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图书馆学原理分析--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哲学论文

哲学图书馆学原理分析--与蒋永福先生商榷_哲学论文

哲学图书馆学原理探析——兼与蒋永福先生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学论文,探析论文,原理论文,哲学论文,蒋永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偶尔拜读了蒋永福先生发表于《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年第4期)上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一文,觉得尽管先生之言入木三分,但仍未能穿透人文图书馆学。为此,又查阅、研读了相关图书馆哲学方面的论述。遗憾的是前辈们对图书馆进行的哲学思考具有相当深度,但总体依然没有脱离近代哲学的自然主义的谬误。后学拟就哲学图书馆学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特别是以蒋永福先生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一文为主要商榷对象,以求教于蒋先生和学界前辈。

1 图书馆是什么?

对图书馆进行哲学思考,建构图书馆哲学或人文图书馆学,首先必须弄清楚“图书馆是什么”这一问题。尼采云,只有非历史的东西才可定义。苏格拉底的伟大之处在于其深知事物的不可定义性。文德尔班在《哲学导论》中也说,当你试图定义它的内容时,你会发现是哲学家令你失望。根本不存在得到普遍接受的哲学定义,重复那些寻找这种定义的无数尝试是毫无意义的。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图书馆是什么”这一问题是图书馆学中的最高问题。蒋永福先生认为,图书馆是人类文化进化需要的产物,是文献信息的社会化存贮、管理与传播的组织,是人类记忆的公共装置,是社会信息交流系统的一环。(注:蒋永福.图书馆哲学散思.图书情报工作,1998(9)) 笔者认为, 蒋先生对图书馆所作的界定既有高妙之处,亦有缺憾存在。其高妙之处表现在没有将图书馆视之为一建筑物或一拥有一定空间的物理场所,也没有将之拙劣地归之为一上层建筑范畴,(注:秦由俭.江西图书馆学刊,2001(4)) 而是将图书馆与人或人类相沟通;当然蒋先生对“图书馆是什么”所做出的界定亦有其明显的缺陷,那就是基本上还停留在科学技术层面,至多也就停留在知识论路向的哲学层面(属近代哲学的范围)上,而不是从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层面(现代哲学)对图书馆进行界定。

为说明以上的结论是否正确,首先笔者想确定一下正确的哲学立场。众所周知,当代哲学经历了一场由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根本转向,亦即从知识论路向转向哲学解释学以及存在主义哲学。而现代哲学告诉人们,“‘世界’在存有学上绝对不是本质上脱离‘此有’的存在之规定,而是‘此有’本身的一种性质。世界内的林林总总的存有者,都是‘我作为人’要‘照料’的世界。”(注:林立.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08—109) 马克思在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更是直截了当地说:“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就是他自己的自然规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296,307)

对于图书馆界而言,站在当代而非近代哲学视域下(遗憾的是,在9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我国哲学界深受前苏联教条模式影响,思维范式属典型的近代哲学思维范式),对“图书馆是什么”进行重新梳理,厘定图书馆领域重大理论原则非常重要。在哲学认识层面上,图书馆不是一个有待解剖的实体,也不是一个脱离人的物理场所和空间范围,而是人类存在与活动的一种方式,图书馆体现的不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是直接体现为人与人的关系,必须破除认为图书馆是脱离人的一种自然物的观念。因为图书馆绝非一种异己存在。它的产生、存在以及围绕图书馆所展开的一切活动均是人与人之间的关联与互动。否则,我们既将哲学庸俗化了,又将图书馆实体化、客观化了。就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2:296,307) 可见,脱离了人,谈所谓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图书馆是没有哲学意义或价值的。

人们走进图书馆时,首先看到的是大楼、设备、图书、人员等构成的三维画面,但这是图书馆的形象,而不是图书馆的本质。图书馆利用了空间的形式(既包括传统的三维空间、亦包括网络时代的虚拟空间)为人类的活动和存在方式提供了平台,并且是人类存在和活动的方式之一。在图书馆这一人类活动方式中,古人与今人、中国人与外国人展开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精神对话,从而使古代与现代、中国与外国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这也突出说明了“孤立的个人、孤立的现代人、孤立的古代人以及孤立的中国人和外国人并不存在”这种判断的哲学意蕴,马克思所讲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经典论断折射到图书馆上最恰当不过。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在哲学层面上认识图书馆,就不是一个为人们提供读书、工作的场地,而应直接理解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体现。

人们对“图书馆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认识确实经历了同一思维范式下的不同发展阶段。吴慰慈先生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述评(1995—2004年)》(注:吴慰慈.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述评.中国图书馆学报,2005(2))一文中,人们对“图书馆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认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从图书馆是一建筑物过渡到图书馆的信息资源说,然后又过渡到知识管理说。此种认识与蒋永福先生的认识在本质上共享着同一前提,即将图书馆界定为一有待人们去认识和剖析的客观对象,是传统哲学主客观二分法思维方式的具体彰显,也是一种典型的工具理性,本质上是将图书馆界定为一个为人所用、为人所存的异己物。这种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自然主义哲学谬误,也是一种流传甚广、影响至深,并在当今受到广泛批评的陈旧思维模式。

2 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图书馆学

蒋永福先生在《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将图书馆学从宏观方面分为“科学图书馆学”(或称技术图书馆学)和“人文图书馆学”,且认为科学图书馆给图书馆以理性的冷静与先进的技术手段,赋予图书馆以科学精神;而“人文图书馆”则给图书馆以人性的关怀与和谐氛围,赋予图书馆以人文精神。在蒋先生看来,图书馆精神既包括科学精神,又包括人文精神,而以往的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中重于“科学图书馆之探求”,而疏于“人文图书馆学”之研究,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科学,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图书馆学。因此蒋先生一反传统图书馆学研究之主流,呼吁探求图书馆的人文意蕴,建构真正的人文图书馆学。(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笔者对于蒋先生对图书馆学的二分法以及建构人文图书馆学的理论努力深表赞同。但蒋先生并未为人们提供“人文图书馆学”的真正答案。

通读蒋先生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全文,在蒋先生的视域中,“人文图书馆学”无非就是体现出一种工具理性下的人文精神,此种人文精神本质上是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的精神,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要“在图书馆理论与实践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价值,追求人的发展,体现人文关怀,创造美与和谐为图书馆的宗旨。”(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为此,蒋先生认为要重新讨论图书馆现象中的人文属性问题,亦即讨论人文图书馆学的建立问题,且称已成为历史和时代的必然。为挖掘“人文图书馆学”之内涵,蒋先生分别从“概念、观察和研究视角、观点或观念、目的、理论特征、实践理念”(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等方面对“人文图书馆学”进行全面梳理和把握。然而,若对蒋先生“人文图书馆学”进行深度概括,可归结为近代哲学范式中的“认识论意义上的人文图书馆学”,他的视野和认知领域中,“人文图书馆学”只是一种将图书馆理解为“以人为本”的研究和认识的对象而产生出来的一门学科,故而“人文图书馆学”是可以“建构”的,也必须是“建构”的。

事实并非如此。图书馆从本质上讲是人类存在和活动的方式之一,不管是传统图书馆还是虚拟图书馆、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均是彰显人类存在和活动方式之变迁,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从哲学层面来认识图书馆学。因此,问题的本质不在于建立“人文图书馆学”,而是恢复“人文图书馆学”本来面目,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就是在“图书馆学”上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解蔽工作。因此蒋先生着力建构的“人文图书馆学”,实质只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哲学图书馆学”。当然,真正的“哲学图书馆学”不是在蒋先生所认识的“人文精神”基础上可以揭示出来的,因而有必要对蒋先生提出的“人文图书馆学”的三大根据进行进一步的发问。

蒋先生认为人文图书馆学的三大根据分别是:本体论根据,认识论根据和方法论根据。对于本体论根据,在他看来,人既是一种生化进化,更是一种人文进化,而人文进化离不开文化传统,文化传统又有赖于体外物质载体,这种体外物质载体他称之为文献。因此,文献的产生和积累是图书馆产生的直接原因,图书馆也正是为了满足人类对文献的有序化存贮、管理和利用的需要而产生的,这说明,图书馆现象的产生,归根溯源也是为了满足人类人文进化需要的产物。(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由此先生断言,图书馆学成立的本体论证明就成立了。笔者不赞同此种意义上的“本体论证明”,因为“此种证明”只是说明了“图书馆是为人所用、为人所需”的特征而已,而图书馆在此种“本体论证明”中,并不具有“本体的意义和地位”,只具有“工具和手段”的价值,由此产生出来的“人文图书馆学”并不是“哲学图书馆学”,而只是一种与人相关的另一种版本的科学图书馆学。

接着蒋先生又认为,根据图书馆的性质与任务,满足人对客观知识的需要是图书馆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图书馆学也是一种关于人的科学,是以人为核心对象的科学。(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而在笔者看来,哲学图书馆学不是一种关于人的科学,而是本身就是属人的,哲学图书馆学不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而是一门本身就属于人的学问。所以人们在讲人文图书馆时决不意味着图书馆与人文是相通的,而是说,从本来意义上来讲,图书馆本身就是人文的,而不是与人文相通的。

最后我们可以轻易地从蒋永福先生的“人文图书馆学”的第三个根据,即方法论根据中看出蒋先生建构的“人文图书馆学”的不可能性。在他看来,“人文图书馆学”的方法论根据是指图书馆是助人的科学。这是多么明显的一种工具理性下的“科学图书馆”的翻版。正因为如此,蒋先生才认为,在方法论意义上,图书馆学是关于如何帮助人、方便人获取和利用知识信息的方法论学问。(注:蒋永福.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4)) 至此,蒋永福先生先前划分的“科学图书馆学”与“人文图书馆学”的界线在此荡然无存,其惟一坚守的,就是在方法面前加上“人文”两个字,以期获得“人文图书馆学”的名声。

概言之,笔者不赞同蒋永福先生的《人文图书馆学论纲》中所界定的“人文图书馆学”,认为其至多只达到了认识论意义上的哲学图书馆学,而尚未达到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图书馆学。如欲达到本体论意义上的哲学图书馆学,则人们的思维范式必须摆脱近代哲学主客观二分法的宿弊,确定存有学上的现代哲学立场,将图书馆视之为人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之一,即视图书馆为人类存在和活动的方式之一。惟其如此,我们才有可能真正走进哲学图书馆学的殿堂,认识到图书馆并不是与人文相通的,而本身就是属于人的真正意蕴。在这个意义上,哲学图书馆学只是一种自然展示,而不是一种建构。换言之,人们了解了“图书馆是什么”的问题,也就了解了“哲学图书馆学是什么”这一问题,因为它们二者本身是不可分的,正如中国哲人所说的“天人本无二,何必言合”的哲学意蕴一样,原本并不存在认识论意义上的图书馆与人的关系问题,这也是本文立言宗旨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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