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奥林匹克精神--论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_奥林匹克精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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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这个问题,美国著名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已经有过经典性的阐述。然而,默顿对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的阐述只停留在对科学活动的抽象的理解上,并没有真正揭示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本文试图在剖析默顿的有关观点的基础上,把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视为一种奥林匹克精神的体现;这种精神既是推动现代科学活动蓬勃发展的强大的精神动力,又是促进整个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的精神力量。

在默顿那里,他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称之为科学的精神气质。他说:“科学的精神气质是有感情情调的一套约束科学家的价值和规范的综合。这些规范用命令、禁止、偏爱、赞同的形式来表示。它们借助于习俗的价值而获得其合法地位。这些通过格言和例证来传达、通过法令而增强的规则在不同程度上被科学家内在化了,于是形成了他的科学良心,或者如果人们愿意用现代术语的话,也可以说形成了他的超我。”(默顿:《科学的规范结构》,载《科学与哲学》1982年第4辑,第121页)

那么,什么是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呢?默顿提出了四条著名的科学家行为规范:1.普遍性规范:主要是指科学标准的普遍性。任何科研成果的评价都应当以科学本身的价值为标准,而与政治的、人种的、社会的、文化的、宗教信仰等其它因素无关。2.公有性规范:主要是指科学知识的公有性。研究成果不属于科学家个人,而属于整个人类。3.无私利性规范:主要是强调为科学而科学,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而谋取私利。4.有条理的怀疑主义规范:主要是要求人们对于科学知识,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都应当持怀疑的和批判的态度。

默顿认为,上述四条基本的行为规范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气质。

默顿的观点在科学社会学家当中引起很大争论。一种意见认为,这些规范作为支配科学生活方式的基本准则来说,是成立的。另一种意见则倾向于否定默顿提出的这些行为规范,他们认为,在科学生活中“有多少遵奉便有多少违犯”,由于理论的或经验的原因,科学家们根本无视这些规范的存在。(参见J·齐曼:《学术科学研究导论》,剑桥大学出版社1984年英文版,第84-86页)当然,也有不少学者(例如巴伯、斯托勒、齐曼、克罗宁等)对默顿提出的规范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

默顿提出的关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是否恰当这个问题固然重要,但是,人们在争论过程中忽视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揭示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的依据是什么?人们有何理由来断定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是或应该是什么?显然,这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人们对科学活动作不同理解,可以阐述不同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

默顿对科学活动的理解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他认为是新教的清教主义精神培育了科学的精神,并花了很大的篇幅试图论证“指导着清教徒行为的规范与指导着科学家行为的规范之间的平行关系”,说明“清教徒与科学家的气质的相似性”。(默顿:《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1页)这种“平行关系”和“相似性”就是默顿揭示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的深层“依据”和“理由”。

默顿试图以宗教作类比来理解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其理由是难以成立的。即使我们承认,如默顿听说的那样,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清教主义对科学的确产生过巨大的影响,也不足以说明科学家的行为规范必然“平行于”清教徒的行为规范,科学的精神气质必然“相似于”这种宗教的精神气质。

概括地说,默顿的理论其主要缺陷在于:第一,它并没有从根本上真正揭示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第二,默顿所说的“科学的精神气质”似乎与科学活动的理想和精神动力并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推动现代科学进步的精神动力显然不应当归结为所谓的“宗教精神”;第三,默顿所揭示的“精神气质”不但对科学活动本身缺乏指导意义,而且对社会来说也没有多少现实意义,因为社会需要弘扬的是科学的精神,而不是“宗教的”精神。

关于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既可以从活动论(即把科学看作是一项社会活动)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可以从认识论(即把科学看作是对真理的认识和探求)或从价值论(即把科学当作潜在的生产力)的角度进行研究。显然,默顿是从活动论的角度来揭示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和精神气质的。就科学作为一项社会活动而论,它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气质,并不是像默顿所描绘的那种“清教主义精神”,而是一种现代奥林匹克精神。因为从活动论角度看,真正与现代科学活动“平行”或“相似”的是现代奥林匹克体育运动。

所谓“平行”,我主要指的是体力与智力的平行,力量与智慧的平行。力量(体力)与智慧(智力)是人类战胜自然并立于不败之地的两大法宝。所谓“相似”,我认为,与宗教活动相比,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与现代科学活动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具体表现在:

1.运动员和科学家的精神风貌是相似的。在运动员和科学家的身上,最集中地体现了人类顽强拼博,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对于运动员来说,他们的最大心愿就是在运动会上打破记录并夺得奖牌,在体育运动史上写下自己的辉煌;对于科学家来说,他们的最大目标就是创造重大的科学成果,并获得国际同行的承认,以此来证明自身对社会的意义和价值。在体育运动史上每一项记录,都是人类对自身体能的极限所作的挑战;同样,在科学史上每取得一项重大突破,都意味着人类在智力上跃过了一个新的高度。不管是在体育还是在科学的道路上,只有不畏艰险、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人,才能到达光辉的顶点。

2.奥林匹克运动和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是相似的。就拿默顿提出的四条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为例,不难发现,这四条规范对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来说,同样也是适用的。比如,科学活动强调为科学而科学,不应以科学来谋取私利;奥林匹克运动也强调为运动而运动,反对从政治上、商业中滥用运动的行为。科学活动强调科学的生命在于不断怀疑和创新;奥林匹克运动也提倡勇于挑战、不断超越的精神。

3.奥林匹克运动的体制与科学活动的体制也是相似的。概括地说,科学活动的体制化经历了从个人--松散的学会--集体研究--国家规模的科学与大科学几个阶段。各国的科学院相当于国家奥林匹克运动队,国际性学术团体相当于国际体育组织;科学竞赛不仅仅是科学家与科学家个人之间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科学水平的竞赛。

由此可见,现代科学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奥林匹克运动(我们不妨称之为是“奥林匹克智力运动”)。现代科学活动和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同样的精神气质。如果用奥林匹克格言来描述,那就是“更快、更高、更强”。如果说,奥林匹克运动显示了人类对“更快、更高、更强”的体力的向往的话,那么,现代科学活动则集中地体现了人类对“更快、更高、更强”的智力的追求。

默顿所说的“科学的精神气质”之所以难以成立,关键在于它并没有触及到现代科学活动最根本的理想和精神,因而不能真正揭示现代科学活动的精神动力。

默顿把科学的精神气质归结为普遍性、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这四条规范。核心就是告诫科学家们要“为科学而科学”。那么,促使科学家们“为科学而科学”的精神动力又是什么呢?在默顿那里,他把“宗教精神”看作是新科学的精神动力。他说,新教伦理“不仅引导人们走上特定的活动轨道,而且施加出经久的压力使人们忠贞不移地献身于这种活动”。(同上书,第119页)

其实,科学活动的精神动力并不神秘。我们不妨先看一看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动力是什么。显然,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动力并不是来自它的各项规范或规则,也不是什么“为体育而体育”,更不是来自某种神秘的“宗教精神”。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动力从根本上说来自运动员和裁判员在宣誓中所说的“真正的体育精神”,即奥林匹克理想和精神。

当然,奥林区克的理想和精神并不是抽象的。它体现在奥林匹克运动的体制中,体现在奥林匹克运动的各项规范或准则中,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有两条:一是靠公平竞争。奥林匹克运动的体制和它的一切规范或准则都必须确保公平竞争,否则,奥林匹克的理想和精神就无从谈起。二是靠体育的价值、社会的价值与个人的价值三者之间的高度一致。在神圣的五环旗下面,体育的光荣、国家的荣誉和运动员实现自我价值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作为主旋律的奥林匹克的理想和精神,而且,也看到融合在这个主旋律之中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精神,它们给奥林匹克运动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与奥林匹克运动一样,科学活动之所以那样充满活力,具有永无止境的蓬勃向上的精神力量,关键也是靠两条:一是靠公平竞争。在我看来,公平竞争比默顿所说的四条规范更为根本,更具有动力意义。科学活动要是没有竞争或竞争不公平,那么,就像体育活动取消比赛或者取消规则一样,就会失去活力,逐渐走向衰落。二是靠科学的价值、社会的价值与个人的价值三者之间的高度一致。科学活动的根本理想和精神(即奥林匹克的理想和精神),以及人们在追求这一崇高理想过程中迸发出来的爱国主义精神、民族自尊心、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自我实现的愿望,都是现代科学活动的强大的精神动力。

用奥林匹克的观点看科学活动,尽管只是从一个角度(即把科学看作是一项社会的智力活动)来揭示科学活动的精神气质和精神动力,然而,它对于指导我们的科学体制改革,推动科学活动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看,人们往往偏重于从认识论和价值论这两个角度研究科学,探讨科学发展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动因,而常常忽略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即高度体制化的现代科学活动非常类似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除了追求真理和推动生产力发展这两个精神的和物质的动因以外,现代科学活动作为奥林匹克式的智力活动本身也蕴藏着巨大的精神力量。如果能充分挖掘和利用这股巨大的精神力量,必将对科学活动的发展起着无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从实践上看,现代科学活动可以而且应当向奥林匹克运动学习和借鉴许多成功的经验。应当承认,现代科学活动在体制、规范或规则和调动人的积极性等诸多方面离奥林匹克的理想和精神还有一段距离。例如,科学活动中普遍存在的论资排辈、官本位、奖励制度中的“马太效应”和科学权威的终身制等等许多现象和做法,从根本上说都是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在我看来,奥林匹克精神是革命的,是永远催人奋发的:在它那里,不讲资历辈份,也不分地位高低,唯一的价值标准,就是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看谁“更快、更高、更强”;在它那里,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和体育官员的系列是截然分开的。一个人不可能既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裁判员。教练员和体育官员享有他们自己的荣誉,但不允许也不可能把运动员的成绩和荣誉归为已有;在它那里,没有绝对的运动权威,更没有什么权威的终身制。对于运动员来说,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未来永远是从零开始。要是科学活动也能像奥林匹克运动那样,在各方面都能体现这种革命的、永远催人奋发的精神,那么,科学家和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会大大提高,科学活动的内在活力就会显著增强。反之,如果我们背离奥林匹克精神,不能充分做到公平竞争,不能把科学的价值、社会的价值和科学家的个人价值真正地统一起来,那么,势必大大挫伤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科学活动的蓬勃发展。

研究科学的精神气质的第二个目的,就是为了让全社会进一步了解科学的精神,从而学习和弘扬科学的精神,以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全面进步。

然而,默顿所揭示的“科学的精神气质”,不但没有真正揭示科学活动的精神动力,而且对于社会来说也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默顿提出的四条规范及其核心“为科学而科学”,似乎只是科学家们份内的事情,与其他的社会生活并没有多大关系。至于默顿所说的“清教主义精神”,显然更不是社会所需要学习和弘扬的科学精神了。

如果我们用奥林匹克的观点来看科学活动,那么,现代科学活动就是人类社会的奥林匹克式的智力运动,而科学家就是肩负着时代重任为科学的理想而顽强拼搏的运动员。

科学与社会的关系是双向的、互动的:一方面,科学的发展需要社会给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科学不仅作为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知识体系,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对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而且,科学作为人类一项极为重要的社会活动(即奥林匹克式的智力活动),它所培育的科学精神(即奥林匹克精神),又是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全面进步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往往只是把科学当作一种知识体系(当代潜在的生产力),从这个角度来强调科学的社会价值,而忽视了科学作为人类重要的社会活动(作为奥林匹克式的智力活动)对于社会的意义。后者不仅从新的角度阐述了科学活动自身的精神动力,而且也从新的角度揭示了社会应当怎样理解科学,向科学学习什么,弘扬什么样的科学精神。

用奥林匹克的观点来理解、学习和弘扬科学的精神,无论对于促使社会关注科学,还是科学推动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促使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和支持科学事业,真正造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励科学家和科学工作者们勇攀科学高峰,同时也激励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从小立志献身于科学事业。在这方面,奥林匹克运动给了我们许多启示。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一个重要的因素在于,奥林匹克的圣火不仅唤起了广大体育健儿的锐意进取精神,而且也点燃了亿万民众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巨大热情:奥林匹克运动的每一项成绩、每一个事件、每一个人物甚至每一个花絮,都牵动着世界各国观众的心!相比之下,科学则存在着明显的反差:很少人在关心是谁创造了某项科学成果,是谁在攀登科学的高峰。我认为,存在这种明显反差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全社会普遍的科学文化水平欠佳,人们还不足以能像欣赏体育那样去“欣赏”科学。二是人们习惯于把科学当作一种现有的知识体系,并没有把它看作是一项社会活动,当然,更不可能把它看作是一项奥林匹克智力运动!

反过来,社会也将从科学活动中吸取更多的精神力量。奥林匹克精神是人类社会宝贵的精神财富。它所蕴含或激励的许多精神对于人类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繁荣和富强,都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这些作用包括:1.理想主义的精神。理想主义是奥林匹克精神之魂。奥林匹克精神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追求在体力上和智力上“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理想。这种理想主义的精神,与人们在道德上追求高尚,在艺术上追求完美,在精神生活上追求高品位等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2.爱国主义的精神。奥林匹克精神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感召力,关键在于它唤起了人们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这种爱国主义精神,不仅激励着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和科学活动的蓬勃发展,而且对于提高国家和全民族的凝聚力,也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3.顽强拼搏的精神。从人的精神风貌上看,奥林匹克精神最集中地体现为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和蓬勃向上的英雄主义精神。一个国家和民族是否具有这种精神风貌,乃是这个国家和民族是否能够振兴和腾飞的重要标志。4.公平竞争的精神。从活动的规则和体制来看,奥林匹克精神所集中体现的则是公平竞争的精神。公平竞争既是体育和科学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又是所有的社会活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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