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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对资本市场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最终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建设是否能与改革的进程相适应。
我国经济中的五种资本
经过几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资本市场的框架已初步形成。现在在我国运动着的资本,已由过去的一种资本,即国有资本,发展成为五种资本,即国有资本、民间资本、港澳台资本、外国资本、东部资本。这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成就之一。
国有资本,包括国有存量资本和增量资本,长时期以来是中国的资本主体,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资本。这种资本是国家用行政手段把工人、农民、知识份子及其他体力和脑力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集中在国家手中而形成的。其表现形式为政府的财政投资。国家运用这种资本,以财政预算拨款的形式,进行经济、社会、文化、国防的建设和发展。改革开放后,对国有资本的形式、运用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将政府财政预算内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制。到1995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预算内拨款仅占5%,而在1978年,这个比例为90%以上。二、实行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国家将企业的国有资本转化为国有法人资本,使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三、政府设立若干政策性银行和投资公司,以国有资本的形式进行投资,其余国有专业银行逐步改为国有商业银行。
民间资本。这种资本长时期以来以储蓄形式存于银行,收取微薄的利息。改革开放后,实行所有制结构改革,允许个体、合伙、私营、乡镇等企业发展,开辟了城乡居民运用个人收入结余直接投资办企业的渠道;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设立股份制企业,开办股票交易所,开辟了城乡居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渠道;发行多种形式的国债和其他债券,并允许在市场上交易流通,开辟了城乡居民投资于债券市场的渠道。此外,还开办了期货、产权等交易所,少数城乡居民的投资也涉猎到这些领域。以上这几个方面构成了民间资本。但城乡居民的多数收入结余还是以储蓄形式存在银行。以高利贷形式出现的民间资本也时有发现。
港澳台资本。这是来自中国版图内另外三个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的资本。香港资本进入祖国大陆始于80年代初,台湾资本则始于80年代下半期。港台资本初期集中投资于东部沿海地区,现已扩展到内陆。台湾资本由于受台湾当局的限制,有一部分是以港资、新资(新加坡)等名义出现的。在这类资本中,除港资、台资外,还有不少是全世界的华商资本。
外国资本。50年代,我国曾以借债方式利用过外国政府的资本,后因友好国家背信弃义,60年代被迫偿付。为此,我国政府曾宣布,我国是一个既无外债也无内债的国家。改革开放后,我们改变了这种封闭政策,制订和颁布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举办“三资”企业的法律和政策;成为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重要成员,利用了这些组织的长期低息贷款,通过财政、银行在国际市场发行中国债券,在国内发行B股,在香港、美国发行H股、N股,通过股票市场吸收外国资本。此外,还从外国政府和商业银行取得了贷款。以上这几个方面构成了进入我国的外国资本。
东部资本,即东部沿海地区资本。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超常规发展中集中和集聚起来的资本。其中有独立的国有法人资本、民间资本,有早期进入东部地区的港澳台资本、外国资本,还有以上几种资本形式的混合资本。这些资本都是在东部经济超常规发展中膨胀起来,其母体已根植于东部地区的资本。
以上五种资本的数量,还没有见过确切的统计数字。大体上说,截至1996年底止,国有资本总量约6—7万亿元;民间资本,从银行储蓄存款余额看,1996年达到3.85万亿元,转化为直接投资的潜力很大,但真正形成资本的,为数尚小;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估计约在1万亿元左右;港澳台资本和外国资本,到1996年底止,实际利用额为2900亿美元,其中各种借款为1100亿美元;港澳台商直接投资为1100—1200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为600—700亿美元,合计在直接投资为1800亿美元。东部资本是1990年以来逐步形成气候的,近几年开始向中西部地区扩张。有人估计,资本总额约在1000亿元左右。五种资本在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可以1994年东南沿海七省市(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的统计数字来说明。1994年这一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7501.0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占44%,民间资本占41%,港澳台资本占10%,外国资本占5%。在国有资本中,相当大一部分是政府指定的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中70%上下是城乡居民存款,从这个角度看,民间资本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实际上是很大的。
总结19年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五种资本的形式,一是得益于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制度的改革,二是得益于直接融资市场和民间资本的形式,三是得益于对外开放,引入港澳台资本和外国资本。对于这些成功的经验,一定要加以巩固和发展。
盘活存量资本是当务之急
尽管我国资本结构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庞大的、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存有量资本不能流动,仍然是制约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一、这一大块资本,由于体制因素的积累,有70%左右表现为对银行的负债,既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也严重拖累了银行,造成大量不良债务。二、在成功地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短缺经济”时代,形成买方市场之后,由于多年来的重复建设、盲目建设,又出现了多数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超过市场需求的状况,大量设备无法满负荷运转,甚至停产闲置。三、由于长期忽视对老企业的技术改造,许多企业的技术装备和工艺严重陈旧落后,产品的性能、效率、质量、档次、款式等都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以上三个现象说明,我国高达六七万亿元存量资本的潜在危机已集中地爆发出来。这种状况任其发展下去,企业的负债率将继续上升,到本世纪末有可能达到100%的边缘,银行将不堪重负,导致金融危机;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结构趋同现象将继续发展,生产力过剩将进一步扩大,停工半停工职工将继续增加,城市不稳定因素将进一步上升;许多企业的资产质量将进一步恶化;不少产品将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企业将无法生存下去。
这种状况的出现并非改革开放之过,而是传统体制下积累起来的矛盾在改革开放现阶段的必然暴露。就债务危机而言,是存量资产不能流动造成的后果;就设备更新改造而言,我国许多企业已集中地进入改造周期,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就生产力过剩而言,是成功地转换“短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因素之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的现象。当然也有我们决策失误、分散主义造成的后果。
正因为矛盾暴露得如此集中尖锐,以盘活国有存量资本为中心,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制、改组、改造就成为必然的选择。近年来,我国各地以县为单位的国有小企业改革,以大中城市为依托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等改革,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已超出一个个企业的范围,同调整结构、盘活存量资本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无疑是改革的一个巨大进步。
盘活存量资本首先遇到的是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问题。国有企业的资本属于国家所有,形成的资产和实现的利润属于国家所有,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国有企业无论是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形式的债务应由所有者国家承担,这也是毫无疑义的。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作为所有者国家的代表就是政府的财政部门。因此,国有企业对银行的负债,实质上是政府财政部门对银行的负债;而银行的资产中70%左右是城乡居民的存款,因此,财政对银行的负债又间接表现为对居民的负债。这样,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就不简单是一个银企关系,而是一个企业、财政、银行、居民组成的债务链条。要解开这个链条,关键似乎在财政。因为一旦财政对国有企业补充了资本金和流动资金,偿付了企业对银行的债务,把企业负债降至合理的水平,企业和银行都会活起来。但实际上行不通。一是,我国的财政缺乏这样巨额的偿债能力。二是,即使财政有能力债付银行债务,如果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不改,仍然不能“四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过不了多久,企业仍会再度形成过度负债的格局,债务链条又会重新出现。三是,现在国有企业特别是老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结构严重落后,有些属于过剩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有些企业已经资不抵债,即使给以资本金和流动金的支撑,也难以把企业搞活。根据以上分析,解决企业过度负债的问题,关键在于打破两个框框:一个是打破国有资产不能流动,不能有偿转让等框框;二是打破国有企业不能解体,不能重组,不能兼并,不能破产等框框。若这个两个框框打破了,我们就可通过有偿转让不同比例的国有资产的形式,有偿兼并或国有资产无偿划拨的形式,股份制的形式,中外合资的形式,破产的形式,把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问题逐步化解。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在财产组织形式上实现了产权多元化,从而产生出“四自”机制;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等通过企业和资产的重组、兼并、破产得到合理的调整,适应了市场需求;资不抵债的企业、落后的、过剩的设备得到淘汰,富余的职工下岗,再培训再就业。这样一系列改革的最终结果,就能有效地盘活我国庞大的存量资本,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新一轮的解放和发展。
这里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就是这样的改革是不是私有化?我认为,是不是私有化先要确定什么叫私有化。私有化是针对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私人而言的。如果这种转让是有偿的而不是无偿分析的,是经过评估,按市场形式的现值转让,而不是随意低价转让的,就不能称为私有化。因为这是一种有偿的转让,只是国有资本由物质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的转让,在所有制性质上、数量上均没有发生任何有损于国有资本的变化,而且国家完全可以把转化而来的国有货币资本,通过投资的方式形成新的国有的物质形态的资本。从资本的天然属性看,无论哪种资本,存在形态的流动和变化是它的本质属性,只有这样,它才能保值增值;如果不准它流动变化,不仅国有资产,任何资产的保值增值都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我们不能把这样的改革看成是私有化。当然,在改革过程中完全可能出现国有存量资本的流失,这是我们要尽力防止的,但这和私有化是两回事。
大力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是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它的发展始于80年代后期,现在,股票止市公司600家,市值5000多亿元,股民达2500万户;沪、深两个交易所的网络遍及全国,交易手段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政府监管系统已经建立,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发展很快,法律、法规正在完善之中。总起来看,股票市场已成为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股票已成为城乡居民除银行储备、直接投资办企业之外的第三大金融资产。上市公司已成为我国最有条件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股市状况已开始成为观察我国经济景气、政策变化以及政治动向的窗口;在我国企业中,上市公司已成为最受居民关注和监督的企业。不可讳言,我国股市还存在不少问题,但主流健康,我们应当抓住机遇,把这个好势头发展下去。
1.有计划地扩大股市规模,壮大直接融资市场。
我国的资本市场长期是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改革开放后,直接融资有了很大发展,但规模很小。今后,间接融资仍然会占主要地位,但直接融资越来越会成为三个经济主体的迫切要求。一个主体是企业。他们要求通过股票市场筹集改造和发展的资金,实现产权清晰的资产多元化改造,建立起法人财产权和新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消除政府对企业的不正当干预,最终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现在要求上市,并有条件上市的企业很多,申请者争先恐后。另一个主体是城乡居民。经过近几年来证券市场发展带来的示范效应,城乡居民,特别是大中城市居民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他们已不再满足拥有银行储蓄这一单一的金融资产,要求拥有股票、债券这样一些回报更高的金融资产。尤其在银行取消储蓄贴息和两次降低存款利率之后,这种要求更加强烈。去年以来,股市火爆,入市股民大幅上升,就是这种要求的反映。再一个主体是政府。资本短缺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解决这个矛盾,政府曾采取了鼓励储蓄,支持个人投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吸引港澳台资本和外国资产等多种手段。实践证明,通过储蓄和银行信贷的间接融资,仍然是我国解决资本短缺的主要途径。但国有企业对银行的过度负债和银行形成的不良资产,使银行的经营处于困难的境地,风险越来越大,对城乡居民的利益也构成间接的损害。同时,银行储蓄存款余额到1996年底已达3.85万亿元,银行的利息负担也很沉重。为此,从政府的角度考虑,也应加快直接融资市场的建设,把蕴藏在民间的资本和投资积极性调动起来。上述三个主体的需求是扩大我国股市规模的现实基础。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需求大于供给的矛盾,将是证券市场的主要矛盾。为此,扩大供给将是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主攻方向。当然,扩容必须有计划、有规范地进行,这是不言而喻的。
2.对已上市的公司进行规范化改组,充分发挥它们在资本市场中的作用。
我国的上市公司达600家之多,遍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各行各业,是中国股市的拓荒者,数千万股民的培育者,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者。其中不少企业投资合理,管理先进,机制灵活,运作规范,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状况透明,经营业绩良好,在股市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其股票受到广大股民的青睐和追捧,政府也比较满意。但我国的上市公司毕竟还很年青。早期上市的公司,多系80年代中期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的企业,产业和企业选择不尽妥当资产规模一般偏小,产品单一老化,上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筹资,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多不重视。在投资方向选择上,有些正确,有的则发生严重失误。在生产经营上,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适应市场变化和国家宏观政策变化的能力,造成经营业绩不良,有些已陷入困境,亏损公司也已出现,一部分公司已失去再筹资的功能,面临被股市淘汰的危险。在成熟的股市,淘汰是正常现象,我国的股市尚不成熟,筹建一个上市公司很不容易。现在的问题不是淘汰,也不是任其泯灭,而是要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改造,目的是使已上市的公司的产权结构和资产规模更加合理,机制更加灵活,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财务状况更加透明,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在股票市场上有更强的筹资功能,对股民有更强的吸引力,对国家和社会有更大的贡献。同时,挽救一批上市公司,使已有的“壳”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外和我国已有的经验,对已上市公司的重组和改造可采取几种办法进行:一是、在股票市场上,由实力强大的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也可由实力强大的非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这几个方面,我国都已有先例。二、在已上市公司中注入新的优良资产,扩大资产规模,再次发行新股。三、对已失去筹资功能的上市公司,采取借“壳”、买“壳”的办法,经过包装,把优良资产注入“壳”中,提高其经营业绩,重新恢复其筹资功能。采取以上这些做法,一要企业自主进行,政府不要越俎代庖;二要按证券交易法律和规则进行;三是政府要介入其间,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对少数面临破产、淘汰的公司,政府可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将“壳”买回自己手中,重新加以组装。
3.选择适当时机,把国有股和法人股推向市场。
我国股市规模总量还是比较大的,但由于不允许国有股和法人股与公众股同时流通,流通规模仅为总规模的1/3左右。不允许国有股、法人股流通的理由,主要是股票市场也要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看起来是有道理的。若允许国有股和多数为国有的法人股上市流通,就有可能把国有股权落入私人手中,把国家控股的企业变为私人控股的企业。但从实践情况看,由于不允许国有股流通,而许多企业的国有股又缺乏资金接受配股,因而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的比重连年下降。有些上市公司实行了法人股转配为个人股的制度,虽不允许上市,但实际上是把国有法人股权转为个人股权。长此下去,将造成国有股权的严重流失,从而违背了股票市场也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初衷。我认为,股票市场是不是也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可以讨论的。即使要以公有制为主体,也不应采取限制国有股流通的办法,而应在允许国有股流通中达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目的。这在操作上是没有多大困难的。因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和经营者,他们可以把国有股在市场上卖出去,也可以买进来;他们不但可以买进国有股,还可以买进法人股和个人股。国家需要对某一企业、某一行业控股,就可把股票收购到可控股的比重;国家需要把某一企业、某一行业的股权卖掉而投入另一需要控股的企业、行业,就可把这一企业、行业的股票抛出。这种做法既可使国有股在流通中保值增值,避免流失,又可透过市场保护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因此让国有股、法人股在股票市场上同个人股在同股、同价、同利的基础上流通,是有利而无害的。有些人顾虑把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放开,会使股市因容量过大,而使股市发生动荡。这个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但完全可以通过逐步释放的办法加以解决。长虹的国有股几年前占75%,去年降为56%,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国有股仍占控股地位,市场未出现不良反映。同时,就是国有股比重下降了,但由于公司资产总量的大幅增长,国有资产总量也大大增加了。鉴于我国正处在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改组的重要时期,让上市公司的国家股逐步流通起来,不失为实现重组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希望政府尽快作出决策。
4.积极发展共同基金,把广大股民的积极性引向理性投资,减少风险。
现在我国已有股民2500万户。金融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都在不断增强,但盲目性、投机性仍然很大,承受风险能力不强。而且抄股者遍及各行各业,政府机关干部、下岗职工、居民老太均卷入其中,在股市动荡的时期,对工作和社会秩序影响很大。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解决这个问题办法是,把分散在股民中的资本,在自愿的基础上,用入股方式组成共同基金公司。由共同基金公司在股票市场上买卖各种股票,参加共同基金的股民分享收益。由于共同基金公司资本雄厚,可选择的股票种类较多,而且基金公司的管理者和操作者都由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因此,风险较个人操作要小得多。操作由共同基金公司进行,个人不再直接介入股市,对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安定也较有利。共同基金公司实际上是一个把民间资本组织起来在股票市场上进行投资的公司,对我国民间资本的形成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是一种有效的形式。现在我国在少数地方已做了这种尝试,政府应大力加以提倡,并通过法律加以规范。
有的人士认为,我国的股份制是私有制,股票市场是投机市场,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是两个大赌博场,这些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股份制是一种财产社会化的组织形式。不论什么性质的财产,只要以股份形式投入企业,它就在原有财产所有者的属性上增加了一个社会属性。具体体现在:投资者一旦将股本投入企业,就和其他股本一起形成一个更大的资本,由企业经营者运作,股本所有者不但失掉了支配权,而且永远不能退出企业;若要退出,就必须在股票市场上把属于自己的股票卖给另一个自愿买进的股东持有,而股本呢?还在企业里。这种社会化的属性,对个人资本是如此,对国有资本同样如此。因为在股份制企业里国有资本同样被社会化了,也是不能退出的。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股份制不是私有制。有同志主张把它称为社会所有制,我认为是可行的。股票买卖有无投机性?毫无疑问是有的。买卖股票与银行存款的根本不同点,在于前者有巨大风险,随时都有丧失本金的可能;而银行存款,除在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时有一定的损失外,本金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因此在股票买卖中,投机是必然的,甚至可以说风险与投机是一对孪生子,投机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投机的背后毕竟是投资。越成熟的股市,投机就会越少,人们的理性投资就会越多。交易所是不是大赌场?这样的话当然是无稽之谈。股票交易与经济景气、经济政策、政治动向等息息相关。股票交易所指数的变动深深扎根于经济的运动和变化之中,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人们称股市行情变化是观察一个国家经济走势的晴雨表,也是有依据的。我国要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发展和完善股市这样的资本市场。它不是“赌场”,而是现代市场经济必要的组成部分。
加强中国版图内资本市场间的协作
中国版图内的经济,是指包括祖国大陆和港、澳、台在内的经济。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祖国大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是在不同制度和分割的状态下独立发展的。祖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后,港澳台资本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举进入内地,其中直接投资达1100亿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70%;迁入内地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香港有8万家,台湾3万家;祖国大陆对香港和通过香港转口于世界各地的贸易大幅度增加,1995年达到1266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90倍;内地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筹资和投资办企业的越来越多,对香港的投资达200亿美元,居英资之后占第二位;台湾对香港和经过香港中介对祖国大陆的贸易,1987年至1995年8年间增长2.2倍。从1993年开始,台湾的贸易顺差要靠对内地的贸易顺差来支撑。以1995年为例,台湾对外贸易总顺差为81.1亿美元,对内地贸易顺差为148.1亿美元。台湾若没有对内地的巨额顺差,将出现67亿美元的逆差。这种情况已连续四年时间。以上这些简要情况说明,祖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经济已形成不可分割的联系,互依互利,共同发展的经济协作格局已经生成。为此,研究当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对包括祖国大陆、港、澳、台在内的整个中国版图内的经济进行考察。祖国大陆、港、澳、台要谋求各自的经济发展,在外部,首先要不断加强版图内的经济协作;要实现祖国的统一,首先要从推进中国版图内经济的一体化开始。
祖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经济协作,主要是资本、贸易、产业三个领域的协作,其中资本协作是全部协作的核心。祖国大陆、香港、台湾都有包括股票市场在内的现代型资本市场。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全世界著名的银行和投资公司都在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全世界的华商资本也在香港集中。香港不但有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法规体系,而且金融衍生工具也很发达,是全世界最理想的投资场所和融资场所之一。香港所以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因为它具有时区和英语优势,能同伦敦、纽约两个国际市场金融中心配合进行24小时的交易。香港是中国内地这个巨大潜在市场的门户,是世界各地资本研究和进入中国内地的理想场所;同时香港有众多的具有高级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金融人才,足以担当保持这个中心健康运转和不断发展的角色。台湾的资本市场发展远不及香港,但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规范化已达到一定水平,资本的国际化也有所发展。台湾资本已进入美国、日本、香港、新加坡、东南亚诸国以及非洲、拉美等一些国家;台湾进入中国内地的资本许多通过香港,或以港资面目出现。内地资本的市场尚在发展之中,不及台湾,更不及香港。根据这种情况,加强内地与港、台资本市场的协作,应放在多种协作的首位。从80年代末开始,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证券管理机构、证交易所之间已建立了正式的交流协作关系,中国内地企业已有26家在香港上市,为此,内地和香港还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港、台资本市场之间早有协作,港、台银行已相互在对方设立分行,港、台企业也已相互在对方上市。海峡两岸,虽无公开直接的交往,但从实质上看,台资多以港资、新资、日资等面貌出现,中资也有港资的外壳。97香港回归后,中资以港资面貌到台湾投资,中资企业的股票到台湾上市,并非不可。台湾企业和个人以外币购买祖国大陆上市公司的B股,台湾的资本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内地股市,也已成为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海峡两岸应把互设银行分支机构、企业相互上市、协调金融政策法规、保护双方投资等涉及资本市场的协作放在重要位置,以此来推进海峡两岸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利用香港资本市场筹资,是吸引外国资本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过去十余年中,我们通过两种途径在香港筹资,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一种是在港的中资企业在香港上市,被称为红筹股;另一种是国内的大型企业在香港上市,被定名为H股。截至去年底止,前者有60户左右,后者为26户。红筹股和H股合称为中国概念股。上市后,都在香港市场上筹得大量资本。但运作起来,两者表现有较大差异。红筹股被香港股市捧为龙头股,在股民中有很好的声誉,也有很好的经营业绩。H股则相对较差,除少数股票外,多数股价都跌破发行价。为什么同是中国概念股,而表现如此悬殊呢?据香港业内人士评论,红筹股实力雄厚,业绩突出,经营灵活,运作规范,财务透明,治理结构稳定,回报率较高;H股,业绩不稳,经营死板,运作规范性差,财务透明度低,治理结构不稳定,回报率小。若这种评论反映了两种中国概念股的实际,那么今后H股在香港上市就会遇到困难。我认为H股所以不及红筹股,关键在于上市企业的体制和机制没有转换,其运作方式更没有符合国际惯例。因此,要把更多的国有企业推到香港上市,并取得成功,必须按国际惯例对上市企业进行根本性的改制、改组和改造,使上市公司成为国际性的企业。在这方面,红筹股企业应成为H股企业的参照系。目前我们正在和香港同行一起进行一项红筹股和H股的比较研究。目的是寻找两种中国概念股在市场上不同表现产生的根源,根据这些根源对H股企业的改革提出政策建议。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对这项研究给以积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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