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分工标准”的国家修订_销售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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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露)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已对现行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新的标准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据了解,此次对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重新制定由国家计委牵头,国家统计局、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共同参与意见,划分标准将不再沿用旧标准中各行各业分别使用的行业指标,而是统一按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的多少归类,主要的考察指标是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划分的依据是根据1998年的统计数据。

参照一些国家的标准及各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大型企业的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五亿元及以上,其中,特大型企业的标准定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亿元及以上;中型企业的标准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00万元及以上;其余的均为小型企业。

按新的划型标准,在国家统计局目前掌握的40多万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合计为10177家,比原标准的24120 家减少了13943家,减少57.8%,其中大型企业为991 家, 比原标准的7223 家减少了6232家;特大型企业62家,比原标准的268家减少了206家;小型企业为458329家。按新标准,大、中、小型企业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比例分别为0.21%、1.96%和97.83%, 这一结构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规模结构基本相近。

从企业状况看,按新标准,大中型企业销售收入合计为33261 亿元,比原标准的36415亿元减少了3154亿元,减少8.66 %; 资产总额为58893亿元,比原标准的69540亿元减少了10647亿元,减少15.31%;亏损额合计为471亿元,比原标准的840亿元减少了369亿元, 亏损额占全部工业企业亏损总额的比重由原标准的52.91%下降为29.67%,减少了23个百分点;亏损面由原标准的36.58%下降为21.76%,减少了15个百分点。

从大中型企业的行业分布看,按新标准,各行业都有大中型企业,但各行业大中型企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减少较多的行业为:普通机械和专用设备制造业,减少1974家;纺织及服装业,减少1854家;食品、饮料制造和加工业,减少1581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减少1247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减少966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减少675家;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减少663家。

据悉,参与划型的企业范围原则上应包括所有行业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鉴于目前工业企业划型工作与三年解困工作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紧迫感,工业企业将按上述划型指标进行划型,以确定工业的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对于非工业领域的企业划型指标和标准,将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

有关专家建议,为反映各类企业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发展情况,划型标准应随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进行动态调整,可考虑按经济增长情况每三年对划型标准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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