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史料视野下的石星及其后人事迹略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朝鲜论文,史料论文,后人论文,事迹论文,视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为壬辰年,420年前的1592年,也是壬辰年,日本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一路势如破竹,很快攻破王京汉城,朝鲜国王李昖被迫逃往明朝边境,请求内附。一场涉及中日韩三国的大战展开,持续了7年时间。①当时的明朝兵部尚书石星在战争初期阶段一直是明军战事的主要决策者。封贡失败之后,他被下狱,1599年九月瘐死狱中。其死引发朝鲜君臣无限感慨,在平壤建宣武祠,加以崇祀。传说他的后人在明朝灭亡后,亦前往朝鲜定居,并延续下来。可是,这样一位重要人物,从清修《明史》以来,一直未得到重视。石星曾先后为明朝工部、礼部和兵部尚书,并一度主持过万历年间的“三大征”,然而《明史》未给他立传,明清史料对其记载也大多语焉不详。②当今中国学术界,真正研究他的论文亦甚少。③本文试图以朝鲜王朝的史料为中心,参稽明清两朝史料,考究关于石星的基本事实,并透过对石星的研究,重新认识这场战争,同时对朝鲜君臣为何对石星的感恩做出分析,从而更深刻地把握明代中朝宗藩关系的特质。
一、石星之仕途与其力主出兵朝鲜的原因
石星本是一个文人,年轻时追随王世贞,是隆庆、万历文坛上“续五子”之一。④他生来有着文人的狂气与意气,大胆敢言。因为直言,进入官场不久,他即因言获罪。隆庆元年(1567年)十一月,他升为吏科给事中。⑤隆庆二年(1568年)正月,他上疏论事,触怒隆庆帝,被廷杖六十,黜为民,赶出朝廷,夫人郑氏亦自尽。这是石星仕途与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事件,反映出他的性格是敢做敢为的,但又行事莽撞,不顾后果。隆庆二年十二月,“吏部言,前给事中石星以愚戆获谴,今省改既久,子力正强,乞赐录用。”⑥但并未获准。吏部称其“愚戆”,相当贴切,这正是他的性格特点,影响了他的一生,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明朝的抗倭援朝战争。
石星被遣回乡,闲赋长达5年,一直到隆庆去世。万历皇帝即位后,吏部再次要求起用隆庆年间因言获罪的官员,石星名列其中,得复原职。从万历十五年(1587年)到十九年(1591年),石星先后为工部尚书、礼部尚书,最后为兵部尚书,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每一任上也都有所建树,正直敢言,务实肯干。
石星为兵部尚书的次年,即万历二十年(1592年),考验接踵而至。二月,致仕副总兵哱拜在宁夏发动叛乱,连陷河西四十七堡,很快占领整个宁夏。四月,丰臣秀吉发动侵朝战争,朝鲜三京陷落,连连向明廷告急。石星居中调度,很快于九月将哱拜之乱平定,稳定了宁夏边疆,然后专力处理朝鲜战事。
在朝鲜战事上,石星充分发挥了影响力。战事前半期明朝对于朝鲜战事的基本策略与他有密切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两件事:第一,日本侵朝,大敌当前,明朝是否出兵,何时出兵;第二,战事进入僵持阶段后,他主持了封贡事宜。
朝鲜战事初期,举朝议论纷纷,石星在庙堂之上坚决主张出兵援朝。朝鲜君臣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如果没有石星的支持,明朝很可能不出兵,即便出兵,也不大可能全力以赴,因而对石星充满感激之情。但不知从何时开始,朝鲜流传起一种说法:石星之所以如此尽心诚意地帮助朝鲜,拯救朝鲜于水火,是因为其继室柳氏曾受过朝鲜通事洪纯彦的恩情,石星受其夫人的影响,因而要全力帮助朝鲜。
此事散见于李肯翊(1736-1806年)的《燃藜室记述》、《通文馆志》、朴趾源(1737-1805年)的《热河日记》、尹行恁(1762-1801年)《硕斋稿》等文集中。1928年,郑寅普(1893-?)将相关史料辑为《唐陵君遗事征》⑦一书,凡38页。诸家记述大同小异,以李肯翊的《燃藜室记述》最为详尽。《燃藜室记述》是一部纪事本末体史书,其中有“宗系辨诬”一目,但并未载录洪纯彦施恩石星继室夫人,而是将此事置于《燃藜室记述别集》中之“译舌典故”中陈述。其言:
洪纯彦,少落拓有义气。尝赴燕,到通州。夜游青楼,见一女子极有殊色,意悦之,托主妪要欢。见其衣素,问之,则曰:妾父母本浙江人,仕宦京师,不幸遘疠疾,俱没,旅榇在馆,独妾一身,返丧无资,不得已自鬻。言毕,哽咽泣下。纯彦愍然,问其葬费,可用三百金。即倾橐与之,终不近焉。女请姓名,终不言。女曰:大人不肯言,妾亦不敢受赐。乃言姓而出。同行莫不嗤其迂。女后为礼部侍郎石星继室,星高其义,每见东使,必问洪通官来否。
纯彦还国,以公债未偿,逮囚多年。时本国以宗系辨诬,前后十余使,皆未得请。上怒教曰:此象胥之罪也。今行又未准请,当斩首译一人。于是诸译无敢愿行者。相与议曰:洪纯彦无得生出狱门之望,吾辈宜赔偿债本,赎出而送之,苟得准事而还,在渠为幸。虽死,固无所恨。乃齐进喻其意,纯彦慨然许之。
宣祖甲申,纯彦随黄廷彧到北京。望见朝阳门外锦幕连云,有一骑疾驰来,问洪判事,言礼部石侍郎闻公来,与夫人迎候。俄见女奴十余簇拥夫人,自怅中出。纯彦惊愕欲退。石星曰:君记通州施恩事乎?我闻夫人言,君诚天下义士。夫人见,即跪拜。纯彦固辞。星曰:此报恩拜,君不可不受。仍大张宴。星问东使此来何事。纯彦以实对。星曰勿虑。留馆月余,使事果得准请,石星实为之地也。及还,夫人以钿函十,各盛锦段十疋,曰此是妾手织,以待公至。纯彦辞不受。还到鸭江,见抬杠者置其段而去。锦缎端皆刺“报恩”二字。纯彦归后,策光国二等勋,封唐绫君。人称所居洞为报恩段洞(即今美洞)。其孙孝孙,为肃川府使。⑧
《燃藜室记述》末附其出处为《菊堂俳语》,可见,此事乃是来源于《菊堂俳语》。《菊堂俳语》现收入赵钟业编《韩国诗话丛编》中。⑨据左江考证,《菊堂俳语》的作者应该是郑泰齐(1612-1669)。⑩郑泰齐官至礼曹参判,曾三次以书状官、正朝使身份出使清朝。其所记细节更为详细,亦略有出入。但所谓“俳语”,乃诙谐调笑语之意,故当不得真。《菊堂俳语》中说法出自何处,既未说明,在郑寅普的《唐陵君遗事征》书中也无考证,故为现在所能追溯的最早源头,或许是郑泰齐出使清朝途中所听到的亦未可知。从现在所得资料看来,以后诸家记述皆出自此书,因为李肯翊的《燃藜室记述》乃是一部重要史书,故而以他所记为准。
其他几处记载中,其一,为带有官方色彩的《通文馆志》。《通文馆志》于1708年由司译院译官金指南和金庆门父子二人编纂而成,肃宗四十六年(1720年)初次刊行。该书卷七《人物》栏目中,谈及洪纯彦,亦着重写了此事。然后说石星为代其夫人报恩,为朝鲜做了两件重要的事情:一是帮助朝鲜解决宗系辩诬之事,再则是壬辰倭乱时,作为兵部尚书的石星,“独力言救之,且请先赐军器火药。吾东得复为国,而免其鱼者,皆石公力也。”(11)《通文馆志》虽未明确说此是出自何处,但文中提及《菊堂俳语》,而在此书前《引用书目》中,亦列出《菊堂俳语》,因而可以断定《通文馆志》所载此事,亦出自《菊堂俳语》,只是故事细节上略有改变。其二,乃记载于文集中的材料,先后见诸尹行恁《硕斋稿》(12)和朴趾源的《热河日记》之《玉匣夜话》。(13)细节上亦稍有出入,不过皆将石星竭力援朝之事,看成是石星个人的报恩行为。但仔细考察,会发现这种说法漏洞百出。
首先,朝鲜宗系辩诬成功,发生在宣祖十七年(万历十二年,1584年)。洪纯彦确是宗系辩诬使之上通事,宣祖十七年十一月初一日,使行人员还自北京,向国王报告,并上明朝改正之《大明会典》。朝鲜国王李昖将宗系辩诬使行人员,一律嘉奖。“颁光国、平难两勋臣券,祭告、会盟如仪,赐赉有差,大赦国内。”(14)一等功三人,尹根寿、黄廷彧、兪泓等3人;二等功7人,洪纯彦是其中之一;三等功21人。洪纯彦作为首译,被授予二等功,符合情理,但并没有将其特别突出,字里行间,也丝毫未提到洪纯彦有何特别的贡献。若果真像《燃藜室记述别集》等所言,明朝是因石星报答洪纯彦恩情才满足朝鲜辩诬使要求的,那么朝鲜国王只给洪纯彦加二等功,不大合乎情理。
其次,从整个故事来看,许多细节皆不可信。即如郑寅普所言:
观诸所载唐陵事状,类皆俳而不庄物,其体势小说稗官之流。岱渊稍部勒之,燕岩济以陵厉,然亦少夸矣。求其朴而不俚、质而有度,参诸左右而孧然而皆得其所当者,无有也。于是众说各主所闻,纷纭而莫衷一是,故一事之传,彼此各异,即如礼部兵部之官,当时稍参核典故,则宁至滋疑于后如彼哉!至于输金之数,多寡参差,且所谓石星夫人之所以自致于其父母者,或谓卖身以赎父之死,或谓自鬻女闾,将以葬其父母,或谓在皇城,或谓在通州。唐陵之事远矣,恶从以证其实哉!(15)
与之同时,洪纯彦只言其姓,洪姓在朝鲜并非鲜见,焉能让石星与其夫人认定是洪纯彦呢?《菊堂俳语》中并未言洪纯彦因将银送给柳氏而下狱,《燃藜室记述》加入这个细节,更渲染其传奇性,但也更为失真了。且《菊堂俳语》中将洪纯彦在通州青楼初见柳氏和再见面时,有一时间说法即“三十年后”。(16)也就是说,洪纯彦施恩柳氏在三十年前,柳氏感恩送报恩缎在三十年后,这样离奇,更不可信。故而以后诸家记载皆省去了这个时间。这也充分说明,在复述者看来,这一情节太不可信。作为朝中大臣的石星,不顾朝廷礼仪,大张旗鼓地在朝阳门外迎接洪纯彦一行,也与朝仪不符。恐唯有这样杜撰,才能让人更加钦佩,但也就更为失真了。同时,石星从未任过礼部侍郎,万历十二年(1584年)四月,石星只是左副都御使,八月升为兵部左侍郎,他既不可能也无权力左右明廷更正《明会典》错误。事实上不可信,情理上说不通,因而将明朝改正《明会典》错误,颁赐新修订的《大明会典》给朝鲜,说成是石星报恩,不足为信。
第三,现存史料皆是此事发生很晚以后才出现的,即便以《菊堂俳语》这个最早的记载看,也在半个多世纪以后。当时人的记录阙如。朝鲜每次使行皆有书状官记录使行途中的见闻,而不少正使、副使皆有记录使行日程的习惯,但在《燕行录全集》中,并未发现相关史料。故而后人记载,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同时,在《朝鲜宣祖实录》中,丝毫未提及洪纯彦有恩于石星继室夫人之事。纵观整部《朝鲜王朝实录》,也无一字提及他们二人有何关系。即便屡屡叙述石星力主出兵朝鲜,也丝毫未提及石星是为了感恩。如果真有此事,为何不见载于《朝鲜王朝实录》?现今根本找不到洪纯彦等当事人所留下的任何记载,只有后人的一些追记,因而杜撰的成分很大。
最后,将石星力主出兵朝鲜,看成是其个人报恩之举,更是无稽之谈。朝鲜请兵之时,洪纯彦并未与朝鲜请兵使郑昆寿前来明朝,丝毫看不到洪纯彦对石星力主出兵朝鲜有什么影响力。那么石星对援朝之事为何这么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呢?还得从朝鲜向明朝请兵谈起。
1592年四月,丰臣秀吉侵朝,事出突然,朝鲜当即派使臣前往明朝求救,络绎于道。但当时传说纷纭,有人说朝鲜勾结日本,为日本先锋,将侵略明朝。有福建海商也提供类似情报。明朝只得不断派人前往朝鲜打探情况,以便弄明事实真相。当时,石星先令辽东巡抚郝杰派兵前往朝鲜。六月,郝杰派副总兵祖承训与游击史儒领兵五千,前往救援,与日军战于平壤,史儒战死,祖承训仅以身免,失利撤回。朝中议论纷纷,有人主张不当出兵,有人主张应当静而观变。为了弄清朝鲜战事真相,石星募人前往打探情报,沈惟敬应征。七月,沈惟敬前往朝鲜,打探战事情况。与此同时,明朝也积极与朝鲜使臣接触。其间最为关键性的时间是朝鲜请兵陈奏使郑昆寿入明,最终令明廷下决心全力救援朝鲜。
郑昆寿(1538—1602年),字汝人,号柏谷。万历二十年(1592)八月,郑昆寿为请兵陈奏使前往北京。其《行状》中有如斯记载:
公即呈文礼部,乞免上、下马宴,且请速打发兵马,以拯小邦之急。又呈文兵部,申请益切。又诣兵部尚书石星前,痛哭哀吁,悲不自胜。尚书感动,亦泣下沾襟。谓人曰:朝鲜请兵使臣,至诚哀痛,虽秦庭七日之哭,蔑以加矣。(17)
郑昆寿的《赴京日录》详细记载了他在北京拜见石星、商谈请兵之经过。根据郑昆寿所述并结合《朝鲜宣祖实录》的材料,有关这次请兵过程,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石星自始至终是决定明朝是否出兵的关键人物。朝鲜使行人员到北京后,一直通过各种方式与他沟通,石星的态度也越来越明朗。郑昆寿一行九月十八日到达北京,十一月初一日从北京出发踏上归途。他们在北京共逗留42天,几乎每天都与石星保持联系,更曾三度致函石星,恳求尽快出兵。在郑昆寿看来,石星是影响明朝出兵与否的最为关键性人物。
第二,此次请兵过程中,各方面的消息证实朝鲜被日兵侵略属实,因而使得明廷下定决心,全力救援朝鲜。当时石星派往朝鲜的人也传来了消息,对于朝鲜遭受丰臣秀吉之侵扰所带来的惨重的后果,予以充分说明,印证了郑昆寿的说法,坚定了石星抗倭的决心。故而石星当即批准朝鲜购买火药、弓角等火器,这原本禁止朝鲜购买,是为加强朝鲜兵力而解禁的。他在提议辽东先给朝鲜火药兵器的同时,建议派辽兵两万前往朝鲜。但朝中反对出兵之人甚多,石星多方斡旋,甚至要亲自率兵东征。十月初十日,朝鲜使臣获知:“石尚书题本,请身自东征,虽不准许,辞直义壮,可以想见其人。”(18)深知石星乃全心全意救援朝鲜。
最后,九月底,明朝已经平定了宁夏哱拜之乱,稳定了国内局势,就将宁夏战场上的明军调往朝鲜。十月十六日,明廷命李如松提督蓟、辽、保定、山东军务,充防海御倭总兵官,率兵援朝。因而,郑昆寿此行可谓不辱使命,最终解决了明朝援救的问题。石星之所以极力主张援救朝鲜,乃是其职责所在。他深知朝鲜对明朝的重要性,确保朝鲜王廷的安宁与稳定,是明朝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力主出兵朝鲜,乃出于大义,看不出有任何私情。
可见,正因为郑昆寿的不懈努力,才使得明廷果断地下决心派兵朝鲜。石星态度的坚定也是因为郑昆寿的劝说,加上明朝探听得到的情况,证实了郑昆寿所言属实。同时,明朝已经结束了平定宁夏哱拜之乱,恰好有兵力前往朝鲜。
正因为郑昆寿请兵成功,朝鲜给郑昆寿也多次加官。《朝鲜宣祖实录》中多处提及郑昆寿之功。李如松收复平壤之后,国王李昖下备忘记曰:“今此讨贼,专由天兵。而天兵之出,由于郑昆寿之陈奏。郑昆寿从当重赏,姑先加崇政。其书状官沈友胜升堂上,带行译官,徐问于使臣而赏之。”(19)后来肃宗、英祖也多次提及郑昆寿之功。在《朝鲜王朝实录》的记载中,郑昆寿始终被认为是请明朝出兵的最大功劳者。故而,毫无疑问,郑昆寿之请兵才是明朝出兵朝鲜最直接的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在郑昆寿的记载和《朝鲜王朝实录》中,一字未提洪纯彦,他根本未随同使行前往北京。假如洪纯彦真是石星继室夫人的恩人,又有宗系辨诬成功之先例的话,在此关键时候,朝鲜焉能不派他前往?可事实上完全没有,故所谓石星为报恩才极力主张出兵朝鲜的说法,只是朝鲜人杜撰的一个传说而已。这个传说之所以为某些朝鲜人津津乐道,大概是因为石星因主张封贡下狱,最终死在狱中,朝鲜人感到愧疚,故而杜撰这么一个感恩故事来,以寻得某种慰藉,亦未可知。
二、石星与封贡之议
在持续7年的战争中将近一半的时间里,中日之间接洽封贡。从一开始,石星就有两手准备,以战为主,以和为辅。李如松碧蹄馆失利之后,亦赞同封贡议和,故而之后以和为主,以战为辅。石星在封贡事情上,费尽心机,期望将朝鲜战事一举弭平,但因偏信沈惟敬,封贡失败,他自己亦被下狱,最终瘐死狱中。尽管学术界讨论封贡之事已多,(20)但石星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尚有待深入论述。
在封贡过程中,石星居中策划,在朝中仰仗首辅赵志皋的支持,在外则依靠沈惟敬联络交涉。无论中朝史料,皆将封贡失败的原因,归咎于石星过于信任沈惟敬,认为沈惟敬与日本议和使者小西行长的故意欺瞒,是封贡失败的直接动因。那么,石星与沈惟敬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或许是探讨明朝封贡问题的一个重要层面。
石星与沈惟敬的相识,中日韩的史料皆有所提及。沈德符《万历野获编》(21)与朝鲜成海应《研经斋全集》(22)与日本川口长孺《征韩伟略》(23)皆有记载,只是细节上略有不同。大体而言,沈惟敬与石星相识,是因为石星妾父之介绍。沈惟敬之所以对日本有所了解,是因为他的仆人沈嘉旺之介绍。石星之所以执迷于封贡,是因为沈嘉旺说日本只是“求贡中国”而已。沈惟敬因之得到石星信任。当时就有人劝石星,不可信任沈惟敬。秀水人朱国祚言:“此我乡曲无赖,因缘为奸利耳,公独不计辱国乎?”(24)石星不听,在朝鲜战事上,只信任沈惟敬。沈惟敬也每每以石星私人“信使”的身份出现。沈惟敬第一次受命于石星,(25)前往朝鲜探听军情,时为壬辰八月十五日。此后的两年中,沈惟敬是明廷与日军交涉的最重要使者,几度穿梭于辽东与朝鲜半岛,后来还前往日本,面见丰臣秀吉。但他过于自信,有时甚至信口开河,随意答应日军的条件,对明廷,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两边欺瞒,火中取栗。石星却一味信任他,言听计从。李如松在碧蹄馆进攻失利之后,也与经略宋应昌一起赞同封贡,并赋予沈惟敬更大的权力。
明廷朝臣对石星、宋应昌等依赖沈惟敬,一味主和,多表示不满。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九月壬戌,兵科都给事中张辅之上疏言:“许贡非奇策也,应昌一用于平壤,再用于王京,又用于釜山,三用而三幸不败。此果应昌之智耶?抑亦倭奴之愚耶?”宋应昌辩解道,“臣前后讲贡之由,实是借贡以退倭,未曾轻许而误国。”(26)他只是把封贡当成一种策略,并非真想与日本议和封贡。石星亦上疏对宋应昌表示支持:“经略宋应昌始末讲贡之由,恢复朝鲜之故,大抵以挞伐为威,以许贡为权,惟冀成功,无嫌诈计。而其遣使密探,行间捐金,则臣星实与之谋焉。”(27)石星毫不讳言,支持宋应昌封贡之论。张辅之直陈,“此皆沈惟敬倡其说以误应昌,而应昌复溺其说以误阁部。石星素号忠诚,不加深察而谬欲以身担之,脱或有误,虽百身奚赎?”(28)
在沈惟敬多方沟通下,宋应昌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派谢用梓、徐一贯为使团,前往名护屋,拜见丰臣秀吉。丰臣秀吉对明使团提出了议和7项条款:迎明公主为日本天皇之后妃;恢复勘合贸易;明日两国武官永誓盟好;朝鲜京城及四道归还朝鲜,另外四道割让于日本;朝鲜送一王子至日为人质;交还被俘的朝鲜国二王子及其他朝鲜官吏;朝鲜大臣永誓不叛日本。(29)徐、谢二人将此7条带回,但似乎未告知宋应昌,只说日本恭顺,愿意议和。石星、宋应昌就在日本“恭顺”的印象中,继续与日本进行封贡接洽。但明廷议论结果是许封不许贡,而且日军必须全部撤兵、上表称臣。不久,小西行长获知明廷之要求,感觉明、日双方要求相差甚巨,于是约见沈惟敬,两人担心谈判失败,遂共同伪造《关白降表》。(30)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十月,日本派小西飞与明朝使团到北京。小西飞信口答应明廷所提的3项条款:“一、勒倭尽归巢;一、既封不与贡;一、誓无犯朝鲜。”(31)十二月,封议定,命临淮侯李宗城充正使,以都指挥杨方亨副之,同沈惟敬前往日本。李宗城乃开国元勋李文忠之后。“宗城至朝鲜釜山,倭来益众,道路籍籍,言且劫二使。宗城恐,变服逃归。”(32)明廷只得改派杨方亨为正使,沈惟敬为副使,以完成册封之事。丰臣秀吉原本很高兴接受明朝金印、冕服,但当他听到万历皇帝谕旨中称封他为日本国王时,当即恼怒,随即驱逐明朝使臣,并要将小西行长处死,册封失败。次年正月,丰臣秀吉再次发动侵朝战争,战事重起。
对于明朝封贡失败的原因,中外学者多有探讨,皆指责沈惟敬、小西行长等故意欺瞒,致使双方要求相差甚巨,最终无法达成协议而失败,这是最直接的原因。(33)深入考察,还有更深层次的多重原因。
第一,石星始终是明朝封贡的主持者和策划者,沈惟敬直接受命于他,因而,石星对明朝封贡失败应负主要责任。封贡议事,石星所用非人,且一意孤行,丝毫不听其他意见,甚至为了实现他所谓的封贡,自己也行欺骗之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七月,朝鲜国王李昖以日本谢恩人船取道对马岛,从朝鲜经过,“恐复起衅端,愿依督臣顾养谦所议,贡道仍出宁波。”但石星“酷信沈惟敬之言,以为关白恪遵三事约束,计日焚栅,卷还悉归,不宜示以猜疑之端”。(34)他对朝鲜所上表文,一旦发现内有不利于封贡议和的文字,竟会自行删改。(35)这引起朝鲜使臣之不满。封贡失败之后,曹学程指责曰:“石星很很自用,赵志皐碌碌依违,东事之溃裂,元辅、枢臣俱不得辞其责。”(36)朝鲜人亦曰:“惟敬……因舞智揣摩,巧完封事,弄石尚书于掌股之间矣……惟敬本一无赖也,星误中其游说。借款息兵,欲倚小人而成功,竟至事败。惜哉。”(37)
石星所用非人,固然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本人性格上的问题,《两朝平攘录》评之曰:
即和议一事,本心无非为国。第大臣贵虚心集善,根本不欺。星乃偏听执己,希幸成功,事涉欺罔。遂亦不顾封事之败,举国知之,举国言之,星皆目为异己新进浮躁而排斥之,一惟敬言是听……故委曲掩饰以陷于罪。此皆偏执所致。迨其终也,欲身请入倭营,捋虎须,愚亦甚矣哉!(38)
可见,朝鲜封贡的失败,既因为石星的所用非人,过于相信沈惟敬,也因为石星性格上的固执己见——就如同他初入仕途莽撞上书指陈隆庆帝的过错,最终被罢官闲住。石星本人的“愚憨”是这次封贡失败的原因之一,他本人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封贡失败亦在于无知。一方面是对册封礼仪的无知,另一方面是对日本的无知。石星是兵部尚书,出兵征伐是其职责所在,但封贡册封应该属于礼部职掌,由石星主持封贡事宜,就有越俎代庖的嫌疑。同时,泱泱大明王朝,举朝群臣竟然找不出一位日本专家,只能通过招募,仰仗沈惟敬这样一位“无赖”,去洽谈封贡事宜,焉能不败?当时致仕礼部尚书于慎行即言:
封贡之典,职在礼官,征讨之法,职在枢府……万历甲午以后,辽左衂师,司马石公欲以封贡啗倭,救失补败,且欲身任其事,以自为功。亦不想职掌沿革各有司存,而礼部一二正卿,苟欲避谤辞难,为自免之计,亦不言职掌在本部也。乃使兵部题请,成封贡之议。及事败势颓,兵臣伏罪,而礼臣无恙焉。自为善矣,其如职掌之紊何?夫兵臣不知职之在人而任之于己,礼臣明知职之在己而委之于人,皆所谓溺其职者也。(39)
兵部、礼部职掌不明,是一笔糊涂账。另一种湖涂,在于对日本的无知。于慎行接着说:
日本关白封贡之议,一时台谏部司上疏力谏,日无虚牍,争之诚是也。然皆揣摩情形,泛论事理,至于日本沿革,绝不考究……四夷封略在礼部客司,大司马石公徒欲取効目前,不暇深考,竟不知日本为何国,关白为何人,盈庭之言,皆如啽呓,以此御难,何以为国?(40)
于慎行于万历十八年(1590年)致仕,家居17年,以读书著述为业。他亲眼目睹石星封贡经过,惊叹朝中无人指出封贡本非石星职掌,亦慨叹朝中无人,对日本无知,又不事考证,致使事败。纵观有明一代,倭患始终未绝,但明朝对日本所知甚少,在万历间大敌当前,朝中竟然找不出一位日本专家,致使石星依赖“无赖”沈惟敬,最终将这场封贡引入死胡同。
总之,封贡失败原因是多方面的,仔细考察,也包括朝鲜与日本方面的原因,从明朝这方来说,石星应负主要责任,他既有用人不当之责,亦有过于固执,偏听偏信之愚。而从大的方面讲,也是朝中无人,集体无知所致。
三、朝鲜对石星之感恩与石星后人在朝鲜之境遇
万历二十五年(宣祖三十年,1597年)九月壬辰,“逮前兵部尚书石星下狱,论死。”(4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称:“近日枢臣石星,以东事坏,上谓其媚倭误国,论极刑,妻子亦坐流徙,则数十年来仅见者。”(42)可见,在当时人看来,对于石星的处置,是相当重的。以兵部尚书之职而被论死,妻、子皆被流放,全家遭殃,嘉、万年间罕见。当时明朝人感觉石星因东征封贡失败被论死,有点冤枉。而朝鲜人则觉得愧疚,因为石星是为救朝鲜而被下狱论死的。
事实上,在明军收复平壤、开城、汉城等大部分朝鲜国土以后,宣祖二十七年(1594年)十月,明廷派使臣前往日本册封之时,朝鲜君臣就已议论要为石星与明总兵李如松建生祠,以示感恩。几经商讨,决定给石星与李如松共建一祠。“当初力排群议,命将出师,来救我国,石尚书之功,果为重大。为设位版,与李提督同入一祠,副将三人,亦为同祠,其于情礼,极为允当。”(43)尽管战事尚未结束,国王李昖希望尽快建好生祠,指令:“石尚书生祠,曾已定之矣。他人虽不得为之,石尚书与李提督同祀,天使未出来之前,使之举行,俾华人知之。”(44)但因为当时还处于战乱期间,直到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八月,才在平壤府建成武烈祠,崇享兵部尚书石星、提督李如松、左协将杨元、中协将李如梅、右协将张世爵、参将骆尚志,供奉其画像。(45)
在封贡失败之后,石星受到牵连,地位岌岌可危。宣祖二十九年(1596年)四月,接伴使金睟曰:“石尚书送其妻子于乡家,曰‘吾将被罪而死’。”(46)当时明使张忠从北京来,传言:(石星)“一家日夜泣求救出老爷之策。”(47)不久就传来了石星被罢下狱的消息。宣祖三十年(1597年)四月,告急使行护军权悏驰启曰:“是日臣在兵部,闻有圣旨:石星革职,候旨定夺。”(48)朝鲜君臣谋求上疏申救石星,备边司上启曰:“今承下教,其欲申救之意至矣。但石尚书被参曲折,外国势难有若预知者,而敢为救解于其间。情虽欲救,而事实难为,臣等不知所处。”(49)最终朝鲜未采取行动。十月,朝鲜获知:“皇上以石尚书主和误国,将置极刑,曾于宁夏之役,稍有微勋,绝远充军,永不蒙宥;沈惟敬已令锦衣卫拿去,行李、家资没入于官,身将被戮矣。”(50)国王李昖获知此情曰:
石尚书大人救援平壤,再造东方,常切感激。沈大人亦以小邦事,五六年奔走于道路,勤劳甚至,小邦人民都未忘两大人之德。今闻如此,不胜怜痛之至。而小邦无路辨释,尤增冤闷。且天朝大人,以小邦故,至于此极,无任未安之至。(51)
言辞之间,显示出感激与愧疚之情。但最终还是没有采取行动,未向明廷请求宽恕石星。
宣祖三十二年(1599年)初,右议政李恒福和同知中枢李廷龟出使北京,在回国临行前一天,明兵部听差官把总杨应春趁馆门洞开之时,混进会同馆,密见朝鲜通官李彦华。杨应春说,昨日去刑部见了石星,石星对他说:“我专为朝鲜。既不费朝鲜粮,又不妄杀官军。今以东征一事,妻、子远配广西,只有一子,年才十二岁,骨肉不相见者累年。”杨应春希望朝鲜为此斡旋:“万一尔国王上本,事或可解。尔国幸则进一线路如何?必须宰相传报国王后,次使臣之来,上本如何?”(52)光海君时期,重提为石星伸冤之事,李恒福遂再向光海君陈述此事,最后言:“臣还朝,细陈于榻前,先王沈吟久之,竟无发落矣。”(53)可见,最终朝鲜还是没有上书为石星伸冤。宣祖三十二年(1599年)十月,朝鲜国王李昖获知石星瘐死狱中后说:“石尚书有功于小邦,而竟至于此,不胜惊恻。”(54)遂指令讨论是否应该致祭。但朝中意见不一,礼曹最后决定不致祭。《朝鲜宣祖实录》还就此事发表议论曰:“攻和一脉,亘万古而不易者也。石星身为大臣,力主和议,终被重罪,死于牢狱,则是堂堂大义,庶几不灭于今日。我国岂可以区区之恩致祭,于得罪天下后世者乎?”(55)以所谓“私情”与“大义”之相悖,最终没有向石星致祭,显示朝鲜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明朝的外交往来也是以实际为目的。故朝鲜对石星之感恩,实际仅仅局限于在朝鲜本土建生祠加以崇祀的礼节性举措。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石星瘐死狱中,其妻、子皆发配粤西。天启元年(1621年)五月,因刑部侍郎邹元标呈请,“宥原任兵部尚书永戌石星子石正奇回籍。”(56)天启二年(1622年)三月,“荫原任兵部尚书石星男茂恩指挥佥事。”(57)前面提及石星曾对杨应春说,他只有一子,年方十二。《明实录》中,提及的石正奇、石茂恩皆是石星子,或许只是同一人,一为名,一为字,天启二年时当为35岁。
不过,韩国现存一种资料《东泉先生实纪》,除了收录石星资料外,更重要的是有前往朝鲜半岛之石星后人的资料。其中载录,石星有子二,长子曰石潭,次子曰石洊。此种史料矛盾重重,卷二先载录石潭所书《遗书》,落款为“崇祯己巳(1629年)九月人不肖孤潭泣血谨书”,其中提及他们前往朝鲜之事曰:
丁酉再乱,累及先人,竟被囚于狱。自度不免,召我兄弟而嘱之曰:我为国尽忠,而乃至于此,命也。覆巢之下,卵岂完乎?尔等速往朝鲜,保存躯命,无使我先祀永绝也。我有恩于朝鲜,必不薄矣。因泪下如雨。弟洊先发,与奴婢东出,而后不闻声息……余奉母远戍瘴乡,备经辛苦矣。至天启年间,因命赦还,而念来头未知又有何事变,且弟已先去,乃从先人末命,奉母向东。间关到海州,而寻洪唐陵翁,备言亡命事由。翁即为上达于国王。乃招致于廷,赐贯海州,仍封爵,使之奠居而娶妻成家室,藏踪于首阳山下,姑为安顿之地。莫非我先人之遗德也。(58)可是,其弟石洊子孙写《家状》曰:
长子讳潭,自戌还后,事迹无传。次子讳洊,字汝絅,号东寓,即从亲命,讬一个商船浮海泊于辽东。且恐近北闯迹,回航南海,歇泊于湖南。十载漂南,泪送岁月。慕亲讳星字,乃居星州。闻有东征把总徐鹤、东征中军施文用旋师之日,因未还国,仍居此州。公访见二公,讲通世义,其相握悲喜,不可形记。(59)
也就是说,石潭与石洊分别来到朝鲜半岛。石洊先随商船来到朝鲜半岛,得以居住在星州。石潭则是随同其母先去广西,天启赦还后,奉母东来,并且找到了洪纯彦,洪将此事上奏王廷,最后居住在海州。可是两兄弟在朝鲜半岛失去联系,彼此皆不知对方情况如何。(60)《东泉先生实纪》,乃是传说中石星后人的私家史料,不过,在朝鲜官方史料中,则无任何史料可以印证,假如说洪纯彦真的将他们东来之事,上奏了王廷,《朝鲜王朝实录》焉能不载?但《朝鲜王朝实录》中,没有任何关于石潭与石洊的资料。从上文提及石星曾说其只有一子,年方十二,这是矛盾的。但也无从考证孰是孰非。可是,过了近200年,《朝鲜正祖实录》却载录石星后代的另一支又出现了,但与石星二子却无关系。
正祖十五年(1791年)三月,有一对兄弟石汉英、石汉俊自言是石星弟石奎之玄孙:“崇祯甲申,奎子继祖与僧徽贞,从废四郡满浦地而来,遁迹于安峡县,子孙仍居焉。仍进《潮州石氏纪实》书,乃安峡人李世瑛所作云。”(61)正祖当时正设法表彰明遗民后孙并及明朝抗倭援朝将领之后孙,当获知他们系石星弟之后人,非常高兴,下教曰:
噫嘻!尚书有恩,我国未酬。其死乃由于我国,我国所以崇报之者,岂或后于上所云诸名将。而提督之后,流在我国。年前别讲义起之礼,立庙造祠版,飨之以牲牢。尚书则其从孙,亦有与僧徽贞浮于海,遁迹东郡者。向于郊行,始觉有尚书弟奎之孙、之玄孙,俾与望拜之班矣……然尚书直派有无,无以知之。则庙与版之另造,提督家已例,虽难遽议,而曾闻武烈祠,惟尚书之像,绡面宛然如生云。安峡流寓人石汉英、石汉俊等,今兵曹给马,今日下送平壤地武烈祠,使之一瞻。(62)
言辞之间,颇感欣慰。且派人将他们送到平壤,使之瞻仰武烈祠,并予以祭拜。且令人去查考石汉英、石汉俊所言是否属实。不久,查考之人回话:“辛亥年间,臣等承命采访于安峡等地,亦为考籍于江原监营,而非但石哥之无所闻,并与记事述传之李世瑛,凭问无路。以其文迹之所由来,质问石哥处,则渠之兄弟,不满十岁,流离飘零,到于涟川,店汉石一厚所收养,而随其收养父,转入京畿,屡处流寓,末乃居生于京城云。”(63)尽管查无实据,正祖并不气馁,他反而说:
水中之蟹,草间之蛛,尚为人爱惜,况以石为姓者,于我国果何如也?当壬辰之役也……惟大司马石公,慷慨以东事自负,排甲乙盈庭之论,动百万超距之众,垂德于不报之地,而志决身歼,竟不免为大僇,虽使环东土小大黎献家祭而户祝,尚不足为百身之赎矣。今于沧桑百变之后,有称汾阳之后,自言淮阴之子,则将信将疑,姑舍是,其欣其感当如何?唐太宗创大业,为胜国忠臣,襁褓之儿,皆授显秩,况姓石者乎?姑先付之御营给料,以待文迹之推现,别加收用。(64)
尽管查无实据,但正祖还是很兴奋,因为他们号称是石星之后人。遂指令,一方面让御营厅给其俸禄,另一方面,使行前往中国,想法购买石星家谱前来,“以为凭考之一助”。可见,正祖并不在乎是否真的是石星弟之后人,因为其号称为石星后人,这就足以让正祖高兴。正祖这么重视查考石汉俊、石汉英之真实情况,却查无实据,反而证明《东泉先生实纪》所载为误。因为如果按照《东泉先生实纪》所载,石星两子果真前往朝鲜,尤其是石星长子石潭与其母柳氏前去朝鲜,还找到了传说中的石星继室的恩人洪纯彦,且上报了王廷,并被安排在海州居住,若此事属实,正祖怎么可能找不到他们的后人呢?由此可见,《东泉先生实纪》所载并不可信,至少是值得怀疑的。
可见,无论是石星的后人还是石星弟石奎的后人之是否前往朝鲜,尚缺乏充足的证据来判断,只能存疑。之所以提出此问题,是想说明朝鲜对于石星的感恩心态,直到正祖年间,依然非常强烈。正祖似乎想通过嘉惠号称是石星弟后人的做法,来表达对石星的敬意。正祖也经常前往武烈祠,亲自祭奠石星、李如松等人,表达他强烈的感怀之情。号称石星的后人在这个时候出现,与正祖时期这样的氛围是分不开的。(65)
另,从本文所讨论的石星及其后人的事迹与传说来看,明清史的许多问题,都需要有一种新的“二重证据”方法,以开阔的视野,实证的态度,将国内与国外的史料互证,才能去除疑误,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注释:
①有关这场战争的研究,中日韩三国学者都有不少成果问世。中文方面,中国台湾李光涛所编《壬辰倭乱史料》(南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五册和《万历二十三年明朝册封日本考》(台北:“商务印书馆”,1967年),以及郑樑生《明代中日关系研究:以〈明史·日本传〉所见的几个问题为中心》(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5年),都是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刘子敏、苗威合著《明代抗倭援朝战争》(香港:亚洲出版社,2006年),梳理了明代抗倭援朝战争的发展脉络。韩国研究成果甚多,以李炯锡3卷本《壬辰战乱史》(汉城:首尔大学出版部,1967年)为代表。日本研究的著作甚多,以北島萬次为代表,他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如《豊臣政権の対外認識と朝鮮侵略》(東京:校倉書房,1990年)、《豊臣秀吉の朝鮮侵略》(東京:吉川弘文館,1995年)等等。但三国学者的研究大多是从本国历史出发,所用史料也多以本国材料为主,因而所得认识都有些片面。唯有综合三国原始史料,兼取三国学术研究之长,才能对这场战争做出较为客观的评价。英文著述以下列3种最具代表性。Kenneth M.Swope,A Dragon's Head and a Serpent's Tail:Ming China and the First Great East Asian War:1592-1598,Norman: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2009; Samuel Hawley,The Imjin War:Japan's Sixteenth-Century Invasion of Korea and Attempt to Conquer China,Berkeley:The Institute of East Asian Studi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5; Stephen Turnbull,Samurai Invasion:Japan's Korean War,1592-1598.London:Cassell Military,2002.
②有关明清史籍关于明代抗倭援朝战争史料的建构问题,参见孙卫国:《丁应泰弹劾事件与明清史籍之建构》,《南开学报》,2012年第3期。
③关于石星的论著不多。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杨忠艳在2010年完成了硕士毕业论文《论石星》,是第一篇比较详细探讨石星生平事迹的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晓燕2005年所写的硕士毕业论文《明万历援朝抗倭初期的几个问题:以韩国文献为基本史料》,也涉及石星。
④张廷玉等:《明史》卷287,《王世贞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7381页。
⑤《明穆宗实录》卷14,隆庆元年十一月癸酉,南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6年,第398页。
⑥《明穆宗实录》卷27,隆庆二年十二月辛卯,第723页。
⑦[日据朝鲜]郑寅普:《唐陵君遗事征》,京城,1928年。
⑧[朝鲜王朝]李肯翊:《燃藜室记述别集》卷5,《译舌典故》,京城:朝鲜古书刊行会,1913年,第365—366页。
⑨[韩]赵钟业编:《韩国诗话丛编》(汉城:韩国太学社,1996年)凡17卷,《菊堂俳语》在第3卷。
⑩参见左江:《〈菊堂俳语〉作者考》,张伯伟编:《域外汉籍研究集刊》第2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97—101页。
(11)[朝鲜王朝]金庆门等编:《通文馆志》卷7,《人物》,首尔:首尔大学校奎章阁韩国学研究院,2006年,第398—401页。
(12)[朝鲜王朝]尹行恁:《硕斋稿》卷9,《海东外史·洪纯彦》,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87册,1999年,第150页。
(13)现今韩国亦有学者认同这个说法。参见片鸿基《在族谱上所见的韩中交流史》,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主编:《第五届亚洲族谱学术研讨会议记录》,第306—307页。尹甲植编《朝鲜名人典》(汉城:明文堂,1990年)所录“洪纯彦”词条,只记载了此事,毫无其他事迹。
(14)《朝鲜宣祖改修实录》卷24,宣祖二十三年八月庚午,汉城:韩国国史编撰委员会编刊,1955—1963年,第25册,第599页。
(15)[日据朝鲜]郑寅普:《唐陵君遗事征》,第10a—11b页。
(16)见《菊堂俳语》,赵钟业编:《韩国诗话丛编》第3册,第48页。
(17)[朝鲜王朝]郑昆寿:《柏谷先生集》卷4,《行状》,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48册,1989年,第473页。
(18)[朝鲜王朝]郑昆寿:《柏谷先生集》卷3,《赴京日录》,第445页。
(19)《朝鲜宣祖实录》卷34,宣祖二十六年正月丙寅,汉城:韩国国史编撰委员会编刊,1955—1963年,第21册,第600页。
(20)参见中文论著如次:杨昭全:《论明代援朝御倭战争中的议和问题》,吉林社会科学院1981年编:《朝鲜研究文集》(一);张庆洲:《抗倭援朝战争中的明日和谈内幕》,《辽宁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朱亚非:《明代援朝战争和和议问题新探》,《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4期;文廷海:《明代碧蹄馆之役及中日和谈考实》,《四川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陈尚胜:《壬辰战争之际明朝与朝鲜对日外交的比较:以明朝沈惟敬与朝鲜僧侣四溟为中心》,《韩国研究论丛》,2008年第1期;朱法武:《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立场探析》,《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2期;李光涛:《万历二十三年封日本国王丰臣秀吉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第53册,1967年,等等。
(2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7,《兵部·沈惟敬》,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40页。
(22)参见[朝鲜王朝]成海应:《研经斋全集·外集》卷60,《兰室谭丛·沈维敬》,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78册,1999年,第89页。
(23)参见[日]川口长儒:《征韩伟略》卷2,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564-566页。
(24)张廷玉等:《明史》卷240,《朱国祚传》,第6249页。
(25)陈尚胜指出:壬辰战争之际,平民沈惟敬与朝鲜僧侣四溟在明、朝鲜对日本议和过程中充当了官方的首席谈判代表,这是明、朝鲜对外关系史中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现象,反映了当时外交人才的匮乏。参见陈尚胜《壬辰战争之际明朝与朝鲜对日外交的比较:以明朝沈惟敬与朝鲜僧侣四溟为中心》,《韩国研究论丛》,2008年第1期。
(26)《明神宗实录》卷264,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壬戌,第4907—4915页。
(27)《明神宗实录》卷264,万历二十一年九月戊辰,第4917—4919页。
(28)《明神宗实录》卷264,万历二十一年九月庚午,第4926页。
(29)[日]参谋本部:《日本战史》,东京:村田书店,1977—1980年,第八册,《朝鲜役》附文书,第120号。
(30)[韩]李炯锡:《壬辰战乱史》中卷,汉城:首尔大学出版部,1967年,第451页。
(31)张廷玉等:《明史》卷320,《朝鲜传》,第8292—8294页。
(32)张廷玉等:《明史》卷126,《李文忠传附》,第3748页。
(33)如张庆洲曾详细分析了会谈中的欺诈行为,见张庆洲《抗倭援朝战争中的明日和谈内幕》,《辽宁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34)《明神宗实录》卷287,万历二十三年七月庚子,第5331页。
(35)《朝鲜宣祖实录》卷49,宣祖二十七年三月戊子,第22册,第236页。
(36)张廷玉等:《明史》卷234,《郭实传》,第6111页。
(37)[朝鲜王朝]闵仁伯:《苔泉集》卷3,《龙蛇追录·黄慎》,韩国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刊:《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59册,1999年,第52页。
(38)诸葛元声:《两朝平攘录》,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数据复印中心,1990年,第97—98页。
(39)于慎行:《谷山笔麈》卷11,《筹边》,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23-124页。
(40)于慎行:《谷山笔麈》卷11,《筹边》,第124页。
(41)张廷玉等:《明史》卷21,《明神宗本纪》,第279页。
(4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8,《刑部·罪臣孥戮》,第469页。
(43)《朝鲜宣祖实录》卷56,宣祖二十七年十月丁巳,第22册,第371页。
(44)《朝鲜宣祖实录》卷59,宣祖二十八年正月丁丑,第22册,第415页。
(45)参见[朝鲜王朝]朴容大等编:《增补文献备考》卷64,汉城:国学资料院,1993年,第835页。
(46)《朝鲜宣祖实录》卷74,宣祖二十九年四月丙午,第22册,第677页。
(47)《朝鲜宣祖实录》卷74,宣祖二十九年四月丙午,第22册,第678页。
(48)《朝鲜宣祖实录》卷87,宣祖三十年四月乙亥,第23册,第197页。
(49)《朝鲜宣祖实录》卷87,宣祖三十年四月壬申,第23册,第191页。
(50)《朝鲜宣祖实录》卷93,宣祖三十年十月戊辰,第23册,第314页。
(51)《朝鲜宣祖实录》卷93,宣祖三十年十月戊辰,第23册,第314页。
(52)《朝鲜宣祖实录》卷112,宣祖三十二年闰四月辛卯,第23册,第611页。
(53)《朝鲜光海君日记》卷57,光海君四年九月甲午,第27册,第491页。
(54)《朝鲜宣祖实录》卷118,宣祖三十二年十月癸巳,第23册,第695页。
(55)《朝鲜宣祖实录》卷118,宣祖三十二年十月丁酉,第23册,第697页。
(56)《明熹宗实录》卷10,天启元年五月乙丑,第533页。
(57)《明熹宗实录》卷20,天启二年三月戊午,第1028页。
(58)[韩]石相玧编:《东泉先生实纪》卷2,《遗书》,大邱:石贞守,1978年,第133—135页。
(59)[韩]石相玧编:《东泉先生实纪》卷2,《家状》,第142—144页。
(60)参见王秋华:《明万历援朝将士与韩国姓氏》,《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4年第2期。
(61)《朝鲜正祖实录》卷32,正祖十五年三月癸巳,第46册,第212页。
(62)《朝鲜正祖实录》卷32,正祖十五年三月癸巳,第46册,第212页。
(63)《朝鲜正祖实录》卷52,正祖二十三年七月乙酉,第47册,第201页。
(64)《朝鲜正祖实录》卷52,正祖二十三年七月乙酉,第47册,第201页。
(65)参见孙卫国:《大明旗号与小中华意识:朝鲜王朝尊周思明问题研究,1637—1800》第四章,《明遗民与朝宗岩大统庙》,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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