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共享空间:弘扬图书馆精神的重要途径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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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学术论文以及网络空间的讨论情况来看,图书馆学界对于IC服务的关注程度非同一般,从学界的重量级学者到基层工作人员,都在通过各个层面发表着对IC的关注与理解,特别是国家社科基金的纳入以及有关学术会议主题的关注,使IC这个已经被国外图书馆界普遍实践的服务形式在国内图书馆界也开始受到空前的关注并成为时下业界与学界共同关注的热点,其标志为学界的论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同时,业界的IC服务实践不断出现,如港台之香港中文大学,大陆之复旦大学、上海交大等,这种学界的呼唤与业界的实践共同成就了IC在大陆图书馆界的生命力。

何以如此?笔者以为,这和IC自身所体现的服务精神和效果分不开,它不仅是图书馆服务的拓展,更为重要的它是图书馆文化精神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它是弘扬图书馆精神的重要途径。本文将从图书馆精神的角度去分析信息共享空间对于弘扬图书馆精神的重要价值与潜力。

1 图书馆精神

图书馆精神一直是人们研究和探讨的基本问题,近年来,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2005年,《图书馆杂志》发起了“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专题,相关论文陆续刊登于《图书馆杂志》各期之中,2006年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以年刊的形式出版《图书馆员: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论文集,将有关论文合并出版以飨社会。图书馆职业精神严格说来应是图书馆职员职业精神,它专指图书馆从业人员在具体的图书馆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专业精神,其内涵较为丰富,主要通过图书馆各类业务体现出来,如借阅工作、咨询工作、培训工作等。在吴建中馆长给范并思教授的学术通信中提出的三个问题都与图书馆员息息相关,如“图书馆和图书馆员存在的价值问题”、“图书馆员的专业性或核心能力问题”以及“图书馆员的职业精神问题”,随后范并思教授针对吴馆长的信件向《图书馆杂志》编辑部去信公开回答吴馆长的信件,从而在《图书馆杂志》上引发有关图书馆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的大讨论,随后的重量性论文都集中在有关图书馆职业精神的讨论上,如于良芝的“为未完成的现代性:谈信息时代的图书馆职业精神”;李超平的“建立什么样的图书馆职业精神”;代根兴“一个图书馆管理者视野中的图书馆精神”;金珠的“图书馆员的核心能力源于职业精神”以及范并思总结性的“解读职业精神与核心能力”等文章都旗帜鲜明地直奔图书馆职业精神主题,从各个角度(有从时代特征角度的,有立足于实践视角的,有从管理者角度的,也有从基层从业人员角度,更有专家教授视角的学术解读)对图书馆职业精神进行了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1]他们一致认为,在信息时代,图书馆所代表的公共信息空间将继续在社会构造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维护这一空间的图书馆职业精神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从学界对于图书馆精神的研究来看,各类相关名词层出不穷,有图书馆事业精神、图书馆职业精神、图书馆员职业精神、图书馆服务精神、图书馆文化精神等,其中以“图书馆精神”最为广泛。对于其体系结构于基本内容的把握,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先生观点比较客观、全面且易把握。主要包括图书馆事业精神、图书馆职业精神以及图书馆科学精神三个方面,其中科学精神专指图书馆学学术研究而言。[2]综合各位专家的观点,我们可以看出在图书馆精神的内涵中,“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以及“传承文明”理念为图书馆精神的基本内容,这些基本理念与信息共享空间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它们是在信息共享空间的规划与建设以及运行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和实践的基本理念,这有利于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图书馆功能的发挥,有利于信息共享空间的推广和发展,进而促进图书馆的发展。

2 图书馆精神与信息共享空间

图书馆精神已成为图书馆界广泛关注的命题和研究的热点。作为图书馆服务发展下产物的信息共享空间,无疑要继承和贯彻图书馆精神。那么,图书馆精神与信息共享空间之间具有何种联系,图书馆精神在信息共享空间中如何体现等这些基本问题必须明晰。笔者以为,从“图书馆精神”视角观察,它是信息共享空间服务实践的内在需求。具体来说,信息共享空间在构建、服务、运转的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传承文明”等理念为代表的图书馆精神内涵。

2.1 以人为本:IC构建之原则

“以人为本”已是当下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社会各界对之都充满了期望,且已经成为国家的执政理念。同时,从“以人为本”所蕴涵的内在要求来说,它是一种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地位的肯定,强调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与目的地位;它是一种价值取向,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同时它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分析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历史的尺度,也要坚持人的尺度。从IC的诞生与推广的背景来看,IC顺应了社会的发展,是基于读者为主体进行综合考虑的结果,其在国内外的初步实践已经证明其适应读者的需求,受到读者的肯定。而从IC的构成来看,其前期规划与后期构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之原则,从用户角度出发进行全方位的人性化设计,不仅使IC三要素(实体层、虚拟层、支持层)之间实现无缝连接,而且使IC的运行适应图书馆环境的变化,通过信息平等利用、信息资源共享理念的贯彻以及“一站式”服务的实施,真正满足用户的新型需求。[3]2.2 平等自由:IC服务之理念

2.2.1 平等利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是地区的信息中心,它向用户迅速提供各种知识和信息。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对因故不能享用常规服务和数据的用户,例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用户、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数据”,它是图书馆信息平等利用思想最为直接的体现。该宣言进一步指出“对因故不能享用常规服务和数据的用户,例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用户、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数据。各年龄群体的图书馆用户必须能够找到与其需求相关的数据”,[4]这句话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每一个人都享有平等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强调公共图书馆应该面向所有用户,为所有用户创造条件,使其能够平等地获取图书馆服务,这正体现了信息的平等利用。我国正在起草和修改的《图书馆服务宣言》第二条指出,“图书馆向所有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职责,通过对全社会成员实行平等服务,维护公民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5]这条宣言直接指出“平等服务”是维护公民享有图书馆服务的基本权利,更是图书馆服务的基本原则。虽然《公共图书馆宣言》以及《图书馆服务宣言》主要针对公共图书馆,但是,随着时下业内人士的呼吁,其蕴涵的信息利用平等的思想已经成为图书馆人的共识,也是图书馆追求的目标。而我们现在所倡导的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设计,也正是处处从用户的角度出发,一切以用户使用的便捷为核心,强调人是目的、人是关键、人是主体,设计出各类不同的小空间,配备各类辅助设施,使用户能够在IC空间内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小空间,达到自己来图书馆的目的,如写作、阅读、讨论甚至休闲。因此,“信息平等利用”也正是信息共享空间所蕴含的基本理念之一。

2.2.2 自由获取

信息自由获取是信息资源服务的关键。图书馆用户如果没有信息自由获取之权利,那么其信息平等利用之思想也就无从谈起,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共存关系,没有信息平等利用原则的保障,信息自由获取则成为空想;同样,信息自由获取的真正实施与保证正是对信息平等利用原则的直接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人们对社会以及民主发展的建设性参与,取决于人们所受良好教育和存取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的自由开放程度”。在这里,将“信息的自由开放程度”提到了一定高度,而且它是在《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提出,则说明信息的自由获取对图书馆来说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6]我国正在起草的《图书馆服务宣言》第一条中指出,“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知识与信息中心,以公益服务为基本原则,以读者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7]其内容本身正是基于用户信息自由获取思想而提出来的。从信息共享空间诞生的背景来看,其中重要一条便是基于“开放获取”运动而提出的,指出在开放存取运动的背景下,把IC作为历史意义上的社会共有设施,任何人都可以最大限度地自由存取和利用。美国图书馆协会(ALA)前主席Nancy Kranich是这种思想的主要倡导者和研究者之一,她认为,IC确保对理想信念的开放存取和利用,它以价值、法律、组织、通讯设施和资源等内容为特征,促进信息共享、共有和自由存取,鼓励人们在民主讨论中学习、思考和实践,它是民主活动的基础。这与图书馆倡导的“人人享有自由利用图书馆的权利”具有自然的吻合,也正是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追求的理念之一。

2.3 传承文明:IC运转之价值

IC的诞生适于图书馆不是偶然,这是图书馆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图书馆与社会新环境互动的结果。从其诞生背景来看,无论以Donald Beagle为代表,立足于高校图书馆,把IC视为一种综合性服务设施和协作学习环境,还是以ALA前主席Nancy Kranich为代表,着眼于开放存取运动,把IC视为历史意义上的社会公用设施。两种理念都是基于图书馆服务及其价值,目的是使图书馆在新时代中更好地发展。Donald Beagle从大学学习的角度看待IC,目的是更好地使读者在图书馆享受服务,从而也更好地促进图书馆的发展,实现图书馆的价值。而Nancy Kranich的观点则体现了图书馆在社会中的地位,它是一种公用设施,公民可以在此平等自由地获取各类信息。无论从信息共享空间诞生的何种背景来看,他们都是基于图书馆本身而提出,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拓展图书馆服务的功能与范围。图书馆作为文化事业机构,从其历史与现实来看,传承文明是图书馆的重要职责。当然,它可以通过很多种方式,如保存人类文化典籍,传播人类文化典籍,构建图书馆文化氛围吸引读者参与,拓展图书馆服务传播人类文明成果。而信息共享空间的诞生正是在图书馆发展大背景下产生的,这种新型的服务模式与服务理念对于进一步加强图书馆传承文明的职责具有天然的联系。它是信息共享空间运转的价值所在,信息共享空间理应为图书馆传承文明服务,为传承文明作出贡献。

3 科学构建信息共享空间,弘扬图书馆精神

信息共享空间发端于图书馆,发展于图书馆,也必将发达于图书馆,特别是如今在信息共享空间的基础上,图书馆界提出和实践了“学习共享空间”(LC)、“研究共享空间”(RC)“知识共享空间”(KC)等与“信息共享空间”一脉相承的信息共享空间“衍生品”。作为信息共享空间,它是图书馆在新环境中主动探索自身服务功能拓展的结果,也需秉承图书馆精神大旗,体现图书馆精神内涵,迎合图书馆精神召唤。因此,我们在构建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过程中,一方面必须做到使信息共享空间符合图书馆精神要求,另一方面,我们必然要从信息共享空间自身角度出发,自觉贯彻图书馆精神的要求,使图书馆精神在信息共享空间中得到弘扬。

图1 信息共享空间理论模型[8]

在图书馆精神的内涵中,我们知道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以及传承文明是其重要内容,如何进一步继承和弘扬这些理念,这是既弘扬图书馆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信息共享空间服务实践的内在要求。为此,在信息共享空间的构建中,必须进行科学的规划,使信息共享空间体现图书馆精神、弘扬图书馆精神。在我们构建的信息共享空间理论模型中,信息共享空间是由实体层、虚拟层、支持层以及用户等要素一起组成的一个综合系统,各元素之间协同配合、相互影响,从而推动其运转,实现其价值(见图1)。

3.1 实体层彰显图书馆精神

我们说的信息共享空间实体层,有的称之为物理层或实体空间,其实直观的表达便是在图书馆一定区域内具有明确标识的、看得见的服务空间,可以是一个角落、一个楼层甚至更多。它是信息共享空间服务的物理空间,是用户交流、学习、沟通的实体场所,是信息共享空间实践运转的前沿阵地,与用户之间保持着零距离接触。它正是图书馆精神实践的最佳场所,也是检验图书馆精神的理想之地。从实体层的具体构成来看,它包括交流区、讨论室、研究室、指导室、多媒体室、咖啡吧、咨询台甚至休闲区等。这些具体的信息共享空间场所的设计与构建和图书馆精神的实践与弘扬之间具有重要联系,它们需要通过设计与构建来彰显图书馆精神内涵,如在设计与构建中,从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以及传承文明的角度出发,使预先规划设计的信息共享空间在实际运转中彰显这些基本理念。如空间的布置上尽量地将我们民族的文化元素蕴涵于中;在具体空间中设置无障碍通道既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也彰显平等自由精神;在各类小间的设计中遵循多样化规则,满足多类读者需求,避免千篇一律;在实体空间的服务过程中贯彻人文关怀、一站式服务等理念。

3.2 虚拟层传播图书馆精神

信息共享空间虚拟层是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背景的图书馆产物,它由实时通讯、博客、维基、OPACs、Flickr、社会网络、知识库、虚拟参考、兴趣小组、聚类、书签、推荐、共享、数字图书馆等技术元素及其有关产物组成。相对于实体层,虚拟层因为技术的优越而显得“虚拟”,但在网络如此普及的现状中,虚拟层的影响不断放大,信息共享空间服务在网络环境中通过虚拟层的元素得到更快捷、更直观的传播,用户突破时空限制自由享受服务,馆员跨越时空隔阂便捷提供服务。正是在这种客观的虚空间实践中,图书馆精神再次得到放大异彩,通过虚拟环境中交互式的沟通,馆员用服务传播图书馆精神,用户用实践检验图书馆精神,它们之间的有效吻合正是信息共享空间虚拟层传播图书馆精神的最佳检验。如,通过技术手段,构建“在线信息共享空间”,实行“7×24h”式服务,提供丰富、专业的信息服务,凝聚用户的在线关注,培育用户在线获取的信息素养,从而通过这种在线互动,将图书馆精神所倡导的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传承文明之理念向用户传播,向社会传播。

3.3 支持层秉承图书馆精神

信息共享空间支持层是由信息技术、组织与管理、文化与精神三大部分构成,它是“信息共享空间理论模型”中保证是IC系统运行和发展的核心动力层,通过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共同作用来支撑和驱动IC系统的运行与发展。其中,“信息技术”是驱动系统运行的先进手段和重要推动力,“组织与管理”是IC运行的制度保障,包括IC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制度,IC管理模式以及支撑系统运行的服务组织及其服务规范、运行制度,人力资源的激励机制与培训机制,服务评价体系等部分;而“文化与精神”是构成系统各个环节全体人员所认同、遵守的社会价值观念、服务准则、工作作风、职业精神、道德规范和发展目标的总和。可以看出,在信息共享空间支持层的结构中,图书馆精神是其重要内容,体现在“文化与精神”模块之中,但彰显于信息共享空间的各个角落。对于支持层来说,图书馆精神需要其内部得到有效的贯彻,必须在构建支持层过程中旗帜鲜明地秉承图书馆精神,将其核心理念贯彻于支持层的各个部分。在信息技术的采用上要体现以人为本,尽量考虑到技术的可用性以及技术支持人员的服务理念的强化;在组织与管理中,无论是事前的制度设计还是事后的具体执行,都需将平等自由理念贯穿其中,通过制度化的设计将图书馆精神理念内化于信息共享空间构建与运行的全过程,从而制度化弘扬图书馆精神。

3.4 用户层验证图书馆精神

在“信息共享空间理论模型”中,除了我们所说的实体层、虚拟层、支持层“三要素”外,用户位于“中心”,且在各层之间保持着参与。其实,这种模型设计的理念之中,是在强调和凸显用户意识,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信息共享空间中的实体层、虚拟层以及支持层的设计都是以用户为中心而考虑的,信息共享空间本身在图书馆的诞生也是基于图书馆用户而着眼的,目的是通过服务方拓展,不断强化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用户需求。同时,信息共享空间也需要用户参与,尤其需要用户的体验与反馈来验证图书馆精神是否得到体现与实施。因此,需要采用多种多样的评价方式才能获得全面的评价信息为用户开通多渠道评价途径,包括网页上设置“反馈按钮开通热线电话、设计调查问卷,也可以设有留言本,放于信息共享空间中等。[9]因此,信息共享空间的一切设计与运行,都必须“以用户为中心”,从用户的角度去思考和实践。图书馆精神在信息共享空间中是否得到尊重与弘扬,广大用户的体验最能说明问题。通过对用户的调查获取其回馈信息,检验我们倡导的以人为本、平等自由、传承文明等图书馆精神理念是否体现,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与图书馆精神相一致,信息共享空间的制度设计以及其实际运行是否人性化、是否体现平等自由等。通过科学的设计问卷调查以及相关评估手段获取用户对于信息共享空间的回馈信息,从而不断完善信息共享空间服务。

信息共享空间的出现是图书馆发展的历史必然,今天,在中国大学图书馆界,信息共享空间不仅是理论研究的热点,更是大学图书馆建设中的重要选择项,纷纷推出各自的信息共享空间服务,这是历史赋予大学图书馆发展的机遇。理论和现实证明,信息共享空间的构建与运行不仅能够推动图书馆的自身发展,同时,它更是弘扬图书馆界倡导的图书馆精神的重要途径。通过构建与运行过程中的规划与设计以及反馈机制的完善,使图书馆精神通过信息共享空间服务得到进一步的弘扬。

收稿日期: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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