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加快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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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C:F127.5

中图分类号:F1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079(2003)05-0005-04

长江三角洲地区一般来说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十五个城市,(注:十五个城市为: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京、扬州、泰州、南通、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她们地域相连,人缘相亲,具有相似的历史渊源和人文特征,自古以来其内在经济联系就比较紧密。改革开放以来,以上海为龙头、苏浙为两翼的长三角地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注:据统计,2001年,面积占全国约1%、人口占全国6%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创造了占全国22.1%的CDP,24.5%的财政收入,28.5%的进出口总额,引进了占全国32%的外资。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快、投资环境最佳、经济内在素质最好的地区之一,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带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当前全球经济区域化和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经济合作的范围和层次,加快本地区经济互补协作和互动发展的进程,造就强大的区域国际竞争力以积极应对全球经济竞争的挑战,已经成为长三角地区下一步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在十六大精神鼓舞下,本区域两省一市各地正在加快主动融入长三角,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本文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加速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展开阐述。

一、转变思想观念,确立“双赢与多赢”的新理念,努力营造“共赢”的新格局

近几年来,虽然长三角各地参与经济合作的意识一直较强,合作方式、合作领域也不断地得到拓展,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片面地追求地方GDP增长,过分计较地方短期利益的得失,或明或暗地实施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1)以行政区划之名,构筑贸易和行政壁垒;(2)制订对本地和本地企业有利而不顾大局或有损大局利益的政策,搞“诸侯经济”;(3)搞信息封锁,导致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如在引进外资和土地批租的优惠政策方面搞“N+1”,而在同类产品出口时在价格上却搞“N-1”等;(4)破坏生态环境,把外部不经济和外部负效应转嫁给下游地区或周边地区……。这一切在客观上阻碍了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导致资源配置扭曲、产业同构和重复建设,造成相互间严重的内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计划经济传统思维和条块分割的影响,另一方面,其主要根源是受以我为中心的“独赢”观念的影响。因此,必须彻底破除狭隘的“独赢”观念,确立“双赢与多赢”的新理念,努力营造“共赢”的新格局。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共同富裕,共赢是共同富裕的一种致富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为了实现共同目标,在经济合作与竞争中确立共赢新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长三角各地应真正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从长三角乃至长江流域或更大范围的整体出发,构筑共同发展的广阔平台和营造共赢的新格局。如果说在“经济人”阶段,行政区域之间、企业之间、乃至个人之间的竞争都把“你死我活”(独赢的最残酷的表现)当作天经地义的信条,那么在人类社会进入“社会人”阶段后,竞争的最高境界则是“共赢”。因为人们在生存和发展中“悟”到了一个“真谛”:个人之间、企业之间、行政区域之间乃至人类与大自然之间,其实都是以互为生存与发展作条件的,只有“你”生存与发展得好,“我”才能生存与发展得更好。所以为了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提倡和追求共赢。事实也证明,只有全力营造共赢的新格局,才能打好“长江牌”,进而打好“中华牌”、乃至“世界牌”。

二、政府和市场是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涉及到政府层面、市场层面、行业协会与中间组织层面以及学术研究层面,但主要推动力量来自于政府与市场。尽管这两股推动力量的着力点有差异,作用的方式有差异,作用的结果也有差异,但只要这两股力量方向一致,形成合力,就能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就能增强长三角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过程中,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可以在以下主要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共同制订长三角共赢、共荣、共强的长期发展规划;(2)建立长三角共赢、共荣、共强的利益协调机制;(3)建立一个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共赢、共荣、共强的协调组织;(4)协调长三角地方性公共产品发展规划;(5)规划长三角大区域化的基础设施网络;(6)完善长三角区域内的市场体系,规划长三角统一大市场;(7)制定长三角统一大市场的市场规则,引导市场准入;(8)协调长三角区域经济政策;(9)共同协调以产业结构和产业链大区域内调整为核心的生产力布局;(10)对公共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制订区域性法律法规等。

为了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区域内的经济合作层次,扩大经济合作的范围和深度,各地政府必须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正确处理好行政区划与经济区划、功能边界和管理边界、“龙头”与“两翼”、长三角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合作与竞争的关系,面向未来,形成共识。首先各地方政府都要有高度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从积极维护长三角地区的整体利益和大局意识出发,以更加广阔的视野,确立新坐标,找准新位置、谋求新发展,降低门槛,拆除围墙,为整个长三角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打造舞台、提供服务,从而提高协同效应,实现多赢、共赢的局面;其次,必须从体制创新入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又适合我国现阶段特点的政府管理体制,把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在抓规划制定和政策引导、提供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为企业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创造良好的市场软环境和基础设施硬件上,着力构筑诚信、亲商、公平、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以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赢得新发展;第三,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把本地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方面工作的领导,将它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强化考核奖惩机制。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即是一个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过程。企业是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的主体,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与统帅,市场的推动力量是通过企业家优化组合生产要素的方式实现的。企业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股特别重要的力量,尤其是本区域内民营企业众多、民营经济发达,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家在企业中的作用更显突出,他们往往是改革开放的先锋,是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的策划者与最终实施者。企业家通过企业的自负盈亏的产权机制、自主经营的决策机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多劳多得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机制、网络相联的信息机制、外引内联的开放机制、双赢多赢的利益机制活跃在市场上,在本区域内外自主选择合作伙伴,进行跨省、跨市重组联合,联营、联责、联利、联心,实现区域内外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因此,政府必须加强引导,高度重视企业家的力量,对企业家跨地区投资和创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和自由度加以切实的激励和维护,以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三、建立强有力的区域合作推进机构和管理机制

统一的经济运行与管理机制是长三角地区协调联动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基本上仍停留在非制度化(机制化)阶段,一些区域性组织的协调往往仅表现为地区领导人之间的一种承诺,缺乏法律效力和刚性约束,难免出现很大的局限性。而且长三角地区不像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在广东省境内,协调起来比较方便),涉及到跨省市协调的问题,因此其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迫切需要建立包括指导机构、协调机构、执行机构在内的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承担起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任。因此,加快区域合作推进机构和管理机制的建立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应由中央政府有关部委和区域经济专家组成“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指导委员会”,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提出战略性、方向性的指导意见,并协助解决与国家规划、有关政策的衔接事宜;第二,应进一步提升目前已有的“长三角地区市长联席会议”(“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功能和职责,使其真正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协调机构(还可以考虑在总的协调机构下面设立各种部门性、行业性的专门协调机构)。就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通过构建区域发展政策协调和磋商机制,对关系共同利益的产业结构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体系培育、经济犯罪打击、市场秩序维护等做出统一规划或决定;第三,由长三角地区15个城市的相关政府部门和若干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长三角地区经济协作办公室”,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机构做出的相关规划和决定,并负责组织区域内经济联系和合作的相关具体事务。

四、完善区域性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除政府外,民间组织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层协调组织中一个重要的层面。由于民间组织受地区利益的思维框框影响少,以民间力量推动经济协作不仅成本低,而且见效快,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民间组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促进作用。如可以由各地经济专家和大企业家为主体组成一个民间“咨询委员会”,作为政府相关决策的咨询参谋机构,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出谋划策。

当然,区域内企业间的民间协调机构应当主要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具有内外协调、信息沟通、参政议政、行内监督、行内管理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的充分发挥,对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能起积极作用。跨省市的行业协会在区域内企业间开展技术合作、制定行业标准、交流沟通信息、避免恶性竞争、完善信用环境、利用民间资金、仲裁商务纠纷等方面可以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构建一层强有力的行业协会,并使之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应成为加速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五、加快建设区域性要素市场,实现区域市场体系的网络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通过“无形的手”自发调节资源分配和商品供求,通过平均利润调节资本在各生产部门的分布。目前长三角地区虽然各类市场星罗棋布,(注:据统计,1999年江苏共有商品交易市场4679个,浙江有3563个。两省的市场密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苏浙沪三省市交易额亿元以上专业市场个数占全国总数的23%(石忆邵,2002)。)但大多数市场主要局限于各行政区的范围内,尚未以整个区域为载体来运行,各城市间市场关联度不高,对区外要素仍存在一定的市场歧视和无形壁垒,制约着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深度发育。

为促使商品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必须尽快消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壁垒,以发育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统一市场为基础,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各种要素市场的联网,形成开放、规范的区域共同市场网络,包括一体化的共同物流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信用资信市场、旅游市场和文化市场等。

六、加快区域政策和制度一体化的步伐

在交通、通讯高度发达的今天,不同行政主体在政策和制度方面的冲突和矛盾,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交易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因素。因为缺乏统一的区域性规划、政策和制度,所以本区域内的经济合作至今还只具有形式上的发展而缺乏内在机制上的进展。如对异地投资企业实行双重征税、对区域内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不力等现象,大大增加了区域经济的运行成本。因此要解决好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调整、补充与完善现行的区域政策体系,促进区域政策的法规化及区域经济管理和调控的法制化,就成了当前的重大任务。

一是各地要清理和废除妨碍本区域经济互动发展的旧的政策、制度,在户籍、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制度等方面,加强行政协调,联手构建统一的制度框架和实施细则;二是要克服各自为政的倾向,联手制定与协调各地产业、财政、贸易政策等,通过产业整合、资本市场、税收调节、物流网络等手段,重建区域经济新秩序,为多元化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要协调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着力营造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无差异的政策环境,对各类经济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在条件成熟时,应制定一个本区域内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公约,内容包括:区域生产力布局原则、区域产业发展准则、开放共同市场、促进人才交流、建立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统一开发自然资源、统一整治和保护环境、建立协调的管理制度等,作为促进本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共同行为准则,以强化地方政府调控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七、构建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机制

加强长三角区域内各省市间的基础设施连接,形成发达的地区交通通讯枢纽和网络,强化区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这不仅是本区域内经济社会运行的支撑条件,也是本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加强经济联合的重要领域。因此目前就必须统一规划和协调长三角区域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江河治理、能源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便早日形成长三角区域内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包括个人和企业的资信网络体系)、物流网络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和环境共护。

在积极构筑本区域内交通、信息、物流网络等硬件设施和治理生态环境过程中,政府必须承担起统一规划和协调的职责,以避免重复建设和系统性差、网络化差的状况。其投资既可以用公共财政支付,也可以利用本地区丰裕的民间资金,更可以两者有机结合。各种基础设施建成之后,如何提高其利用率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也是一个必须主要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八、加强实施区域内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市场化整合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长三角地区的整体产业高度已得到了明显提升,但由于长期受条块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驱使,本区域内各地之间生产力布局重复、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同构现象仍比较突出。城市间缺乏合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导致各城市间从原材料到产品市场的争夺战,造成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浪费,从而抑制了区域整体联动效应的发挥。

长三角地区各地要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首先必须想办法实施从封闭型、自我完善型的产业结构向开放型、相互依存型的产业结构转变。必须根据各个城市的工业化水平(注:长三角地区各地工业化进程具有不同梯次结构:上海大体上处于工业化的后期向后工业化时期迈进的发展阶段;南京、杭州、无锡、苏州已基本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宁波、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绍兴、南通、嘉兴、湖州、舟山等处于工业化早期向中期过渡阶段(浦再明,2002)。)、要素禀赋、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的垂直和水平分工,形成优势互补、产业互动、资源共享、差别竞争、错位发展的高效率的区域分工合作体系,实现区域内产业向更高层次整合发展,以提升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实现1+1〉2的集聚经济效应。

从理论上讲,对于处在不同工业化层次的地区,可以通过配套性垂直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而对于处在同一层次的地区,则可通过地区之间的互补性水平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从而建立和谐融洽的区域竞争和合作关系,保障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而且这种分工只能遵循市场规律,不能用行政命令来实现。也就是说,只要坚持市场主导,通过“看不见的手”,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规律作用下,各地将会趋向于按比较优势来确定本地的产业定位,形成长三角地区整体产业发展的共识,并通过协同产业优势,培养出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群落,从而最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但由于我国目前经济环境的特殊性,长三角地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优化又时不我待,任务紧迫,因此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九、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促进区域城市群体协调联动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一般要经过中心城市的形成——中心城市向外扩散辐射——城市群形成——新一轮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群关系调整等阶段,呈阶梯式循环上升形态。由于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区域内的中心城市往往既会成为汇聚人口、物资、资金、观念、信息等各种要素的枢纽,起到资源转换和价值增值中心的作用,又会成为用各种新思想、新技术形成对其他地区(主要是其幔带区域)示范和导向的孵化器,这种集聚和扩散效应有力地促进“城市——区域”的协同发展。空间形态上具有多层核心的人和生产要素高度密集的呈星云状结构的都市圈就是这样形成的。长三角地区就是这样一个以上海为总核心、以其他城市为不同层级核心的大都市圈(注:世界六大都市圈分别是纽约大都市圈、北美五大湖大都市圈、东京大都市圈、巴黎大都市圈、伦敦大都市圈和长三角大都市圈。)。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看,形成稳定的多级经济核心十分重要,而形成多层级经济核心的发达的多层级幔带区域则更为重要,也更为艰难。

长三角这个大都市圈目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长三角还只是一个联系不太紧密的城市群落,整体的综合竞争能力还没有真正形成,这也是目前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都市圈从现实地位和发展潜力上看还不能和世界前五大都市圈相提并论的原因;第二,目前长三角地区除上海、南京外,其他城市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定位差异性不大,分工不明确,不利于长三角地区的长远发展;第三,在迅速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长三角地区忽略了城市间纵向经济纽带的建设,目前的城镇体系仍处于以交通网络建设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中心城市与腹地的沟通缺乏足够数量的中小城市这一中间层次,中小城市到小城镇之间也尚未形成一体化关系,不少中小城市对其周边幔带区域(小城镇)的辐射能力还较弱,导致要素流动不畅,制约着城市极化和扩散效应的发挥。

因此,从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促进区域城市群体协调联动发展的角度来看,长三角地区的主要任务是:一要利用长三角地区经济优势和15个城市的群体合力打造上海作为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把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构建与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大系统来思考,同时利用上海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科技实力、管理水平、开放环境、信息服务等良好条件,强化其作为本区域核心城市和增长极的辐射作用,不断向长三角地区及全国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观念、新体制,以此促成其发达幔带区域的形成,并通过上海来“接轨世界”;二要战略性地培育其他城市增长极,对具有发展潜力且发展条件较好的城市如苏州、杭州等要进行重点培养,更好地发挥大城市的带头作用,从而有利于城市间相互促进、相互激励、共同发展;三是要合理定位城市功能,形成一体化的城市功能体系。各个城市的功能定位既要考虑城市本身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更要着眼于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科学定位其在本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要将区域城镇节点体系优化和线网体系优化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人口的集中、工业的布局、生态的维护和历史文化的保护,高起点规划城镇体系,以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互渗。

十、铸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或战略性经济联合体

在各地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律,对长三角区域内钢铁、汽车、石化、电子信息、服务贸易等几个重点行业,加大企业间的购并力度,由各地以各种资产形式参股,形成跨地区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大型企业集团或战略性经济联盟(也可以组建一些纵向战略性经济联合体),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帮助其做强国际竞争能力,使之成为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中的支柱性企业和区域经济运行中的主要力量,这既是长三角地区参加国际竞争的需要,也是打破地区封闭,提升本地区产业结构,通过市场交易内部化,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需要。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省际之间、地区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矩阵式的联合和协作。实践证明,凡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都比较注意联合协作,而那种搞‘独立大队’的做法限制了经济的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我国在新世纪的一项极具战略意义的巨大的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上述思路必须同时并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动态地予以重点调整,这样才能成功构建城市布局合理、市场高度开放、制度建设完善、产业结构互补、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另外,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进程中必须注意对全国范围经济的影响,要面向全国和全世界,与世界经济接轨。

收入日期:20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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