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错误的教育方式_亲子成长论文

恐吓,错误的教育方式_亲子成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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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拐子”的故事与恐吓法

在近期对南京地区家庭教育状况的考察中,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当孩子的愿望和家长们的想法发生了冲突,双方僵持不下时,许多家长常常会对孩子说:“你要是再不听话,‘老拐子’就会来,把你拐走!”于是,原本哭闹不止的孩子逐渐安静下来,不仅放弃了自己的意愿,而且还会做出乖巧、顺从的样子。“老拐子”是什么?为什么一听到“老拐子”,孩子的行为就会有那么大的改变呢?

原来,“老拐子”是南京及附近地区的居民家庭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俗语。“老拐子”代表的是令小孩子们感到神秘而又可怕的形象,是一种“你怕什么它就是什么”的东西。它可以是“大灰狼”,可以是长着长指甲、专门吃小孩儿的“老妖婆”,也可以是抓坏蛋的“警察”或是给病人打针的“医生”等。家长们之所以要在孩子不听话的时候,给他们讲“老拐子”的故事,就是要让他们感到害怕,从而阻止他们去做家长们不希望他们做的事情。

这种利用孩子的恐惧心理来约束、阻止他们某种行为的方法称为恐吓法。事实上,从南到北、从西到东,虽然说法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说“拍花子”、“老背子”;有的地方说“天钻精”、“老虎妈子”等等),但是几乎在我国各个省份、各个地区的相当多的家庭中,都存在着家长们利用恐吓法教育低幼年龄(2岁~7岁)孩子的事实。

恐吓法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也不只是南京人专用的,它在我国家庭教育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与久远的历史渊源。据台湾学者周愚文考证,在宋史关于教育习俗的记载中,就已提到借助麻胡、刘胡等具有一定威力的形象来吓唬孩子,以阻止他们啼哭的做法。但它是不是宋代始创的呢?参照《葵辛杂识前集》的说法,“实已包括历朝情况,而不止限于宋。”可以说,恐吓法在民族文化传统中已绵延了千余年,今天的“老拐子”的故事不过是恐吓法运用过程中的一个变形而已。

家长为什么要用恐吓法

家长喜欢用恐吓法教育孩子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这种方法使用起来很简便,不用说什么别的,只要提一句某种可怕的东西就足够了;二是因为这种方法用后即有效果。正如一位家长所说的那样:“孩子太皮,有时候不听话,执意要做我不想让他做的事情,我好说歹说,讲了半天道理,他也听不进去,我就会跟他讲‘老拐子’吓他一下,他立马就不跟我拗了。”

那么,执拗的孩子为什么被吓一吓就会变得顺从了呢?

首先,这是由孩子的认知发展水平决定的。由于孩子的年龄小,他们所掌握的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知识很有限,因而就很难分清大人话语中真实或是虚假内容的界限;而且,由于受他律取向的影响,大人们在孩子的生活中,扮演的是权威者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孩子拥有“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权力,这种情况使得他们很容易相信一件事:如果自己再不听家长的话,就会遭到某种神秘而可怕事物的惩罚。

其次,这是与孩子个体的需要密切相关的。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生理上的需要,其二是社会心理上的需要。社会心理需要涉及对爱的需要,对安全感的需要,对尊重的需要,对赞扬与认可的需要,以及对责任感的需要等多个方面。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这些需要能否得到充分而适当的满足,将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对爱与安全感的需要往往特别强烈。在孩子的心目中,对他们影响最大、最有威胁的事情,莫过于失去他们所依恋的亲人。而当家长们运用恐吓法的时候,孩子获得的最明确的认识恰恰就是“如果再不听大人的话,自己就会被一种可怕的东西带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了”。这一点对于绝大多数的孩子来说都是无比可怕、难以承受的事情。所以,每当家长对孩子们采用恐吓法的时候,他们大多会放弃自己的意愿,就范于家长的管教。

恐吓法为什么不好

由以上原因,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恐吓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教育方法。恐吓法是家长们试图矫正、约束孩子的行为时所使用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想帮助孩子建立起一定的行为规范与准则,让孩子明白哪些事情自己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但是,它所依据的原则却是:利用外在神秘的、可怕的力量对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迫使他们的行为符合家长的意愿。一旦恐惧的心理体验消除,孩子仍有可能“旧病”复发。这样看来,运用恐吓法教育孩子,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本上纠正孩子的行为,它不能帮助孩子建立起内在的、自律的行为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和我们所提倡的科学的儿童教育的理念与方法存在着背离之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拓宽,他们渐渐会意识到:家长们用来吓唬他们的“大灰狼”、“老妖婆”之类的形象都是假的。“警察”只是对付坏人的,不会随便把哪个孩子带走。生病的时候才会有“医生”来打针,而且打针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到了这个时候,恐吓法便失去了它曾经有的“威力”。当孩子再长大一些,他们会为自己小时候的轻信与胆小而觉得可笑。这样看来,虽然恐吓法在一些家庭中使用频率比较高,但却不能成为教育孩子的“灵丹妙药”。

恐吓法给孩子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是他们对恐惧感的体验,孩子之所以会顺从父母的意图是出于他们对安全感的需要。因而,对孩子来说,每当接受父母的一次恐吓,他们的心灵就不免要经历一次恐惧与焦虑。儿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适度的焦虑对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与个性的培养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但一个孩子若经常处于焦虑状态中,就必然会对他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当然,伤害的程度是与孩子自身的性格特征有着密切关联的。

在相关的研究中我们还发现,如果孩子的个性比较开朗、外向,独立性与自主性比较强,那么,恐吓法并不会对他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但是,如果孩子的个性属于比较敏感、内向的一类,对家长的依赖性比较强,那么并不需要很多次的恐吓,孩子的社会性行为就会表现出怯懦、退缩的倾向,并且在情感方面也很容易受到伤害。个别受消极影响比较严重的孩子,甚至还会把他们在小时候所受到的恐吓内化到自己的潜意识深处,致使他们在长大以后仍然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偏差,使他们的自我认知与社会适应能力受到较大影响。所以,考虑一种教育方法的使用,不能存有任何的主观臆断,不能只着眼于它所依存的文化惯性,也不能只关注它的即时性效果,而必须考虑它与我们这个时代所崇尚的精神是否合拍;它与我们这个时代所推崇的大胆创新、勇于进取的现代人的个性品质与社会性行为的理想目标是否一致;它对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本身的理念会产生哪些长远性的影响和消极作用等。实际上,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拥有未来的幸福和快乐。所以,以孩子的恐惧与焦虑心理体验为代价的教育方法,实不可取,说它是错误的教育方法,并不为过。

许多家长认为自己小的时候,也是被家长们用恐吓法“吓过来”的,长大以后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但是,基于对恐吓法本身的认识,并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家长:为了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和谐发展,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对恐吓法的采用,应该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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