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的内部动力来源分析_民营经济论文

西部大开发的内部动力来源分析_民营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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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01)05-0070-04

毫无疑问,在西部大开发的初期,中央必然会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西部的投入,东部地区也会给予帮助。但我们必须明白,中央不可能用计划的手段长期对西部大量无偿投入,东部的支援也是要讲效益,讲产出的。因此,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的思维,用改革手段、市场手段、政策手段来激活、促进西部各类市场主体大发展、繁荣,才是西部大开发内在动力永不衰竭的源泉。

一、大力发展西部民营经济

所谓民营经济,确切地说是指“民有经济”,是区别于政府投资的经济形式,它包括个体、私营、集体以及外资企业等。民营经济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是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因此,它们在经营机制上,在追求效益上,在财产维护上,在资产保值增值上,在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的多种需求上有着显著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其大发展将使西部大开发获得不竭的动力。

1.民营经济大发展能为西部大开发积累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由于民营经济绝大部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本身就是市场机制运作的“四自”企业,因此,它的资金、技术、人才等问题都只能靠自己从小到大、不断积累来解决。民营经济从小打小闹到规模经营,从简单技术到向高科技进军,从产品单一化向多元化,从本地市场向外部市场拓展的过程本身,既是民营经济自身资本不断积累、技术不断进步、人才不断培养的过程,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因而也必然会促进地方经济的加速发展。从东西部的发展看,西部经济发展的落后,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西部民营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极大滞后。一个浙江省,1998年不算个体经济,仅注册的私营企业户数,就比西部六省区(陕西、甘肃、宁夏、内蒙、青海、新疆)私营企业的总和还高出17.4%,在私营企业的从业人数比西部六省区高出26.4%,注册资金高出13.2%。因此,西部发展资金、技术、人才渠道都十分单一,而东部则比较广泛,1998年其整个经济都在发展的同时,私有经济比重已达64.2%。

2.西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必然会有力地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下,包括西部在内国有经济要壮大发展,必须与民营经济一起参与市场竞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迫使国有经济必须加快深化改革,实行战略重组和结构调整。这样,一方面必然会使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发生变化。但由于国有经济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资产战略性重组,从而使自身的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这不仅增强了参加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而且也极大地提高了国内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那些在市场竞争中失败破产了的国有企业,其下岗、失业职工“人往哪里走,钱从哪里来”的难题,也要靠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来解决。因此,西部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国有经济的发展并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

3.西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是推动西部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加快西部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加快西部市场化进程,开拓、建设西部市场的当务之急。西部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首先会激活繁荣西部城乡商业零售市场、餐饮业市场、修理服务业市场,运输建筑市场等。这些市场的繁荣发展又会带动生产资料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资本市场等的发展,从而逐步形成西较完整的市场体系。一个地方市场化程度越高,市场就越发达,功能也越完备,也就越能吸引到外地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来参与该地区的经济建设,该地区的经济也就越发展。

4.西部民营经济的大发展需要政府为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当前西部在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中,首先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好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很多创业者就心有余悸,对个人的合法财产的安全感到担心,有的将财产转移到境外,更多的是千方百计戴一项集体经济的“红帽子”。根据1999年调查,名为集体而实为个体私营的戴“红帽子”企业占集体企业总数的一半。这种戴“红帽”的现象,在实践中直接导致了其产权误属,民事主体错位,进而必然会引发法律纠纷,造成法院的误判,最后会给个体私营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现在,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写入宪法,接下来有关产权问题的条文也应进入宪法,并以这一原则修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以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二是排除市场准入歧视。十五届四中全会已经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必须垄断经营的行业做了限定,其它方面就应进一步放开,如即将允许外资进入的保险、银行、电讯等行业,也应向国内民营企业开放,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以抑制大企业的垄断。三是开通融资渠道。应取消商业银行对民营经济贷款的种种限制,消除所有制歧视限制,扩大对民营经济贷款,积极组建为非国有经济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兼并、收购等直接融资方面给民营经济以更多的支持。应加快研究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发展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为民营经济直接间接融资拓宽渠道。四是改善市场环境。各级政府要按十五大精神要求,清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性、歧视性条文,降低民间投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实行“一条线”服务。严厉禁止“三乱”行为,在土地使用、税收、企业创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五是引导民营经济创新。民营经济在创业阶段一般实行家族式管理,它对形成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使大家克服创业困难,同舟共济有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但企业发展壮大后,这种家族式管理便往往成了企业管理的绊脚石。家族成员自认为对企业有功,不求进取,固步自封,对聘用专业管理人员指手划脚,必然损害企业的效率,加大经营的风险。因此,对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创新的引导,帮助其提高现代管理的水平,也是政府应做的工作之一。

二、对西部多数国有中小企业进行非国有化改革

西部经济落后于东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改革以来西部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况。它们不仅不能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财税支持,反而需要政府每年为其大量“输血”以维持其运转,以求得社会安定。因此,只有对大多数西部国有中小企业的非国有化改革,才能使其最终走向市场参与竞争,才能吸引新的增量资本进入西部市场,为西部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支持。

1.有利于西部改革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改革以来的实践看,由于我国这部分国有中小企业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其机制不活、经营僵化、政企不分,管理粗放,技术装备较落后,许多是计划经济下小而全低水平的重复性建设恶果,还负有大量离退休人员的包袱,因此,在市场中无法与非公有制经济竞争。它们绝大多数是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许多实质上已资不抵债。这些长期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每年靠政府指令性的银行贷款不仅没有救活它们,而且给银行造成了一系列的挂帐、呆帐、烂帐。严重地影响了银行作为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给我国金融运行留下了相当的隐患。因此,让西部这些长期亏损又扭亏无望的国有中小企业退出国有领域,既有利于优化西部国有资本结构,提升其资本质量,又彻底减轻政府负担,促使其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

2.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西部国有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看,它们绝大多数分布于地市县乡镇,从事的生产经营领域主要是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水电厂、小农机厂、小丝厂以及商业、餐饮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这就决定了它们既不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不处国民经济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因而它们也不可能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主导作用,更不具备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

3.应将重点集中在三类企业。具体说来,西部至少有三部分中小国有企业应该退出国有领域。一是六十年代中期由公私合营形成的中小民族资本企业转化而成的国有企业。这类国有中小企业在“一化三改造”时,我党根据我国大量中小民族资本的特点以及我国国情,制定了对这些中小民族资本的赎买改造政策,即先由公私合营形式再逐步转到全民所有制形式。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从我国五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看,在短短十年(56-66年)时间里就把广大中小民族资本改造成为了国有企业,这就显得太快太仓促了。从当时我国中小民族企业来看,它们大多厂小分散,技术设备简单落后,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经营规模较小,管理原始粗放,这就决定了它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成为国有企业,而应该继续保留公私合营形式或将其改造成一种新的股份制形式。二是五十年代后期在当时“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下,在全国“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中,全国各地有相当一批集体经济被人为升格成了国有企业。这部分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有企业是“左”的指导思想的产物,而不是其生产力发展了的正常结果,因此也应该恢复其本来面目。三是六七十年代在全国许多中小城市中,地方政府投资兴办的一批国有“五小企业”,即小农机厂、小化肥厂、小丝绸厂等。这批“五小企业”也是在社会主义“一大二公”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形成的,是典型的小生产、小作坊式的国有企业。以上三种国有中小企业量大而广,长期以来,占有国家大量资产而不能使其正常发挥作用,反而长期靠国家不断“输血”来维持生存,这也是造成西部经济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它们进行非国有化改革,让其退出国有是符合十五大的精神,符合国情的明智之举。

4.对中小企业的改革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当前西部国有中小企业的情况看,非国有化改革的实现形式可有以下几种选择。一是对那些微利微亏的国有中小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股份制等形式组建集体经济性质的公有制企业;二是对那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拍卖而转为非公有制经济;三是对那些卖不出的小型国有企业,政府可用优惠政策帮助其解决债务后,将企业无偿地送给该企业职工,让他们组成新的股份合作经济。这样做表面上造成了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但从长远看,政府因此而御下了沉重包袱,避免了因连年为其“输血”而造成的国有资产的长久流失。

三、西部大中型国有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西部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做前提,才能保证西部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国家控制西部的国民经济命脉,也才能保证西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由于一些西部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所以整体上讲,是一个建立和完善的问题,并要着重抓好以下的工作。

1.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企业法人财产独立,即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多元的、能流动的法人产权,而企业决策独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都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长期以来一直采用国家所有制形式,并且这种国有产权是单一的、凝固的、集中的,其界限是模糊不清的。各级政府都有权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却又没有明确的与权利对应的经济责任,其结果就是各级政府都在管,出了问题却又无法负责。因此,改革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就成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从西部国有企业情况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对传统国有企业产权的改革。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弄清哪些是国家的资产,哪些是企业资产,以此作为股权划分的基本依据;二是在企业内部鼓励职工用货币资金、知识产权或实物财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入股,取得产权成为企业股东;三是可从企业法人股中按适当比例提取部分股权低价配给职工作为职工个人股;四是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形式实现企业间的资产优化重组,从而改变原有的单一的产权结构。通过以上途径建立起企业法人产权后,职工有了一份实实在在的产权,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关心度,也为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2.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发展已证明了现代企业制度最好的实现形式是公司制。公司制下的企业产权明确,政企分开,能有效保证企业“四自”的实现,公司是真正名符其实的企业法人。从公司主要采取的两种具体形式看,尽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但二者在具体操作上有难易之分,在发展阶段上有初级与高级阶段之分。从西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情况看,大多数西部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产权改革中应首先推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1)从历史上看,股份制是在私有制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水到渠成的产物,我国要在公有制基础上搞股份制,是没有可供借鉴的改革探索,既是探索,不可不慎,否则欲速则不达,好的东西也可能因操之过急而搞坏。(2)西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现状决定的。现在西部相当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刚刚摆脱困境,企业的发展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要让这些企业发行股票,恐怕是没有多少人敢买的。(3)这些年来股份制改革中,股市价格的波动几乎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无关,甚至越亏其股票价格越涨。职工关心股票能否上市远远超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关心,且股民参与股市的心态多为短线投机。因此,西部大多数国有企业在实行公司制时,应先易后难,不能操之过急。

3.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这些年来国企改革的情况表明,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作用和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管理监督空档,一方面仍有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在决策中存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个人或少数人的决策失误的情况屡屡发生,给国家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由于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一些国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贪污公款、携公款潜逃的事件不断出现。今年一月北京监察机关定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120人中,有70%是国企总经理副总经理,携款潜逃的数额高达5亿多人民币。因此,西部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中,必须加大监督的力度。首先,可以在董事会外设立一个决策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可由离职领导、本行业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和社会上懂行的知名人真士组成。其次,可在董事会中按一定比例外聘董事直接进入决策班子,并对企业决策拥有投票权。外聘董事也由懂管理、懂法律、懂技术等知名专家组成,他们没有企业股份,不担任行政职务,能够畅所欲言,这是企业内部董事取代不了的。第三,在董事会中引入多元的产权代表,形成产权代表相互制衡和对最高决策者的监督约束。在1995年,江苏无锡小天鹅集团就形成了国有股代表、集体股代表、法人股代表、A股、B股代表、外资法人股代表六大股种代表的董事会。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一般决策须经全体董事半数通过,而对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决策,如有3票否决就不得通过。并且外方股权代表为了保障股权利益、坚持实行规范的财务监督。

收稿日期:2000年-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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