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兴起及其社会文化特征_政治论文

春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兴起及其社会文化特征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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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中国古代第一批知识分子群体即士阶层兴起和形成了。知识阶层的兴起和形成,不仅直接地影响了当时社会政治的发展,而且其独特的社会性格还深远地影响着中国雅文化发展的面貌与倾向。

一、春秋之社会变化

春秋时代是一个大变动的时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财产关系、政治制度和社会关系,均出现了迥乎前此的面貌。从历史的角度看,这种变动乃是西周以来渐进式的社会变化的合逻辑的延续。其表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告完成,一种是继续加剧为质变。而在这诸多的变化中,井田制的瓦解与宗法制的解体乃是其中最有实质性因而最值得重视的两大变化。

1.井田制的瓦解

西周初期,基本的耕作方式是靠人力拉犁的“耦耕”法,劳动生产率自然是很低的。由于农时的限制,这样的耕作方法需要劳动力大量集中并共同协作,《诗大雅·载芟》中称“千耦其耘”,当是当时生产状况的真实写照。

西周的农业已有很大发展,如成康时期牛耕已得到推广,农具也有大幅度改良。“稷稷良耜,俶载南亩”(《周颂·良耜》)“以我覃耜,俶载南亩”(《小雅·大田》),都是形容工具的锋利方便的。当时还出现了金属农具,如“痔乃钱镈,奄观铚艾”(《周颂·臣工》)中的“钱”、“铺”、“侄”。牛耕的推广,农具的改良和铁器的使用,使劳动力得到了相应的解放。一两个壮劳力便可完成农时所要求的工作量。于是,“同我妇子,馌彼南亩”式的家庭耕作方式应运而生,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千耦其耘式的耕作方式便逐步被淘汰。

劳动组织的这种变化,使私田对劳动者显得日渐重要。劳动者在私田上的精耕细作与在公田上的消极怠工形成了鲜明对比。在公田上,即使将劳动者组织到一起,统治者仍无法得到他们所期望的劳动量。“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公羊传·宣五年》何休注),以致公田杂草丛生,维莠骄骄。在这种情况下,以力役地租为特点的藉田制已经流于形式,实在难以维持了。至周宣王时,天子不籍千亩并料民于太原,可以说是井田制废坏的无声亦且无奈的官方宣言。

与井田制的废坏相应,各国诸侯竞相采取新的赋税制度以充实国库,给养军资。如齐国在管子主持下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肥瘠的等级征收赋税;鲁国初税亩宣布田不分公私,均以亩数为量征收赋税。实物地租取代了力役地租。应该说,这些制度和措施给以力役地租为特点的籍田制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2.宗法制的解体

由于井田制的废坏,建立在这种土地制度上的政治制度——以宗法制为核心的封建等级制也随之瓦解崩溃了。

井田制废坏的直接结果是动摇了周天子的权威。周王是土地的最大占有者,在以力役地租为特点的井田制中,他获得的力役最多,所以他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维护王者之排场尊严并号令诸候。在民不肯尽力于公田,力役地租流于形式之后,周王所受损失实为最大。昭穆以后历代周王既没有采取灵活务实的经济政策,又拘泥于先王礼仪维持空头排场挥霍奢侈。经济上的入不敷出不仅使王权衰弱,而且使周王在祭祀、君臣关系等方面经常作出违礼之事,从而引起了诸侯的不满和不敬。至“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史记·周本纪》)“夷王衰弱,荒服不朝”(《后汉书·西羌传》)夷王以下,“天子下堂而见诸侯”(《礼记·郊特牲》)。至春秋时期,这一趋势更是一发而不可收。经过周郑交质、祝聃射肩、齐楚窥鼎诸事,诸候之势日盛,政令出自方伯,周王这个天下大宗不仅失去了礼乐征伐的政治权力,失去了封国胙土的宗法能力,而且,周襄王二十年,“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史记·周本纪》),周王甚至连起码的礼仪尊严也没有了。

王室的衰微,使土地的占有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从理论上讲,普天之下,莫非土王,土地所有权在周天子。通过逐层分封得到土地的诸侯与卿大夫,只对土地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所以,土地是不准买卖转让的,即所谓“田里不鬻”。但这种状况只在周初维持过一段时间,到了西周中晚期,由于王权式微,周天子失去了对土地所有权的控制。所以,周天子名下的王土开始了公开的非宗法性的转移。这种转移主要是通过三个途径发生的:一是买卖。据《卫盉》、 《五年卫鼎》、《九年卫鼎》记载,司裘之官裘卫曾用裘皮和宝器珍玩向贵族换得大量田产及山林川泽。贵族邦君历曾答应卖田给他,因为未践约还受到三有司的审讯。这些事说明地产交易的普遍和公开以及官方的保护态度;二是抵押转让。如《九年卫鼎》所载,矩伯为了置办车马仪仗而先后将十三田和一个里抵押给别人。《曶鼎》中,匡因为偷了的十姊禾而向曶赔偿“七田”;三是武力兼并和战争掠夺。西周中晚期,兼并或掠夺往往是先夺取政权而后夺取土地的,如曲沃武公之并晋。至春秋初年,不仅贵族与贵族之间,而且国与国之间,均有频繁的土地兼并活动或战争。

土地的非宗法性转移的后果,一是庶姓地主经济实力和政治地位因此均有上升;二是土地的获得不再通过逐层分封,所以获得者或土地占有者与诸侯及周王之间不再有宗法关系;三是在土地的买卖中,土地不再如西周初年那样是地位、身份和特权的标志,而变成了一种有形的财富。除了经济的含义之外,不再有直接的政治含义。在土地的非宗法转移中,一种新的行政组织出现了,这便是县郡制。县郡制实行较早者为楚晋二国。楚灭小国,往往以为县。晋之县郡,多是对军功的赏赐,即“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二年》)县郡制不同于分封制的地方在于,它不是封地或采邑。县大夫是受国君委派的官吏,县或郡是职田或禄田,并不世袭,往往是职去田归,身死田夺。至于因军功、事功而得的赏田,往往只食其田租,与贵族封田相去更远。这种行政组织不仅开阔了士阶层的仕途,为士阶层提供了一个合适的政治舞台,从而鼓励了士阶层的发展,而且为日后官僚制度开了先河。如果说土地的买卖、转移和掠夺是宗法制度废败的经济标志的话,那么,县郡制的实行,就是宗法制度废败的政治标志。

二、士阶层的崛起

士,甲骨文作“ ”、“ ”,象木已成材状。《说文解字》注“士”:

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十一。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段玉裁注曰:凡能争其事者称士。《白虎通》曰: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通古今,辨然否,谓之士。

善于做事,从一开始,至十结束,善始善终,即推十合一。从甲骨文、孔子的断,许慎的解及后人的注上,我们可以肯定,士在最初是泛言能干善任的男子的。

西周之前,国之大事,惟祀与戎。男人首要的职事是执干戈以卫社稷。所以上古之士,皆为武士。这一点,从当时的教育科目主要是射御之术也可看出。西周之时,士的情况有了一较大变化。首先是士之来源和社会成份发生了变化。除了与夏商之时相同的亲兵武士之外,周初的士更多是源于分封制。《孟子·万章下》记周室班爵之制如下:

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礼记·王制》曰:

诸候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事实上这两种班爵并无不同。在封建制中,诸候以长子为继承,而诸子为卿大夫,卿大夫同样以长子为继承而封诸子为士。即所谓“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候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礼记·礼运》)所以,西周之时,士多为贵族之最低一级。

其次,对士的基本能力的要求也有很大变化。西周的政治体制是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封建制,相应于这种政治制度,礼、乐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也应运而生。所以处身于宗法制度中的士不仅要有射御的勇力,而且要娴熟于礼乐典章。同时,士大多为卿大夫担任家宰。司马、司徒、属大夫之类的官职,所以,士必须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即必须认字识数。因此,在当时,一个合格的士必须身通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士的这些特点,为日后士的知识化即文士化准备了条件。

至春秋时代,随着籍田制的破坏和宗法制的解体,士的状况也相应地有了很大变化。

首先是士阶层人数的激增

士是贵族的最低一级,又是四民之首,居于贵庶之交汇点。一方面,井田的废坏瓦解了贵族的经济基础,人口的繁衍使公子公孙无法尽封,政治斗争的残烈使大批贵族从高位跌落,于是,上层贵族纷纷地降到了士的队伍中。《左传·昭三年》叔向曾论及晋国公室贵族衰亡的情况:“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栾、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在另一处他又说:“晋之公族尽矣,胖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室从之。胖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左氏会笺》卷二十一)十八个大家族中唯羊舌氏在,其余多降为皂隶。杜预注皂隶为“贱官”,身份与士是很接近的。所以至少贱官周边的大部分为士份子是可以肯定的。士阶层人数激增还与庶人地位的上升有直接的关系。春秋时代,各国统治者出于政治、军事斗争的需要,纷纷奖掖民之俊秀,崇尚军功、事功。齐桓公为求霸业,下令“匹夫有善,得而举之”,赵简子伐郑誓词说“克敌者,……庶人工商遂”。杜预注“遂”为“得遂为士”。民秀、军功、事功应不在少数,上升为士的人数自然不少。

第二,士阶层的政治地位越来越高,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士阶层逐渐崛起为可以左右国家命运的中坚为量。这一方面是由于士阶层人数的激增。另一方面是由于士“大抵皆为有职之人”,他们长期担任邑宰、家宰,掌握地方的财、政、军大权,形成了很强的实力。当时,诸候之政在大夫,而大夫之政又在身份为士的“陪臣”。家宰、邑宰们由于控制了卿大夫的家政,所以事实上也左右了国家政权,这就是所谓“陪臣执国命”。孔子堕三都时,为季氏管理费邑的家臣公孙不狃、叔孙辄指挥私邑的军队包围了鲁君、三桓和孔子。阳虎是孟氏子弟,又是季氏家臣,曾指挥私邑的军队一度战胜过鲁国军队,并执季桓子盟而释之。这些都说明为卿大夫担任家臣的士在政治上力量已经很强大了。

当然,士阶层政治地位升高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队伍中个别或少数份子的身居高位,而在于士阶层是一支能适应当时社会变化并具有很强生命力的队伍。士阶层的队伍中,既有家道中衰的贵族,又有因军功、事功得遂为士的能者,还有乡举里选产生的民之俊秀,他们能文能武,又有一定的统治经验和相当的社会阅历,加之他们处于贵庶之交汇点,有上通下达之便,上可以体察政治动态,下可以沟通民俗民情,所以,在诸候争霸卿大夫争权的动荡政局中,他们不仅是诸候卿大夫首先要依赖的社会政治力量,而且事实上是社会之希望所在。社会造就了他们,社会又迫切地需要他们,这就是士阶层崛起而为社会政治之中坚力量的根本原因。

第三,士阶层开始知识化

周初之士,已开始习文,即书、数、礼、乐。实际上,这是士走向文化的第一步。春秋之时,随着王官失守,祝、宗、卜、史这些职掌宗教、文化和历史的文官也降落到了士的队伍中,他们实际上是第一批文士。他们的加入,从典籍的传播和教育的实施两方面都极大地促进了士的知识化。

士的知识化还与私学的兴起发展有关联。私学兴起的时间尚待方家考定,但至少在孔子时,私学已具规模是可以肯定的。私学虽然也传授射御之术,但更多地传授礼乐典章和统治技巧。这一点,从孔子回答卫灵公和赵文子的“军旅之事,未之学也。”“甲兵之事,未之闻也”一类的活就可以看出。实事上,私学的宗旨在于把士引进入仕之门,这是当时士对私学趋之若鹜和私学兴起的根本原因。随着文化的传播,私学逐渐注重对文化进行整理和思考。所以有孔子读《易》,韦编三绝之事。在这种情况下,士的知识化便是自然的结果了。

从根本上说,士的知识化乃是当时政治的需要所造就的必然趋势。当时,步兵已经兴起,军事规模已经很大。统帅大军的人,主要依靠的不是勇力,而是经验和知识。所以,晋文公选元帅时,赵衰推荐“说礼乐而敦诗书”的郤毂,晋文公就毫不迟疑地接纳了。事实上, 不仅军事上,而且内政也一样,不是决于勇,而是决于文。此外,当时外交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因为随着时间的推进,外交活动显出了比军事活动更大的效益。“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这样各国都急需精通礼乐典章,能够审时度势,并娴熟辞令的外交人才。因此,统治者便大力提倡学文,“学士则多赏”(《韩非子·显学》)“中章、胥已任,而中牟之民弃田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民为求仕而随文学者的状况尚如此之盛,士的情形自可推想而知。

三、士的社会文化性格

士是中国古代第一批知识分子。士的兴起和发展的历史,同时也决定了他们自身的社会文化性格。

首先,从社会成份上讲,士主要是由低级贵族、祝宗卜史、民之俊秀构成的。所以,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从一产生,在血缘上就与政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决定了知识分子本身对政治的依赖性。

其次,士阶层知识化的动力不是追求真理,而是追求仕途。对他们来说,“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乃是金科玉律。所以,他们最关心的是社会政治问题而非科学真理问题。这就不仅决定了中国学术对政治的依附性和非独立地位,而且也决定了中国学术的人文化倾向。中国学术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始终摆脱不了“我注六经”的模式,摆脱不了政治的控制,没有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而自然科学始终只是以个人爱好的形式存在着,没有形成完备的知识体系,追根溯源,实是由士的产生过程所决定的一种先天不足。

第三,中国知识阶层形成的标识不是某学术问题的完成和“认识你自己”之类学术命题的高扬,而是士阶层在政治上取得主导地位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自我认同。因此,他们有很强的政治使命感,即“君子忧道不忧贫”。宋人范仲淹之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以说,既是对前此之士精神的总结,又是对后来之士精神的启迪。西方知识层因为强烈的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和追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被西方人称为“社会的良心”。如果作一类比的话,那么中国知识层便可因其强烈的政治使命感而被称为“社会的先驱”。

第四,士阶层知识化的过程,实际是他们对《诗》、《书》、礼、乐等古代文献和典章制度的占有、整理和保管的过程。对古代文献的占有、整理和保管,使士阶层往往对现实的社会政治持一种理想化的批判态度。孔子便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位。千百年来,知识分子一直是社会理想的建筑者和追求这一理想的先驱者。但同时,由于对理想的构筑和对现实的批判,往往采取“托古改制”的形式,所以,不彻底性和温和的改良色彩总是古代知识分子领导的一切社会运动之共同特点。

随着士阶层的崛起,士之自我认同也随之发生。这种认同不仅是对政治理想的选择,而且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如果说政治利益是士阶层自我认同的社会物质基础的话,那么政治理想和人格理想便是将士阶层牢牢粘合在一起的精神纽带。于是,孔子所倡导的“君子理想”便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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