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民族融合中的语言政治_政治论文

跨民族融合中的语言政治_政治论文

族际整合中的语言政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是多民族国家。族际整合非常重要。何谓族际整合?族际整合是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建构的一个重要内容,指在多民族国家统一构设进程中,国家将不同民族通过一定的文化价值体系、权威结构、关联纽带、规范制度等结合成一个整体的过程和体系状态。①

在族际整合中,语言问题是影响族际整合是否顺利的一个重要变量。由于人的很多社会性活动都是一种语言化活动,语言又关涉到整个民族的利益,因此民族精英必然会以政治权力来决定语言的使用,产生语言政治。因此,关注语言政治问题,具有极为重大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目前关于语言政治的相关研究或者以国别为基础进行阐述、或者侧重于语言的发展与政治,从族际整合的视角研究语言政治相对比较薄弱,因此,本文试图从这一视角探讨为什么语言在族际整合中具有重要地位?语言政治有何具体表现?语言政治的实质是什么?下文将展开尝试性的探讨。

一、族际整合中的语言:何以重要

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整合必须面对所谓“语言问题”:如何控制语言的分歧,选择哪种语言作为国语,推广国内原有的一种或两种,还是干脆制造一种新的语言?亦即在国家政治、公务、教学、广播、出版以及日常生活中使用何种语言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不同解答是决定族际整合是否顺利的重要因素。为什么语言在族际整合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因为:

第一,语言具有深刻的民族性。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各民族都会通过语言表现民族的文化以及民族的心理素质。尽管不同民族可能使用相同的语言,同一民族可能使用不同的语言,但绝大多数民族都拥有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本民族语言渗透着民族情感、民族文化和民族思维等民族心理深层的内容。正如语言学家洪堡(Humboldt)在其著作《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中所说的:“一个民族的精神特性和语言形成的结合极为密切,只要有一个方面存在,另一个方面必定能完全从中推演出来。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② 因此,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整合需要高度重视语言的民族性。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往往就是语言的分界线。虽然这一分界线不具有绝对的意义,但不同民族之间可能因为语言的差异而产生族际失谐。有鉴于此,中外政治思想家在界定“民族”内涵时,都不得不审慎考虑“语言”这一重要因素对民族形成的影响,如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t)认为“当且只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又意味着一种思想、符号、联系体系以及行为和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③ 马志尼(Giuseppe Mazzini)认为“民族是操着同样的语言、具有平等公民权利和爱国权利、为了发展和完善社会力量和这些力量的活动而结合起来的公民整体”④;约瑟夫·斯大林(Иоси Ф.В.Сталин)认为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⑤;安东尼·史密斯(Antony Smith)认为,语言是民族的识别特征之一⑥;克利福德·吉尔兹(Clifford Geertz)认为:“民族是具有假想的血缘关系、语言、种族的体表特征、地域、宗教、风俗习惯的共同体”⑦;孙中山认为“民族是由于天然力造成的”⑧,其中包括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这五种因素。上述种种关于“民族”概念的界定,无一不重视“语言”在民族内涵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当语言遭遇“种族的偶像(idol of the tribe)⑨,一个民族个别的存在意识就此被唤醒并得以持续,同时藉此形成我群与他群的区隔。这也就意味着,多民族国家在进行族际整合时,不得不考虑如何消解不同民族语言之间的差异,以期顺利达到族际整合的目标。尽管语言绝非民族构成的唯一的决定性要项,也绝非静态的常量,而是随政治因素变化而变化的变量,但正是因为语言的动态变化性,使得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整合有可能以消除不同民族语言之间的差异为切入点,通过消除语言的民族壁垒,弱化“民族”概念,渐次达到族际整合的目标。

第二,语言影响民族观察世界的方式。美国语言人类学家萨丕尔(Sapir,Edward)非常重视语言与民族的密切关系,他说:“语言的内容,不用说,是和文化有密切关系的。语言的词汇多多少少忠实地反映出它所服务的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史和文化史沿着平行路线前进,是完全正确的。”⑩ 按照萨丕尔(Sapir,Edward)的观点,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和文化在历史的长河中比肩前行。虽然他的观点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这些思想让人们逐渐认识到语言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观察世界的方式。因为文化不仅包括特定时空背景下人们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态,而且包括这一物质形态于精神层面的投射形式,后者往往反过来成为人们行为方式的模塑力量。据此理解,文化有物质和精神两层内涵,其中物质的内涵决定着精神的内涵,而精神的内涵又反作用于物质的内涵。由于精神内涵是思维的展现,思维形式又首先表现和记载在语言里,因此,语言作为文化至关重要的载体,不仅用声音复制观念,而且塑造观念、模塑人们的行为方式,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11),是“实践的……现实的意识”(12)。换句话说,语言来源于实践,又影响着人们观察世界的方式。据此,拥有不同语言的民族,在观察他们所处的世界时,都是戴着民族母语的眼镜。诚如哈罗德·伊萨克(Harold R.Isaacs)所言,“使用不同的语法”导致不同的观察与不同的评价。即使是同一个世界,由于所贴的标签不同,也会成为两个世界。(13) 虽然伊氏这一说法略有唯心主义意味,有失偏颇,只顾及语言的标签功能,而忽略了语言的现实本质。但它也的确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语言对人们观察世界的方式有所影响。

因此,每个人如何看这个世界,语言都居于关键地位;语言既型塑所见,也被所见型塑。各个民族在为自己寻找自我认同和相互关系的新模式中,语言以不同的姿态粉墨登场,成为族际冲突的焦点,变成最方便的政治、社会或民族标志,掩盖了许多更深层的问题,俨然成为矛盾的症结,高高踞于其他因素之上。(14) 作为这种观察世界方式的差异结果,民族之间将会逐渐积淀难以消解的隔膜状态,成为族际冲突的标签。因此,族际整合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语言的整合,消除不同民族对世界因语言视角的观察差异而引起的误解与隔膜。

第三,语言是最重要的民族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其他交际工具,如文字、旗语、手势、符号都是在语言的基础上形成的。交际性是语言最重要的特征。按照斯大林的观点,“语言是工具、武器,人们利用它来互相交际、交流思想,达到互相了解。”(15)“思想交流是经常极端必要的,因为没有思想交流,就不可能调整人们在同自然力的斗争中,在生产必需的物质资料的斗争中的共同行动,就不可能在社会生产活动中获得成就,因而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本身的存在。可见没有全社会都懂得的语言,没有社会一切成员共同的语言,社会就会停止生产,就会崩溃,就会无法作为社会而存在下去。就这个意义来说,语言既是交际的工具,又是社会斗争和发展的工具。”(16)

根据对斯大林上述对语言交际功能的理解,结合其将拥有共同语言视为“民族”经典要素之一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人与人交际成为可能的重要条件,就是要全社会具备可以沟通的语言。虽然文字、手势、符号之类也可以作为必要的交际工具,但他们只能起到辅助的作用,却达不到决定的功能。既然语言最初产生于人类为了生存,同大自然斗争的需要,那么,依此类推,当代社会如果要得到顺利的发展,不同个体与群体之间也需要借助语言进行经常的思想交流。民族作为当代社会,尤其是多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单元,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对多民族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这种交流何以可能?成为可能的重要条件就是必须拥有可以相互理解的共通语言。这种共通语言是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交际的重要工具。有了共通的语言,不同民族之间就能够进行思想的交流,群体之间的隔膜就会自然而然地逐渐淡化。当然仅仅具有共通的语言还不足以达到族际整合的目标,语言的商谈功能能否顺利发挥更是族际整合顺利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否则,族际之间的理解难以可能,族际对立与冲突难以消弭,族际整合难以实现。

二、族际整合中语言政治的表现

由于语言在族际整合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又因为国家的界限与民族的界限很少重叠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的普及,人们认为文化上的自我表现必须与政治上的自我表现相伴随,因此开始挑战多民族国家认同的权威性与正当性。语言与政治由此产生纠葛,萌生语言政治。

按照语言政治的施受主体划分,族际整合中语言政治主要有两种表现:

1.以政策的施加主体为核心,政府主导语言政策。由于语言的使用会影响一个人行动、沟通、组织、形成自我认同、以及培养自我尊重的能力,因此,不论是对政府、民族还是个人来说,语言是一种政治资源,只要谁能控制语言的使用,谁就能控制通往政治舞台的管道。(17) 因此,政府为了政治目标,民族国家的政府通过制定并使用有利于自身的语言政策,试图影响政治权力的分配,或是促成政治目标的达成(如民族和谐或单一民族的支配)。就现代国家而言,语言的使用是政策的结果。

多民族国家政府的语言政策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类:

第一,寻求整合或进行同化。也就是采用单一语言为官方语言,如美国曾经盛行的独尊英语(English-Only)运动和苏联时期强化俄语的政策。这也是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中最重要、使用频率最高的政策。这一整合或同化大致可以分为:其一,自然整合或同化。即通过主流语言与非主流语言的接触交往而逐步地、自然而然地发生语言整合或同化的政策。这一类整合或同化类似于马克思所强调的“自然融合”,亦即语言在接触当中发生的彼此的文化适应,逐步彼此融合的现象;其二,强迫同化。处于中心地位的主流语言希望通过限制边缘地区民族的语言,用官方语言替代边缘地区的非主流语言。官方语言则反映在学校教育、媒体和公开互动中。强迫同化有四种情形:(1)禁止使用某语言,卡斯提尔人所支配的西班牙中央政府在1707年规定卡斯提尔语(Castilian)为唯一的官方语言,并且禁止卡特兰语(Catalan)的使用。久而久之,卡特尔人逐渐相信他们的母语比较低劣,甚至以为他们命该如此;(2)规定某民族的语言为政府、媒体、法院以及学校的用语,如1996年11月16日,哈萨克斯坦发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语言政策构想》,要求国家优先发展“国语”,国家对“国语”和其他语言的政策要有区别,要求在一切正式场合都要使用“国语”并以行政手段推广哈萨克语。哈萨克斯坦的这一语言政策是希望独立后尽快形成哈萨克族支配政治权力的心理在语言层面的表现;(3)强制以某民族的语言为就业或取得执照的要求,而非以能力考虑,如马来西亚的语言政策规定,外国人欲成为该国公民,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必须掌握马来语沟通基本能力。因此,马来西亚目前仍有37万长期居民没有公民权。他们尽管有些已在马来西亚居住逾半个世纪,有些甚至是在该国土生土长。但他们没有投票权,也不能申请护照。马来文不过关是他们不获公民权的主因。(18) 这也是试图通过单一语言的使用造成单一民族支配的政治操弄;(4)禁止使用某语言的民族参与,如1956年斯里兰卡通过语言法,规定僧伽罗语为唯一官方语言。僧伽罗人这一语言政策是试图通过语言能力影响僧伽罗人对政治权力、经济资源以及社会地位的分配。此时,语言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政治权力。

按照对语言权利的理解,政府作为施加主体所采取的语言整合或同化政策,可以理解为对语言的三种态度:第一,倾向提倡的态度。政府对某种语言做出必须支持的承诺,保障语言在公私方面的使用。其主要是针对政府机构的使用,这一又可以叫做“强的提倡”(strong promotion);第二,倾向容忍的态度。政府允许某种语言在私人场合的使用,但不得进入公共权力的范围;第三,歧视的态度。政府对某种语言采取完全歧视性的政策,在公私场合都限制其使用。

上述对语言的整合或同化态度,可能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如果各个民族有共识采取整合的策略,其结果则属于自然同化。如果各个民族没有整合的共识,那么这种整合就是强迫同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赞成自然的同化,反对强迫的同化。极力推崇各民族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自由,认为“居民有权用本族语言受教育……每个公民都有权在会议上用本族语言发表意见;在一切地方的公共机关和国家机关中,本族语言应当与国定语言同样使用。”(19) 每个公民也都有选择使用自己民族语言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公民的这种权利。列宁在《需要强制性国语吗?》一文中指出,“(强制性国语)实际上,这就是硬要俄国其他各族居民使用仅占俄国居民少数的大俄罗斯人的语言。每个学校都必须教国语。一切正式公文都必须使用国语,而不是使用当地居民的语言”(20) 语言的同化只能是由内而外自愿地悄然地进行,采用强制手段推行民族语言沙文主义只能适得其反。列宁指出:“我们不赞成……强制的成分……强制性国语总还是少不了强制和灌输……而强迫只会引起一种后果……加深敌对情绪,造成无数新的摩擦,增加不和和隔膜等等。”(21)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语言的同化不能由外而内采用强制手段,由外而内的语言强迫同化只能造成民族之间更深的敌对情绪。

第二,鼓励多元主义。也就是多个民族的语言同时共存,正式享有同等的地位,并赋予少数民族选择是否保存自己原有语言的权利。“最典型的要属加拿大。由于加拿大的魁北克是北美唯一讲法语的地区,也是世界上除法国之外最大的法语区。魁北克问题突出表现为语言民族主义。因此,为缓和英裔和法裔居民的对立情绪,1969年联邦政府通过《正式语言法》,确认英语和法语为全国正式语言,联邦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用英语和法语为公民服务。政府的这一态度,按照对语言权利的理解,可以被称为“弱的提倡”(weak promotion),指政府以行动提供语言服务和鼓励一种语言维系其存在。另外,欧洲国家大多采用这一模式,比如瑞士与比利时的多语集团。不过,少数民族内部对于同化或多元主义可能有双峰的分布,也就是说,有些人想保有自己的语言文化,但是也有一些人愿意被同化,变成与统治民族无所区别。面对此种情况,决策者有必要找出其分布与强度。

多元主义的语言政策,按照个人的理解,是多民族国家的政府面对国内势力较大的不同语言集团,为了政治的稳定与国家的统一,主观上不得已而采取的策略,但它在客观上也的确起到了保护少数民族的语言权利,从而保护了文化多样性的作用。

第三,允许独立或成立地域性的自治政府。此种作法的出发点是“分离但平等”或“不分离但自决”,即彻底将某一民族及其语言分离出原在母国,或建立自治区域并将自治民族的语言设定为“第一语言”,如格鲁吉亚之于原苏联、巴斯克语之于西班牙。不过,多民族国家如果倾向不接受分离主义(即政治上的解体),则必须防止造成实质的隔离,如昔日美国南方或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这种语言政策实质上是分离与自治之间的差异。分离对多民族国家政府的语言政策而言,是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但却对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系统造成实质性的损害。自治虽然可以一时满足被支配民族支配本民族语言的渴望,但却有可能进一步强化被支配民族的分离能力。所以多民族国家政府采取语言自治这一政策时,需要高度智慧的现实处理能力及对未来可能发生状况的事前防范措施。

除上述三种政策之外,语言政策中一种极端的政策,即不人道的种族灭绝或驱逐出境的政策。前者有希特勒之于犹太人,土耳其人之于亚美尼亚人;后者有乌干达之于印度人。(22)

2.以政策的承受主体为核心,被支配民族被动反应语言政策。英格尔哈特(Ingle hart)与伍德沃德(Woodward)认为这种被动反应有三种选择:

第一,接受同化。对于人数少的民族,如果他们在心理上已经被完全同化,相信如果不学好支配民族的语言,势必社会流动被阻断,就有选择被同化一途。对于一般人来说,他们不会了解语言政策是否公平,只要他们认为社会流动的管道是通过努力学习支配民族的语言。(23) 也就是说,接受语言同化的民族同时也就接受了多民族国家政府的语言政治安排,并力图融入这一语言政治安排的序列,以便更便捷地接近政府的公共权力,获得自身所需要的政治与经济资源。譬如原苏联的很多少数族裔学习俄罗斯语,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政治与经济资源,甘愿被俄罗斯化。

第二,不动员。当被支配民族的人数多,而且人口的居住集中,中央政府就很难加以集体同化。这时,只有少数受教育较多的人愿意接受同化,而大多数的人则拒绝同化,同时接受社会流动受阻的命运。民族在进入现代化阶段之际,不断感受到社会结构和传统文化解体的危机,从而产生对外来文化一体化的情绪化抗拒。为保持自身民族文化传统的纯洁性、连续性及优越感,这些民族的成员对自己的民族语言产生强烈的归属认知和感情。自人类社会形成民族以后,在族际交往的环境中,语言的认同自然要更多地表现出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共同的心理素质。民族语言成为保持民族一体感和认同感的标志。“尽管多民族国家的中央政府力图把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在尽可能广泛的意义上传输给全体国民,但这种理想在中央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外的一些边缘地区总是难以实现。”(24)

第三,集体抵抗。当被支配民族的人数多,既不愿被同化,同时又不甘社会流动受阻,这时,精英觉得民心可用,便可以进行大规模动员,向中央政府挑战。“在经济力量还不够强大到能使说不同语言的居民学习国家语言之处,政府欲加强统一性的企图则增加不同语言团体之间的分隔。有些语言团体因他们的语言被赋予官方地位而获得物质上的优势:它给予他们在国家官僚制度内晋升的优惠机会。但其他语言团体则受挫并倾于转向他们自己的国家认同以对抗官方的认同。”(25)

也就是说,当雄心勃勃的民族精英意欲打破原来的参与模式之际,他们会动员群众支持,以改进其地位,这时,民族之间的冲突就可能发生。在斯里兰卡,信奉佛教的僧伽罗人与信奉印度教的泰米尔人的民族流血,主要可以追溯于政府在1956年指定僧伽罗语为唯一的官方语言。僧伽罗人的语言政策引起泰米尔人的文化心理抵触。因为语言的使用是一种基本人权。语言能力影响到政治权力、经济资源以及社会地位的分配。正如伯特兰·罗纳(Bertrand M·Roehner)所说的,“斯里兰卡竞争甚至血腥暴力的悲剧在某种程度上是由语言不同导致的。在从1815到1948年的英国殖民时期,英语的使用造成了一个团结的假象。但是这种团结在独立后不久就遭到了僧伽罗语的破坏,独立后僧伽罗语成为独立的官方语言。泰米尔人却不准备接受在泰米尔人和僧伽罗人之间的任何不平等。”(26)

面对此种多民族国家政府的语言压力,被支配民族的上述三种反应可以进一步概括为两大反应:接受同化和拒绝同化。第一种反应的结果是融入多民族国家政府的官方语言。第二种反应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民族主义者希望完全采用母语教学,也就是以自己的母语来接受教育,以求公平取得教育的机会;另一种结果是双语教育,也就是每个人既可以说本民族的母语,也可以说多民族国家的官方语言。但是不管什么被支配民族采取什么反应,其基本诉求都是希望通过语言的使用,排除权力、财富、或地位的阻碍,获得政治、经济和文化心理上的满足。

三、族际整合中语言政治的实质

如前所述,语言政治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但其实质却是极其相似。由于语言具有政治整合功能,政治又是一种寻求认同的艺术。而认同对个人来说,“意味着自我确证的形式,在某一社会背景中,它意味着对某一特别的民族或种族的归属感。”(27) 因此,语言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实现政治认同最为主要的方式之一。透过语言政治的表现,我们可以解析语言政治的实质。

解析语言政治的实质,首先需要关注语言政治的社会背景。语言政治的一个重要社会背景是现代化的迅速进展。现代化的目标不仅是要在言说的语言中获得语言的同构型,亦要在为市场与现代国家之中所需的书写形式上获得语言同构型。他们能达到其目标的唯一方法是选择某种言语并宣称它是每人不仅必须学习去说,且要读与写的“国语”(national language)。但与此同时,现代化不仅仅是一个同质的过程,它还具有分化的一面。现代化不仅不造成同质,消解多元,而且正好相反,它时常造成异质和多元。“现代化的演进持续变迁旧有的工作与生产模式,减少了许多传统农业和手工业特有的传统安全感。伴随现代化而来的政治和文化的演进,虽然把更广泛的群体纳入中心领域,但同时又相当矛盾地产生了这些群体与中央的政治社会体制疏远的潜势,以及不可名状及与社会异常隔绝之感不断发展的潜势……不仅增加了他们之间冲突的范围和此次数,而且还增大了其感受和强度。”(28)

因此,伴随现代化的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族群民族主义并没有伴随着政治与经济发展而枯萎。实际上,高度的政治参与与迅速扩展的GNP常常在给予民族主义集团新生活的同时,使得他们更加寻求发展过程中的利益。”(29) 这种对利益的寻求包含对语言民族主义的追求,这种追求与现代化的国语目标发生冲突,从而产生语言政治。

解析语言政治的实质,还需要关注语言政治的博弈目的。由于语言政治的博弈主体是被支配民族与多民族国家的政府,因此,语言政治的博弈实际上是民族语言(ethnic language)与国家语言(national language)争取群体成员认同的博弈。这种认同博弈关联到相关民族在政治权力、经济资源或是社会地位上的分配。

民族语言通常附着于特定的民族。对民族语言的归属感与忠诚感就属于民族语言认同。民族语言认同与该民族群体有三个方面的牵涉:首先是地位,尤其社会经济方面的地位,例如斯里兰卡的语言问题很显然有着经济的背景。具有良好知识和教育背景的僧伽罗人能够进入大学的事实,使得一定程度上防止泰米尔人精英占据他们传统上在殖民时期占据的位置成为可能;其次是人口特征,包括数量、密度和群体成员的比例。通常人口数量大、密度高、在所在国群体成员中占据比例大的民族更容易执着于自己的民族语言认同,例如原苏联解体后,留在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哈萨克斯坦的俄罗斯族,由于其数量、密度、比例,坚持其俄语认同并迫使哈萨克斯坦政府不得不解决俄语地位问题;最后是结构支持,如民族语言在教育、政府、宗教等中的使用。

国家语言认同根植于政治结构的配置。国家通常是语言、人民、国家链条中单一语言理想化意识形态的捍卫者,因此为其民众提供了特定的种族归属认同(靠高压政治手段实现)。在某种意义上说,国家认同是所有集体认同中最重要的认同。“国家认同”是要使不同种族、性别、阶级、生活方式的人凝聚成同一个政治社群和国家,所以国家认同是一种统合的力量,是政治一体的根本表现。强调文化群体差异、赋予少数群体以差异的公民身份,会促使文化群体更加强化其内在的特性,而忽视公民的公共精神,危及社会的团结,公民身份所具有最重要的整合功能将会被削弱,甚至不能执行,将不能再发挥培养共同体认同与共同感的作用。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其统一的无阻碍的发展,是创造国家认同的重要基础手段。同时,由于“官僚制度是没有单一语言便难以运作的结构”。而且“社会的商业化”藉由增加不同地区人民之间交流的频率,为语言的统一奠定基础,并产生较为一致的语言,因此,强调国家语言认同可以降低民族间沟通的障碍,有利政治互动的进行,进而在经济、政治乃至文化方面逐步取得一致性。

因此,在民族语言认同与国家语言认同的博弈中,通常以语言的融合为最终结果。语言融合通常是其中某一种语言成为胜利者,保留自己的语法构造和基本词汇,并且按自己发展的内在规律继续发展,另一种语言则逐渐失去自己的本质而逐渐死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不反对语言的统一性,因为在所有的多民族国家,需要一种共享的语言,这是民族统一构设的基本前提。马克思在谈到统一的民族语言形成道路的问题时说:“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30) 可见马克思承认必须有统一的民族语言作为高级形式。语言创造出来不是为了满足某一个阶级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满足社会各阶级的需要。正因为如此,创造出来的语言是全民的语言,对社会是统一的,对社会全体成员是共同的。语言一旦离开全民的内涵,一站到偏爱和支持某一社会集团而损害其他社会集团的立场,它就会丧失自己的本质,就会不再是人们在社会中交际的工具,就会变成某一社会集团的习惯语而退化下去,以致使自己消失。文化有阶级性,但语言却是交际的工具,它既可以为资产阶级文化服务,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文化服务。

综上观之,族际整合中的语言政治实质上就是在现代化的背景下,民族语言和国家语言以民族语言认同与国家语言认同博弈的形式、争夺符号权力及其背后所附着的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社会地位的分配问题。在语言政治中,语言成为表达政治诉求的符号权力。民族冲突的本质是政治,而不是语言。也就是说,语言冲突只不过是反映民族对于政治权力关系或经济分配的不满。语言问题是政治斗争操纵的工具,而不是根源。当然,语言不只是民族的重要象征,也是国家进行族际整合的重要工具。

四、结语

综观语言在族际整合中的重要性、族际整合中语言政治的表现以及实质,我们可以得知民族问题往往会涉及到语言问题。语言规划离不开政治的考量。语言政治的讨论往往涉及语言的统一或分裂与国家的统一或分裂的关系,而这种讨论有时又非常敏感。

语言多样化可能会造成政治冲突。语言不只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工具。语言还有相当的政治关联性,也就是说,不单是语言的使用决定了政治权力的分配,同时,语言政策也是政治较量的结果。而且,尽管语言可以构成民族认同的基础,但是民族意识不一定会因此产生,也不能保证民族精英能做成功的动员。此外,并不是所有的民族都会追求独立建国。同样的,精英也唯恐国内的语言多样化会导致政治冲突,因而思量如何以语言政策来达成语言单一化的目标。真正造成政治冲突的是政策所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再加上心存不服的被支配民族精英的操纵。(31)

语言既然反映的是政治现象,则语言问题必然用政治方式来解决,避谈语言问题,只能延续现有的政治不平等。如何解决语言问题?多民族国家需要在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一律平等的同时,根据各民族语言及文字的使用情况,区分不同民族文化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语言政策,在非主流语言的特殊性与主流语言的普遍性之间建立一种价值平衡。而且,在多元文化竞争的环境里,很难形成理想的语言认同。国家最好应当灵活地注意实际效果,采取过渡性的双语政策。实施“双语政策”有助于增进民族间的了解和沟通,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但“双语政策”只能作为一个“语言转换”政策(language shift policy),先做第二语言,然后再将主流语言转化成第一语言。(32)

因为一个共通的语言,比较容易统一社会,没有共通语言,则较容易分裂社会。伴随多民族国家经济的发展、各个民族之间差别的日益缩小,民族之间将会逐步实现自然而非强制的语言统一,从而最终找到族际整合的满意解。

注释:

① 常士訚:《和谐理念与族际政治整合》,《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

② 洪堡:《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第17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③ 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第9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

④ 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政治思想史》,第29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

⑤ John Hutchinson and Anthony D.Smith,National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18.

⑥ 郭洪纪:《文化民族主义》,第2页,扬智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2000年版。

⑦ John Hutchinson and Anthony D.Smith,National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29.

⑧ 孙中山:《三民主义》,第3页,湖南岳麓出版社,2000年版。

⑨ 威廉·詹姆士:《实用主义》,第122页,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⑩ 萨丕尔:《语言论》,第196页,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3) 哈罗德·伊萨克:《族群:集体认同与政治变迁》,第151页,立绪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中国台湾),2004年版。

(14) 哈罗德·伊萨克:《族群:集体认同与政治变迁》,第153页,立绪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中国台湾),2004年版。

(15)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第20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16)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第20~21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17) 施正锋:《族群与民族主义:集体认同的政治分析》,第44~45页,前卫出版社(中国台湾),1998年版。

(18) 《马来西亚10万华人无公民权马来语不过关是主因》,《环球时报》,2010年1月28日。

(19) 《斯大林全集》,第1卷,第37页,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

(20) 《列宁全集》,第24卷,第309页,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1) 《列宁全集》,第24卷,第311页,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22) 施正锋:《族群与民族主义:集体认同的政治分析》,第49页,前卫出版社(中国台湾),1998年版。

(23) 施正锋:《族群与民族主义:集体认同的政治分析》,第50页,前卫出版社(中国台湾),1998年版。

(24) 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第361~362页,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25) T·H·埃里克森:《族群性与民族主义:人类学透视》,第63页,敦煌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

(26) Bertrand M·Roehner,Separatism and Integration,Roeman and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2000,pp.105~106.

(27) 卡尔·博格斯:《政治的终结》,第29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28) S·N·艾森斯塔德:《现代化:抗拒与变迁》,第24~2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29) Frederick L·Shiels,Ethnic,Separatism and World Politics,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1984,p.17.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0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31) 施正锋:《族群与民族主义:集体认同的政治分析》,第60页,前卫出版社(中国台湾),1998年版。

(32) 李勤岸:《语言政策KAP语言政治》,第59页,真平企业有限公司(中国台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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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民族融合中的语言政治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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