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民健身论文,现状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我国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 — 677X(2001)02—0028—06
1 研究目的
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是国家体育总局在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从目前的文献和研究动态上看尚有未成熟的、大规模的调研成果报道。因此,本项目的研究旨在为进一步搞好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提供理论依据和咨询,对全民健身计划有其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2.1 研究对象
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配建状况和资金的投入状况以各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单位进行调查。对我国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普通百姓的调查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调查城市社区数和调查人数
城市
北京 天津 广州 杭州 南昌 太原 南京 济南 乌鲁木齐 合计
社区数 50
5021
10
26
33 1510 15 210
个人数 1700 500 710 1100 1200 930 1300
700
8609000
2.2 研究方法
研究采用调查法、访问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
3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的调研结果与分析
3.1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以来, 产生的社会效果和群众健身的状况
3.1.1 社会效果与分析
自1995年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的群众对全民健身工程的认识和了解逐步得到加深,健身意识和健康要求得到广泛加强,利用健身工程进行体育锻炼的次数增加,健身效果和生活质量大为提高。
与1997年相比,群众对全民健身工程的了解程度调查表明,了解程度较深的由5%[1]上升到23.02%,知道有其事的有43.84%,从未听说过的由原来的65%下降为11.65%。 其中北京市民对全民健身工程了解程度较深的达到31.29%,乌鲁木齐市达到24.54%,最低的城市南昌也达到了18.71%;从未听说过的北京市最低为9.65%,乌鲁木齐市为9.2%,杭州市为12.59%,南昌市从未听说过的最高也只有16.49%,其余城市均在10%左右。这说明经过几年的广泛宣传,人们的体育意识得到广泛加强。对人们的健身健康意识是否加强调查结果为,得到肯定回答的为80.02%,没变的为14.99%,否定回答的为4.99%。通过对那些回答没变的人进行座谈和访问了解到,这部分人的90%以上都为全年进行锻炼者,所以没有变化。这也充分说明了群众的健身健康意识确实得到了加强。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后,人们的锻炼次数有所增加的达到了60.12 %,没变的为36.30%,这36.30%中约有占总人数的20.90 %是一年四季都参加锻炼的。所以总数的81%以上是有所增加或没变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人民群众的健身健康意识得到广泛加强。
3.1.2 全民健身工程的配建改善了群众的锻炼条件, 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群众的身体状况明显得到提高。
这次调查中平均有40.6%的人认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以后大大地改善了群众的锻炼条件,其中最高的北京市有74.71 %的人认为大大地改善了群众的锻炼条件,最低的南昌市只有26.91%人; 其差别是比较大的,分析原因在于不同省份健身设施的多少不同,人们利用设施的机会不等,所以人们认识上产生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有些城市的健身设施太少,还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有34.47 %的人认为与以前差不多,还有13.33 %的人认为没有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这说明我们的健身设施还不够多,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健身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的需求。
这些健身设施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其中很受欢迎的占被调查人数的34.23%,受欢迎的占39.12%,二者合计达到73.35%, 说明群众对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态度是积极的,反映是良好的,但还有26.65 %的人反映不大。根据我们在现场调查和访问中得到的资料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第1,有些社区还没有全民健身设施, 人们不能体会到通过这些设施锻炼身体得到的好处;第2,有的地方设施较少, 人们在锻炼时等待的时间较长,不能很舒心地进行锻炼。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人们的反映不大,并不是不受人们的欢迎。
调查表明,人们参加健身活动后的身体状况达到精力充沛和得到明显改善的合计达到73.69%,有所改进的为25.23%,没有变化的只有1.07%,有所下降的没有,这充分证明全民健身工程在人们健身、 健康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
从对全国9座城市192个社区(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表明每天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锻炼的总人数约为23万人,占被调查社区(街道办事处)总人数的约2.41%(被调查社区的总人数约为954.97万人),那么全年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锻炼的将达到8395万人次,由此推算全国每天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锻炼的人数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而全国各个省、市的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数量与参加锻炼的人数相比就显得严重不足,关于这一点将在本文的2.3中论述到。 对社区进行调查的结果看,有71.35 %社区(街道办事处)认为居民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反映很好,这与对个人进行调查的结果相吻合,同样反映出这些设施深受群众的欢迎。但同时也反映出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还不能满足人们健身的需求。有98.44 %的社区认为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有利于扩大我国的体育人口,只有1.56%社区的回答是否定的,这说明绝大多数社区(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对全民健身工程在扩大体育人口方面的认识是统一的、积极的。
图1 全民健身工程资金总体投入情况
3.2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的资金投入与场地、 器材的配建情况与分析
3.2.1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以来资金的投入情况
图1是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以来资金的总体投入情况。 全国全民健身工程总投入情况为1996年~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先后投入两批资金,总数将近2.45亿元,其中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区、县体委的资金总投入为13943.2万元,其投资比例为56.95%,受赠单位和其它投资为10540.06万元,约占整个投资的43.05%,其中第1批和第 2批资金的投入状况如图2和图3所示。投资前10位的省、市分别是湖南3020.5万元、北京2590.5万元、上海1517.7万元、山东1434.1万元、浙江1195.29万元、安徽992万元、四川966.6万元、江苏944.9万元、天津886.96万元和广东824.13万元;前10名的投资总和达到14372.55万元,占全国总投资的58.7%。国家体育总局的投资为2151万元,只占这10个省市资金总投入的14.97%;投资后10位的省、市分别是西藏105万元、海南204.45万元、青海23万元、内蒙295万元、宁夏296万元、江西330 万元、广西376.86万元、重庆390万元、云南392.8万元和福建450.37万元;后10位的省、市资金投入总量为3084.52万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11.35%。其中国家体育总局的投资为1476万元,占其投资额的47.85 %,省市体委和国家体委投资总和达到73%。
图2 第1批全民健身工程资金投入情况
从全国全民健身工程的投资情况看,存在着如下状况:第1, 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以政府行为为主;其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资金投入的相对较多,资金的投入以地方投入为主,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并且以国家和省市投入为主,地方投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第3,资金投入只有11个省市按照既定的1∶1∶2的投资比例去执行了,它们是资金投入前10位的省市和第11位的河北省,其余省市均没有按此比例执行。
建议:第1, 对有些有经济能力去投入资金, 而不去认真执行的省市,应当建立一定的法规制度来督促其认真执行,以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切实落到实处。第2,对经济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 应当加大对其投资的力度,来帮助其改善锻炼环境,提高这些地区人民的健身意识。
3.2.2 场地器材的配建情况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投入大量资金,修建了全民健身工程设施,总数达11089块、套的场地器材。从建设场地器材的情况看,前10 位分别是湖北省882块、套,北京765块、套,湖南669块、套,山东563块、套,四川541块、套,天津539块、套,甘肃494块、套,陕西461块、套,河北452块、套,江苏429块、套,前10位场地器材的总数为5795块、套,占总数的52.26%;后10位的情况分别是西藏7块、套,江西139 块、套,内蒙143块、套,云南144块、套,宁夏148块、套,重庆152块、套,海南157块、套,青海161块、套,广西176块、套,贵州224块、套,后10位场地器材的总数为1451块、套,占总数的13.09%。 总计建设室内场地面积为279741m[2],室外场地面积为2077818m[2], 各省市之间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为什么有些省市在资金投入量不大的情况下能建设大量的场地器材,而有些省市在投入大量资金的情况之下场地器材建的那么少?除去地区物价差别的因素之外,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3.2.3 目前使用的场地器材的现状、配建位置及使用情况
3.2.3.1 目前使用的场地器材的基本现状
从使用的场地、器材的基本现状看61.38 %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是1996年以后全部新建的,有将近1/3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场地、器材是部分修复、部分新建的,只有7.41%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在1996年以前的基础上修复的。这说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1996年以来把群众的健身之事落到了实处。但从设施的状况看,有4个被调查社区的设施完全受到损坏,有66.49%社区的设施部分受到损坏, 设施保存完好的仅占被调查社区的31.38%,由此不难看出设施的受损情况较为严重。分析其受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自然磨损是第1位的,由于设施的使用率过高造成的。( 2)使用者使用不当是其受到损坏的第2位的因素, 这也说明我们需要加强对群众健身时的指导作用,延长器材的使用寿命。( 3)人为破坏是设施受到损坏的另一个原因,我们应当加强对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以减少人为的破坏。
第2批全民健身工程资金投入情况
3.2.3.2 全民健身工程的配建位置
全民健身工程的配建位置以小区内和公园、广场为主,学校内和街道边为次。59.64%群众认为首选位置应该是居民小区的空地上, 其次是公园广场(29.47%)。通过二者比较我们发现, 目前所配建设施的位置基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但要认真考虑人民群众的需要。
3.2.3.3 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使用状况
从对全国9座城市192个社区(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表明,每天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锻炼的总人数约为23万人,占被调查社区(街道办事处)总人数的约2.41%(被调查社区的总人数约为954.97万人),那么全年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锻炼的将达到8395万人次,由此推算全国每天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设施进行锻炼的人数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而全国各个省、市的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数量与参加锻炼的人数相比就显得严重不足。研究表明,只有4.54%群众认为健身设施比较多,另有11.23%的人认为够用,有24.38%的被调查者认为设施不够用,有34.99%的被调查者认为设施太少,还有24.86%被调查者的社区内没有健身设施。在被调查的城市中群众认为比较多和够用的,杭州市最高也只达到17.77%,最低的南京市则只7.78%。 这说明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数量还远不能满足人们健身的需求并且缺口较大;对社区的调查结果看,较为拥挤和很拥挤的之和达到68.23%,这也同样的反映了问题,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严重不足。
3.2.3.4 社区内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使用是否应当收费
全民健身工程设施有54.69%是无偿使用的,39.06%是象征性收费(收费只用于场地器材的维修)使用的,只有6.25%的场地器材是按市场价收费的。其中以天津市的收费率最高。其中象征性收费使用的比例达到64%,按市场价收费率为16%,而无偿使用率只有20%。北京市72.73%的是无偿使用的,象征性收费为27.27%,按市场价收费的没有。有56.97%的被调查者认为使用全民健身工程设施不应该收费,39.10%人认为应少量收费,只3.93%的人认为应当按市场价收费。从该项调查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人们的体育消费意识还比较淡薄,市场观念尚未形成。从天津市的做法看(天津市的场地器材的完好率全国最高为72%,但其设施的收费比例同样最高),适当收费有好处: 1,有利于增强人们自觉爱护场地器材的意识。2,有利于培养人们的责任感, 自觉地去协助管理场地器材。3,有利于减轻国家负担, 使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把资金投入到建设新全民健身设施。4, 有利于全民健身设施的良性运转。至于按市场价收费对大多数人来说,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还不宜采用。
3.3 全民健身工程的管理工作
3.3.1 社区(街道办事处)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全民健身工作
调查表明,81.15 %社区(街道办事处)是有专人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从此不难看出,基层政府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做是非常重视的,但还有一小部分的社区对此还不够重视,基层全民健身工程的管理系统已初步建立。
3.3.2 社区(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设施是否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修
调查表明,有56.84 %的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是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修,有31.05%的社区的设施是部分有,而另外还有12.11%的社区是无人负责管理与维修的。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是有专人或部分有负责管理与维修的,这一结果表明全民健身工作的内容的落实情况良好。但我们在实地调查中也发现不少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人员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的目标定位。因此为了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3.3 群众建议采取的管理形式
从现场调查访问的结果看,群众建议采取的管理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社区(街道办事处)和锻炼者共同参与, 尽量不收取锻炼者的任何费用。(2)社区(街道办事处)和锻炼者共同参与管理, 以专人管理为主,锻炼者协助其管理和维修,可以适当收取少量的费用,用于场地器材的维修。(3)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修, 可以收费使用的。这3种形式以第2种形式为最受欢迎,建议在以后的管理中采用该种形式。
3.3.4 社区(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的来源、 经费的多少、组织群众体育活动的次数和组织形式
3.3.4.1 社区(街道办事处)全民健身经费的来源
经费来源有4个,即上级政府拨款、自筹资金、 社会捐赠和其它来源,其中上级政府拨款的社区有97个占总数的54.80%, 社区自筹一部分资金的有131个占总数的74.01%,有社会捐赠的社区为57个,占总数的32.2%。其中有59个社区主要以靠上级政府拨款,有101 个社区主要靠自筹资金来开展,其它来源5个,占2.72%健身活动,另有19 个社区以社会捐赠为主要来源。从表20不难看出,单纯依靠上级政府拨款开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的社区只占不到总数的1/3,而以自筹资金为主的则达到一半以上。这说明随着全民健身工程的不断深入落实,负责该项工作的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改变,不再等、靠、要,而是自己去积极主动的筹集资金来开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
3.3.4.2
社区(街道办事处)每年用于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多少和组织活动次数
每年用于全民健身的活动经费低于5千元的有48个社区,低于1万元的有26个社区,二者合计达到41.81%。 这些社区的全民健身的活动经费平均每人每年不到13.5分钱。就那些每年投入2 万元以上的社区来说其活动经费也只达到每人每年5角钱的水平。 这说明我国城市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过少。不举行活动和每年只举行一次的社区约占被调查总数的一半。那些举行活动在4次以上的社区以北京市最多, 其次是乌鲁木齐市。从此可以看出,有些城市对社区群众体育活动还不够重视,还没有真正的去落到实处。
3.3.5 社区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社区群众体育组织有4种形式,分别是:(1)有专人负责、有活动经费、有活动的街道办事处一级的社会体育组织;(2 )分布于各处的晨晚练辅导站点;(3)营业性的体育健身场所;(4)其它形式。其中有28个社区是以第1种形式为主,有150个社区是以分布于各处的晨晚练辅导站点为主,占被调查社区79.37%, 以营业性的体育健身场所为主的只有5.82%,这充分说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形式是以分布于各处的晨晚练辅导站点,有专人负责、有活动经费、有活动的街道办事处一级的社会体育组织只是很少一部分。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1)社区体育经费较少, 管理该项工作的人员也较少。(2)受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 个别经济不发达地区根本没有能力来组织群众活动。
3.3.6 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参与主体和活动的基本状况
3.3.6.1 社区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性别情况
在被调查的8380人中,男性为4072人,占48.59;女性为4308人,占51.41%。女性人数略多于男性,其可能的原因是女性比男性长寿、中老年人口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所造成的。
3.3.6.2 社区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年龄状况
社区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者的年龄状况,调查表明,参与活动者的年龄在19~45岁者最多,约占56%;中老年(46岁以上者)约占40%。从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可喜的变化就是青年人自觉参与锻炼健身健康意识得到较大提高。中老年人更是主动参加锻炼。
3.3.6.3 参加锻炼者的职业与学历情况
调研表明,参加锻炼者的职业以工人最多,将近总人数的40%,这部分人最多的可能原因是这部分人的收入偏低。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进行,迫使这一部分人去积极主动的锻炼。公务员占总人数的20%,这也从侧面说明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密切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科教医人员约占总人数的15%,说明知识分子的健身意识同样得到加强。从参与健身者的学历来看,大学以上学历者约占40%,大学以下学历者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60%;这也从侧面说明全民健身工程的最大受益者是基层的人民群众。
3.3.6.4 群众每周锻炼的次数和锻炼时间
从参加锻炼的次数看,每周参加锻炼3次以上的占总人数的约65 %以上,每周参加锻炼1~2次的人数约为28%,不参加锻炼的人数占7.59%。每次参加时间的长短。每次活动时间在30min 以内的占总人数的约25.7%,每次在30min~1 h为38.27%,每次活动在1~2h的人数约占总人数的28%。综合来看,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人口比例占被调查者的65%多,全民健身活动经过几年的推广,城市社区体育人口比例已大幅度提高。
3.3.6.5 群众进行健身时是否需要指导,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否应当给报酬
群众进行锻炼时约有35%的人认为需要有人指导, 而另外有将近2/3的人认为不需要指导。 但在对是否应当给予社会体育指导员一定的报酬方面意见还比较一致,有72.15%的人认为应当给予一定的报酬,只有27.85%的群众认为不应当给。 对其分析和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一部分群众害怕增加经济负担;(2)部分群众科学健身的意识还比较淡薄;(3)还有一部分人认为作用不大;(4)一部分群众的体育消费意识比较淡薄;(5)全民健身的宣传还不够深入;(6)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还希望得到指导的。
3.3.6.6 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工作状况是否满意
只有17.78%的人在锻炼时有人进行指导,而另外有82.22%的锻炼者是在无人指导下进行的。这说明存在以下问题:第1,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可能严重不足;第2,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还未发挥出来;第3,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还未走向规范化。 从被调查者对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工作的满意度看,比较满意的为85.21%, 比较满意的比例还是相当高的。在现场调查中我们对那些选择无人指导的群众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在健身时对缺乏技术指导是不满意的。
3.3.6.7 社区群众每天进行体育锻炼的时间
社区群众每天进行体育锻炼的时间一般是在早晨和晚上,其中早晨进行锻炼的人数达到被调查者的57.58%,晚上约有20 %多的人参加锻炼,并且约有4%的人每天锻炼两次。
3.3.6.8 社区群众体育锻炼人数的季节变化
我国城市社区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春季参加锻炼者最多占调查对象的60.13%,夏季参加锻炼者的人数为48.27%,秋冬季逐渐减少,分别占45.5%和34.73%,全年都参加锻炼为20.9%。
3.3.6.9 群众喜欢的锻炼项目
群众喜欢的项目依次是散步或跑步、小球、综合练习器、骑自行车、游泳、大球、健身路径、太极拳、养生气功和健美操。分析群众喜欢这些项目的原因有以下共同点:这些项目都是花钱相对较少,场地器材比较简单,易于开展,有些项目甚至不用任何器材就可开展。例如,健身路径和工程设施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个人只是去锻炼即可,并且这些设施简单、实用、安全,所以深受中老年人的欢迎。
3.3.7 社区全民健身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愿望
3.3.7.1 社区(街道办事处)组织体育活动存在的主要困难
社区组织体育活动存在的主要困难依次是经费匮乏、场地拥挤得不到保证、缺乏技术指导、缺乏统一管理和其它原因。
3.3.7.2 社区体育组织存在的问题
社区体育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辅导站点缺乏有计划的布局和统一管理、社区体育组织较为薄弱、辅导站点分布不均、社区体育指导员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科学有效的锻炼健身方法。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有:(1)社区缺乏专人负责全民健身工作。(2)社区对全民健身工作不够重视。(3)社区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还不健全。(4)负责全民健身工作的同志的业务还不熟练。
3.3.7.3 群众的愿望
3.3.7.3.1 群众希望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配建位置
群众希望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配建位置以居民小区的空地上为首选,其次为公园或广场。分析被调查者之所以首选居民小区的空地上是因为建在此处便于居民随时进行锻炼,特别是方便了中老年人进行锻炼;而次选为公园或广场,是因为此处地方比较大,环境比较优美,人们在此进行锻炼的效果更佳,不便之处在于有部分人距离较远。而后才是专门的体育馆和街道边,选此两项人相对较少。
3.3.7.3.2 未来全民健身工程的主要对象
通过调查发现有68.15 %的被调查者认为未来全民健身工程的主要对象应该是中老年人,认为是青年人和少年、儿童的比例差不多。其原因在于:第1,中老年人绝大部分已退休在家, 有充分的时间去锻炼身体。第2,子女由于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经常陪伴老人, 中老年人出去锻炼增加与他人交流的机会,避免了孤独感。第3,中、 老年人经常锻炼保持身心健康能够减轻儿女的负担。从此看出我国人民重视关心中、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使他们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也体现出中国人民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3.3.7.3.3 群众是否希望每年举行几次健身游戏
对于群众来说他们74.40 %的人希望社区每年举行几次趣味健身游戏,另外有19.84%的人认为是无所谓。 从此不难看出大多数群众是希望社区每年举行几次趣味健身游戏的,这样做有许多好处:一是可以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对全民健身工程工作进行宣传的一种很好的方式,其辐射面较宽;三是可以激发群众自觉参加健身活动的热情。
3.3.7.3.4 群众建议进行全民健身工程宣传时采用的方式
群众建议采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全民健身公益广告牌(40.19%);(2)全民健身宣传画(28.02%);(3)全民健身咨询(21.36%);(4)全民健身知识丛书(15.27%);(5 )全民健身宣传小册子(10.28%);(6)其它形式(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5.37%)。
4 发展对策
4.1 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现状的总体评价与问题
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为我国城市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向上的文化休闲活动增添了新的内容和载体,利国利民。但由于涉及的面积大,面对的人群多,配建过程中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
4.2 对策
4.2.1 确定我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工程的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到2000年将完成全民健身一期工程,并将开始布置全民健身二期工程。从目前全民健身工程的配建现状看,一期工程的第3 批全民健身工程设施配建完成之后,即:一期工程结束时,我国城市社区的全民健身工程将达到近2000个,总的资金投入将达3.5~4亿元。根据全民健身一期工程的基础, 我们建议在全民健身二期工程终了( 即到2005年),我国城区社区全民健身工程的发展目标可定为:总资金投入10亿元,工程数量4000~5000个。如果达到这一目标,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身体锻炼的群众人数将达到城市人口的10%~20%,也就是说经常利用全民健身工程进行身体锻炼的群众数量将达到2~2.5千万人,基本上可以满足城市社区群众的锻炼设施问题。
4.2.2 加快全民健身工程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工程的配建,使用、管理、建后服务的政策法规建设,尤其是要加大对国家投入资金的匹配规定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相应的督促执行和奖罚对策。同时要总结一期工程的经验、教训,逐渐建立建全全民健身工程资金投入的科学渠道。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资金投入主渠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流入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加强和发挥社会办公益体育设施的补充作用。
4.2.3 加强全民健身工程相关软件与活件的同步建设。 在全民健身工程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加快相关软件与活件的建设。从我们的调研中发现,在政府花大力气投入巨资修建全民健身工程的过程中,相关软件(如锻炼方法、组织形式、游戏竞赛活动等)和活件建设(如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严重滞后,从而导致了修建的健身工程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应该进一步加快建设城市社会体育组织,提高体育组织管理人员的素质,利用健身工程设施开展内容丰富的游戏和竞赛活动。同时,加强城市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培训的力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应该有一个大的发展,以适应全民健身活动的不断发展的需要。
4.2.4
针对目前我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步转移部分资金,加大对西部和经济落后地区的投入,重点帮助西部或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修建一批健身设施,并在政策上给予较为优惠的待遇。
4.2.5 加快完善社会基层体育组织, 引入资金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工程的游戏竞赛活动,以活动促进群众锻炼的积极性、自觉性,以活动扩大锻炼的人群和体育人口,在组织群众性活动之中,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筹措资金,使之向着科学、有序、合理的方向发展。
4.2.6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