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相互信任的知识网络中知识冲突的治理路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知识论文,路径论文,冲突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概念提出 “知识网络”这一概念出现于1995年,信息技术与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其成为企业整合知识资源、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选择,但迄今尚未形成公认定义。本文中的知识网络是指由多条知识链构成,集知识共享与知识创造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体系[1]。其中,“知识链是指以企业为创新的核心主体,以实现知识共享和知识创造为目的,通过知识在参与创新活动的不同组织之间流动而形成的链式结构”[2]。知识网络帮助企业突破自身的知识缺口,提升知识创造能力和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其运行机理是将拥有不同知识的组织整合在一起,通过一种“创造性摩擦”激发组织的创新潜能,实现知识网络的价值增值。基于知识异质性的组织间合作会引发知识冲突,冲突不一定带来预期的正面效果,还有可能造成组织间的互不理解甚至恶性对抗,因此,对知识冲突的有效治理是提高知识网络运行效率的关键。成员间采取合作行为则是知识网络中知识冲突治理的基本前提。在跨组织层次,信任被认为是合作伙伴关系成功的关键因素[3],在知识冲突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利用博弈论推导知识网络组织间合作行为的稳定性条件,在此基础上,基于相互信任的视角研究知识冲突的治理路径。 2 知识网络中的知识冲突、相互信任及其关系 2.1 知识网络组织间的知识冲突 罗宾斯[4]认为,当一方察觉到对方采取了或即将采取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时,冲突就产生了。本文将知识网络中的知识冲突理解为,在知识转移、知识共享和知识创造等活动过程中网络成员间表现出的思维分歧以及行为对抗。知识本身的复杂性及知识网络成员的多样性是造成知识冲突的主要原因,它具有以下特征:(1)知识自身的特质以及知识网络成员之间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客观上决定了组织之间的知识冲突不可避免。(2)知识冲突是动态的,包含了矛盾从产生、发展到消失的过程,知识冲突随着冲突主体间的相互作用表现出一定的发展规律。(3)知识冲突如何发展取决于冲突主体采取的策略。积极的恰当的冲突管理方式能将知识冲突引向良性发展轨道,经验、思想、技术等知识的碰撞不断激发组织的新灵感、产生新知识,保持整个网络的创造活力;消极的错误的冲突管理方式则将知识冲突引入恶性循环,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资金协调处理,抬高运行成本,还会降低创新效率,甚至导致知识网络解体。 2.2 知识网络组织间的相互信任 知识网络组织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合作各方在面对未来不确定性时,对其他各方不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信心,是彼此间的一种承诺和相互信赖。相互信任意味着“对对方的信心”与“承担脆弱性的意愿”[5],其内涵包括:(1)相互信任是一种社会的和关系的概念[6],表现为知识网络组织之间互为予信方和受信方的双向关系,它强调信任是“相互”的,双方在变化的环境中不断识别和解决彼此信任程度的失衡,最终达到动态平衡。(2)相互信任是予信方对受信方作出“适当”行为的预期,对受信方行为的评价受到双方特征、具体情境等多种因素影响。(3)相互信任本质上是在关系中承担风险(Risk Taking in Relationship)的意愿[7],知识网络大量随机的、模糊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予信方遭受损失,风险的客观存在是相互信任发生的前提。(4)相互信任具有质量差异,能影响组织双方行为形成不同的合作结果。 2.3 知识网络中的知识冲突与相互信任关系 知识冲突的发展取决于冲突主体对冲突的管理方式,积极恰当的方式可引导其进入良性轨迹,因而需要对知识冲突加以治理。知识冲突治理是通过利用冲突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以诱发知识冲突的正面效应,避免冲突恶化[8]。治理方式主要包括契约治理和自我实施治理。契约治理有其不足之处:一方面由于契约签订主体都试图从契约中获得最大利益,就契约条款谈判的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隐性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契约本身具有不完全性,在知识网络成员的行为难以被观察和验证的前提下无法涵盖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显然,单纯依靠契约治理对知识冲突的治理作用是有限的[9]。针对契约治理机制的缺陷,Dyer等[10]提出一种以非正式的社会规则为基础,通过建立组织间的相互信任来治理冲突的自我实施机制。自我实施机制是对契约机制的补充和完善,相互信任是自我实施机制的核心要素,相互信任关系不仅能减少合作过程中的机会主义风险,降低知识冲突的治理成本,还能促进知识网络成员间的知识流动,提高知识网络的创新效率,可见相互信任在知识冲突的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3 知识网络组织间行为策略的博弈分析 知识自身的特性及知识异质性使知识冲突在知识网络的知识活动中广泛存在,知识冲突治理的宗旨则是在合作前提下诱发冲突积极效果,消除或转化不良影响。组织成员采取合作行为是实现知识冲突有效治理的前提,而知识网络中,成员组织都面临合作与不合作2种行为策略的选择,各成员的行为策略相互作用,合作与否就是成员间的博弈结果,故本文用博弈论分析成员选择合作策略所需的稳定性条件。 3.1 知识网络组织间行为策略的博弈模型构建 知识网络嵌入在社会网络中,成员行为受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网络成员间纵横交错的联系构成网络声誉传递机制,也直接影响成员合作时的行为选择,知识的溢出效应和知识活动对成员能力的依赖性这二者将对成员合作收益产生影响,因此,为便于研究,本文结合知识活动和知识网络组织特性对知识网络组织间行为策略博弈模型作如下假设: (1)博弈主体假设。知识网络成员众多,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政府等知识拥有者,为了便于研究,本文以知识网络中某2个组织为研究对象,将其假设为组织A和组织B,并对A与B之间的博弈情况进行讨论。 (2)行为策略假设。本文假设组织A与组织B在合作过程中均有2种策略可选:一是合作策略,即愿意共享自身知识,采取有利于对方学习的编码方式促进知识向对方转移;二是不合作策略,即采取知识保护行为,阻碍自身知识向对方的顺利转移,企图在不共享或仅小部分共享自身知识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获取合作伙伴的知识。 (3)组织理性假设。本文假设组织A与组织B是理性人,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参与知识网络的根本目标,那么对于A和B而言,每项策略的效用函数将成为其行动的依据,则当合作行为收益大于不合作行为收益时采取合作策略,当合作行为收益小于不合作行为收益时采取不合作策略。 (4)经济社会制约假设。知识网络嵌入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受到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经济社会规则的制约,这些经济社会规则既包括由立法机构出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条款等,也包括在长期市场经济作用下自发形成的行业通行规则、社会道德准则等,当组织A或组织B采取不合作行为时,将面临被对方发现并受到经济社会规则惩罚的风险,如负面声誉、经济制裁、潜在合作机会丧失等,假设发现概率为μ,惩罚力度为η,则组织A或组织B因违约遭受的损失为μη。 (5)收益函数假设。假设组织A和组织B的知识投入分别为a和b,根据Knott等[11]建立的知识投入生产模型,知识网络的知识生产函数为,其中R代表总收益,λ代表成员收益与其各自的知识价值、谈判能力、合作绩效等相关。假设组织A与组织B的收益比例为θ∶1-θ(0<θ<1)。因为知识存在溢出效应,假设组织A与组织B采取合作策略时的知识溢出分别为,而一方的溢出知识会被另一方接收并受到知识接收效率的影响,设知识接收效率为X,则组织A与组织B的知识接收分别为。 组织A和组织B合作与不合作的博弈模型见表1所示。 (1)当双方均采取合作策略时,组织的相互合作收益(Mutual Cooperation)等于知识总产值的分配收益加上从对方那里获得的外溢知识减去自身的外溢知识,此时,组织A与组织B的收益分别为 (2)当双方均采取不合作策略时,组织的相互背叛收益(Mutual Defection)等于独立生产的知识价值减去经济社会规则惩罚,此时,组织A与组织B的收益分别为 (3)当组织A采取合作策略、组织B采取不合作策略时,整个知识网络的知识价值产出就等于组织A的知识价值产出,此时,组织A的收益为,组织B的单方背叛收益(Unilateral Defection)为 (4)当组织B采取合作策略、组织A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同理,组织A与组织B的收益分别为 3.2 知识网络组织间合作行为的稳定性条件分析 组织采取合作策略还是不合作策略取决于不同策略博弈所获得的收益比较,在以下4种情形中,理论上将出现组织间博弈的纳什均衡: 情形1:当,即组织A与组织B的相互合作收益均小于相互背叛收益时,形成纳什均衡(不合作,不合作)。 情形2:当,即组织A与组织B的相互合作收益均大于背叛收益时,形成纳什均衡(合作,合作)。 情形3:当,即组织B的相互合作收益小于单方背叛收益时,不合作策略是组织B的最优选择,对于组织A而言,由于,即选择合作策略的收益小于其独立产出的知识价值,因此,从自身利益出发,组织A也必将选择不合作,此时,出现纳什均衡(不合作,不合作)。 情形4:当,即组织A的相互合作收益小于单方背叛收益时,同情形3,出现纳什均衡(不合作,不合作)。 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知识网络成员间是一次性交易,即单次博弈,只要有一方的相互合作收益小于单方背叛收益,就会出现双方均不合作的结果;但若是无限次重复博弈,网络成员在计算收益时还将考虑未来持续合作的预期收益,博弈结果将出现变化。以下将对2种情况下组织采取合作行为的稳定性条件进行分析。考虑到组织A与组织B具有对称性,本文仅对组织A进行分析。 3.2.1 单次博弈中知识网络成员的相互合作收益均大于单方背叛收益的稳定性条件 基于组织理性假设,合作双方都能预期到对方的行为策略,因此,能否维持知识网络成员间合作行为的稳定性关键在于组织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假设组织A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p,组织B选择合作策略的概率为q,则双方选择不合作策略的概率分别为1-p,1-q。 当组织A采取合作策略,即p=1时,其期望收益为: 当组织A采取不合作策略,即p=0时,其期望收益为: 组织A选择合作的前提条件是,其合作时的期望收益大于其不合作时的期望收益,设ΔVa为两者之差,得到式(3)和式(4): 分析公式(4)见: (1)q值越大,(4)式越容易成立,即组织B选择合作策略的可能性越大,则组织A选择合作的可能性也越大。 (2)越大,(4)式越容易成立,即知识网络产出的知识协同价值越大,双方都合作的可能性越大。 (3)越小,(4)式越容易成立,即无论对组织A或B,知识溢出损失越小,越倾向于合作。 (4)μη越大,(4)式越容易成立,即背叛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越高,经济社会规则的惩罚力度越大,双方越倾向于合作。 3.2.2 无限次重复博弈中知识网络成员相互合作收益大于单方背叛收益的稳定性条件 在情形3和4中,如果是单次博弈,只要有一方的相互合作收益小于单方背叛收益,就会出现双方均不合作的博弈结果,但知识网络中的声誉传递机制以及“好声誉”的潜在价值使得成员间更倾向于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面临多次或持续合作的可能性更符合无限次重复博弈假设。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组织收益包含当前合作收益以及未来合作收益,则可能不会出现(不合作,不合作)的博弈结果。 假设组织A的收益贴现因子为。当组织A始终选择合作策略时,其相互合作收益总和为: 当组织A采取不合作策略时,其单方背叛收益总和为: 组织A参与合作的前提条件是相互合作收益总和大于单方背叛收益总和,用表示二者之差,得到式(7)和(8): 分析公式(8)可见: (1)越大,(8)式越容易成立,即组织A的贴现因子越大,越倾向于合作。 (2)越大,(8)式越容易成立,即网络整体产出的知识协同价值越大,合作的可能性越大。 (3)越小,(8)式越容易成立,即知识溢出损失越小,组织越倾向于选择合作。 (4)越大,(8)式越容易成立,即组织从合作中接收到的外溢知识收益超过其单独生产的知识收益越多,越倾向于合作。 3.3 知识网络组织间知识冲突治理路径的启示 通过博弈分析可知,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提高了欺骗成本,起到了威慑作用,使得“不合作”成为需要慎重考虑的行为。知识网络整体产出的知识协同价值越高,成员越倾向用合作的、积极的态度对待矛盾和冲突,以追求更大效益。知识在网络中流动渠道越顺畅,转移和吸收越有效,则溢出损失越少,成员越倾向于获取合作收益,从而减少冲突的负面影响。因而,无论是单次合作还是持续性长期合作,促使成员采取合作策略的关键因素主要是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力度、知识网络的知识协同价值和知识在网络中流动的有效性。在知识网络中,可以加强机会主义的惩罚力度、提升知识协同价值和促进知识流动提高其有效性等为途径,有策略性和针对性地实施知识冲突治理:又根据前文分析可知,相互信任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治理途径的设计实施应以成员互信为基础。 4 基于相互信任的知识网络组织间知识冲突的治理路径 4.1 通过相互信任促进声誉机制的建设,加强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力度 研究表明[12-13],组织参与合作的主要动机之一就是从对方那里获取互补的有价值的知识,而一旦达到这个目标,组织就有可能违背契约并退出合作[14]。知识网络中,限制机会主义行为可以通过网络声誉机制实现:一是声誉机制能提高机会主义行为被发现的概率。知识网络的立体网状式结构为声誉传递提供了丰富的物理载体,同一节点可能同时处于多个知识链甚至多个知识网络的联结位置,这就决定了信息交换不仅发生在知识链内部成员之间,还可能发生在知识链之间甚至知识网络之间,通过正式和非正式信息传播渠道,组织的行为偏好和声誉信息在知识网络内外部被广泛传播。二是声誉机制能加大对违约组织的惩罚力度。声誉是组织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累积形成的无形资产,网络环境下,好声誉能帮助组织获得更多机会和空间,而背负坏声誉则意味着组织在寻求合作的道路上举步维艰。 声誉综合反映了组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15]。声誉与信任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信任是声誉的内核,声誉是信任的结果。所谓的好声誉就是组织被其他组织信任的结果,坏声誉则代表组织不被信任。信任构成了组织声誉的传播媒介,组织的履约行为、合作态度、合作能力、知识价值等信息通过节点与节点之间的相互信任进行传递,迅速扩展到整个知识网络及其嵌入其中的更广的社会网络;而声誉反过来也拓展了相互信任的空间[16],即使组织与对方不存在任何交易记录,也能通过声誉传递机制迅速建立敏捷型信任并作出合作决策。正如Kreps[17]所指出,由于第三方信任的存在,行动者在采取欺骗行为时不得不考虑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以及潜在影响。这里所说的潜在影响也就是声誉效应。可见,相互信任关系促进了声誉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声誉机制抑制了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产学研合作是常见的知识网络,在许多产学研合作案例中都可发现,网络成员形成的“圈子”联系密切交流频繁时,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概率偏低,成员组织进行合作行为决策时,通常会将圈子里其他成员的看法、反应和潜在的合作机会纳入决策考虑范围。这正是因为“圈子”成员间的密切联系加深了彼此的信任,信任关系形成了网络中四通八达的声誉传递渠道,对机会主义产生了威慑作用,这样的产学研合作更易获得成功并衍生出更多纵深合作。 4.2 利用相互信任促进组织间的沟通协作,提高知识网络的知识协同价值 知识协同是知识网络成员所拥有的不同知识资源在成员的交互作用中按照某种顺序进行的排列、组合和交融,实现优于各方知识总和的价值创造。获得知识协同价值是组织参与知识网络的根本目标。知识协同价值的主要来源是合作各方在知识转移与共享等活动中的“创造性摩擦”引发的新灵感、新思想和新知识。由于核心知识往往是隐性的和高黏度的,只有通过彼此深度沟通和协作才能实现转移和共享。提升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度,一方面有助于成员间彼此理解,减少因误解引发的知识冲突;另一方面,降低知识流动壁垒,使知识网络处在一种令人愉悦的健康状态,提升知识协同绩效。因此,知识网络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是知识协同价值创造的重要途径。参与合作的组织拥有不同的组织文化和背景,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作并不容易。实现开放式沟通的基本前提是知识网络成员之间就合作达成共同目标,它意味着组织卸下防卫心态,暂时悬挂本组织的“假设”,去认真倾听对方的观点和见解,试图深入理解对方的价值观、发展经历和当前处境,并愿意接受对方文化的影响[18]。沟通协作以知识网络成员之间的高度信任为基础,只有当成员相信合作伙伴与自身的合作目标是一致的,相信对方是真诚的,“悬挂假设”不会为自身带来窘迫和机会主义行为风险,才会愿意披露自身以及市场相关信息,为合作投入资源,积极参与知识活动中,诱发更多“创造性摩擦”。例如,硅谷超越128号公路地区的发展就得益于产业文化与人文环境,其独特的产业文化表现为勤于学习、鼓励创新和相互信任。硅谷的企业中各层技术管理人员都热衷通过各种协会组织或私人聚会开展非正式交流,互相传递信息或经验知识,由于企业之间人员交流频繁,建立了广泛的彼此信任的社会关系,这种互信关系推动了集群内的开放式沟通,在硅谷浓厚的创新氛围中顺畅的沟通与协作自然导致“创造性摩擦”不断涌现。 4.3 通过相互信任推进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提高知识流动有效性 引导组织树立长期合作导向并对知识网络投入更多、更优质的资源能增强组织的知识共享意愿,提高彼此的合作行为预期,坚定双方合作的信心[19]。长期合作关系形成的显著标志是对合作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这些投入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合作结束后转移到其他领域的难度较大,因而可以被视为沉没成本。专用性投资的意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使组织对合作绩效负责,提高其共享知识和改善知识流动困难局面的积极性;二是意味着对合作伙伴的承诺,表明了组织对于合作的热情和投入,能减少合作中的猜忌,创造关系性租金,从而提高合作绩效。在长期合作关系中,知识流动受阻时,合作各方会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上,如查找知识流动困难的根源是编码形式晦涩难懂还是自身思维惯性阻碍了知识流动,彼此协作共同寻找解决之道。可见,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将提高合作各方积极性,降低猜忌怀疑损耗,无论是扩散还是吸收知识,其流动障碍都会减少,有效性得以提升。 专用性资产具有投入对象的特定性,只有被运用于某一特定的合作伙伴或某一特定情境中,投入资产才能产出预期回报[9]。作为一种沉没成本,投入专用型资产会降低组织在合作中的议价能力,使组织面临被对方“敲竹杠”的风险,这也就是威廉姆森所谓的“根本性转变”,因此只有具备相互信任的情况下,知识网络成员才会选择投入专用性资产来促进和巩固长期合作关系。相互信任是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基本前提,信任度越高,长期合作关系越容易建立并越牢固。例如,上海汽车集团(简称上汽集团)产学研合作的常态机制即可看作采用该路径治理知识冲突。上汽集团捐资6000万元成立上海汽车工业科技发展基金会,并出资4000万元与8所高校及中科院共同成立17个工程中心建立产学研联盟;此外,集团及所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每年都有一批与高校签订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形成了项目合作、产品开发、信息共享等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金会与产学研联盟可视为集团的专用性投资,既体现了集团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也坚定了合作伙伴的信心;而每年的各类产学研合作则不断加深集团与各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使合作逐渐常态化。专用性投资和合作常态机制建立在上汽集团与合作伙伴一定程度的互信基础上,而平台和机制的搭建又推动了合作长期化,正因如此,上汽集团产学研合作持续成功运作,解决了发展中的许多技术难题。 发挥相互信任的作用,通过影响知识网络中成员的合作行为来实施知识网络中知识冲突有效治理的路径见图1所示。 图1 基于相互信任的知识网络中知识冲突的治理路径 5 结论 知识网络是一个涉及多种创新要素、多个组织、多个阶段的复杂创新系统,知识冲突在知识网络的知识活动中广泛存在,需要借助一定的治理手段引导其发挥正面效应。网络成员间的相互信任既是知识网络成功运行的基础和保障,又是协调组织间关系的一种自实施机制,在知识冲突有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促使网络成员采取合作行为可以实现知识网络中知识冲突的有效治理。通过博弈分析发现,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力度、知识网络的知识协作价值和知识网络中知识流动的有效性是成员是否采取合作行为的关键影响因素,因而,可以通过充分发挥相互信任的作用促进声誉机制的建设、成员间的沟通协作和长期合作关系的建立,利用这3条路径分别实现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惩罚,提高知识协同价值、提升知识流动有效性,从而提高知识网络组织间采取合作行为的意愿,诱发知识冲突的正面效应,实现对知识冲突的有效治理。基于相互信任的知识网络知识冲突治理路径_机会主义行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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