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连锁经营的特点及启示_连锁经营论文

日本企业连锁经营的特点及启示_连锁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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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世界第一家连锁商店——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在美国成立。此后,连锁经营方式迅速传入欧洲。二战前夕,这种经营方式在日本出现,并在60年代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得到长足的发展。连锁商店的销售额1972年在全国社会商品零售额中居第一位。而且连锁店的资本经常利润率非常高。如日本7-11方便连锁店,在1990、1991年度的使用总资本经常利润率分别达到24.4%、24.5%,居日本零售业之首,已拥有4000多个店铺(注:冯昭奎《日本的零售业》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54页)。目前,日本连锁商店的销售额已占零售业总销售额的30%强,并形成独具风格和特点的日本式连锁经营方式。我国的零售商业正处于大百货店称雄的时代,中小型零售企业,特别是国营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面临困境。90年代在中国开始的连锁经营方式,无疑给中小型零售企业带来了曙光。到1995年底,全国已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400多家,各类商店6000个,年销售额达80亿元(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连锁经营课题组《中国连锁商业发展的成效、问题与对策》,载《商业经济与管理》,1996年第2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连锁形成不规范、规模效益难以发挥、总店与分店之间关系不顺、脱离国情、盲目发展等。日本与我国同属东亚儒家文化圈,在社会环境方面有许多类似之处。如何学习和借鉴日本发展连锁经营特殊而成功的经验,在当今零售商业多种业态并存的条件下,扬长避短,走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零售商业经营之路,促进我国连锁业的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课题。

一、自由连锁形式占主体地位,特许连锁形式的发展明显加快

与欧美国家不同,日本的自由连锁形式占绝对优势。到1975年,日本的自由连锁店就已发展到122个本部、55162个加盟店,至今仍保持较强劲的发展势头(注:任志敏《国外的连锁店及对我们的启示》,载《浙江商业经济》,1992年第2期)。自由连锁之所以在日本成为主要连锁形式,是由日本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的主体地位决定的。日本由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后进性,中小企业的数量和地位始终远远高于欧美各发达国家。单就流通领域而言,在零售业中,1979年,中小零售商社和店铺166.8万个,从业人员529.65万人,年销售额582.960亿日元,占整个零售商社的比重分别为99.7%、88%和79.2%(注:余易雕《日本经济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18页)。直到目前,这一状况仍没多大变化。同时,日本消费者在消费习惯上倾向于零星购买。在这个背景下,当连锁经营进入日本时,正值日本大百货店稳定之中。大百货店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为获得规模效益,达到与大资本抗衡和争夺市场的目的,中小企业便联合起来,利用连锁经营的优势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形成了早期的自由连锁店。6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更以自由连锁店形式作为提高零售业组织水平,实现流通结构高度化的重要手段,对其进行引导和扶助,使自由连锁发展成日本连锁商业的核心形式。

在自由连锁形式稳居首位的情况下,50年代进入日本的特许连锁形式于70年代以后在日本迅速成长,不论在组织数量上还是在销售额上都呈显著上升趋势,表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其发展速度已超过自由连锁的速度。从1985年到1988年,日本特许连锁店营业额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4.7%,而自由连锁仅为7.5%。特许连锁店的数量也从1985年的26,653家猛增至1988年的27,557家(注:聂炎《关于若干发达国家连锁商业的比较研究》载《北京商学院学报》,1994年第6期)。这首先是因为服务业的发展,服务性连锁店迅速崛起。这类企业便于组成特许连锁集团,总部将自己特有的信誉、生产工艺、店面装饰和服务规范等授权给加盟店,共享核心企业的无形资产,凭借企业特有优势拓展业务。如吉野家特许连锁集团便属此类。其次是因为进入90年代,政府放宽了对大型零售企业经营上的限制,使自由连锁组织产生危机感,它们希望连锁总部能够加强经营管理的集中统一性,以增强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一些中小企业连锁组织开始采用某些特许连锁的做法,以加强组织内部凝聚力,弥补自由连锁的不足。

我国目前的中小零售企业应以自由连锁作为主要连锁方式。这首先是因为我国正处于市场机制的完善过程,鼓励有效竞争,限制行业和地区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当然要求。利用自由连锁这种松散的连锁形式,既可将其作为自由竞争的推动者加以利用,又可对抗大百货商店的排挤,获得规模经营的利益。特别对处于百货商店和个体商店双重挤压的国营中小零售商店,不失为一条有效发展之路。其次是因为我国的中小商业企业,无论是国营商店还是个体商店,在形式上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着独立的经济利益。建立连锁店,应充分尊重这一事实避免“拉郎配”,搞强行或行政连锁。这样才能使连锁店依靠经济联系走自我发展的途径。

坚持自由连锁形式为主,并不是否定其他形式的存在。在我国,具有较佳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企业,特别是经营服务业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建立以该企业为主导的特许连锁店。同时,较成熟的,有条件的自由连锁组织也可向特许连锁组织过渡,以增强整体协调能力和竞争力。

二、自由连锁组织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极大支持

日本的连锁店,特别是自由连锁店发展之快、规模之大,是与日本政府对连锁经营的扶持政策分不开的。这是以日本独特的中小企业观为基础的,政府于60年代以后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大店法》、《零售商业振兴法》等多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1966年提出零售商业连锁化政策,推动民间成立“日本自由连锁商店协会”,进行宣传和推广。

在金融方面,成立中小企业振兴事业团、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政府和民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扶植。例如,对自由连锁组织为共同进货建立的运输、仓库设施等,各级政府为其提供所需费用一半(不超过2400万日元)的长期无息贷款;对资金紧张,又急需购买现代化设备的连锁店实行设备租赁制度,进行实物形式的设备贷款。在税收方面规定:降低连锁店的法人税率;各加盟店所使用的机械装置,在一般折旧之外又实行加成折旧;减轻连锁店公开设施的不动产税;对现代化设备的购买减收固定资产税16%。同时,对实力雄厚的大百货店,大超级市场从开业条件、竞争方式和营业时间等方面加以限制,并对正规连锁采取不推广的态度。这一切,自然使日本自由连锁店以迅猛之势发展起来,确立了日本连锁商业在国际同业界的地位和影响。

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为连锁店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理顺政企关系。连锁店的发展就该是经济推动,依靠企业行为来实现。特别是自由连锁方式,切忌行政式连锁。要淡化行政隶属关系,给连锁组织的内部经营以完全的自主权。二是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一方面导致同一商业区内连锁店重复设置,无序竞争,丧失特色。另一方面造成连锁发展跨行业难,跨地区难。所以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连锁店的登记审查、加强整体规划。同时要在政策上重点支持有特色、有前途的连锁组织,避免赶时髦,一哄而上。三是在经济政策上给予扶植。当前大部分连锁店尚处于较简陋的硬件环境下,运力不足;信息交流主要靠电话和人员往来传递,尚无一家连锁店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商品条形码制度普及面不到20%。这些使连锁店难以达到规模经营的数量界限。据1997年8月11日《光明日报》上的一份调查,北京等许多城市的连锁店不足10家加盟店的达50%以上,致使少数商品价格反倒高于普通商店。对此,政府应建立有效的税收和贷款机制。为增强贷款效果,银行贷款不宜过于分散,应集中力量发展本地区或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特色和规模的连锁店;并调整贷款使用方面,向日本学习,注重对连锁组织的配送中心提供支持,以利于加盟店共同发展,而不是仅扶单个加盟店上马。

三、及早实现连锁店与超级市场、专业店的有机结合

连锁经营形式于30年代就进入了日本,但发展并不十分迅速。50年代末,分别于30年代和50年代诞生于美国的超级市场和廉价商店、专业店等新兴业态开始在日本出现。日本连锁经营形式旋即被引进这些新兴业态之中,发展成商店规模大型化、经营商品、价格低廉的,具有日本当时独特风格的超级市场连锁店。这种结合的步伐大大快于欧美各国。这一结合,在政府正确引导下,促进了连锁店的大发展。60年代便产生了一批世界弛名的连锁公司。

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专业店等之所以具有强大活力,根本的原因在于它们是商业现代化与大众化的结合。连锁经营本身是现代化大生产的产物,是适应大量生产、大量销售的新手段。而超级市场作为一种现代经营方式,其主要优势表现为方便、灵活和低成本,符合大众消费特点,专业商店依靠自己独特的“专”来争得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它们都是适应商业流通的最新发展,以现代化的组织、管理和经营为基础的。所以连锁超市、连锁专业店实现了生产到消费趋动机制的最佳结合。

目前,我国正处于多种商业业态并存的局面。我们可以部分借鉴日本做法,在大力发展连锁商店的同时,及早吸收超级市场、专业店等“新兴”业态,有条件地建立连锁超市和专业连锁店。这是符合我国零售业发展方向的。特别是以粮油、食品为主的专业连锁店和以副食、日用品为主的连锁超市应该是我国连锁商业发展的重点。同时,由于我国的大百货店正处于兴旺期,连锁百货店,连锁精品店也可根据需要逐步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后发生利益”,加速流通的现代化进程。

四、在店面分布和规模扩张上,地方性连锁增长迅速

在90年代以前,日本连锁店在扩大规模时,往往在某地区设立一个新店铺或把业已存在的单个店铺作为发展对象,即个别性的扩张。但近几年,地方性连片扩张较为突出,常常致力于吸收某一地区内众多店铺或一些较小规模的地方连锁店。设立新店铺时,往往采取在一个地方集中设店战略。这一方面能减少同类商店不必要的内耗式竞争。另一方面,“连片开发”便于管理和协调,能在深入挖掘市场基础上较快获得规模效益。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70年代以后出现城市人口郊区化,近年来,商业网点开始向郊区分散,出现了新事业场所上的店铺重新聚集;二是大都市内服务行业的繁荣和相对集中。

我国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城乡差别较大,绝大部分地区还不具备发展连锁店的经济条件,连锁经营组织不宜在全国进行大面积地发展加盟店。特别是不可为追求发展速度,争取全国性或国际性规模效益,不顾客观实际,在经济不发达,联系难度大的内陆中小城市展开。即便在条件较好的大城市或沿海较发达地区,也不该单纯追求数量的扩张,乱铺摊子,搞形式主义,装点门面,而应当注重连锁经营的质量,下力气在某一区域范围内解决分布不均,疏密不当和市场剩余问题。同时要注意连片开发,培育区域市场,尽快形成规模。

目前,日本的连锁经营早已进入成熟期,开始了深入发展和创新阶段。日本连锁经营事业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如此惊人的大发展甚至是后来居上,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日本在借鉴欧美发展连锁经营业的经验的同时,根据本国生产和消费实际,进行了适合国情的制度创新和有选择地发展,走出了有日本特色的连锁店发展的道路。我们借鉴日本的经验,也不能照搬照抄,用所谓的“标准模式”裁剪我国的连锁店。要结合我国生产力水平低,消费能力差、大量中小国营商业企业与私人商业企业并存,各种业态均有发展但极不平衡这个现实国情,量力而行,严格规范,注重创新、完善机制,打破保护主义,避免无序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商业企业的连锁经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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