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O:企业并购的新模式_企业并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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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LBO的出现及其发展

西方企业并购走过了漫长的百年历史,经历了四次并购高潮,有力地促进了现代企业的发展和资本的集中。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每次并购高潮的出现都伴随着新的并购形式的产生。LBO就是八十年代中期第四次企业并购浪潮中产生的一种新的并购形式。

LBO(Loverage buy-out),即杠杆并购,指一个公司要通过大量举债来获得另一公司产权的企业并购方式。依据经济学家格伦·雅戈(Glenn.Yago)的说法,在企业并购活动中,一家公司利用借债资金的比重占到并购总价值的70%以上,则可称为LBO。这种以借贷资金为主的并购活动,在80年代席卷西方世界的并购浪潮中发展甚为迅猛。以美国为例,1980年,LBO还只有94起,而到1988年则增加到3637起,并购总价值达3114亿美元。

LBO不仅发展速度快,而且并购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这种并购方式通过发行高风险债券筹集大量资金,以这笔资金为主去收购目标公司,然后从目标公司的现金流量中偿还所负债务,因此并购方企业只需花很少一部分自有资金就可以并购一些大公司,这使得一些规模庞大的并购活动得以实现。1983年—1988年间,在美国169起LBO中,资产额在1亿美元以下的并购只有53起,在1亿美元以上的有116起,平均每起LBO的并购价值,1979年为3980万美元,1987年为4.7亿美元,增加了12倍之多。美国华尔街并购大王KKR公司,1989年以LBO方式动用248.8亿美元收购了位于亚特兰大从事食品和烟草制造的RKJR公司,成为并购史上最大的一次并购活动。

二、LBO兴起的原因

LBO在美国及西方其它国家的兴起,是有其客观原因的。

首先,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信贷资金,这些过剩的资本急于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这就为企业利用借贷资本进行并购活动创造了可能条件。

其次,70年代以后持续的高通货膨胀率,使得公司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产生很大背离,以这种低估了的资产作为抵押发行债券,对拥有巨额借贷资本的放款人来说,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第三,西方各国资本收益税率的降低,也导致了风险资本大量增加;加上各国政府放松对企业的管制,特别是金融业的放松管制,对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取消,更促成了LBO方式的增长。

第四,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并购活动所要动用的资本额也相应增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积累巳远远赶不上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需要大量的外部资金进行支撑。依靠借贷资本进行并购的LBO方式,也就成为并购活动中的重要形式。

第五,由于70年代以后,在企业并购活动中,以股票交换手段获取目标公司所有权的方式大幅度减少,现金交易方式又成为并购行为的主要手段。这就需要企业筹措大量的资金。这种资金远非企业本身能力所能承担。因此,利用借贷资金进行并购就成为必然。

三、LBO的利弊分析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LBO一出现就引来了经济学界对其褒贬不一的两种看法。对西方LBO案例进行实证分析,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1.能够扩展企业规模。一般说来,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利用各种方法,以扩充自己的实力,获取更多的利润。当前并购活动竞争激烈,投标价格日益提高,意欲并购一家企业,需要筹措的资金往往是过去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若采取一般的筹资方式,难以得到如此巨额的资金,于是发行高风险债券就成为达到并购目的的重要手段。

2.能够进入新技术新产品领域,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技术的竞争。一家公司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扩展实力,必须掌握最新技术,完全靠企业自己的力量去研制开发新技术是不现实的,利用并购活动获得高新技术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风险,节约开发时间。而要想并购一家具有先进技术的公司,不付出相当大的代价是难以如愿的。因此,发行高风险债券,获取大量资金,采用LBO的方法,才有可能在这场并购争夺战中取得成功。

3.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并购方企业可以利用本身的管理技术,对被并购企业进行治理结构的重组,以提高管理效能。另外,在一些传统产业部门,生产设备陈旧,资金短缺,劳动生产率低下,可以借助发行高风险债券获得资金,进行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根据格伦·雅戈的计算,美国利用LBO的企业与非LBO企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在实行并购前6年期间,两者比例最低,到并购后2年期间,比例达最高点,说明LBO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有明显效果。

4.可以打破企业的行业垄断,促进部门间的相互渗透和溶合。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某一部门或行业垄断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资本,通过LBO,就可以使非资本密集型企业进入资本密集型企业,还使得中小型企业并购大型企业成为可能。

当然,由于LBO自身所具有的无法克服的缺点,在经济活动中也产生一些消极的作用,使得一些经济学家对其持否定态度。

1.LBO使得企业债务大幅度增长,给企业带来深重的利息负担。根据肯·莱恩(Ken Lehn)等人的计算资料,1980—1987年间,美国58起进行LBO的公司,其债务与股本之间的比例,在并购之前为46%,并购后提高到552%,增长幅度达12倍之多。美国《商业周刊》的资料表明,并购高潮前的1977年,美国企业的利息支出占现金总流量的比重仅为15%,并购高潮的1988年,这一比重上升到24%,企业债务负担造成的利息额的增长,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效益,在效益不高的情况下,企业很难进行更多的资本积累,结果必然是债务偿还力下降,造成大量债券拖欠,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2.LBO造成社会失业人数的增加。一个企业对其它企业的并购,必然带来大量紧缩机构、裁减人员。据资料显示,1980—1986年,美国制造业中进行LBO较多的部门,如食品、纺织、仪表等,就业人数都有程度不同的减少,这种就业人数的减少,对整个经济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3.LBO使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减少。由于LBO行为多在激烈的竞争中进行,佣金、利息和投际溢价等金融方面的费用,以及雇用律师和诉讼等法律方面的赞用大幅度增加,企业很少有能力花费更多的资本投放到固定资产上。因而从长远利益考虑,企业实力必然受到了削弱。

另外,LBO往往导致企业压缩自身的技术开发和研究费用,从总体上延缓社会的技术进步速度,还会引起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使大量财富更加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加剧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

四、中国企业进行LBO的可行性探讨

企业并购在我国出现后,就以其搞活经济的有效作用,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起来,作为企业并购方式的一种——LBO是否能在中国被广泛采用呢?我们认为目前这种条件尚未成熟。

在LBO过程中,常由投资银行先拨给收购者一笔“过渡性贷款(Bridge Loan)”,在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后,再安排目标公司发行大量债券筹资,用来偿还过渡性贷款。由于这种贷款风险大,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承担,只能由投资银行提供,而投资银行愿意提供过渡性贷款,原因除了利率高外,还可赚取安排融资的高额手续费。由此可见,投资银行在LBO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目前我国的商业性投资银行极不发达,通过它来进行LBO是极为困难的。

2.LBO的最终资金来源是靠目标公司发行高风险的债券。这种债券风险过高而被称作“垃圾债券(Junk Bond)”。在我国证券业管理十分严格,证券市场尚未完全发育的时候,靠这种高风险债券投资也是不现实的。

3.从西方的LBO实践来看,并购后的企业往往要大量紧缩机构,裁减人员,这对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4.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企业的债务比例普遍过高,将别是国有企业更是高在70%以上,这种负债率高的企业进行LBO以后,债务会进一步增加,使得企业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80年代末,西方发行高风险债券的企业大量破产倒闭,也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总之,由于LBO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高风险性,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大力推广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在一些具体条件下我们不妨借鉴西方LBO的一些优点,以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发挥不同企业间的优势互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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