去监督执行机关自身,审计力度可想而知必定会减弱。 (三)审计工作重心重财务轻绩效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是审计工作的首要任务,维护国家稳定,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确保财务审计公允、真实,实现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然而,目前政府审计的做法却是重财务收支审计、轻绩效审计,财务审计是政府审计的重点,这种做法与社会公众需要相悖。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将无法判断政府一些特殊项目的帮扶质量,如下岗人员帮扶项目、救助失学儿童项目、救助残疾人项目等。而采用绩效审计就可以独立评价这些项目,准确评价其经济性、社会性及效果性。所以,政府审计如果一味地重财务收支审计、轻绩效审计,那么其监督作用很难充分发挥,政府审计流于形式。 (四)审计取证程序缺乏统一的标准 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即为审计证据,它能详细说明审计事项的真相。在审计证据准则中明确要求审计人员收集的审计证据要客观、合法、充分、具体,然而关于不同性质的审计项目如何取证及取什么证,在审计证据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同时对审计整改不够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一些审计人员普遍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思想;同时在整改问题上,很多被审计单位存在错误认识,“选择性整改”思想泛滥,往往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再加上现行的法规缺乏明确的针对被审计单位拒绝或拖延整改行为的处罚规定,很多审计整改工作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五)政府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对于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很多审计人员蒙在鼓里,看不出、摸不准、识不破;还有一些审计人员不注重收集和学习相关的行业规章及政策规定,对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很难准确判断审计工作中的疑点难点;还有的审计人员抓不住审计重点,审计方法比较落后、单一,往往顾此失彼,拿捏不准。目前很多审计人员只是懂一些会计、审计知识,而对一些宏观经济、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网络数据等知识比较匮乏,知识结构单一,具备综合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寥寥无几。 三、提高我国政府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政府审计目的是为了监督纠错,如果不能落到实处也只是流于形式,对不认真落实整改计划的处置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所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以保障审计决定的强有力执行,有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审计机关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所以说,根治政府财经问题的关键是要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以确保政府审计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强化审计独立性 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是审计要具有独立性,它是审计的基石。为避免审计受到行政、社会及舆论的干扰,就要从法律上明确审计的地位,确保其独立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唯有如此审计才能充分发挥监督纠错作用。 地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至关重要,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审计机关及审计工作要大力支持,确保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以独立行使审计处理处罚权,实施处罚功能。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政府一把手要亲自主管审计工作,尤其要特别关注处理处罚事项,确保认真落实审计工作。 (三)加强政府效益审计 专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分析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性、合法性、效益性,对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整改意见,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效益,这种审计活动即为效益审计。效益审计共有三个目标:效益、效率和效果。首先是效益目标,以少的投入取得好的经济效果,即经济性;第二是效率目标,即劳动力投入与产出成正比;第三是效果目标,即行为产生好的结果。基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国家审计机关工作量中,加重效益审计比重是较为稳妥的处理方式,然后政府审计逐渐由合法性审计向效益性审计发展,最终确立效益审计的主导地位。 (四)制定国家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 当前,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已初见雏形,但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尚未制定,可以从两方面着手构建政府审计质量控制准则。首先以注册会计师国际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为参照标准,在汲取注册会计师行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二是以基本准则为基础,根据我国政府审计中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主要业务种类分别制定质量控制具体准则,然后进行具体规范,确保政府审计工作有续开展,提高政府审计质量。国家审计准则只有同时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和质量控制具体准则才能有效落实执行。 (五)创新审计整改机制 第一,应创建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在审计机关规定时间内,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上报。其中,如何落实审计建议、意见和决定,如何惩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整改进度等都属于整改报告内容。第二,应创建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在审计机关执行审计时,监察、税务、财政及纪检等部门应积极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并及时向审查机关反馈审查结果。第三,应对审计整改跟踪制度进行完善。自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被审计单位之日算起的90天内,审计机关必须进行审计跟踪检查。第四,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审计机关应实事求是地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业务能力 在专业知识上,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不但要具备审计、财务等专业性较强的知识,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审计人员还要对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知识有所涉及。只有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才能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在进行审计任务过程中,能够熟练运用业务知识,将开拓创新、现代审计和宏观意识三者很好地体现出来,并对复杂审计局面应对自如的能力称之为审计技能。掌握和提升审计技能无捷径可走,必须通过审计实践来实现。审计人员在学习新知识、完成知识积累以及不断提高自身技能的过程中都离不开审计实践。标签:政府审计论文; 审计质量论文; 审计准则论文; 审计计划论文; 会计与审计论文; 审计目的论文; 整改报告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准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