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以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05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_预算执行论文

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以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05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_预算执行论文

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5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论文,年中论文,地方论文,草案论文,第十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各位代表: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 报告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 关决定、决议,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新的成就,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也比较好。

全国财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两万亿元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达到26355.88亿元(不含 债务收入,下同),比上年增加4640.63亿元,增长21.4%,完成预算的111.8%;全国财 政支出28360.79亿元,比上年增加3710.84亿元,增长15.1%,完成预算的105.9%。收支 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004.91亿元。

分中央与地方来看:中央财政总收入15081.54亿元,比上年增加2150.71亿元(已扣除 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增长16.6%,完成预算的109.1%;中央财政总支出182 74.39亿元(含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0378.77亿元),比上年增加2145.88亿元,增 长13.3%,完成预算的107.4%。中央财政赤字3192.85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 准的3198.3亿元减少5.45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22258.53亿元(含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 收入),比上年增加4147.14亿元,增长22.9%,完成预算的112.6%;地方财政总支出210 70.59亿元(含上解中央支出605.42亿元),比上年增加3222.18亿元,增长18.1%,完成 预算的106.6%。地方财政收支相抵,结余或结转1187.94亿元。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 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些小的变化。

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是:

(一)依法组织预算执行,合理使用超收收入。

200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积极贯彻 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都明显好于预期。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和企业效益的大幅度提高为财政大幅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财政税务海关部门强化管理为财政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增收 4640.63亿元。如果把为解决历史欠退而增加的1275.32亿元出口退税额(财务上作冲减 收入处理)计算在内,全国财政收入增长5915.95亿元,增长27.2%。主要税种完成情况 分别是:国内增值税比上年增收1781.18亿元,比预算超收1002.31亿元;海关代征进口 税收比上年增收900.79亿元,全部体现为超收;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增收1030.78亿元, 比预算超收710.3亿元;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增收317.87亿元,比预算超收115.91亿元; 国内消费税、营业税分别比上年增收319.05亿元和736.16亿元,比预算超收251.31亿元 和350.61亿元。上述六项主体税种2004年共增收5085.83亿元,占实际增收总额5915.95 亿元的86%。

同时,也要看到增收中有2000亿元左右是超常规或一次性因素形成的。一是2004年部 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和物价上涨增加了一部分收入。由于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并主 要在工业环节征收,增值税随投资和工业增加值的过快增长比常年多增加700—800亿元 。二是2004年由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比正常年份少退税一个季度,加之平均调低出口 退税率3个百分点,当年相应共少退税近1000亿元。三是税务部门清理过渡性账户也增 加了近300亿元收入。

2004年,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2537.71亿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按照党中 央、国务院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 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同时考虑 到相当一部分超收是经济运行中一些超常规或一次性因素增加的收入、不宜用于扩大经 常性开支,2004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历史欠账和增加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方 面的支出。具体是: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用于解决部分历史陈欠;车辆购 置税超收35.7亿元,按规定专款专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教育科学 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21.03亿元;支持农村税 费改革和粮食生产156.04亿元;解决退耕还林粮食历史挂账404.85亿元;增加企业退休 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2.5亿元;拨付全国社保基金148.56亿元 ;支持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0亿元;增加抗灾救灾等其他支出133.71亿元。这样安排,既 体现了瞻前顾后、防范风险,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又控制了 一般性支出,支持了宏观调控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 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财政超收部分由地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教科文卫、支农及消化历史债务等方面。

(二)统筹兼顾,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

1.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把支 持“三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投入力度,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3月下旬,党中 央、国务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新情况,特别是粮食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决定进一步采 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工作力度。财政部服从服务大局,千方百计 克服困难筹措资金,追加156.04亿元支农支出;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扎扎 实实地将“两减免三补贴”政策落在了实处。在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 ,吉林等8个省份免征或基本免征农业税;河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及广东省降低或自主 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山西等11个省份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29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河北等13个粮食主产省对水稻、小麦、玉米、 大豆等品种实行了良种补贴;对中央直属垦区和66个粮食主产县购置大型农机具实施补 贴。中央财政落实“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共安排补助支出313.2亿元。与此同时,中 央财政还积极采取以下支农政策措施:一是主动配合调增用于农业的国债项目资金,20 04年安排380亿元,占当年新增国债项目资金总额的34.5%;二是为缓解因粮食等基本食 品价格上涨对社保对象生活带来的影响,从2004年下半年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金标准增支22.5亿元,追加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0亿元;三是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 用于粮食主产区,并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63.16亿元资金由有偿使用全部改为无偿投 入;四是认真落实教育、卫生、文化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农村,以及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 格的优惠政策;五是取消、免征、降低了十几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六是支持农村劳 动力转移培训200多万人,其中有80%左右的人实现就业。总之,2004年,中央财政支持 “三农”的力度是多年来最大的。由于政策好、天帮忙、人努力,粮食生产出现了好形 势,农民得到了实惠,物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为中央从“三农”入手加强和改善宏观 调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调整财政投资的方向和力度,有效缓解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按照“五个 统筹”的要求,主动配合调整国债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有保有压,重点保证重大在建 项目、农林水利、教科文卫、能源、县乡公路等方面的需要,对其他投资项目宜缓则缓 ,特别是对部分过快增长行业投资项目暂缓下达资金预算。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国债 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把好审核关,并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全年结转国债项目资金456.92亿元。另外,适时调整房地产行业的有关减免税政策,并通过调整土地出让收益支出 结构、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等措施,在加大支持农业的同时控制城市扩 建速度。这些措施,为有效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大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就业 和再就业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继续支持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年中央 财政增加再就业补助资金22.25亿元,增长54.6%。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就业补助支出, 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努力保障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中央财政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44亿元,确保了下岗职工基 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并积极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央财政 用于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24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另外,支持吉林、黑龙江两省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

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96亿元用于支持地方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并从 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亿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 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资金,建立了改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状况的财政保障机制 。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应急度汛项目资金17.01亿元,特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 助费40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了资金,不仅及时解决了灾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问题, 而且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拨款机制得以建立,救灾物资和装备得以较好充实。

4.加大教科文卫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2004年,全国教育支出增加421.8 9亿元,增长14.4%。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增加43.23亿元,增长15%。积极改善农村 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继续支持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基”攻坚计划、农村 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重点项目。初步形成了以对农村中小 学贫困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高校 特困生生活费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资助贫困生财政投入体系,为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2400多万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受到了学生和家长及社会的广泛好评。加大 对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以及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投入,继续支持国家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等。2004年,全国科技支出增加 98.5亿元,增长13.7%。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增加52.34亿元,增长11.9%。继续支 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加强了基层文化建设。安排公共卫生 专项资金40亿元,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农村卫 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以及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 救治工作。安排补助资金近2亿元,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 工作,较好地调动了农民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全国共安排经费8.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75亿元,有效保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需要,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有力缓解了禽流感对家禽养殖户以及相关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5.加大行政政法投入,促进政权建设。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政法专款补助31.3亿元, 支持改善贫困地区基层政法单位办案条件;安排专项经费4亿元,支持深圳、珠海、广 东、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大通关”建设;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开展全国第一次 经济普查工作;安排专款9.2亿元,支持在14个省(市)进行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出台了 对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政策,发挥了弘扬正气、激励广大 公安民警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而忘我工作的积极作用。中央财政还积极探 索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和推动地方各级财政建立与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 ,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参与建立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保障驻外机构和中国公 民安全和反恐需要。

(三)稳步推进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体制完善

1.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 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改革原则,各级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改革情况, 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积极组织协调,及时完善相关办法,确保了改革的顺利实施。 除及时办理当年出口退(免)税2187.74亿元、确保正常需要和“新账不欠”外,还通过 使用超收收入,利用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而增加的中央库款余额,全部清偿了历 年欠企业和地方的出口退税。这项改革的成功推进,提高了国家信誉,维护了政府形象 ;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和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状况,降低了出口企业的财务成本,增强了 企业的竞争和发展能力,推动了出口大幅增长;促进了财政收入体制的完善,提高了地 方政府参与出口退税管理的积极性。

2.增值税转型等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 增值税转型试点,不仅是落实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政策措施,也 是促进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需要。2004年推进这一改革时 面临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和刺激投资增长两个矛盾。财政部门从促进经济和财政长远发 展的战略出发,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测算分析,科学制订方案,采取投资过热行业暂 不纳入试点范围和实行增量抵扣等办法,较好地化解了上述矛盾。经国务院批准,自20 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实行了增值税转型试点,允许纳入 试点范围的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实行增量抵扣办法。同时,对东北地区工业 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允许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或摊销期限的基础上,按不高于 40%的比例缩短折旧年限或摊销期限,并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统一提高到1 200元/人月。东北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可在中央授权范围内自行调整部分矿山油田企业 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增值税转型等改革方案的及时推出和顺利实施,既有效促进了东北 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将增值税转型改革推广到全国、促进经济和财政发展奠定了基础, 又为财政充分发挥调控职能作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3.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改革。中央财政及时安排拨付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补 助资金199.47亿元,共安置职工53.75万人。积极推进并完成了第一批中央企业分离办 社会职能试点工作。调整铁路系统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铁路体制加快 改革。支持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和改制上市,落实中国人保、 中国人寿两家保险公司上市的所得税返还政策,对部分地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 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和保值储蓄贴补息补贴政策。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 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额标准体系,在人事部等5个中央部门进行了实物费用 定额试点,并对一些跨年度的重大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试点。增加信息产业部等7 个中央部门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综合预算改革试点,地方也加大了改革力度。14 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26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国政府采购规 模突破2000亿元,资金节约率在10%左右。制定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 由国务院颁布施行。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财政部分三批共取消行政审批项 目38项、调整审批项目6项,并对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程序、期限及监督 检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加强财政监督特别是对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监督,共查处 有问题资金895.2亿元,核减中央财政支出39.8亿元,增加中央财政收入76.3亿元。

总之,2004年预算完成情况比预计的要好,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但要清醒地 认识到,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基层财政比较困难,基 层政权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亟待增强;二是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有向财政转移和积 聚的趋势,特别是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潜在风险增大,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 艰巨;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许多亟待加强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保障力度还不 够等。对上述问题,国务院高度重视,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工作力度,有些已在2005年预算等相关工作中作 出相应安排,有些正在积极探索解决办法。另外,审计署对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 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还表明,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使用效益亟待提 高,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国务院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按照全 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扎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依法理财和为民理财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推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的规范化,努力从机制上、制度上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产生。据统计,目前已 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年 初不能列入部门的代编预算,财政部已建立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报送的制度,并在执行 中按规定尽快下达。有关整改情况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专 题报告。

二、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2005年编制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 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为主 题,以坚持以人为本、构筑公共财政体制为基础,以实施好稳健财政政策、推进改革为 动力,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 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关于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

2005年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是中央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1998年 以来,我国连续实施了7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和国内需求不足 的问题,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当前,我国经济供求关系已发生了变 化,经济结构调整任务突出。一方面,农业、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基础设 施等需要加强;另一方面,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快、重复建设严重的现象比较突出。目 前全社会投资规模已经很大,社会资金增加较多,通货膨胀压力依然存在。这些情况充 分说明,有必要也有条件由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转向松紧适度的稳健财政政策,主要 体现为适当减少财政赤字,适当减少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并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和国债资金投向结构。拟安排中央财政赤字3000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8.3亿元;拟 安排长期建设国债8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 100亿元。保持上述规模的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主要是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 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加强农业、教科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薄弱 环节,特别是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需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相当 规模的在建国债项目,仍需国债资金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 地,促进中部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也需要国债项目资金的支持;国内外形势还存 在不少不确定因素,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并留有必要的财力准备。另外,随着经济发展 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2005年预算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由2004年的2.5%下降 到2%,降低0.5个百分点。

(二)关于2005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

2005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总收入16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580.54亿元,增长10.5%。中央财政总支出19662.08亿元,比2004年增加1387.69亿元,增长 7.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000亿元,比2004年预算减少198.3亿元。2005年,中 央财政安排国债项目资金800亿元,比上年减少300亿元,其中700亿元纳入中央预算,1 00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同时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100亿元。2005年中央财 政需归还到期国内外债务本金3923.4亿元,加上弥补当年赤字3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 发行总规模为6923.4亿元。另外,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汇总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 安排,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29255.03亿元,增加2899.15亿元,增长11%;全国财政支出 32255.03亿元,增加3894.24亿元,增长13.7%。

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安排11%,这一方面考虑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宏观经 济预期指标;另一方面,考虑了各种减收因素。为落实“五个统筹”、支持经济体制改 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将继续执行并出台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如进一 步降低或免征农业税,继续调低关税税率,执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或双边优 惠关税安排,落实支持就业和再就业、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 中部崛起、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税收扶持等政策,以及足额安排出口退税和适当安排 归还出口退税陈欠所需资金等,都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2004年财政收入中的超常规或 一次性因素随着情况变化也将减弱或消失。加之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长基数越来越高,财 政收入大幅增加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因此,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安排既比较稳妥,又 比较积极。

(三)关于2005年预算支出安排保障的重点

按照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2005年中央财政支出安排,将着力协调,着眼长远, 有促有控,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向困难地区、困难 群体和困难基层倾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向改革创新倾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主要安排情况是:

1.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在 全国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律实行免征农业税;2 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的省份再降低4个百分点,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 分点的省份再降低2个百分点。在全国范围内免征牧业税。中央财政将新增转移支付资 金14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这些政策。2006年起全国将全部取消农业税,并由中央 财政按规定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去年以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由过去的“规范税费、减 轻负担”转到逐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只有大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 财政体制等改革,才能切实巩固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成果。二是稳定和完善支持粮食生产 的有关政策。一方面,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粮食主产区100亿元对种粮农 民的直补资金规模不减少,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资金37 亿元,比上年增加8.5亿元,增长29.8%;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3亿元,比上年增加2 .3亿元,增长328.6%;另一方面,在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中,安排专门资金对 产粮大县给予支持。三是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进一 步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增加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四是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 施建设、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五是继续落实新增教育、 文化、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六是继续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技术培 训工作。

2.缓解部分县乡财政困难。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维 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促进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央财政在继续加大对财力薄 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从2005年起,按照“以奖代补”的思路,建立激励约束机 制,安排150亿元对地方实施“三奖一补”政策。即对财政困难县乡政府增加县乡税收 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动用中央财政对省的财 力性转移支付在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促进县乡政府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 本;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确保粮食安全,调动产粮大县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对以 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补助,体现公平和避免“鞭打快牛”。同时 ,将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采取继续增加财力 性转移支付、创新省对县及县对乡财政管理模式、强化县乡财政管理等配套措施,实施 综合治理,确保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 县乡财政困难状况有明显缓解。

3.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投入。中央财政安排教育、科技、卫生、文体广播、计 划生育、公检法司等支出1297.09亿元,比上年增加178.76亿元。教育事业费增量按规 定主要用于农村,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 攻坚计划,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 县“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步伐,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 工作重点县约14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 杂费,同时逐步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为此,中央财政安排13亿元,地方财政安排28.1 亿元,2005年中西部地区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中小学生人数将 达到约3000万人。继续完善高等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 点补助安排10亿元,比上年增加7.04亿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出安排(含艾滋病、血 吸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控制)42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 励扶助制度试点安排4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并从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 用于支持“少生快富”试点。贫困地区公检法司专项补助经费安排48.1亿元,比上年增 加16.8亿元。此外,根据对外交往和经济合作的需要,对外援助支出安排69.2亿元,比 上年增加8.5亿元。

4.大力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支持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认真 落实中央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再就业的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再就业支出安排 109亿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亿元。二是继续支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做 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完成向失业保险并轨任务。三是完善和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包括支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落实军人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做好农村“五保户”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等。同时,积极做好自然灾害救济工作,对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也将给予扶持和救助。

5.继续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为进一步提高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 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2005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除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4499.21亿元外,安排对地方转移支付6724.87亿元,比上年 增加725.31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3093.43亿元,比上年增加508.98亿元。2005 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合计11224.08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7.1%。

6.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一是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金融 和投资体制创新,加快铁道、邮政体制改革,促进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改革重组, 推动棉花、化肥、食糖等主要商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等。其中,安排国有企业政策 性关闭破产资金170亿元。二是巩固和发展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根据新的出口退税 分担机制规定,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出口退税指标2891.4亿元,地方也要足额安排,确 保及时退税,坚决做到“新账不欠”,同时,积极研究解决出口退税机制运行中出现的 部分地区出口产品征税与退税不匹配等新问题,努力完善改革机制和办法。三是积极稳 妥推进增值税转型等改革。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在全国范围 内推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各项研究准备工作,进一步 完善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的相关政策。认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5年1 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0.4%降低至9.9%。完善进口税收政策, 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和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逐步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为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增强 经济活力,吸纳就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此外,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 和领土完整,国防支出安排244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中央财政还将积极保障落 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他重点支出需要。

三、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05年预算

根据2005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将着重抓好以下财政工作: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积极支持税务、海关等收入征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走私、偷逃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 罪活动。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 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在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基金、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 的同时,合理挖掘彩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 收入潜力,进一步加大将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编制综合财政预算的 工作力度。堵塞各种漏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逐步实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统 筹安排,提高各级政府的财政调控能力。

(二)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各项重点支出资金的使用效果

对农业、社会保障、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不仅要在 资金上足额保障,还要完善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要总结完善和推广财政支农 资金直接补贴经验,增强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中间环节和管理成本,让受 益地区、行业和群体直接受益、真正受益、更多受益。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强 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下大力气推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系统工程的实施。省级财 政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特别是要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积极 稳妥地予以考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支持缓解 县乡财政困难所采取的措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中央财政 将强化约束机制,每年专项检查的面不少于10%。对违规骗取奖补政策或违规使用奖补 资金的地方和单位,不仅要扣除奖补资金,还要予以除名,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 者的责任。

(三)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

积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扩大基本支出预算改革范围,稳步推进行政 单位实物费用定额改革,实施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在中央部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 度改革,并深化实施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积极实施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财政直接支付 试点。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中,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积极实施中 央对地方专项拨款政府采购试点,着重做好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工作,逐步发 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争取2005年采购规模达到2500亿元。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制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财政违法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狠抓财政行政许可相关制度的落实,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支 持和推动修订《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进一步完善财政法律体系。加快完善 我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继续整顿和规范 财经秩序,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依法理财。

(四)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在这种形势下 ,越易产生资金浪费和损失现象,越有必要反对和制止大手大脚花钱的行为。要看到我 国还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初期,促进发展、支持改革、落实“五个统筹”等都需要财 政支持和保障,要加强的薄弱环节很多,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很多,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绝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相对好一些而忽视了勤俭节约和反对浪费。要切实按照“两个 务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继续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 制会议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一般性支出。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完 善办法,扩大范围,追踪问效,节约资金,把钱花在急需处,把钱花出效益来。要严肃 财经纪律,严厉查处各种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的行为。

完成2005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 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十届全国人大 三次会议对经济财政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 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 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财政工作能力,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 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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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以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执行情况的报告-2005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_预算执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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