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河南省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河南省论文,企业论文,工作情况论文,党建论文,党建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我们分赴郑、汴、洛等12个市地,对河南省100多家企业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一些看法。
一
近年来,河南省广大企业党组织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新鲜经验,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一)坚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保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顺利进行。大部分企业的党组织能够抓住有利时机,积极肩负起组织、领导、参与、推动企业改革的重任,从而保证了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顺利进行,加快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企业党组织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领导作用。绝大部分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都参加了本企业的改革领导不组,同行政班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一起研究制订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措施,具体负责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二是参与作用。针对企业内部改革配套性、连续性、反复性强的特点,企业党组织积极参与每项改革的全过程,从方案的制订到补充完善,从分步实施到解决疑难问题,保证了改革的整体效应。三是监督作用。在改革中注重把好指导思想关,疑难重点关,分配政策关,从而保证了改革的健康发展。四是导向作用。针对部分职工对一些改革措施的疑虑和误解,一些企业党组织采取举办电视专题讲座、主要领导接待来访职工等形式,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扫除思想障碍,增强职工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五是表率作用。企业党组织号召广大党员在个人利益得失面前,识大体、顾大局,发扬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职工作出表率,从而保证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促进了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
(二)认真贯彻“三句话”精神,优化班子结构,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各市地在贯彻“三句话”(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精神的过程中,探索理顺企业内部党政关系的组织形式,归结起来大致有四种:一是厂长、书记“一肩挑”,约占54%;二是书记、厂长分设,约占34%;三是党政交叉兼职,即书记兼常务副厂长,厂长兼副书记,约占9%;四是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班子担任领导职务。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是贯彻落实“三句话”精神的重要前提。各市地和企业的主要做法是,增加厂级党员行政领导在党委中的比例,从而提高了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实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有的实行厂长、书记岗位轮换,有的在企业干部与地方党政机关干部之间进行交流,还有些企业在内部中层党政干部中定期实行岗位交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建设。主要是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干部培训制度。
(三)明确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中心”强化“核心”。首先,努力寻求党建工作和企业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实现在观念、方法、方式上的转变。濮阳市委多年来坚持在全市企业中大力推广党建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党建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各主管部门直到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经营单位,两项指标一齐下,两个合同一齐签,统一考核,统一管理,使“中心”和“核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相互促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其次,选准着力点,把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工作重点。每当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关键时刻,多数企业都以党组织的名义,号召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策群力共闯难关,并组织政工系统的干部承担临时性重大任务。其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加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广大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力求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合渗透到改革和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职工。有的针对“热点”问题,组织党政群团人员广泛开展家访、座谈和问卷调查,摸清职工思想脉搏,分专题组织形势报告会、研讨会、演讲会;有的针对各车间不同情况,组织若干宣讲小组深入基层搞“三同”(同生产、同学习、同提高);还有些大型企业投资优化思想政治工作环境,安装闭路电视、办厂报、组建业余文体组织、举办工人文化艺术节等,收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
(四)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一些市地和企业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范围和程序上,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在制度保证上,主要有,党政联席会制度,党委会(或扩大会)制度,厂长(经理)定期向党委或党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厂务会、厂长办公会制度。
(五)党组织自身建设在转机建制中得到改进和加强。在党的工作机构设置上,多数企业本着“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基本保留原有纪检、党办、组织、宣传和武装、工会、共青团等机构,人员适度精减。这种形式约占特大型和大型企业的90%,中型企业的39%。二是将党政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如把组织与人事,宣传与教育,纪检与监察、审计,党办与厂办等机构合并,接受党政双重领导,履行两种职责。这种形式约占10%。三是把所有党务政工机构合并为党办或政工部。这种形式约占中型企业的51%和小型企业的40%。党建工作重心向一线倾斜。不少企业精简党委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工段、车间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了基层领导班子的力量,较好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些企业还注重吸收科技人员和生产一线工人入党,充实新生力量,改善企业党员队伍结构;各企业还注重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洛拖的“党员责任区”、“先锋台”活动,开封市各企业开展的“达标升级创十好”活动等。
二
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些企业党建工作呈淡化趋势。从企业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实行厂长负责制以来,一些人对企业党建工作始终持“可有可无”的观点,认为大政方针有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握,具体贯彻执行有厂长全面负责,还有职代会民主管理监督,至于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可以做,行政系统也能做,因而企业党建工作没有多大意义。因此,有些地方和部门没把企业党建摆上应有位置,在企业党建问题上讲原则多、讲具体措施少;在企业干部配备上,重厂长、轻书记,搞“强弱搭配”,甚至视书记岗位为二线,把一些能力弱、素质差的人放到书记岗位上。另外,新闻舆论宣传也带有一定片面性,报道企业情况时,侧重突出厂长的功绩,较少提及党组织的作用。
在这种轻视企业党建工作的观念和舆论导向的作用下,使企业党的建设受到很大影响。个别厂长在事关企业重大问题上,拒绝党委的监督和参与,不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有的把党组织视为累赘,把党务工作当作负担,在企业内部改革中,首先拿党务政工部门开刀;不少企业政工人员的实际收入远低于行政管理部门;有的企业把政工部门作为安置富余人员的场所,把各部门优化掉的干部塞进去;个别企业甚至把党委系统组成一个经营部门,书记兼经理,定任务指标,让其“自食其力”。据了解,目前,不少企业政工队伍面临着人心思走,后继乏人,骨干留不住、苗子选不来的状况。
(二)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指导思想不明确,党建工作滞后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些企业党组织对党建工作如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关键问题把握不准,不善于从企业实际出发去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一种情况是不会干。有些企业党组织空喊“加强”,不思改进,总想回到以党代政包揽一切的老路上去;有些抱着等待观望的消极态度,老办法不能用,新招数又没有,整日怨天忧人,“理直气壮”地等待上级拿出新办法来;还有些把主要精力放在协助厂长抓生产经营中的日常事务上,把党的建设搁置一边。再一种情况是不敢干。有的企业党委书记总怕“越位、侵权”。在事关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上随声附和,任其自然,放弃了对企业的思想政治领导。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愿干。认为干党务政工没前途,在企业一无实权,二无地位,说话没有听,啥事办不成,因而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无所事事,无所作为个别企业党务部门的经费、人员、时间无保证,党组织想干也干不成。由于上述种种情况,使部分企业党建工作游移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工作之外,严重影响了企业党组织的形象和威望,弱化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理解“三句话”精神带有片面性,企业内部党政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部分企业领导不能全面理解“三句话”精神实质,操作中各执一端,“中心”、“核心”争论不休,出了问题又互相推诿;有的把保证和监督割裂开来,只讲保证,不讲监督,只讲一团和气,不讲党性原则,靠“哥俩好”维系企业全局工作;有的一味强调“三句话”太笼统,讲客观原因多,讲主观努力少,缺乏积极主动探索的精神。针对企业领导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许多地方和企业积极推行厂长书记“一肩挑”的组织形式,一定程度上理顺了党政关系,减少了企业内耗,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第一,实行“一肩挑”后忽视按照党政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书记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虚置化,出现了以政代党的倾向,有的虽然配有专职副书记,但发挥作用不够。第二,“一肩挑”集党政大权于一人,给企业党组织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造成一定困难。第三,一些市地在推行“一肩挑”过程中,方法不当、标准不严,导致一些厂长急于“肩挑”,有些企业书记、厂长互相挤兑,争着“一肩挑”,部分党委书记情绪波动,顾虑重重,恐怕被“挑掉”。
企业内部党政关系未理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企业领导干部素质不全面。从领导干部及班子整体结构上看,“单打一”的干部多,“复合型”的干部少,难以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一方面,一些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成员对企业生产经营不熟悉,不能有效地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不善于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党建工作,降低了党组织的地位和威望,另一方面,有些厂长政治素质低、党性观念差,把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造成党政关系不和。此外,有些地方和部门个别领导片面强调“能人治厂”,降低干部选拔配备标准,结果让一些所谓的“能人”乱了企业,坑了国家,肥了个人,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四)制度不健全,规章不配套,党建工作具体操作难度大。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职责、权限、工作方式的规定与有关方面的法规的关系不明确、不具体。例如,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基本的组织制度,在企业中如何体现,其与厂长负责制的基本权力是什么关系,厂长的“一票否决权”是生产经营指挥权,还是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再如,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与厂长“对企业两个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两者是什么关系,出现重大失误后责任由谁承担等等,都无具体规定。二是“三句话”的指导方针在操作中缺乏制度保证,没有把《企业法》、《条例》和党章中有关企业党组织的内容统一起来,如党组织通过参与重大决策对行政行使保证监督职能,在实际工作中就很不好把握,保证监督的内容、范围、手段、权力等都不明确,造成党组织说多了怕越位,说少了怕失职。因此,目前企业中党政关系基本上取决于书记、厂长的个人素质和相互关系,制度、规章、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被“人格化”了。
(五)上级党组织对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不力。多数同志在座谈中提出,上面有关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少,指导工作脱离企业实际,下达任务或布置工作不考虑企业实际,搞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还有的检查党建工作时仍以“制度是否上墙,表册是否齐全”等老一套标准为依据,助长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倾向。
市地有关部门反映,目前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未理顺,对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办法不统一。各地在贯彻落实《企业法》和《条例》过程中,对企业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干部管理权不放、移交后,配套措施跟不上,致使干部管理出现“空档”。还有一些地市的企业反映,同属一个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层次却不同,形成多头管理。另外,各市地普遍存在着对企业干部使用多、培训少的问题。厂长和行政干部还可以参加行业、系统、院校组织的专业培训,党委书记至多上上党校,政工干部却极少有学习培训的机会,因此使政工干部队伍陷入素质差、水平低、能力弱的恶性循环状态。
三
针对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我省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职责。首先要真正确立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党的领导,搞好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努力形成以企业党组织为主体,各级各部门共同重视、积极配合搞好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格局,尽快扭转一些企业党建工作滞后和不适应的状况。同时要尽快把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五项职责具体化。根据《党章》、《企业法》和《条例》的精神,明确企业党组织的职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三句话”精神,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一是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三句话”的精神实质,依据党章、《企业法》和《条例》的规定,从不同企业的实际出发,明确党组织、厂长和工会的具体职责。二是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厂长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党性原则,把讲团结,顾大局,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共同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领导班子成员的行为规范。三是在坚持“三句话”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体制的组织形式,只要是有利于企业党的建设,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都可以继续试行,不能强制推行某一种形式。在进行领导体制组织形式的探索中,要适当增加厂级党员行政副职在党委中的比例,以提高党委参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能力。试行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一肩挑”应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素质是否具备,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并要选配好专职副书记,不能搞党政“一体化”,要防止以党代政,也要防止以政代党。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一是划清企业重大问题的范围。根据《企业法》的规定大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方案;2.干部的使用、教育、培养、奖惩和任免;3.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4.企业中长期建设和发展规划,企业年度、季度生产经营计划;5.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6.职工的奖惩制度和考核办法;7.奖励基金的提留使用方案;8.职工培训计划;9.住房分配、招工计划方案;10.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二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当前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如下制度:1.行政领导定期向党委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制度;2.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研究重大问题前共同磋商,形成主导意见后,分头组织讨论的制度;3.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共同讨论研究企业重大问题的制度;4.通过党组织生活,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5.党务、政工干部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人员任免(聘任、解聘)的程序等。这些制度通过一些企业的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应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并要以地方党委的文件固定下来,逐步使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1.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和支持、维护厂长依法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的关系。企业重大问题和生产经营的问题两者虽有联系,但不属同一范畴。前者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包括经营战略、选人用人、职工利益、内部稳定等方面的全局性问题,后者是大量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企业党组织既要切实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又要积极支持和维护厂长依法行使生产经营的指挥权。2.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的关系。厂长负责制并不等于“厂长个人说了算”。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对集体决策的事,明确个人负责与组织实施。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保证厂长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是剥夺厂长用人权,落实厂长用人权也不是否定党管干部的原则;在一个企业内部党政双方在坚持选好人、用好人,推动企业发展共同目标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提出干部的使用意见,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可以更好地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有效地避免用人失误。
(四)加强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组织的领导。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企业法》、《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并研究和确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年度目标和长远规划,以及保证这些目标、规划完成的各种制度、措施。2.抓好企业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党员的教育工作。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每个领导成员的政策水平,增强党性观念;经常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业领导班子开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支持职工代表评议、监督各级行政干部;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3.指导和协调企业行政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职责,从各个方面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4.调整和改进企业政工机构的设置。涉及企业政工机构的调整,要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并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后确定。5.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对现有不适应做政工工作人员的要及时调整;对政工干部不足的要选既善于生产经营管理,又善于做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充实。要有计划在组织政工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双向交流,逐步做到选拔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从经过党政两种工作岗位锻炼,并且实绩突出的人员中产生。企业政工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保证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批。
(五)适应企业深化改革的需要,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首先,牢固树立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党组织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应根据企业的中心工作来制定。把企业改革中的难点、生产经营中的重点、职工心里的疑点、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要把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党组织工作的主要标准。其次,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关键是抓好支部书记的选配和培养提高,同时要建立健全支部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第三,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加强政治理论的教育,抓好技术业务培训,努力使每个党员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技术拔尖的优秀人才,在深化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四,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当前要特别注意在一线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第五,要注意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在探索和改进中坚持三个原则,即:实效原则,对那些与经济工作争时间、争人力而收效甚微的活动和形式应当摒弃;自主原则,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自主选择活动内容和方式;创新原则,企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必须善于根据情况变化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断创新。
(六)上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必须把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一要理顺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合理调整党组织设置。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对不同类型和具有不同行业特点的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参照国家已经颁发的章法条例,分别制定国有、公司制、企业集团、国有民营企业等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一些具体规定。三要加强对企业干部的管理,地方党委在下放干部管理权限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企业干部的管理范围,本着管少管好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要选配好党委和行政一把手。在进行公司改制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管试点的企业里,要做好对董事长、经理和党委书记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并要注意推荐党组织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四要加强对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省、市地委定期编制培训计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坚持岗前培训,达到持证上岗。五要根据企业特点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坚持从严治党。教育和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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