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三徐与康熙前期政治——兼论文人官僚的经世思想及权力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昆山论文,官僚论文,康熙论文,权力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167-08
昆山三徐,是指隶籍江苏昆山的徐乾学、徐秉义、徐元文三兄弟。有清一代,在科举选官的政治体制下,兄弟三人皆由一甲及第登仕版、并官至宰辅、卿贰者,唯以顺康年间的江苏昆山徐氏有名。而徐氏兄弟三人莅官,又正值清初的开创时期,他们先后以经筵讲官的身份出入宫中,给皇帝以王道和治道的影响;而他们的经世思想、政治抱负乃至居官所为,在影响着清初政治发展方向的同时,也揭示出清初官僚政治的运行状况。
充任帝师:徐氏“笃实行”重“经世”的思想影响
徐氏三兄弟中,排行第三的徐元文最先入仕,也最早成为皇帝身边的文学侍从。顺治十六年(1659),徐元文以状元授修撰,成为翰林官。康熙九年(1670),清朝恢复经筵日讲制度,次年二月,徐元文便与吏部尚书黄机、刑部尚书冯溥、工部尚书王熙,以及翰林院掌院学士熊赐履等16人一同受命充任首批经筵讲官。①康熙十四年,授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②仍值讲经筵。
徐元文长兄徐乾学为康熙九年探花,于康熙十一年出任日讲起居注官,康熙二十五年累官迁礼部侍郎,直讲经筵。③仲兄徐秉义,康熙十二年探花,授编修,康熙二十一年,迁右春坊右中允,寻乞假归里。④康熙四十年十一月,以吏部右侍郎充经筵讲官⑤,直文墨于内廷。徐氏三兄弟并举鼎甲,在有清一代被士林传为佳话,而他们的文学侍从身份无疑也对康熙帝乃至时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清朝的经筵进讲形成制度始于康熙九年,而徐元文出任经筵讲官的时间是在康熙十年,所以,徐元文对经筵进讲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贡献,这主要体现在“讲章”的制订上,特别是他将理学躬于实践的思想用于讲章的改进,以有裨治道的朱子纲目等理学为主,弱化尧舜的王道。先是,大学士熊赐履直讲筵,“非尧舜之道不陈,非四子五经及宋诸大儒不言”,然而对于年轻的皇帝而言,博览前代得失缘由,学会执掌帝王之柄无疑是当务之急。于是,康熙十四年二月,当学士傅达礼等进呈拟定的新讲章时,康熙帝谕曰:“讲章内书写称颁之言,虽系定例,但凡事俱宜以实,如秉至诚而御物,体元善以宜民,固已媲美三王,跻隆二帝等语,似属太过,著改奏。”⑥寻康熙帝又谕徐元文及诸讲官曰:“经书屡经进讲,朕心熟晓。《通鉴》一书事关前代得失,甚有裨于治道,宜次第进讲。”⑦遂命徐元文等以通鉴与四书参讲。
徐元文“生平为学以躬行实践为务”,“为文沈酣百家,而以六经为根底,期于明理致用。自为诸生即与尚书中允(徐秉义)两公谢去俗学”。⑧而从徐氏兄弟与顾亭林(顾炎武)的甥舅关系来看,似乎可以认为经世致用之学即为其“家学”,徐元文兄弟为官后即将自己所宗之学用于实践,康熙八年,他在典陕西乡试时,取中之士子多苦志力学、以实学为尚之寒儒,致风气为之一新。正是基于这一思想,徐元文奉旨修订讲章时进言曰:“窃以朱子因通鉴修成纲目,书法谨严,褒贬尽善,得春秋之遗旨。臣等拟从纲目中详加抉择,其事之关切君德,深裨治理者摘而录之,讲义体裁难与四书诸经同列,每条之后采取先儒之论,参以臆断之词,演绎宏纲发挥大义。上是之。”得到康熙帝的首肯,徐元文“退而嘱诸臣分撰讲章,必手自裁定,务举其要而畅其旨,相当务之急,以立言未尝不说之详而反之约也”。⑨于是,徐元文“因取朱子纲目,择其事之系主德、裨治道者,采取先儒之说,参以臆断,演绎发挥,按期进讲”⑩。也就是说,徐元文将理学躬于实践的思想编入讲章,从朱子纲目中摘取有裨治道之主张,兼采儒家先贤众说,加上自己的经世思想演绎阐发,遂使经筵进讲更接近于帝王的治世之学。同时,徐元文见康熙帝十分关注史学,在进讲时从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出发,为皇帝叙史论道,“即事以穷理,论道以敷治,表里精粗,全体大用,通贯如一,而先后相成也”(11)。此外,给皇帝的经筵讲义多于岁终具呈,徐元文建议随时进呈,有疏云:“籖轴方新简编具在,伏乞圣聪时留省览,以此启益睿智,以此振励精神,以此对千圣于同堂,以此决万几于一日。则得之臣工之讲论者浅,而得之夙夜之体验者深,得之片言之会悟者微,而得之一心之运用者大。”(12)
徐元文平素随事献纳之言颇多,在他看来,词臣虽与他官同列部院中,却不可功利求名,谓“所以异于各衙门者,以退让不求进也,先后辈自古已然,可谓让乎”。也正因如此,他在出任教习癸丑(康熙十二年)、丙辰(十五年)两科庶吉士期间,官风整峻,人不敢谒以私,对于有行有才之后辈,每每奖掖有加。以是故,入馆选者咸畏服,而成就之人亦众。
比起徐元文对皇帝的影响,其长兄徐乾学则以文学优长得帝之宠。徐乾学8岁能文,13岁通五经,康熙九年进士及第授编修。虽入仕晚于其弟徐元文,但在思想上与元文一样,主经世务实,在清初政坛影响颇大。“尝病士子治经义不务实学,专趋时好,人才日坏。”(13)于康熙十一年主顺天乡试时,苦心搜阅,拔倡导经世、注重实务的韩菼于遗卷之中,次年,韩菼又以一甲一名的状元夺魁天下。而此次考试之导向,成为徐乾学将经世之学风在学林中加以倡导的契机,卒致“文体为之一变”(14)。
康熙二十年二月,徐乾学充日讲起居注官(15),开始侍从皇帝左右。次年七月,充纂修明史总裁官(16)。康熙二十二年二月,命纂修世祖圣训(17)。寻迁翰林院侍讲学士(18),仕途正隆,然却因子侄科考涉嫌徇私。是科,徐乾学子树屏与徐元文子树声并举顺天乡试,康熙帝以取中南皿卷皆江浙人,而湖广、江西、福建无一人,令九卿、詹事、科道复审,结果查出文理悖谬者一名,文体不正者徐树屏等三人,字句疵累者徐树声等八人。于是,康熙帝降旨曰:“此次取中各卷显有情弊,姑从宽免究,其文理悖谬、不正者四名及元文之子,并革去举人。”却未追查徐氏兄弟,其保全之意甚明。未逾年,吏部以詹事府詹事沈荃病故题请补授,康熙帝便以徐乾学学问最优,命补缺。(19)事实上,自为词臣以来,徐乾学便以学问广博、文字雅丽受知于康熙帝,先后试“瀛台赋”、“平蜀颂”,皆称旨。康熙二十四年正月,康熙帝召翰詹两衙门诸词臣亲试之,令于保和殿作经史赋,懋勤殿应制诗文,又令于乾清宫作乾清读书记、班马异同辨、祁谷坛应制诗等,最终,徐乾学还是名列上等第一名。所作“班马异同辨”,尤以精核典丽称誉。于是,与侍读韩菼、编修孙岳颁、侍讲归允肃、编修乔莱等五人皆以学问优长、文章古雅,得康熙帝奖谕赏赉。(20)时有訾议者,康熙帝便以翰林官试卷示大学士等,曰:“朕观翰林文颇多佳卷,而笔力高古无出乾学之右。朕向闻徐乾学文字最工,诸翰林官莫不向彼请正。今细细阅其所试文,果堪领袖,置之第三,恐众论不服。即其为人,或有被人议论处,然此考试止论文章,不及其他。”(21)而且,康熙帝不仅不顾及徐乾学在人品上被人议论,旋又命徐乾学入直南书房擢内阁学士。时徐乾学早上入阁中理事,事毕直南书房,从容于书卷间,并时有献纳。阁中有为皇帝代言之作,多出其手。同僚间有叩问者,应答如响,诸人咸服其博,喜将所作文字送其评定。康熙帝亦愈加宠信之,尝出御制文集四十卷令徐乾学润饰,寻又授命充《大清会典》副总裁,升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22)五月,命教习庶吉士(23)。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康熙帝命纂修一统志,徐乾学与弟元文并为副总裁官,并受命专理馆务。(24)会有诏旨购采遗书。四月,徐乾学以宋、元经解十种,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唐《开元礼》,共12部150卷,或缮写或以古本,综其体例要点,条列奏进。康熙帝命将“所奏进藏善本足资考订,俱留览”(25)。可以说,在康熙朝前期的文化工程中多有徐氏兄弟的贡献。也正因如此,康熙帝十分倚重之,尤其是对徐乾学。按例,学士例推巡抚,但康熙帝特旨谕大学士等,以徐乾学学问淹通,命与桐城张英留京职办理文章事务,此后开列巡抚不必列名,以置左右备顾问,(26)时在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
在对康熙帝的影响上,徐乾学同样注重历史的借鉴功能,在奉命编纂的《鉴古缉览》中,将历代安危治乱有关政事者辑录成书,与左都御史陈廷敬等进呈。(27)又选自周秦以来至元明之文,分正外别三集,名曰《古文渊鉴》,其意亦在以史为鉴。寻充经筵讲官,时讲官并无缺员,康熙帝特解某讲官以授徐乾学。及乾学进讲,敷陈经义,阐发实学之思想尤多,康熙帝常常为之动容称善。于是,徐乾学在礼部不及岁余,便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28)
徐乾学为文原本经史,旁通诸子百家,开阖变化归于妥适。入仕短短十余年,便由日讲起居注官、历升侍讲学士、詹事、内阁学士、礼部侍郎等职,成为皇帝身边的重要文学词臣。而朝中礼制遇有不便者多由他来酌古准今,予以厘正。又先后总裁一统志、会典及明史,纂缉鉴古缉览、古文渊鉴等,凡著作之任无不领,堪称士人之领袖,是康熙前期朝中文翰班底中不可或缺的人物。所以,虽一度被罢官,但5年后,即又被康熙帝以集文章学问卓著者来京修书的名义,令其复出。遗憾的是,徐乾学未及闻命,先卒。
在徐氏三兄弟中,徐秉义是徐氏三兄弟中最后一个成为皇帝身边的词臣,徐秉义既不比弟徐元文高居显位,也不如兄徐乾学之才华横溢,但是,他同样堪称学问优异。康熙三十三年,康熙帝没有招来徐乾学,却命徐秉义来京,于是赋闲家居12年后的徐秉义奉诏补原官。(29)此后,徐秉义官阶连升,康熙三十六年十二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康熙三十八年二月,升为詹事。(30)康熙三十九年七月,升为礼部侍郎、旋调吏部,皆兼管詹事府。(31)康熙四十年十一月,充经筵讲官(32)。虽然徐秉义同样具有了“帝师”的身份,又执掌詹事府这一文翰重地。但是对于一个50岁且执掌朝政42年的皇帝而言,徐秉义只能是一位在康熙中后期侍奉皇帝的“文学侍从”而已。
由文学侍从出掌部院:经世思想及其政治抱负的实践
徐元文由修撰、历官至国子监祭酒、翰林院掌院、内阁学士,于康熙十九年至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两度出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时值清军平定三藩全面告捷前后。徐元文条奏叠上,一应主张,在于遣散藩镇余部、清除三藩弊政、停止捐纳授官等,表现出“其锐意澄清,不避嫌怨”的为官风格,于康熙帝彻底解决藩镇势力、贯彻整饬吏治的治国方针大有裨益,而徐元文也一展其文人治国的政治抱负与志向,这正是他的一贯追求。
先是,徐元文在内阁期间,于阁务注重行政建置,就规制多有阐发。而这一时期正是清朝各项制度的建设时期。时康熙帝以科道官或一省多者至五六人,或一省竟无有一人,欲分别均用。徐元文奏曰:“诸给事御史皆取之各省,有司不患利害不能周知,若必分地均用,才优者以数溢见弃,而不才者顾得承乏,恐言路不尽得人。”(33)提出不同的意见,康熙帝然之。时御史中有议遣大臣巡方者,康熙帝欲效明朝旧例准之,徐元文有言曰:“明时巡方向遣御史,其秩卑,虽许参劾督抚以下,而亦可被督抚参劾,且有台长约束,故偾事者少。若遣大臣,或恣行无忌、妄作威福,谁能禁之?”(34)因以入告,事乃止。事实上,御史在直省的分布、大臣巡方等,都关涉到清朝的监察体制,徐元文的提议虽不见得就能左右清朝的定制,却不能否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关键性影响作用。
康熙十九年十二月,徐元文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35),寻再充经筵讲官(36)。时清军南下云南,吴三桂叛军多归附,清军耗饷不赀。徐元文上疏陈善后事宜,欲遣散归附之人。言:“三桂遗孽,旦夕伏诛。凡胁从之众,恩许自新。若仍留本土,非永久之规,欲移调他方,多迁徙之费,统以别将则猜疑未化,终涉危嫌,摄之归旗则放恣既久,猝难约束。请以武职及入伍者与绿旗一体录用,其余一概分遣为民,则俸饷既减,军需亦裕。至耿精忠、尚之信、孙延龄旧隶将弁,尤宜解散,勿仍藩旗名目。”(37)并请推行宽大之政,薄税轻敛,“革三藩虐政,在粤者五:曰盐埠,曰渡税,曰总店,曰市舶,曰鱼课;在闽者四:曰盐税,曰报船,曰冒扰驿夫,曰牙行渡税;在滇者四:曰勋庄,曰圈田,曰矿厂,曰冗兵”(38)。疏入,俱下所司议行。然被徐元文视作时弊者,尤以平定三藩开启的捐纳事例为最。康熙二十年六月,疏陈曰:“捐纳官员三年满后应定去留,捐纳升转请行停止,捐纳贡生有保举者方入正途。云南荡平之后,捐纳事例应行停止。”然康熙帝以捐纳系九卿屡次会议而行者,不准将捐纳官员定以严例,并责徐元文所奏皆小事。(39)但徐元文并未就此缄口,于捐纳仍多有谏言。时有请准府部院寺笔帖式俱许捐纳,并可出典州县官员,笔帖式近数千人亦合谋为此举,一些大臣多曲徇其意,徐元文先后上疏,争之三曰,卒罢之。(40)又有京察计典罢官者谋入赀捐复,徐元文亦力持不可,遂罢议。
是年末,云南平,历时8年的战争,终以清廷平定三藩告捷天下,廷臣多称颂功德,纷请上康熙帝尊号,唯徐元文独言:“勿狃目前之浅图,务培国家之元气。振纪纲以崇大体,核名实以课吏材,崇清议以定国是,厉廉耻以正人心,端教化以图治本,抑营竞以儆官邪,敦节俭以厚风俗,正名分以绝奸萌,并当今急务。”深契康熙帝意。
其时,事关八旗者,汉人多畏避嗫懦,然徐元文则不顾满汉官员在政治上的不平等,遇事多据理争之。将军马哈达以民间多隐匿逃人,请自行摄捕,不欲移地方有司。徐元文指出,如此将极易出现以窝逃为名辗转倾害百姓的情形,“是重扰民也”。有满大臣提议,要令将军会同督抚共同行政,欲重将军之权。徐元文亦持不同意见,认为如此则仍武职为政,而不是文官为政。康熙帝以徐元文所奏为是。对于京师八旗扰民害民诸情弊,徐元文多为清除之。先是,奸人有掠平民卖旗下者,皆用官印空契填之,前后屡行之,徐元文疏请禁止。又因八旗家奴为其主人残虐之事频发,一岁中投水自经报部者就达千余人,徐元文疏请详验被虐人伤痕,若一家中前后积至三人被虐,酌定主人处分之例。康熙帝俱从之。(41)而这些措施的实施,从制度上为缓解清初的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秩序的安定起到了作用。
先是,户部用御史言,清查隐占田亩,然州县官因清查有升叙之利,多捏报累民。徐元文力言其弊,谓如此名为加税,实耗粮户,请饬督抚检举。复又条陈近时督抚四弊。(42)曰:“安民察吏责在督抚,其抚绥无术之处分,宜依例劾治。一切小事诖误并量与宽贷,俾得早作夜思,图其重且大者,不致苟且塞责。藩臬两司贪污,督抚不纠劾,宜以徇庇论。”并先后劾奏福建总督姚启圣妄借库银贸易、纵恣谲诈,杭州副都统高国相、章京李九思等夺民房屋、放债取利、残害百姓,两淮盐运御史堪秦徇庇贪官,候补御史萧鸣凤居丧蔑礼、轻狂等事,皆谳鞫得实,唯姚启圣有辩释,康熙帝谕令不予追论。(43)
然于台中论事,徐元文多及官典民风。康熙二十二年正月,条奏:“大计卓异之布按两司官员,赴京条陈事宜,不当由通政司转奏,应自行陈奏,皇上则可鉴其才能高下,兼可知督抚所举之当否。”康熙帝以所奏甚当,令学士速行翻译实施。(44)十二月,奏请禁饬外省丁忧官员迟拟讣期、不即奔丧及士大夫缞绖婚娶、丧中听乐、易衣从吉、干谒游玩等诸薄俗,令督抚科道指名题参。又请申严虚捏田亩加粮,徇纵窝贩人口条例。所疏并得议行。(45)
徐乾学虽未如其弟元文之政治主张犀利,然也不失为眼界高古、有识。康熙二十四年,时任河道总督的靳辅与安徽按察使于成龙因治理下河意见相左而争执不休,因诏廷臣会议,仍议论不一。是月,康熙帝问徐乾学曰:“尔系江南人,河工之事毕竟若何?”徐乾学回奏曰:“臣系江南人,不知江北地形。但于成龙从未治河,难以深信。靳辅久任河工,屡著成效,举朝皆以为是,毕竟从靳辅之意为是。”(46)时朝中江南官员因靳辅倡议屯田、侵江南人之利,多反对之,而徐乾学在此时称许靳辅治河,无疑是有识之举,但他却要承担着一定的政治风险。寻又书“治河说”一文,内曰:“河既善徙决无常处,治之亦无常法。在因其时,相其地,审其势,以为之便宜。”(47)为有见地之说。所以,此后徐乾学由翰林官数迁至礼部侍郎,于康熙二十六年九月出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官职屡获升迁,并非徒以文字,还在于他是个有政治见解、笃于至行的官僚。在左都御史任上,徐乾学并未辜负康熙帝所望。十一月,他疏参江西巡抚安世鼎才守俱劣,不宜久尸其位,康熙帝令照不谨例革罢之,布政使张所志因同城徇隐亦革职。(48)又有河南巡抚及山西甘肃总兵官皆不职,徐乾学俱劾罢之。时考核武职官员的“军政”甫行,有将帅借以行私,托称有公费苛敛,故有私受等;又有隐蔽逃亡冒销兵饷之弊,并疏请严禁之。此外,徐乾学还有一条重要的奏疏,就是请停藩臬入觐。先是,逢地方大计布按两司不仅可以进京陛见,且可以上疏条奏,至是,徐乾学奏准停两司觐典以清宿弊。这些举措符合康熙帝澄清吏治,并将地方直省权力集中到督抚手中的想法,故所奏皆报可。(49)而徐乾学所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助康熙帝削夺了大学士明珠的权力。
发生在康熙二十七年二月的“明珠案”是一场牵动朝野的大案。官书有两条最直接的资料记载了此事,一为郭琇的上书,一为康熙的上谕。但这两条资料讲的是一参一罢,不涉及具体过程,而从郭琇上《特纠大臣疏》,到明珠、余国柱及其党类被罢免,前后不过三日。这说明,在郭琇疏参劾明珠之前,已有人先后分别向康熙揭发明珠之私,而徐乾学与高士奇就是最重要的告发和参与者。有记载曰:“明珠当国,势张甚,其党布内外,乾学不能立异同。至是,明珠渐失帝宠眷,而乾学骤拜左都御史,台谏多所弹劾,不避权贵。明珠竟罢相,众皆谓乾学主之。”(50)这是说,将明珠、余国柱劾罢,主要实施者实为徐乾学。这一记载出自《清史稿》,代表了清代甚至民国初年时人对于这件事的认识。而对于这件事,其同僚李光地也在文中多处指出与徐乾学有关,而且指出,参劾明珠的弹章为徐乾学草疏,康熙帝改易,由御史郭琇上之。《榕村续语录》有如下的记载:康熙先“访问于高(士奇),高亦尽言其状……高谋之徐(乾学),徐遂草疏,令郭华野(郭琇)上之,刘楷、陈世安亦有疏。三稿高(士奇)皆先呈皇上,请皇上改定。上曰:‘即此便好。’次日遂上。”“徐(乾学)与高淡人(高士奇)将北门(明珠)、余佺庐(余国柱)声势奸利之状尽告上……健菴(徐乾学)具稿,令淡人(高士奇)持入,言郭琇久具稿,但迟徊不敢即上。上览之,令即上。北门、大冶(余国柱)皆落职。”“郭琇先参明珠、余国柱,是高、徐先说明白,疏稿先呈皇上,上改几字,而始上。”(51)如果说,李光地的记载只能代表一己之言的话,而类此的记载在佛伦所上的满文朱批奏折中也可以找到,“徐乾学给稿使郭琇参劾,索额图为首令陈氏(陈世安)参劾”等等。(52)这一事件说明,徐乾学等虽然身系言官,但在皇权与握有“相权”的大学士之间产生权力的抗衡时,其文学侍从出身的身份便自然为皇帝所用。
在徐氏三兄弟中,徐秉义的被用是在其兄弟二人故去之后,值得一提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在康熙三十九年,有官员参劾永定河挑挖新河工程钱粮不清,徐秉义奉命偕内阁学士法良察勘此案。次年二月,徐秉义查实主管工程大臣王新命等朦混亏空等状,王新命、白硕色等被拏往吏刑工三部议处。(53)应该说,这是康熙后期清查亏空政治举措的一部分,所以选用文学侍从出身的徐秉义、即皇帝身边的人,担当查处地方官员贪渎等非法行径的重任,一向符合专制皇帝的用人原则。
权力与利益的诱惑:官场倾轧
在传统政治的君臣关系中,文学侍从历来是皇权最忠实的拥戴者,并为皇权所用,然而他们自身也往往成为官僚政治弊端的制造者。
徐氏皆以学问优长步入仕途,徐乾学尤以文风“豪放”、“博及群书”为康熙帝所器重。自康熙二十四年,康熙帝于内廷考试翰林院诸官员,徐乾学博取第一名后,康熙帝便以其笔力高古,无人能出其右,视之为文坛领袖。(54)随即将其召入南书房供职,留用身边,不使外任,“文章事务著留办理”(55),甚为倚重之。然徐乾学是个私欲极强的人。同大多数官僚一样,为获取权力和利益,他不择手段固结党羽,排斥异己。同僚李光地在其《榕村续语录》中有多处论及于此。有曰:“本朝掌院大拜者多,故徐健菴切切图之。”以同年孙在丰“早见知于上”,官职升迁在己之先,便说他“原是个武秀才,又说他全不知文”,并“钻刺孙在丰营求干进”。叶方蔼作翰林院掌院学士时,曾就康熙帝的征询对汤斌与徐乾学的学问作过评价,说“汤斌是留心经书,讲道理的学问,徐乾学是博及群书,可备顾问的学问”。“汤是学者之文,徐是才子之文”。由于此后康熙帝“问用健菴(徐乾学)之意少歇。徐大恨叶子吉(叶方蔼),遂大用工夫,而叶子吉赶出为刑部侍郎矣。”叶方蔼“遇此,痛哭而出,不久死矣”。(56)此事不见于正史,也不见于其他记载。叶方蔼与徐乾学同乡,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出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康熙二十年迁刑部右侍郎,次年四月卒。故从时间上看,李光地的记载并非子虚乌有。而后,康熙帝又常把汤斌与徐乾学比较,徐乾学唯恐汤斌出己之上,“遂必挤之”。康熙二十六年五月,徐乾学借汤斌在江南文告中有“爱民有心,救民无术”之语,指其“谤讪朝廷”,将其文告抄录呈于康熙帝,却对汤斌说其文发自明珠,并诬汤斌“日与一二知己讥议朝政。”(57)时正值康熙帝以汤斌“居官廉洁,甚著贤声”,将其由江苏巡抚升至礼部尚书、总管詹事府事之际。是年冬,汤斌病卒,而李光地则说汤斌抑郁而终。有记载,“上尝语廷臣曰:朕遇汤斌不薄,而怨讪不休,何也?”(58)表明康熙帝已经相信了汤斌有訾议朝政之事,而告发离间者,徐乾学乃其一也。至康熙四十九年,康熙帝更是对已经故逝多年的汤斌作了另一番评价:“当其(汤斌)任巡抚时,未尝能行一事,止奏毁五圣祠,乃彼风采耳。此外竟不能践其中之言也。”(59)这其中的变化,虽不能完全归咎于徐乾学,但干系却不可小视。
不过,或许因锋芒太过,或许缘树敌过多,徐乾学也很快被置于官僚政治的风口浪尖上,其坦荡的仕途由巅峰骤然反转。康熙二十七年,就在徐乾学配合康熙帝将结党揽权的明珠集团劾罢后未久,湖南巡抚张汧贿赂贪污事发,供出曾遣人入京行贿于时任刑部尚书的徐乾学、詹事府少詹事高士奇以及吏部尚书陈廷敬三人。李光地在《榕村续语录》中记载说:事发后,徐乾学曾对李光地哭诉说:“张汧事发矣,予尚能保首领乎?”(60)于是便上下活动,使人散布蜚语曰:“张汧用银,又有送银子者陈廷敬也,收银子者高士奇也,与徐乾学实无涉。”欲嫁祸于高士奇和陈廷敬,洗清自己。而作为当事人的陈廷敬则说:“实在迫张汧做巡抚、要银子也,是徐东海(徐乾学),后来银子不应手,叫人参他,又是徐东海,始终皆渠为之。”(61)这件事如果真如陈廷敬所说,则可暴露出徐乾学在官场的老辣。官僚结党纳贿,本为国法所不容,但徐乾学、高士奇等均为康熙帝宠信之人,且举证维艰,康熙帝又不欲深究,办案钦差于成龙接到康熙帝的谕旨,只“须就款鞫问,不可蔓延,若蔓延,则牵连者多矣。倘有别事,尔等记来密奏”。于是,于成龙等将张汧举首的书札及口供直接密奏给康熙帝。就这样,一件大臣受贿案,被“置弗问”。徐乾学等就这样被康熙帝“保护”下来。但是,徐乾学也因此而名声扫地,不得不请求解任。没想到的是,康熙帝虽准其以原官解任,却令留京修书。于是,徐乾学虽无官职,却仍每日入南书房修书,“凡有文字,非经徐健菴改定,便不称旨,满汉俱归其门,健菴竞与北门(明珠)斗财力。势均力敌,莫如之何”。“图纳为大司寇,惟徐乾学是听。”“东海时有即日爰立之望,中外震动,渠(高士奇)亦骄恣自得。”时人称“徐健菴势倾满汉,高淡人呼吸风雷”。(62)从这些记载看,徐乾学依然是权势在握,甚至已经在失宠的明珠等人之上,为朝中实力派人物。然而,官僚之间的固结往往是围绕着权力与利益而转移的,自从扳倒了明珠,徐乾学与高士奇的联盟也旋即解体,张汧案发后因徐乾学使人指称高士奇收银子,双方的关系更加紧张起来,成为明争暗斗的对手。按照李光地的说法,其后,徐乾学又见高士奇更为得皇帝之宠,便开始设计他,所谓“明、余既罢相,权归高、徐。徐又见高更亲密,利皆归高,于是又谋高”(63)。而为了击败高士奇,徐乾学挖空心思,先后利用了两个关键的人物。其一便是大学士熊赐履。
熊赐履是康熙帝最先任用也是最为宠信的理学名臣,在朝廷中颇有影响力,熊赐履先是因“嚼签子”被索额图劾罢归家,重返朝廷多得徐乾学为之周旋。为回报之,熊赐履在康熙帝面前说高士奇招权纳贿等情,并荐徐乾学“道德、文章、经济兼之”。(64)有熊赐履结为党羽,为其助力,徐乾学自然因胜算在握而自鸣得意。徐乾学所利用的另一个人便是郭琇,郭琇与徐乾学系同年,同为康熙九年庚戌科的进士,随后郭琇外任知县,汤斌任江南巡抚时于大计荐举其卓异,授江南道御史,与汤斌有门生之谊。时汤斌已死,徐乾学对郭琇宣称汤斌乃高士奇陷害,使其以言官的身份上疏弹劾之。此前,郭琇因两次上疏参倒明珠、余国柱等权臣,“直声震天下。”因此,徐乾学意欲由郭琇出面再参倒高士奇。于是,他自撰稿本,使“郭华野(郭琇)再参”。有记载曰:“徐东海(徐乾学)草疏稿,激郭华野,言汤潜菴(汤斌)之死,皆由高淡人(高士奇)诸人害之,令劾之。”(65)事实上,郭琇的确于此时上疏弹劾高士奇与时任左都御史的王鸿绪等招权纳贿诸状。
只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以徐乾学过于招摇,积怨亦多。康熙二十八年十月,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许三礼弹劾。许三礼以“革职之后留恋长安、以修史为名与高士奇招摇纳贿,其子徐树毂违例考选”等数款疏参徐乾学。(66)由于许三礼并未指实参奏,故被议为“所奏不实”,予以降二级处分。许三礼不服,并因被处治而情急,遂“胪列狠款复参”。(67)将徐乾学把持乡试、会试,“各与关节”作弊;经营银号、钱店,“发本放债,违禁取利,怨声满道”;安插私人,收受贿赂;于京师及江南各处广置田宅等事一一详陈。疏中言辞激烈,曰:“徐乾学因弟拜相后,与亲家高士奇更加招摇,以致有‘去了余秦桧,来了徐严嵩’之谣。”“又有‘五方宝物归东海(徐乾学),万国金珠贡澹人(高士奇)’之对”。并说:“乾学身受国恩,乃敢植桃李于一门,播腹心于九州,横行聚敛,不顾枉直,顺之则生,逆之则死,势倾中外,权重当时,朝纲可紊,成例可灭。”请康熙帝立赐处分。(68)康熙二十八年十一月,康熙帝终于下旨,准徐乾学回籍,所谓“上亦知其招摇多事,遂次第令其出京”。徐乾学的仕途就此画上了句号,不得已被迫回籍。据记载“许三礼劾徐健菴,先以书稿示许时菴,时菴乃有三(许三礼)本房门生”。“其时许三礼此疏,皆有嗾之者,非天真也。故有三之超升,时菴之学院,皆非无因也”。这段记载,喻示着许三礼参徐乾学也是受人指使。于是,徐乾学与高士奇的互参,令康熙帝大为恼怒,曰:“汉人倾陷,可恶已极。”(69)说明康熙帝已对汉官中的结党倾陷之风到了无可忍受的程度,这也是康熙帝将徐乾学和高士奇逐出朝廷的原因所在。
徐乾学虽然离开了京城,但党同伐异的官场之争却并未止息。由于徐乾学与明珠党“互相抨击”(70),所以释官归里后便遭到回应。时明珠一党仍在寻机报复,且多已重新莅任高位,其中,对徐乾学最具“威胁”力度的是出任山东巡抚的佛伦和擢升两江总督的傅拉塔。“傅拉塔先一疏参胡简敬,次一疏便徐氏”,在朝廷内,还有“北门(明珠)专力攻立斋(徐元文)”,(71)将攻击的目标首先指向徐乾学的三弟徐元文。与徐乾学相较,徐元文为人谨守礼法,闲雅方重,绝无乃兄之张狂,故康熙帝在革退了徐乾学的同时,于康熙二十八年五月,擢徐元文为文华殿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但朋党是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以徐元文与徐乾学的兄弟关系不可不为之牵扯其中,徐元文终不免于成为党争的牺牲品。康熙二十九年五月,两江总督傅拉塔以徐乾学等害民舞弊、贪赃纳贿等15款,上疏力劾之,(72)并株连到徐元文。而傅拉塔在两江总督任上同时也参劾徐元文与其子侄的秽迹,并及江苏巡抚洪之傑谄媚徐元文,与徐氏子侄相交结、招权竞利等情状。(73)康熙帝唯恐再起风波,命免纠劾。而适逢此时,有降职侍郎胡简敬因强占民产,被县民扣阍讼于朝廷一案,复牵涉出巡抚洪之傑瞻徇袒庇等情弊。康熙帝令总督傅拉塔勘鞫,由此“遂发徐氏之奸,徐树敏(徐乾学子)问死罪”。这对徐氏兄弟不啻是一致命的打击,徐元文“一见傅疏,即参明(珠)一本”,所谓“立斋(徐元文)便劾北门(明珠)害他,而其故皆为渠为总宪时,姚启圣日辇金银于明珠家,明珠止臣(徐元文)臣不听,故衔恨切骨”。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大局,傅拉塔所参诸款虽奉诏从宽免其审明,但巡抚洪之傑以徇庇罪被革职,徐元文也被命休致回籍。次年七月,徐元文便卒于家中,年仅五十八岁。不难看出,徐元文的生命随着丢官即政治生涯的终止而终止,与这场党争不无密切的因果关系。
然明珠党的反击并未就此结束。康熙三十年朱敦厚一案又发。是年四月,革职县丞谭明命扣阍,控吏部主事朱敦厚前任山东潍县知县时婪赃4万余两,佛伦奉命鞫勘,此事又牵涉到徐乾学。佛伦奏称:朱敦厚“加派婪赃,经前任巡抚钱珏鞫审,已得实据,因朱敦厚浼求原任刑部尚书徐乾学贻书钱珏,钱珏徇情檄行布政使卫既齐销案”(74)。
徐乾学及其党羽虽一再受到重击,却也并未就此敛迹,徐乾学仍于家乡树立门户,交接朝中权要,内外声气无不通透。此番,徐乾学将攻讦的目标指向了两江总督傅拉塔和王鸿绪。这次被他利用的对象是新任江宁巡抚郑端和朝中的满汉大学士伊桑阿、熊赐履等。
郑端系徐元文己亥同年,因此亦与徐乾学结固很深,为其党援。康熙三十一年初,傅拉塔以密折奏报康熙帝曰:“巡抚郑端与原布政使李国亮、原任尚书翁叔元等每日聚饮,”“企图诬陷奴才。”说“傅拉塔听信人言,将徐乾学兄弟子辈一并参劾之事,皇上显然已知,不久徐乾学父子之事将被更正耳,早晚有人指参总督傅拉塔听信人言参劾者是实耳”。而且,郑端还派原任松江府知府赵宁前往徐乾学父子处向其道喜。又说:“满洲总督贪婪又无知”等等。(75)类似的记载,也出现在佛伦的奏折中,是年十月,佛伦称:“在朝诸臣欲阻挠、破坏奴才诸事者大有人在,”并有“在朝首辅大臣将事转告于人,空口捎与奴才者有之”等语。(76)根据记载,可以认定这位首辅大臣为满大学士伊桑阿,表明伊桑阿也有染于这场党争之中,伊桑阿曾为徐乾学嘱托于巡抚郑端,助其击败王鸿绪。据郑端说:“大学士伊桑阿前由京城寄书于吾曰:务将王鸿绪列款参劾。其乃现任满州大学士,吾身为汉人,岂能抗拒?”郑端还说:“徐乾学向其师傅熊赐履言之,熊赐履亦曾请托于我。熊赐履乃我汉人内重臣,岂可不从?”足见“帮助徐乾学之朋友师生甚众”。“对此辈兄弟,无人不奉承,无人不畏惧。”(77)王鸿绪被参后,也不肯善罢甘休,曾“进密折,言徐氏害他”。康熙将其折子发予九卿,随即颁旨特谕曰:“近见内外各官,间有彼此倾轧,罚异党同,私怨交寻,牵连报复。或己所衔恨,而反嘱人代纠,阴为主使;或意所欲言,而不直指其事,巧陷术中。虽业已解职投闲,仍复吹求不已,株连逮于子弟,颠覆及于身家。”“倘仍执迷不悟,复蹈前非,朕将穷极根诛,悉坐以交结朋党之罪。”(78)但是,康熙帝的一纸诏书又怎能阻止住权力利益所产生的巨大诱惑呢?康熙三十三年八月,“总督傅拉塔既逝,江南通省顿觉如丧父母,而徐乾学连饮三日以庆贺”(79)。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门户之争的蔓延株连在官僚政治中的无尽无休之势。而在权力世界里,官僚为既得的利益会充分的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获取权力而结党,这是一条官僚政治结构链上无法解开的锁链。
官僚政治在中国历史上是专制皇权体制下统治最久的政治形式,在官僚政治中权力斗争的复杂、政治关系的失衡,几乎与政治运行相始终,因此在某种认识和语境中可以将其视为“常态”。而且,这些相关的因素又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政治方向与政治过程。昆山三徐的仕宦生涯及其政治作为恰好给我们提供一个研究的范例。
注释:
①《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韩菼《徐元文行状》,明文书局;《清圣祖实录》卷三,康熙八年六月丙戌、卷三五,康熙十年二月丙戌,台湾华文书局,1969年。以下版本同。
②《清圣祖实录》卷三八,康熙十三年六月乙巳;《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清圣祖实录》卷五四,康熙十四年四月丁酉。
③(14)(50)《清史稿》卷二七一,《徐乾学传》,中华书局,1977年,以下版本同。
④《汉名臣传》卷三,《徐秉义列传》;《清圣祖实录》卷四二,康熙十一年四月丙午;《清圣祖实录》卷五六,康熙十四年六月乙巳。
⑤⑥(15)(16)(17)(22)(26)(29)(31)(32)(35)(36)(48)(53)(55)(59)(66)(74)(78)《清圣祖实录》,卷二○六,康熙四十年十一月癸巳;卷五三,康熙十四年二月乙巳;卷九四,康熙二十年二月甲午;卷一○三,康熙二十一年七月壬申;卷一○七,康熙二十二年二月丙子;卷一二○,康熙二十四年三月戊辰;卷一二六,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乙亥;卷一六四,康熙三十三年七月丁亥;卷二○○,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卯;卷二○六,康熙四十年十一月癸巳;卷九三,康熙十九年十二月壬辰;卷九四,康熙二十年正月甲申;卷一三一,康熙二十六年十一月癸酉;卷二○三,康熙四十年二月丁丑;卷一二六,康熙二十五年闰四月乙亥;卷二四二,康熙四十九年四月丙午;卷一四二,康熙二十八年十月辛未;卷一五一,康熙三十年四月戊午;卷一五三,康熙三十年十一月己未。
⑦(18)《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徐乾学列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
⑧(23)(40)(41)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陶元淳:《徐元文墓志铭》,明文书局,以下版本同。
⑨(11)(12)(28)(49)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韩菼:《徐元文行状》。
⑩《清史稿》卷二五○,《徐元文传》;《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
(13)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石韫玉》、《徐乾学传》。
(19)《康熙起居注》第2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259页,以下版本同;《清圣祖实录》卷一一八,康熙二十三年十二月壬辰朔。
(20)《康熙起居注》第1282页;《清圣祖实录》卷一一九,康熙二十四年二月丁酉;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五七,韩菼《徐乾学行状》;《汉名臣传》卷三,《徐乾学列传》。
(21)(54)《康熙起居注》,第1284页。
(23)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韩菼《徐乾学行状》;《清圣祖实录》卷一二一,康熙二十四年五月乙酉;《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408页。
(24)《清圣祖实录》卷一二五,康熙二十五年三月己未;《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462页。
(25)《汉名臣传》卷三,《徐乾学列传》,王士祯《池北偶谈》卷四,《访遗书》,中华书局,1982年。
(27)《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477页;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韩菼《徐乾学行状》。
(30)《清圣祖实录》卷一八六,康熙三十六年十二月辛酉;《清圣祖实录》卷一九二,康熙三十八年二月己巳。
(34)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九,本朝人物,中华书局,1995年;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陶元淳:《徐元文墓志铭》。
(37)《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韩菼《徐元文行状》。
(38)《清史稿》卷二五○,《徐元文传》,中华书局,1977年。
(39)《康熙起居注》第1册,第715页;贺长龄、魏源:《皇朝经世文编》卷十七,徐元文:《酌议捐纳官员疏》,中华书局,1992年。
(42)李桓:《国朝耆献类征》卷八,陶元淳:《徐元文墓志铭》、张玉书:《徐元文神道碑》。
(43)《清圣祖实录》卷一○一,康熙二十一年三月乙酉;《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731、751页。
(44)《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945页;贺长龄、魏源:《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徐元文:《请入觐藩臬面奏条陈疏》,中华书局,1992年。
(45)《清圣祖实录》卷一一三,康熙二十二年十二月丙午;《汉名臣传》卷三,《徐元文列传》。
(46)《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399页;《清圣祖实录》卷一二三,康熙二十四年十一月丁丑。
(47)贺长龄、魏源:《皇朝经世文编》卷九十;徐乾学:《治河说》,中华书局,1992年。
(51)(61)(64)(65)(67)(69)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四,《本朝时事》,中华书局,1995年。以下版本同。
(52)(76)(79)《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川陕总督佛伦奏报郭琇等人情形折》、《川陕总督佛伦奏报遵旨即将起程赴任折》、《川陕总督佛伦奏陈徐乾学等人情形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63、31、63页。
(56)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四,卷十五。
(57)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五,又《清史稿·汤斌传》记载此事为明珠、余国柱所构陷。
(58)《清史稿》卷二六五,《汤斌传》,中华书局,1977年。
(60)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三。
(62)(63)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十三;卷十四。
(68)《清史列传》卷十,《徐乾学传》,中华书局,1987年。
(70)《清史稿》卷二七○,《郭琇传》;卷二七一,《徐乾学传》,中华书局,1977年。
(71)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二七一。
(72)(75)(77)《康熙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两江总督傅拉塔奏陈枉遭江苏巡抚郑端诬陷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24—25页。
(73)《清史列传》卷九,《徐元文传》,中华书局,1987年;《清史稿》卷二七五,《傅拉塔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