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论文,学院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0-0763(2014)04-0012-07 作为贝尔纳学派20世纪后期的传入,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著名物理学家、科学社会学家约翰·齐曼(John Ziman,1925-2005)与贝尔纳最明显的不同,就是他的科学社会学研究充分吸收了默顿学派和SSK学者的研究成果,并且,始终以默顿科学规范理论作为自己的研究主题。在科学社会学上齐曼最突出贡献有二:一是后学院科学论,即认定目前科技发展主潮流的性质是后学院科学;二是依据时代的变化,发展了默顿的科学规范理论,提出了由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科学规范的新形态。对于齐曼的这两项贡献应作如何理解和评价?本文拟就此略述管见。 一、作为齐曼科学规范思想理论前提的后学院科学论 科学规范是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基本价值观念的体现。一个时代的科学规范必须和该时代科技发展主潮流的性质相吻合,抑或说,一个时代科技发展主潮流的性质乃是影响和制约该时代科学规范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考察齐曼的科学规范思想,一件不容回避的工作就是对他把当代科技发展主潮流的性质概括为后学院科学的观点做出中肯的评价。 齐曼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始,“在不足一代人的时间里,我们见证了在科学组织、管理和实施方式中发生的一个根本性的、不可逆转的、遍及世界的变革”([1],pp.81-82)。就是说,科学由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最初,齐曼强调了后学院科学的以下特征:运行管理化、知识价值化、职业结构的动态性、应用性、多学科性、协作性、仪器精密性、网络化、国际化、资源专门化和集中化等。([2],p.381)后来,在《真科学》中,齐曼将后学院科学的特征精炼地概括为以下几点:集体化、稳态化、效用化、政策化、产业化和官僚化。 一些学者对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表示怀疑,认为只能作为假说,尚不能成为定论。([2],p.380)究竟如何看待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呢? 后学院科学论决非意味着齐曼仅仅提出了一个新的术语,其实质是关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科技发展主潮流性质的判断问题。这一判断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20世纪70年代之后世界科技发展主潮流是否发生了转折性的历史变化,这种变化是否使得20世纪70年代之后的世界科技发展主潮流出现了恰如齐曼所描绘的那样一组特征?显然,解决后学院科学论是假说还是事实的争端,最终还是要回到历史事实中去,即用20世纪70年代前后世界科技发展的事实作为判据。不过,把齐曼的判断与其他思想家较为有影响的同类判断进行比较,也有一定效果。因此,为简便起见,这里仅采取以下两种特殊视角: 1.从二战后世界科技发展态势看 二战后,尤其六、七十年代以来,世界科学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科学技术由个人和大学行为变为了国家和企业行为。二战后尤其六、七十年代以来,国家开始培植科学技术、依靠科学技术和监管科学技术了。 所谓培植科学技术,是指国家以及国家领导和影响下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对科学技术的资助力度逐渐增大。发达国家基本上达到或趋近了GDP值制约下科技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要求的最大限度;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也正在竞相不断扩大对科技的投入。 所谓依赖科学技术是指,整个社会正在逐步奠定在科学基础之上,经济正在变为知识经济,社会正在变为知识社会。国家开始贪得无厌地向科学技术索取,科学技术几乎成为作为国家管理者的政治家手中的摇钱树了。例如,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其国会报告中说:“投资技术就是投资美国的未来;一个增长的经济,能为美国工人提供更多的高技能、高工资的工作;一个更加清洁的环境,能有效地利用能源提高利润,减少污染;一个更强大、更具有竞争力的私有部门,能保持美国在世界主要市场上的领先地位;一个每一个学生都能感觉到挑战的教育体系;一个受到鼓舞的科学研究共同体,不仅着重解决我国的国家安全问题,而且还要保证我们的生活质量。”([3],pp.45-46) 所谓监管科学技术是指,世界各国正逐步加强对科学技术的管理,尽管世界各国由于政治制度的不同,管理科学技术的方式不同,但毫无疑问,每个国家都有不断完善着的科技政策,都试图使科学技术这一“勾勒姆”(Golem)服从国家意志。让科学技术放任自流的政府几乎不存在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看到,作为一个新生的普通社会体制的科学技术正呈现出了一系列新的特征: 现代科学的发展呈现出综合化趋势,研究战线越拉越长,研究对象日趋扩大、复杂,科学仪器与设备日趋大型、精密、复杂和昂贵,随之,单枪匹马和小作坊的研究方式已经捉襟见肘,而代之以团队合作、大兵团作战甚至国际性联合了。上述情况和齐曼所说的集体化是相吻合的。 在发达国家,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支持力度已经达到或趋近可能范围内的最大限度,尽管科学技术的规模、研究成果等仍在逐年增长,但增长速度已经趋缓、相对稳定了。这一点和齐曼所说的稳态化大致相当。不过,就世界范围而言,大量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增长的空间仍然很大,科学技术增长的稳态化趋势远未最后形成。 科学技术已经和整个国家的发展捆绑在一起,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整个科学技术已经被紧紧地置于国家科学目标的约束之下,只不过对于不同学科、科学技术的不同层面,国家目标的约束作用有所不同而已。这一点,大致相当于齐曼所说的效用化。 现在世界各国都有自己不断完善着的科技政策,都在试图把科技发展纳入国家的既定轨道。或许不同国家管理科学技术的艺术有高低的不同,但是无论如何,科学技术再回到二战前那样的自主程度是不可能了。这一点,或许就是齐曼所说的政策化。 二战后,科学与产业的关系空前地被拉近了。产业内部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研发能力日益增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并且做到产学研一体化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国家R&D活动为产业服务的成份扩大,产业界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资助力度也不断加大;在为产业服务目标的影响下,学院科学在组织结构、社会运行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也越来越具有较多的产业色彩。所有这些,即是齐曼所说的产业化。 和科学技术的政策化、产业化等趋势相一致,科学研究的运作程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项目管理成为普遍的科研管理方式,科研人员提出申请、同行评议等活动无形中增加了他们为获得项目和资助而不得不进行的大量社会活动、文牍工作和行政性事务。这一点,相当于齐曼所说的官僚化。 总之,齐曼关于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科学技术的六项特征的概括尽管也有些许缺陷,但基本上是正确的,进而,我们可以说,他的后学院科学论,也是站得住脚的。 2.与普赖斯“小科学,大科学”论的比较 在学术界,关于当代科技发展主潮流性质的判断众说纷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普赖斯的“小科学,大科学”论、以吉本斯(Michael Gibbons)为首的GLNSST小组的“知识生产模式2”论、司托克斯(Donald E.Stokes)的“巴斯德象限”论等。和已有观点相比,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的情形是怎样的呢?鉴于齐曼在《真科学》一书中将后学院科学论和GLNSST小组的知识生产模式2论有二者混用倾向,或者说齐曼完全接受了后者,并将其融入自己的后学院科学,而巴斯德象限论重在“重新审视科学的目标及其与技术的关系”([4],p.4),至于界定二战以后科学的性质则是附带的,所以,这里仅就普赖斯的“小科学,大科学”论和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作一初步比较。 美国耶鲁大学物理学家和科学学家普赖斯(D.J.de S.Price)受物理学家艾尔文·温伯格的启发,于1962年提出了“小科学”和“大科学”的概念。普赖斯指出:“现代科学的大规模性,面貌一新且强而有力使人们以‘大科学’一词来美誉之。”([5],p.2)与齐曼关于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的历史起点一样,普赖斯认为,从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转变也发生于二战之后,而且向大科学转变和向后学院科学转变一样,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过普赖斯强调,这种渐变的速度其实是很高的,总体上呈现出一种指数规律:“根据人们所计量的内容和计量方法,科学的规律在人力和出版物方面以10-15年为一周期就趋于翻一番。”([5],p.5) 关于大科学的特点,普赖斯在《小科学,大科学》一书中为我们断断续续地谈到了以下几点:(1)发达国家进入稳态期;(2)集体合作趋势加强;(3)科学自由受到限制;(4)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增大。 两相比较,齐曼的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观点和普赖斯的向大科学渐变的观点在许多方面有相同之处:(1)二者都主张科学发展在某些地区、某些部分正进入稳态期;(2)二者都主张集体合作趋势加强,只不过普赖斯强调论文的合作发表,主要着眼于科学实施的结果,而齐曼则对集体合作趋势论述得比较全面,涉及到了科学研究组织的扩大、科学仪器和设备的复杂化和大型化、团队合作、网络通讯合作,以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发展研究的整合等;(3)二者都主张科学家的研究自由会受到一定限制,只不过齐曼的眼界更加开阔,认为后学院科学不仅会对科学家的选题自由有所限制,而且会使科学在许多方面受到资助方的限制,从而削弱了科学的自主性。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最突出的区别是,普赖斯的观点以反映科学的规模为核心,向人们描绘了以下图景:科学的人力、财力和论文经过长期的加速增长,目前已经达到了社会所能承受限度的极限,最终只好和社会保持一种动态平衡而平缓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科学主导社会的发展,科学家也应主导社会管理;当然,和小科学时代相比,科学家的自由适度受限,精英科学家所自发形成的无形学院在科学交流中发挥着领军作用;如此等等。而齐曼的观点则以反映科学的活动方式为核心向人们描绘了以下的图景:经过相对封闭和相对独立的学院科学时期的长期发展,目前科学活动正在走向集体化、大型化;科学已经融入社会,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有机构成部分,一切科学研究都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应用背景甚至明确的国家目标;全部科学活动都纳入了国家科学政策管理的范畴,科学研究的管理乃至科学研究的过程都开始实现一定的规范化、程序化乃至企业化。 总之,关于当代科技发展主潮流性质的判断,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和普赖斯的大科学论是一致的,而且在适当吸收后者观点的基础上,较之后者更加丰满、全面和深刻了。不过,应当注意到,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是存在一些难题的。例如,所谓后学院科学时期,实际上是一个后学院科学和学院科学并存、交叠的二元结构。既然如此,二者是一种什么关系?实践中怎样处理二者的关系?另外,齐曼认为在未来的科学发展中,学院科学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受到后学院科学的挤压,学院科学所持有的远离商业利益和政治利益,保持价值中立的形象,将会日益受到后学院科学的侵蚀。([6],p.399)既然如此,学院科学发展的方向是逐步被后学院科学取代还是其他?诸如此类的问题不可回避,但齐曼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这些是学界需要继续探讨的。 二、齐曼科学规范思想的方法论特征 齐曼在《真科学》一书中为自己规定的中心论题是揭示现代科学的真面目,即回答现代科学“究竟是什么、它指什么”?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他所选择的主要策略是:首先,对科学实践的理想形态——学院科学进行系统分析;其次,在分析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了由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过渡时期科学形态的分析;第三,以默顿规范作为分析框架。默顿规范是科学的灵魂,正是以默顿规范为核心,学院科学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文化。所以,以默顿规范作为分析的框架,是达到回答本书中心论题的“最便捷的方案”([1],p.102)。正是在这种以默顿规范为框架的分析过程中,充分展现了齐曼形成其科学规范思想的心路历程。基于此,我们大致窥见了齐曼科学规范思想的以下主要方法论特征: 1.自然主义的立场 齐曼反复说明,他对学院科学和向后学院科学过渡时期的科学进而对科学规范的分析,采取的是自然主义的立场。他甚至谆谆告诫读者:“请切记,我们采用的是一种自然主义立场。”([1],p.101)自然主义泛指用自然原因或自然原理来解释一切现象的哲学思潮。通常是特指20世纪30年代形成于美国的一个流派。代表人物有杜威、塞拉斯等。该学派主张:整个宇宙都是由自然物组成的,自然即是整个存在着的现实世界;不应求助于超自然的力量,而是以自然本身说明自然,经验方法是唯一可靠的认识方法;自然是有规律的,规律是客观的,自然是可知的,等等。 为什么要采取自然主义的立场?齐曼指出,这是因为科学原本就是一种自然种类,而不是一种抽象范畴。“换言之,我们遇见科学就像遇见一把椅子、一只老虎或一座城市一样,一眼就能把它认出来,而不必求助于具体的公式。”([1],p.15) 在齐曼那里,就论述科学规范而言,所谓采取自然主义的立场,在具体做法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立足科学实践论述科学规范。齐曼认为,自然主义的立场就意味着研究科学的整体及其各个侧面应当立足科学实践的实际,而不是从某种先定观念出发。用他的话说即是:“我在本书中勾勒的是与科学知识实际被产生和被应用的方式一致的自然主义认识论。实际上,我们已经逆转了元科学传统。我们不是试图用一套预设的理想化的哲学原理为科学实践辩护,而是已经从对科学得以运行的社会建制的分析中得出关于科学认知方法和价值更为现实的说明。”([1],p.395)事实证明,他在第5章至第9章关于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时期科学规范的内涵、表现、作用和评价等所有论述,统统都是出于对生动活泼的科学实践的提炼和概括。二是运用自然主义语言。所谓自然主义语言,就是能够为包括科学家在内的公众易于理解的语言,这是自然主义在表述形式上的内在要求。这一点乃是齐曼所述科学规范乃至整个科学的指导原则之一,为此,他声称:“总之,我在本书中除非采用最直接、最简洁的‘外行语言’否则不能畅所欲言。这不仅仅只是为了让绝大多数人能够理解它,也不仅仅只是为了使得科学家从中认可自己。这还在于,正是运用这样的语言,‘科学’才得以表征多面的自然实体,并具有了一种描述其自身方方面面的自洽的术语。”([1],p.14) 2.多学科的视角 真科学一定是包含多种多样因素的复杂的多面体。其中,哲学的、社会学的、心理学的、认知科学的,乃至政治学的、经济学的、美学的、伦理学的、宗教学的等因素应有尽有,而且彼此相互交错。因此,要研究科学及其规范等,需要采取多学科的视角。 齐曼强调,研究科学及其规范等,采取任何单一学科的视角都是有缺陷的。例如,就哲学角度而言,“我们的科学图景依然受到认识论——即关于‘知识’的理论——的深刻影响。现在业已清楚,仅仅诉诸抽象的一般原理不可能解决基本的认识论问题。例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科学活动牵涉到被完全排除在哲学正常范围之外的社会因素。”([1],p.7)就是说,在齐曼看来,就科学的元研究而言,学界一直偏爱哲学视角而忽视哲学以外视角的做法不可取。这是因为,单纯的哲学角度,尽管是分析人的认识活动的利器,但由于科学活动本身是融认识因素、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等为一体的,所以,哲学视角的效力有限,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视角是不可或缺的。 就社会学角度而言,齐曼认为,社会学角度充分考虑了科学的社会性,但是,对于科学和科学规范的描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主要缺陷是受科学主义的影响较深,其观点过于理想化;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缺陷是,抹煞科学与其他知识形式、社会生活形态、社会建制的差异,陷入了相对主义的泥潭。因此,齐曼在默顿科学社会学和科学知识社会学之间,采取了一种取长补短的态度。他在科学及其规范的分析中基本站在默顿学派的立场上,但也宽容吸收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合理之处,坦率地承认科学知识是渗透一定社会利益的。 此外齐曼还强调,在关于科学及其规范的元研究中,那种忽视认知角度和心理学角度的做法是不应当的。这是因为,科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其高度的探索性,它需要科学家不断试错、不断付出全部心智去发现问题、提出假说、搜集证据和进行缜密的逻辑思考。一句话,进行大量的认知和心理活动。为此,他说:“……认知是科学的社会维度和认识维度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1],p.7)总之,“我们的科学新图景因此凭靠非常广阔的学术学科。关于什么值得信赖的传统哲学问题,就必须与相信者共同体的社会学分析结合起来。感知、认知和语言,都发挥着它们的作用。甚至带有人文色彩的移情概念——即进入他人思想和感受的能力——在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中也有自己的地位。”([1],p.8) 基于上述考虑,齐曼认为,研究科学及其规范应当采取多学科的视角,尤其要重视社会学、哲学和心理学三个学科视角。他说:“如同它是社会学的、心理学的和器物的一样,它确实也是一种哲学事业,社会学纬度和心理学维度应当对传统哲学维度加以补充,而不是替代它。我想要说的是,如果‘爱争论的追求真理的共同体’有某种本质——对此我是表示强烈怀疑的——那也不会被这些维度中的任何一个所单独占有”([1],p.102);同时,考虑到“科学最有形的方面,在于它是一种社会建制。……因此,社会学维度对于我们的图景就是基本的”([1],p.5)。就是说,齐曼所采取的是以社会学为主的多学科视角。 三、齐曼科学规范思想的主要内容 整体上看,齐曼所描述的关于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坚持默顿科学规范思想;二是对默顿科学规范做出适当修正。 1.对默顿科学规范思想的坚持 其一,在分析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时,坚持以默顿科学规范思想为框架,认为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与默顿科学规范仍有较强的连续性;其二,齐曼在具体阐述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时,异常突出地强调了向后学院科学发生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知识的客观性,而这一点正是“普遍主义”的灵魂;他还坚持认为,后学院科学中,学科进一步交叉,科学家所面临的科学问题应用性增强,而科学研究的跨学科性质和复杂性大大增强,因此,较之学院科学,后学院科学对独创性和有组织的怀疑的要求,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提高了;可靠知识的确立仍然需要交流和批判的过程,“对于科学知识,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都应该持续地仔细检查可能的事实错误或理论的矛盾。任何合理的批判性的评论应当立刻公布于众。这项规范(指有组织的怀疑)在科学共同体内使证实的程序制度化,要求全体科学家有严密的智力训练和严格的批评标准。在交流和经费申请的同行评议中,在科学会议的非正式讨论传统中,在所有其它的对发现结果的鉴定过程中,都是明显的”([7],pp.125-126),因此,有组织的怀疑的要求也提高了。 2.对默顿科学规范的修正 在齐曼看来,默顿科学规范基本上合理,但突出的缺陷是理想化。他说,默顿规范是“规定科学家应该尽力遵循的理想的行为模式。这种精神气质本身或多或少地是一致的,但是它不可避免地同形形色色的其他个人的和社会的考虑发生冲突”([7],p.128)。基于这一认识,齐曼对默顿科学规范的修正工作的着力点乃在于从当前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鲜活而本真的科学实践中概括和提炼出科学规范。事实上,这也就是他采取自然主义立场、立足科学实践论述科学规范,以及采取多学科视角、立体化深入阐发科学规范的真谛之所在。 齐曼对默顿科学规范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修正:①把公有主义列为科学共同体的首要规范,并突出了公有主义对科学知识客观性的要求。这项修正,尽管坚持了默顿关于公有主义对科学知识所有权的约束,进而要求科学家应及时发表研究成果的思想,但实际上,仅只出于有利于科学发现成为公共知识而提倡科学家在适当时机公开自己的发现,却未对此做出严格限定。就是说,齐曼在赋予公有主义的含义中。放弃了默顿所主张的严禁保密的告诫,为新发现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预留了充分余地。②把科学知识的普适性作为普遍主义的重心。这项修正表明齐曼坚持了默顿关于坚守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普遍主义立场,但对普遍主义的客观性要求有所放宽。这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普适性实质上是指科学知识的主体际性,即主张科学知识是可以在任何人之间交流并被任何人所接受的东西,而并非一定完全符合经验事实并和已有知识相一致。这是对科学检验标准的放宽,从而为利益和价值等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的渗透留下了余地。③淡化无私利性。在齐曼看来,在从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的转变时期,整体说来,科学知识生产是在国家和企业等科学资助方的利益和价值需求等应用语境中进行的,即便是从事“纯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也有自己显著的职业利益,因此,像默顿那样,要求科学家奉行无私利性的规范是不现实的。对于后学院科学,无私利性已很难发挥作用。不过,考虑到在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还有一定的学院科学成分存在,而且,即便后学院科学也不能容忍那种因私欲膨胀而伪造、篡改或剽窃科学成果等越轨行为,因此,无私利性不能完全废止。只是和默顿科学规范相比,在齐曼这里,无私利性作为转变时期的科学规范已经大大淡化了。④增列独创性。前面说过,尽管默顿也曾表示独创性可以作为科学规范之一,但他在正式场合终究没有将它和其他四条规范并列。齐曼正式将独创性列入科学规范行列,表明在他看来,在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由于学科交叉、复杂性科学崛起,以及应用问题难度不断增加等因素,使得对科学家的独创性要求日益增强了。因此,有必要让独创性在科学规范中从后台走向前台。 不难看出,齐曼的科学规范思想坚持和发展了默顿的科学规范思想。他在科学规范问题上着力去做的工作主要有二:一是根据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科学发展的特点,对默顿四项科学规范的每一项都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修正;二是运用多学科的知识背景,详细阐述了科学实践各个环节、各种场合下科学规范的践行问题。不难看出,齐曼所做工作的实质,是使科学规范更加贴近科学活动的实际,更加适应当代科技发展的需要。因此,齐曼科学规范思想最突出的贡献是,使得处于应然状态的默顿科学规范朝向实然状态迈进了一大步,从而显著增强了它的适用性和时代性。 当然,齐曼的科学规范思想也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他囿于默顿的科学规范框架,对于发展默顿科学规范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当代,科学的体制性目标已不单纯是知识的发展了,服务于长期或短期的国家需要,已普遍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科学体制性目标的变化直接决定了科学规范必须发生相应的重大变化。正如亨利·埃兹科维茨所说,当代“在科学家中间,最根深蒂固的价值之一是知识的扩展。把这种价值融入到与知识的资本化相一致的关系中,构成了科学规范变迁”([8],pp.14-19)。这种变化绝非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微调所能满足得了的。关于这一点,齐曼似乎也有较清醒的认识,他明确指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反思:①默顿科学规范是否充分必要,有没有必要系统地提出某些进一步的规范性原理?②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科学家必须遵守这些规范?遵守规范如何奖励,不遵守规范如何惩罚?③科学家将科学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良知或超我的情形如何?④怎样看待科学规范和科学研究技术规范之间的关系?⑤科学规范是否可以超越自然科学界而成为整个学术界的精神气质?⑥如何看待默顿科学规范和科学外部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⑦科学共同体是依靠其学术精神气质和某些形而上学假定而形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的么?与此相关,在向后学院科学转变时期,是否有一个统一的后学院科学规范?换句话说,后学院科学规范是统一的,还是多元的?若是多元的,其具体情形如何?默顿规范在后学院科学规范中,还具有某种核心地位吗?应当说这些问题对于深入理解和进一步发展默顿规范具有重要价值。只可惜,尽管齐曼在多种场合对这些问题时有触及,但他毕竟并未专门给予正面回答。 总的看,齐曼的后学院科学论和对默顿科学规范理论的发展这两项理论贡献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前者是后者的理由和前提,是为后者张本。正因为后学院科学时代的到来,所以,科学规范也才有必要、有可能予以修正和发展;反过来,后者是前者的落实和深化,它充分显示了学院科学向后学院科学转变的时代特征。因此二者是互相依存、浑然一体的。他们分别从不同的侧面刻画了现代科学“究竟是什么、它指什么”,共同服务于齐曼关于探求科学真相的主旨。 [收稿日期]2012年11月11日齐曼的研究生科学理论_科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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