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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如何认识当前高等教育研究的形势与特点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是“文革”结束后展开的。从70年代末到现在,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从1979年前后到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的发布前夕,可以看作是第一个阶段。这个时期从事这方面研究工作的同志不多,机构也很少。就研究的领域和特点来说,主要集中在一般性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性的研究方面。1981年厦门大学的潘老在全国教育学研究会第二届年会上首先拿出了《高等教育学大纲》,其后蔡克勇同志的《高等教育简史》、李骥同志和余立同志的《高等教育管理学》也相继出版。东北师大徐长瑞同志翻译的《苏联高等教育经济学》也在这个时期问世,上海交大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也在这个时期出版。我们省于1982年在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内设立了一个高等教育研究室;在此基础上,1983年单独建立了吉林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并召开了省高等教育学会的第一届年会。会后,我们还编辑出版了文集。但总的看,那时我们省对高等教育的研究,也主要是局限于经验性质的研究和一般理论性的研究方面。
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颁布到1992年全国第四次 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前,可以看作是高等教育研究的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的研究,无论从理论的角度或是从实践的角度,都要比第一个时期广泛得多,深入得多,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我国高等教育研究全面展开的阶段。其标志是:(1)类似的研究机构在许多省市和相当一批有影响的大学中建立起来;(2)出现了一大批的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形成了一支很可观的研究队伍;(3)出现了一批办得很好的、很有影响的高等教育研究方面的刊物;(4)研究的领域较之前一个时期更为广泛,研究的方向和问题也更带有宏观色彩和应用色彩。特别是1986年前后,武汉大学出版的《高等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和由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编辑出版的《高等职业教育文集》,以及由我省陈谟开同志主编的《高等教育评价概论》都是一批很有影响、很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著述。从实践角度看,这个时期的研究已经突破了纯经验性研究的缺点,把对高等教育改革的研究升华到理论认识方面。对高等教育的比较研究、未来研究、发展战略研究、结构布局研究、立法研究、评价研究、投入产出研究和对人才规格、模式及其培养规律的研究,都广泛地开展起来。1985年3月底《人民日报》曾经刊登过一篇《小议宏观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应当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进行宏观体制改革,第二步改革校内管理体制。从宏观角度说,要打破条块分割、诸侯割据的体制,重心首先应当研究解决好政府宏观控制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政府的主要职能,其一是制定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认真考虑结构、布局问题;其二是要研究解决教育立法包括高等教育方面的立法问题;其三是搞好高等教育办学的整体评价与各方面的局部评价问题;其四是要筹集并管好教育经费问题。同时作者还建议,把当时全国的800多所院校划分为两大部分,其中100所左右,对于国计民生、国防和科技事业发展具有命脉意义的学校由国家直接管理,其余均放给省一级政府去管理。作者的这些看法和主张现在看起来,也是具有时代意义的。因此我们说,这个时期对高等教育的研究要比前一个时期深入得多,是很有道理的。
但是,这个时期的研究也有缺点,主要缺点是理论方面的研究与行政工作结合得很不够,离决策层比较远。除了少数行政部门重视之外,多数部门看不到这种研究的咨询作用。我们省当时在这方面认识得还是比较早一些的,比如1986年8月,省教委召开了高等教育研究工作会议,下发了《吉林省高等学校高教研究室(所)暂行工作条例》,对这方面的工作是相当重视的。
从1992年全国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到现在(中间经过“纲要”和“教育法”的颁布),可以看作是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的迅速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目标的确立,高等教育一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改革,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有些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未碰到的,因而认识并回答这些问题,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注意的中心。这个时期的研究工作,不同于前两个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现了由国家领导同志牵头,吸收各地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同志一起进行研讨问题的局面,这种研究工作较之过去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些好的意见可以直接被吸收,被采纳,直接影响或进入决策圈。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进步。其次,这个时期研究的问题,较之过去也更为带有宏观色彩,应用色彩,研究队伍的组织和协调也更多地带有行政色彩。从全国看,国家教委对教育行政工作的调控与指导,是同研究工作十分紧密地结合起来的。比如开轩和远清等国家教委领导同志,都亲自出面组织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从1993年开始,远清同志亲自主持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要点”的课题研究。这一年在长春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1994年在无锡开了第二次研讨会,1995年在五邑开了第三次研讨会,编辑出版了三本文集。1996年远清同志又主持召开了“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课题开题会。听说开轩同志正在组织进行关于总结20世纪教育思潮和21世纪教育发展趋势 的研究。这些情况表明,国家教委的领导同志的确是把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当作一件重要的事情来抓的。
对于全国高等教育研究的这种形势,在座的同志,特别是各院校的领导同志,一定要清楚。要抓好,抓实,跟上国家教育的思路和步伐,不要落后。
从省里的情况看,省教委,省高教学会,省教科院,是紧跟着国家教委的思路和行动来开展各项工作的。远清同志主持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我们是积极地参加了。1994年我们按照国家教委的思路撰写并出版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论纲》,这本书在1995年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中获得了一等奖。同年11月,远清同志在广东五邑的会上说:“吉林课题组出了第一本书叫‘论纲’,写得不错,我们综合组把它作为很重要的参考书。”对我们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从1996年开始,我们又积极参加了远清同志主持的“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课题的研究。我们希望,我们吉林子课题组,能把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21世纪初叶的中国高等教育》搞出来。应当指出,总的看,我们省在这方面的工作是有成绩的。这两年谟开同志主编的《高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新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评估》都相继出版了。今年年初,我们主持的省的“八五”项目成果《中国新时期的教育思潮》一书也由教育社出版了。谟开同志主持的“九五”国家项目高等院校的“产学研结合”研究项目,也开过了开题会。我们各院校的许多领导同志都很重视研究工作。有些院校领导同志,亲自主持研究工作。例如“八五”期间,省里有29项重点研究课题,其中有7项是院校领导同志主持的。吉林师院宋嗣廉同志主持的“三师工程”研究,今年获得了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所有这些,说明我们是努力的。但无论从全国看,或是从我们省看,这项工作还有待于加强。目前高等教育研究虽很活跃,但在理论方面还很不成熟,还不能完全适应走向21世纪的实际需要。
二、关于注意把握高等教育的研究方向和进一步明确我们的研究任务问题
在高教学会的章程中,第一条写的就是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这是全部研究工作的指南,必须认真贯彻。同时要注意贯彻“双百”方针,在研究中处理好政治与学术的辩证关系。此外,要一如既往地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工作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教育效益和管理水平服务,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服务。在这方面,我们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关于我们今后的研究任务问题,根据国家教委总的方针,从我们省和学校的实际出发,提出五个方面的研究任务供大家参考。
第一,要重视开展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毛泽东教育思想、邓小平教育思想,包括对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及中央一系列有关文件的研究。这是我们的根本,不能丢。丢了就无法坚持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特别是对邓小平教育思想,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目前,无论从全国看,或是从我省看,都还研究得很不够。
邓小平的教育主张和教育思想很丰富,在我看来主要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一个是关于他对教育本质和教育作用方面的看法。邓小平复出以后,认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发展生产力。如何发展生产力呢?他有两大思路,一个思路是要通过改革开放,调整生产关系来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另一个思路是要抓住生产力要素中的基本环节,推动生产力的提高。在他看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教育则具有上层建筑和生产力的双重属性,抓教育不仅是抓上层建筑,更多地是抓生产力的自身发展。正是由于他在很大程度上不仅重视教育在政治方面的意义,在人才培养上的意义,而且更重视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因而他把教育放在与科技同等的重要地位上去抓。邓小平的教育本质观是很值得认真研究的。
邓小平教育思想的第二个大的方面,就是他的教育发展观,即他关于如何发展教育的一些主张和看法。邓小平认为,中国教育的发展一要遵循国际教育发展的共同规律,即要遵循“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办事;二要遵循符合中国国情的特殊规律办事。他认为,中国的特殊国情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一条是中国人多国穷。第一个特点决定了我国教育的发展必须始终把握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第二个特点决定了我国教育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中央办学与地方办学、国家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关系;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普及与提高的关系;必须从改革中寻找教育发展的出路。
邓小平教育思想第三个大的方面,就是他的人才培养观。在这方面他也有相当多的论述,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第二,要重视开展当代教育思潮的研究。所谓教育思潮,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有着较为广泛影响的教育思想或教育主张。从教育思想的类型看,主要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一个方面是指人们关于如何发展教育的看法和主张,另一个方面是指人们关于培养什么样的人才以及如何培养人才的看法、思想和主张。关于第一个方面,近代以来我国教育界就有许多不同的主张。比如说就教育和经济的关系看,是先发展经济,等经济实力允许了再发展教育好呢,或者是相反,或者是同步发展呢?还比如就教育内部说,是优先发展基础教育还是优先发展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等等。在数量和质量、重点和一般、国家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关系上,都有一个如何发展的指导思想问题。在教育要培养什么人,以及怎样培养人的主张方面,自古以来就有许多相同的,也有许多不同的教育思想。
涉及这方面的思想,本世纪就形成了几种有广泛影响的教育思潮。比如说,在本世纪上半叶,在西方形成了两大教育思潮。一派叫做所谓的“现代教育”思潮,实际上是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潮。当时所谓的“进步主义”、“改造主义”、“存在主义”等等大体都可以归结为这一思潮。“五四”运动及其以后一个历史时期,这一思潮在我国也有很大的影响。另一大思潮是所谓的“新传统派”思潮。这一思潮所持的教育思想,实际上是赫尔巴特教育思想在20世纪的修订版。所谓的“新实在主义”、“要素主义”、“永恒主义”、“新托玛斯主义”等等,都可以归结为这一思潮。这一思潮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备性。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上,在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的关系上,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关系上,与“现代主义”和实用主义持有相反的观点。这一思潮在西方也有广泛的影响。
美国各州的教育自主权很大,因而各地承认或提倡哪一种教育思想并不完全一致。很显然,在一段历史时期中,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是很广泛的。然而,到了1958年苏联卫星上天以后,美国人有点慌了神。1960年他们搞了一个《国防教育法》,强调对学生进行以数学、自然科学和外语教育为重点的“新三艺”教育,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备性,提倡科学教育,从而形成了战后的一股影响非常之大的科技主义教育思潮。与此同时,在中国和前苏联、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中,起支配作用的,勿庸置疑,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潮,在一定意义上是贴上了马克思主义标签的凯洛夫的教育思想,比较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知识的完备性、系统性和“三个中心”。此外,在二战时期,在日本、德国、意大利,法西斯军国主义教育思想也成为一种席卷一切的狂潮。
最近一些年来,在西方和日本一些国家中,人文主义教育,道德教育,审美教育,情感教育,教育的国际化、现代化等口号又反复地被提出来。这些也是一些很值得注意研究的教育思潮。
国家教委在高等教育中,最近几年强调要对学生进行四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教育,更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比如素质教育的概念究竟应当如何界定?素质教育是否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素质教育与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是个什么样的关系?素质教育与知识教育、能力教育有何异同,以及怎样实施素质教育等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总之,认真研究当代的各种教育思潮,正确理解素质教育思想,构建我国21世纪人才培养的指导方针和模式,应当成为我们当前高等教育理论研究中的重要任务。我们省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积极参加了远清同志主持的“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的课题研究。我们想,作为第一步,在年底之前,我们希望撰写并出版一本《21世纪初叶的中国高等教育》。
第三,要重视开展对教学政策的研究。远清同志讲,体制改革是关键,教学改革是核心,教育思想改革是先导。教学改革主要是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如何适应21世纪的需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改革。其关键是如何适应素质教育的目标模式,面向21世纪进行一系列的专业调整和课程改革。国家教委从去年开始,在高等院校中开展了面向21世纪课程体系和内容改革的工作。这一改革调动了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的改革。我省高校中许多同志,也参加了这项巨大的改革活动。省教委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支撑,组织师范院校开展了面向21世纪的课程改革立项研究。但是从总体上看,同北京、上海等地的高校比较起来,我们的距离显得过大。我们高校的同志们,用的精力还很不够。我希望我们省在这方面还要做出更大的努力。
第四,要重视在高校中开展依法治教的研究,进一步推动学校内部的体制改革。《教师法》、《教育法》都已经颁布实施。我国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都相继完善颁布。《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工作条例》据说今年都可以颁布。足见,从国家的大局看,教育的立法工作进行得是卓有成效的。当然,各省市的一些配套性质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但不管怎样,立法进程的加快,表明我国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学校教育,已经转向了依法办学的轨道。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的职能之一就是要依法管理教育,要按国家的要求做好执法工作和教育执法监督工作。学校则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主地进行依法办学,学校的内部管理要尽可能地转变到这方面来。高等学校中的依法办学,以我看主要有四个层次的内容。其一是学校要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将出台的《高等教育法》及其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各自的实际,制定办学章程,把学校的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的活动都纳入学校办学章程规定的范围之中。其二是学校内部应设法律顾问或咨询与仲裁机构,帮助学校协调、处理一些纠纷或争议的问题。其三是学校要研究如何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并保护学校的各种权益等等。其四是要对高等学校的学生进行较为系统的各种必备的法规教育,使他们一出校,就成为具有一定法律意识、法规知识的人才。
我们高校的同志,一定要见事快。依法办学是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过程和趋势,我们要尽快地转变我们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推动校内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五,要重视对学校的“定估”研究和“发展”研究。目前,从全国看,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确立,我国高等院校的结构、布局、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包括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包括学校各自的地位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都正处于一种大的变动和调整的前夜。我们高校的领导同志,都应认真思考学校现在的状况和未来的发展问题。在新世纪将要到来之际,你负责的学校要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学校?是单科的、多科的还是综合性的?是全国性的、地区性的还是地方性的?是研究型的、教学型的还是应用型的?这些问题都应及早有所考虑,都应及早定位。定位以后,要下大力气研究如何解决自己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当然,要研究的问题不仅限于上述五个方面,我只是提出这五方面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学会工作和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问题
根据这些年我们的体会,高教研究工作不同程度地起到了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作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工作,起到了先导的作用。二是为各级政府,也为学校的决策工作发挥了参谋咨询的作用。三是推动了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因而学校领导同志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学校中一个好的领导人,不仅应当是某一个学科的专家,更应当成为一位熟悉政治同时又熟悉教育的专家。江泽民同志提出高校领导同志要成为政治家和教育家的要求是很高的。而要成为政治家和教育家,离开对理论的学习与研究,简直就无从说起。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有共同的认识。
其次,要加强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把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的研究活动、学会活动结合起来。要在政策上、经费上和工作条件上、生活条件上给予尽可能的支持,并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和积极性。
第三,要加强对科研机构的管理与人员的管理,同时也要抓好对项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