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嘉润医院 150500)
摘要:目的 探讨胎儿心律失常的原因、诊断及治疗。方法 抽选我院2014年6月~2016年6月收治的65例胎儿心律失常孕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65例胎儿心律失常中,18例为胎儿心动过缓(27.7%),16例为胎儿心动过速(24.6%),31例为不规则胎儿心律(47.7%);64例胎儿足月出生,其中62例出生后听诊均未闻及心脏杂音及心律失常,超声心动检查未见异常,2例经超声检查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1例终止妊娠。结论 经确切诊断,及时治疗,可控制胎儿心律失常及心力衰竭,多数胎儿心律失常属于一过性窦性心动过速、孤立的室上性期前收缩、一过性不规则心律等,这些胎儿心律失常是胎儿心脏发育过程中的良性过程,不影响胎儿正常出生和健康。对于符合产科终止妊娠指征的孕妇则要适时终止妊娠。
关键词:胎儿心律失常
胎儿心律失常(fetal cardiac arrhythmias)的临床重要性差异很大,胎儿心动过速的发病率为1/10000~1/25000次分娩。大多数胎儿心律不齐为暂时性。少数胎儿心动过速可导致胎儿充血性心力衰竭、非免疫胎儿水肿或胎死宫内。持续胎儿心动过缓常合并胎儿心脏结构异常及自然免疫性心肌炎,但很少合并胎儿水肿。现抽选我院2014年6月~2016年6月收治的65例胎儿心律失常孕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胎儿心律失常的原因、诊断及治疗。
1一般资料
抽选我院2014年6月~2016年6月收治的65例胎儿心律失常孕妇的临床资料作为研究对象,胎龄为15~41周。
2病因
引起胎儿心律不齐的原因包括:心脏传导系统缺陷少数、心肌病、心脏肿瘤、心脏结构异常及胎儿感染(如巨细胞病毒或B组柯萨奇病毒感染)等。
3临床表现
胎儿心律不齐常在听诊、胎心电子监护或超声波常规检查中意外发现。心律不齐胎儿中约70%存在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征包括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心脏扩大、羊水过多、水肿及腹水等。导致胎儿心衰的原因包括慢性贫血(如溶血性、双胎输血及母胎输血)先天性心脏病、感染、血栓性疾病或高血压病。
4诊断
胎儿心电图对胎儿心律不齐有一定诊断价值。通过M型超声检查可发现胎儿心脏结构异常。Doppler检查有助于了解胎儿心功能状态。应用阴道B超能更早地诊断胎儿心律不齐及伴发异常。核型分析有助于发现胎儿染色体异常。
5胎儿心功能评价
可靠的无创性胎儿心功能评价受诸多因素限制,包括胎儿期心脏体积较小、心室内膜显示不清、较难标准化心血管结构方位、胎动及母体腹壁声窗欠佳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常规心功能评价中常用的射血分数(ejection fraction,EF)和缩短分数(fractional shortening,FS)已不能可靠地反映左心室的整体收缩功能,而二尖瓣瓣口舒张期血流流速曲线分析亦受胎儿快速心率影响。
近年,国外专家提出的胎儿心脏整体评分(cardiovascular profile score,CVPS)系统是一种多变量评分方法,用于评价胎儿心功能状况、预测水肿胎儿结局及指导其治疗、指导及评价严重先天性心血管畸形产前干预,也常用于宫内治疗时限的选择以及对胎儿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疗效评价。CVPS系统通过二维多普勒超声进行测量的与胎儿不良预后相关的多种参数来进行半定量评价,包括胎儿水肿情况、心/ 胸面积比值、房室瓣反流情况、脐动脉血流频谱、脐静脉和静脉导管血流频谱这五项内容,每项两分,满分10分,即心脏功能正常的胎儿评分为10分,如果胎儿这五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则标志着出现不同程度的胎儿心力衰竭。
CVPS对临床进行胎儿心律失常/心力衰竭治疗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一般认为,CVPS 一旦降低就应当进行干预;CVPS≥7分,给予针对病因学的治疗常能取得良好疗效;7分>CVPS≥5分,治疗存在争议,多采取治疗后观察动态变化;CVPS<5分,围产期死亡率高,治疗意义不大,甚至是有风险的,此时的临床干预可能会抑制母胎的适应性保护而将母亲-胎儿复合体继续置于高应激状态下,出现不必要的并发症,威胁母胎安全。
5治疗
5.1终止妊娠
是足月胎儿心律不齐的最好处理。宫内药物治疗主要限于未足月胎儿出现心律不齐或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
5.2室上性心动过速
是最常见的胎儿心律不齐类型,检查时可见到心房扩张及三尖瓣关闭不全。首选地高辛治疗。
5.3房颇、房扑
房扑可见于长时间室上性心动过速后,但房扑常不合并充血性心力衰竭。对治疗胎儿房扑缺乏经验,似平应按室上性心动过速治疗,首选地高辛治疗。
5.4完全传导阻滞
治疗目的是增快胎儿心率,减轻及避免胎儿水肿发生。可选择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Isoproterenol)及特普他林(Terbutaline)治疗。同时应用地高辛可改善心室功能,应用利尿剂可减轻心脏负担。国外有对药物治疗无效者应用心室起搏器。
5.5其它
阵发性窦性心动过缓、房性或室性早搏常属良性心律不齐,无需特别处理。室性心律不齐罕见,而且很少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目前无宫内治疗经验。
6结果
65例胎儿心律失常中,18例为胎儿心动过缓(27.7%),16例为胎儿心动过速(24.6%),31例为不规则胎儿心律(47.7%);64例胎儿足月出生,其中62例出生后听诊均未闻及心脏杂音及心律失常,超声心动检查未见异常,2例经超声检查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1例终止妊娠。
7讨论
胎儿心律失常是妊娠期常见的异常情况,其发生率约为1~2%。据此推算,每年我国大约有20~40万孕妇在常规产前检查时发现胎儿心律失常,这往往给准父母带来极大的困惑和忧虑。
经确切诊断,及时治疗,可控制胎儿心律失常及心力衰竭,多数胎儿心律失常属于一过性窦性心动过速、孤立的室上性期前收缩、一过性不规则心律等,这些胎儿心律失常是胎儿心脏发育过程中的良性过程,不影响胎儿正常出生和健康。对于符合产科终止妊娠指征的孕妇则要适时终止妊娠。
参考文献
[1]邵勇,姚珍薇.胎儿心律失常研究进展[J].中华内分泌外科杂志,2010,4(1):50-52.
[2]颜雪梅.胎儿心律失常的临床分析[J].实用心电学杂志,2014,23(6):425-428.
[3]曾慧琳,王巧玲.46例胎儿心律失常诊断及治疗分析[J].医药前沿,2013(20):60-61.
论文作者:王书红
论文发表刊物:《航空军医》2017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24
标签:胎儿论文; 心律失常论文; 心律论文; 心力衰竭论文; 心脏论文; 不齐论文; 水肿论文; 《航空军医》2017年第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