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贷市场的微观结构与战略绩效_金融论文

农村信贷市场的微观结构与策略履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微观论文,信贷论文,策略论文,农村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按照Adams和Fitchett的界定:受到中央货币监管部门或者金融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与管理的金融行为或组织,称之为正规金融,而把所有处于中央货币监管部门或者金融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与管理之外发生的金融活动或组织称之为非正规金融[1]。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通常是政策决策层所关注的焦点,并被确定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然而,农村正规金融往往面临着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约束[2],这种双重约束导致了农村金融市场萎缩,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广大农民和中小企业得不到必要的发展资金。除正规金融之外,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还存在着与正规金融平行的非正规金融。尽管非正规金融资本进入正规金融领域的合法途经存在障碍,但众多研究者发现,在经济转型期间,非正规金融在我国农村经济领域内活动相当普遍,并且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越来越大[3][4][5]。

针对这种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现象,金融抑制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推进工业化,对金融部门采取金融抑制政策,或者政府出于纠正市场失灵等原因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干预和抑制,从而导致广大农民和小企业无法从正规金融获得贷款,而求助于非正规金融组织[6][7][8];只要解除金融抑制,实行金融自由化,就可以消除非正规金融活动,但是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实践并没有支持这一理论假说。

不完全信息范式认为,由于信息、交易成本、垄断和外部性等原因,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信贷资金,而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恰恰具备了正规金融所不具备的诸如抵押、信息和交易成本等优势[9][10][11],使得非正规金融具有顽强的自生能力。因此,运用信息经济学、现代合约理论等分析工具来考察正规与非正规金融运行机理是重要的研究方向,应用这些分析工具关键在于分析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的微观机理,从而揭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微观原因。

一、现代合约理论视角的借贷合约安排

现代合约理论认为,所有的市场交易可以还原成合约关系(并以此作为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这样任何一个经济活动就离不开合约,并且对一项经济交易的调节可以通过显性或隐性的合约来实现。签定合约时,合约内容确定了某种状态下参与人应该采取何种行动,且在参与人之间如何分享该行动所产生的收益和分担该行为所带来的风险。相应的,各类金融交易也可还原成金融合约,并通过这些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活动。诸如借贷协议、债券、股票和保险单等显性金融合约,实质上就是规制金融交易行为的凭证或文件协议,除运用这些显性的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活动外,还存在着各种隐性金融合约来调节金融交易。从合约权利与收益的配置状况来看,金融合约可以分为权益型、债务型、衍生型和混合型四种类型,正规与非正规金融交易的合约形式主要表现为以上四种类型(卓凯,2006)。

探究不对称信息下合约不完全的根源问题,以及如何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设计一种合约来约束或规范合约参与人的行为问题,是现代合约理论探讨的核心内容。因此,一项有效合约所必需的两个基本要素——充分或较充分的市场信息和合约的履行机制,就成为现代合约理论重点关注的内容。

20世纪70年代,研究者们开始运用信息范式来分析金融(借贷)合约的结构及效应,运用不对称信息概念来剖析信贷市场上的信贷配给问题,使人们对信贷配给所产生的机制及效应,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Stiglitz和Weiss证明,在信贷市场上,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则贷款人因为借款人所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而实施贷款额度的配给,因此,在信息不完全的信贷市场上(即使没有人为的干预),信贷配给将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现象而存在[12]。Williamson证明,签订合约后,贷款人必须付出一定监督成本,才能获知投资项目所实现的收益,而这种监督成本的付出会引起贷款人的期望收益降低,当期望收益降低到某一临界值时,贷款人将拒绝向一部分借款人发放贷款[13]。

现代合约理论所关注的另一个领域就是合约履行机制问题。现代合约理论认为,如果签订合约后,合约所确定的行动结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履行,则任何事前的合约将变成一张废纸。借贷合约亦不例外。当借贷合约的履行和违约惩罚的相关制度安排不完善,甚至执行相当困难时,则借款人选择策略性的故意违约的动机将增加,有时可能会选择欺诈手段[14]。

因此,现代合约理论指出,由于交易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经济现实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一项经济(金融)合约的有效性,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即充分的或较充分的信息和合约的有效履行。因而,对任一借贷合约的设计,必然面临着(签约前或签约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和(签约后)合约的履行机制问题。

具体来讲,一项运行有效的借贷合约要处理好甄别、激励、监督和合约履行问题[15][16]。一是甄别问题。借款人风险类型存在差异,而贷款人没有充分的、系统的信息来区别借款人类型;另外,借款人在贷款偿还能力及意愿上亦存在着差异,并且偿还能力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生产能力及积累财富的能力。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而不能利用价格机制(利率)来出清市场。二是激励问题。给定信息不对称条件,借款人也许具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贷款人面临道德风险,为克服这一问题,贷款人将引致较高的成本,因此,借贷合约的设计必须满足借款人的激励相容约束以及贷款人的要求。三是监督问题。一旦贷款发放后,诸多因素均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发生变化,贷款人必须花费成本来观察这些因素变化可能引起还款率的变化,以及诱使借款人从事合同约定的生产活动。四是合约履行问题。借贷合约到期后,强迫借款人偿还贷款通常比较困难,特别是制度及法律基础设施不健全,以及按照法律程序操作费用较高的发展中国家;而传统式的抵押(即使存在)也不可能保证贷款及时偿还。

二、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的微观比较

由于信息获取、借贷合约设计及履行合约均要花费成本,因此,贷款人依据其借款人自身特征、信息禀赋状况等,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关键性因素进行安排,设计出满足借、贷双方需要的借贷合约。正规金融机构将主要运用标准的信息来甄别借款申请人,审查财务报表、定期检查借款人,以及依据正式法律机制保证合约履行。相反,非正规金融组织(友情借贷、关联贷款、储金会、私人钱庄等)运用各种创新方法向潜在借款人来扩展信贷。因此,由于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差异,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设计及治理表现出诸多差异,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正规借贷与非正规借贷合约安排的微观差异主要体表现在:

(一)甄别策略

在给定跨期金融交易和异质的借款申请人条件下,甄别有助于贷款人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发放;甄别允许贷款人确定申请人的还贷意愿与还贷能力,并以此决定发放贷款的额度,或者可能拒绝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由于小企业或者农户风险类型存在较大差异,而贷款人没有充分的信息来区别这些类型;同时,他们在贷款偿还意愿与偿还能力上亦存在着差异。基于这种信息不对称,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而不能利用价格机制实现市场出清。因此,在甄别策略上,非正规贷款人(组织)可以依据社会关系,或者基于地理相近或职业联系因素而获得本地信息,或者用重复交易等方式的试错法,以及互助成员之间的自我选择机制,来作为甄别借款申请人的机制;而正规金融机构更多的是通过审计财务报表、审查投资计划书、信用记录及报告和信用评级得分等标准信息方法,来甄别潜在借款人的类型。

(二)监督策略

监督有助于贷款人确保借款人是否改变初始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这种改变要么是通过改变自身努力,要么是外生的变动。一旦贷款发放后,诸多因素均可能导致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与还款能力发生变化,贷款人必须花费成本来观察这些因素变化可能引起的还款率变化,以及诱使他们从事合同约定的生产活动。如果借款人差异大,则贷款人的成本将很高。于是,非正规放贷人(组织)可通过随时走访借款人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通过借款人定期开会、定期偿还部分贷款等作为一种监督策略;另外,基于联合负债的借贷合约就是以团体成员集体承担还款义务为条件而向个人发放贷款,因此该方法可以诱导团体中的借款成员相互监督,从而缓解道德风险。相反,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督方式比较标准,例如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状况、审计借款人财务报表和监督其贷款支出等方式。

(三)激励相客机制

借贷合约设计确保激励相容约束,通过这种机制使得借款人偿还贷款享有某种好处。如果不及时偿还贷款,将失去抵押(担保)品,或者与贷款人关系因此而恶化未来再也不能获得贷款。给定信息不对称条件,借款人也许具有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造成贷款人面临道德风险,为克服这一问题,则贷款人将面临较高的成本。因此,如果要避免有成本的监督问题,则借贷合约的设计必须满足借款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例如,借款规模的逐渐增加将作为一个偿还激励机制,当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贷款,则削减其未来可能再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项目,这对没有其他选择的借款人而言,是一个较强的合约激励机制。非正规金融组织可以通过重复性交易方式、社会关系及其相互作用、动态激励机制和向借款人提供存款等金融服务便利,甚至向其他组织或个人公示违约者等,来保证借贷合约在设计上的激励相容。而正规金融部门则通过真实资产抵押、第三者担保等方式,确保借贷合约的激励相容。

(四)合约履行机制

借贷合约执行机制能帮助借款人对其违约责任负责。一般来讲,在制度及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法律等第三方裁决制度相对薄弱的、或者法律执行成本较高的地区,强迫借款人偿还贷款通常比较困难;即使存在传统的抵押也不可能完全保证贷款的及时偿还。因此,非正规放贷人(组织)可以利用社会道德、声誉机制促进借贷合约有效执行。特别是生活在同一社区的交易双方,声誉作为一种行为约束规则,通过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了借贷合约的履行。其作用的机理是:履行诺言的借款人能得到连续的、更大的和更优惠的贷款,而不守信用的借款人会受到未来不能获得贷款的制裁,并且随着信息的扩展,其他潜在贷款人也不会向其发放贷款,从而不履行诺言的借款人就会失去未来获得贷款的机会,这种长期利益的存在约束了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另外,利用关联交易可以把信贷支持纳入农业生产链,将还贷能力控制在一定弹性范围内,从而促进借贷合约有效执行。而极端的情况是非正规放贷人(组织)还可能利用非法手段,来保证借贷合约的履行。而正规金融机构,则主要利用法律强制手段,或者出售借款人的担保品等方式,保证借贷合约的有效执行。

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与城市信贷市场相比,农村信贷市场所面临的信息、激励与合约履行机制约束问题更为严重,从而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机构面临着甄选、监督、激励与合约履行约束等问题,并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构建的微观障碍。因此,在正规金融不完善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发挥一定的替代性的经济功能,有助于小企业经营者获得外源性融资,从而分散经营风险。非正规金融之所以具有这种优势,其关键在于:非正规金融能通过借款申请人自身、家庭和社区等特征变量,系统地运用信息和经济激励办法,设计出适宜于借款人的借贷合约,从而克服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合约履行问题。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和启示。

(一)结论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信息、激励与合约履行机制约束的存在,从而成为信贷市场构建的微观障碍,这必然导致:一是甄别借款申请人成本过高,因而贷款人面临着逆向选择问题;二是贷款发放后,由于缺乏有关借款人的行为信息,即没有充分有效的机制来约束其行为,因而,贷款人面临着道德风险问题;三是由于缺乏有关借款人偿还贷款决定及其机会主义行为的信息,贷款人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来证实其能否偿还债务及履行贷款合约。

现代合约理论将借贷活动还原成借贷合约关系,进而分析借贷合约的签订及履行问题。基于此,对任一借贷合约的设计,必然面临着(签约前或签约后)不对称信息问题和(签约后)合约的履行机制问题。具体来讲,一项运行有效的借贷合约要处理好以下问题:一是甄别问题,二是激励问题,三是监督问题,四是合约履行问题。而不同贷款人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和合约履行问题所实施的策略不同,便成为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的微观差异。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信息获取、借贷合约设计和履行合约均要花费成本,因此,贷款人依据自身特征、信息禀赋状况等,对借贷合约中的甄别、激励、监督与合约履行机制等要素实施对应的策略,从而设计出满足借、贷双方需要的借贷合约。对正规金融机构来讲,主要运用标准的信息来甄别、监督借款人,以及依据正式法律机制保证合约履行。相反,非正规金融组织运用各种人格化的信息来甄别、监督借款人;运用动态激励机制等来改进未来借款条件,并以此作为激励相容机制;通过道德机制、信誉机制,甚至非法手段等私人治理方式来保证合约执行的实现。

(二)启示

从正规与非正规借贷合约结构来看,非正规金融在一些地区活跃的微观原因在于:非正规金融不仅对信息有着深刻的把握与理解,而且能给出特殊治理机制与其合约相匹配。对于存在着身份差异的需求群体而言,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应注重内生型金融体系的培育,尤其是在底端信贷市场上,潜在的金融服务不仅包括正规金融,而且还包括一些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具有处理标准信息的合约优势,从而可以跨空间调剂资金,这一点在农村地区亦相当重要;相反,依赖本地资源的非正规金融部门不能在更大范围内调剂资金,但其比较优势体现在可获得身份各异的借款人的私人信息。因此,将这两部门的比较优势综合起来,可以得出深化、整合农村信贷市场的策略。例如,可以诱导正规金融向非正规金融学习,从而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借贷技术和程序等方面的创新。另外,政府应积极改进借贷合约履行的法律环境、贷款担保品的运用,以及建立贷款人之间的信息分享网络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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