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依靠”方针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方针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改革深入到产权领域,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时,上海市委市府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采取了上述不少保障职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发挥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使国有企业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进程中,发展顺利,形成广大职工支持改革,共担改革重任,共搏市场的生动局面,取得明显的效果。然而在社会大变革时,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问题上还存在着若干模糊认识,其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在改革依靠谁的问题上职工主体地位还不够突出
在深入进行企业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中应当依靠谁的问题上,无论从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和政策导向诸方面,还存在重依靠经营者轻依靠职工的倾向。“能人治厂”,职工靠厂长吃饭等错误的说法仍有一定的市场。一部分职工也认为,只求有个饭碗、少找麻烦,随便厂长怎么说,处于消极守护自己,被动参与改革的地位。
2、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意识淡薄
在当前大量的资产重组、资产经营、资本运作、产权界定、构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企业改制、改造过程中,无论是资本经营、资产重组、参股联营、关停并转等等企业资产运作中对职工在产权问题上的权益研究颇少。往往想到职工的是让他们掏钱买股,而较少研究职工长期劳动对国有资产形成中的贡献和积累,较少研究职工对持股问题上的看法、想法和担忧。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一些领导对设“职工董事”大惑不解;在企业改制、组建新实体、分立合并等事务中闭门造车搞神秘化,对职工讳莫如深;在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明确表示“企业的主人是股东而不是职工”;在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设立职工持股会中强调股权,谁有钱谁嗓门响,有决断权;在改制成多元投资主体的企业过程中,确定国有资产代表时基本上不把直接生产财富的职工列入其中,在与外商搞合资经营中更是排斥职工的参与,排斥工会的介入,不让工会代表进入董事会等等。职工对此颇有想法,认为在关键问题上反映出“依靠”的疲软。
3、把工人阶级(主要是产业工人)视作雇佣劳动者
近年来在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呈现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职工理解合理的调整,但不乐意把职工当作负担,随意地把职工推出企业。一些企业工作不成功,往往以“职工素质差”为托辞。一些工人自称为“打工仔”,认为是为老板打工;而一些企业经营者,不论是公有制的还是私营企业的,对被称为“老板”心安理得。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是多余的,认为不是职工选,干吗要受职工评。不少企业干部为自己多得设计所谓“模糊分配”,侵犯职工的权益和民主权利。在这些企业,职工深感工人阶级社会地位与过去相比出现很大的落差,产生失落感和对改革对党的政策的疑虑。
4、淡化企业民主管理,把管理科学与经济民主对立起来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过程中,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随着产权多元结构的出现本应推进经济民主的发展,却成了一些人鼓吹家长专制管理的时机。早在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时就有人以“同国际接轨”,主张取消《宪法》和《企业法》赋予职工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取消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参与,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对自己的劳保福利事项的审议和决定权,以及对企业领导人的选择评议监督权。虽然相当多的企业在转制中顶住了这种压力,坚持了职代会股东会“两会并存”,有的企业经过了几年的实践,恢复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但是淡化职工民主管理的观点和做法依然在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有不可忽视的影响。例如有人在报刊上公开表示,企业是个经济机构,是个“命令——执行”系统,企业不需要民主。有人撰文认为现代企业必须实行专制管理,实行“泰勒制”。把西方原始积累时期的管理思想和我国解放前的洋行管理奉为圭臬。在公司改制的进程中,有的表现出对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种种迟疑。
5、对工会组织的作用重视不足。
在企业改制中忽视工会同步组建、或以创新企业制度为由,把工会归并到党群政工部门,把工会排除在改革领导班子之外,把工会当作难安排干部的收容部门,工会在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说话办事时缺乏安全感等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把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看作是影响“投资环境”。
6、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事例时有发生。
在一些企业,大批职工下岗,既不听取职工意见,又无民主程序。企业搞坏了,领导不负责任甚至升迁,而让职工下岗回家,职工敢怒不敢言。有的对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和职工持股会,采取不出资就不保留劳动岗位,用强制代替自愿的原则。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基本上不依法由职工选举企业领导人。有的企业随意修改本应通过职代会修订的规章制度,任意提高生产指标,同时提高扣罚标准。有的不执行《劳动法》的有关劳动标准,加班加点不给补偿。企业劳动争议和劳动法律纠纷、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
我们认为,在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必须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长治久安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任何时候都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并提出以下对策:
一、必须在全党和全社会形成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浓厚氛围
(1 )必须充分认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由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所决定的;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也是企业的主人;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是为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强化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工人阶级在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地位和主人翁地位永远不能变。
(2)必须坚持和重申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我国的职工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雇员,不仅以劳动者身份出现,同时应以社会财富和企业商品价值创造者身份出现,应当保障他们参与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的权力。
(3)必须使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包括所有从事领导工作, 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同志进一步明确:没有民主管理的企业事业和所有的社会组织,都不能算是有先进管理制度、现代管理水平的组织;没有群众参与,不能体现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权利的决策,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决策。民主管理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二、 建设好一支真心实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领导干部队伍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主要是针对执政党和党的领导干部说的,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加以解决。
(1)要把是否具有民主作风、群众观念, 是否关心职工疾苦和现代管理意识,职工是否信任,是否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历及同职工群众密切联系作为选拔任用企业经营者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
(2)要教育干部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毛泽东), “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邓小平)的历史唯物论观点,摆正自己同职工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搞改革。
(3)要探索建立一种组织考核、群众信任、市场选择、 加强监督的企业领导干部产生任免机制,企业领导人的任免一定要有职工群众参与的程序和组织形式。
(4)工会干部的举荐安排应当选择懂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强, 受职工信任的同志担任,不能把工会作为难安排干部的过渡场所,并必须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5 )要建立从各行各业职工群众中特别是从产业工人中选拔培养各类干部的机制和制度,纳入党的干部管理培养选拔计划之中。
三、努力实现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法制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多种公有制形式的实现,传统意义上的公有制企业将被各种混合型经济形式所取代。因此,我们认为必须通过立法途径,建立一种越过所有制,保障所有职工基本权益和民主权利的《职工参与法》。它至少应有如下内容:
第一,依照宪法,国家确认工人阶级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不仅应当体现在人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而且应当体现在所有基层的职工都有权参与本单位的管理,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
第二,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大会(百人以下单位由全体职工组成职工大会),作为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法定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拥有如下职权:(1 )对企业事业经营方面(包括资产经营、企业重组、关停与分立合并)的知情参与、建议参与权;(2)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劳动报酬、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用工、职工福利、工时假期、奖惩条规制度的制订修改,有参与共决权;(3)对单位经营者的业绩有参与监督考核、 参与选择和建议奖惩任免权;(4)参与单位利润分享权, 单位利润应按协商比例提出,作为职工持有单位股份的来源或退休金补充部分的来源;(5)选举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工作委员会。
第三,公司制企业必须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享有与其它董事监事同等权利。
第四,职工有权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同企事业方就劳动关系、工作条件、劳动所得、职业培训、民主参与以及职工认为需要提出的诸问题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第五,单位工会是职工参与、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者,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六,职工参与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侵犯职工参与权利应负法律责任。政府与工会联合制订实施细则,建立劳动法院,负责受理涉及职工参与权利的申诉案件,工会可担任职工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七,《职工参与法》的执行情况,由人大、政协会同工会等机构组织日常巡视监督检查,促进其实施的规范化。
第八,《职工参与法》的各项内容纳入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基础课程,使所有干部都懂得职工依法拥有参与企事业重大事务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基本权利。
第九,《职工参与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各种企事业单位职工应有的最基本的民主权利。
四、加大对富余劳动力社会安排的力度
安排好转型期富余劳动力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国家应加大对富余劳动力安排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1 )政府应设立关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下新职业新行当的研究指导机构,尽快吸收社会富余劳动力,保障他们的劳动权利。
(2)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多门类免费、 低费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大批单一技能的职工尽快掌握多种谋生就业手段,以利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3 )禁止社会招工(除政府准许的特殊行业)中对健康有劳动能力人员的性别年龄歧视,保护为我国经济发展献出青春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4)制定低税扶持政策, 支持下岗人员从事人民需要的小商小贩经营和社会劳务活动。
(5)支持各种发起自救式的劳务、生产、经营组织, 帮助并指导他们以合作、合伙形式组织起来,同样给予低税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