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美好生活”的治理:基于社会政策视角的工作-生活平衡研究
颜学勇1周美多2
(1.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成都 610031;2.电子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成都 611731)
【摘 要】 公共治理应及时回应新时代公众的福利需求。在工作-生活冲突日益成为影响现代劳动者福利和幸福感的新社会风险的背景下,促进工作-生活平衡是实现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广东某市城市劳动者的问卷调查与访谈数据,运用多因素定序logit模型分析了工作-生活平衡状态与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层级、组织制度安排以及家庭分工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工作-生活平衡状况有较为显著的性别差异,而用人单位的支持性政策对于帮助员工协调工作-生活关系有较大帮助。基于治理理念审视工作-生活冲突:一方面应重视非物质性福利及其供给;另一方面应推动政府公共部门合理而适度地介入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关系,通过制度供给、政策激励以及外部约束等手段,促进一个由政府、组织、社会以及家庭构成的协作体系,为“美好生活”提供一种制度保障。
【关键词】 美好生活;公共治理;社会政策;工作-生活平衡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述精辟地指出了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方向,一方面应继续谋求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则应注重人们多元的福利需求。在现代人们的生命历程中,工作和生活①分别提供了不同的福利:工作,即劳动者参与劳动力市场进行市场化的劳动供给,能够保障人们获得收入以维持一定的物质生活水平;生活,即人们在家庭领域内进行非市场化的劳动(如照顾子女或长辈、做家务)或享受闲暇和进行娱乐休闲活动,能够为人口和家庭再生产以及人们享受人生提供基本的保障。二者之间既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同时也可能彼此冲突,导致人们的福利损失。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越来越难以协调的工作-生活关系(即工作-生活冲突)已经引起了率先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研究者的普遍关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西方社会对维护劳动者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平衡状态得到了从政府到个体层面的认可和关注。在OECD的美好生活指数(Better Life Index)②中,工作-生活平衡也已经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指标。随着工作-生活平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政策议程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纯粹以经济为目的的发展方式也逐步被注重全整性的生活质量的发展方式所替代。这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目的认识的深化,是社会在不断进步的一种体现。
而在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剧烈转型之后,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作-生活冲突现象也日渐普遍,不少关于中国劳动者职场压力或工作时间的调查证明均表明,我国劳动者面临着较大的平衡工作-生活关系的压力。[1]近些年来,关于我国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研究的文献也逐渐增多,尽管如此,关于我国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状况及其实际采取的平衡策略的实证研究还较为缺乏。显然,工作-生活关系在不同社会文化和政治经济情境下,必然会呈现不同的特点。那么,在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情境下,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状况如何?具体有哪些因素影响了人们的工作-生活平衡?而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主体又应当如何介入工作-生活关系,以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福利水平,从而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二、文献综述
英国的工作基金会(The Work Foundation)认为“工作-生活平衡是指人们拥有对其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一定程度的掌控,这种平衡只有在整个社会为了个人、企业和社会的共同福利而把人们拥有满足工作内和工作外生活需要当作一种规范性权利时才能够实现”。[2][3]而工作-生活冲突则是指“一种角色间的冲突,在这种角色冲突下,来自于工作和家庭领域的角色压力在某些方面是互不相容的。即参与其中一种角色使得参与另一角色变得更困难了。”[4]
由此,十八大后的这两个“一号文件”将新时代“三农”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日益勾勒清晰,对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提出了要求,也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由“补短腿、补短板”向“强美富”发展举好旗定好向,为改革创新再出发奠定了坚实基础。
关于工作-生活冲突的后果,国外研究者已经有了很多较为成熟的研究。总体而言,工作-生活冲突对于个体及其家庭、组织和整个社会都会产生许多不利影响。工作-生活关系首先是一种个体的生存状态,因此工作-生活冲突的直接后果首先也表现为个体生理和心理上的损害,如糟糕的身体状况、[5]精神抑郁[6][7]和生活满意度下降。[8][9]同时,个体的工作-生活冲突也会导致家庭福利的损失,达克斯伯里指出工作-生活冲突会降低劳动者享受生活和教养家庭的能力,降低家庭福利水平和家庭稳定性。[10]此外,工作-生活冲突程度与工作的满意程度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得到了较多研究的支持。[11][12]
(2)在个体性因素中,女性相对于男性更容易遭遇工作-生活冲突,且随着年龄的增加,劳动者遭遇工作-生活冲突的可能性也会逐渐增加。
不过,随着研究视野的拓展,跨国比较研究逐渐出现,学者们也尝试着将福利体制和文化等宏观因素纳入考察的范畴。[15]鲍威尔呼吁建立一种具有文化敏感性(culture-sensitive)的工作-家庭冲突理论,[29]这意味着当我们研究中国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关系时,除了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基于我国的社会文化情境,构建中国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理论。就国内目前的研究现状而言,在努力介绍和引进工作-生活关系研究的同时,研究者们已经针对我国特定行业的劳动者进行了一些实证研究。[30][31][32]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工作和家庭的平衡:中国的问题与政策研究报告》从社会政策视角对我国工作-生活平衡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33]林忠等的研究则更进一步,从九个方面指出了中国与西方工作-家庭研究上的情景差别,如中国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劳动力市场定价、特殊的生育制度安排、宽泛的“家”的概念、“忠”和“孝”的传统文化、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人情交换的社会特质、代际支持以及中国人的风险规避倾向。他们认为这些与西方不同的议题与视角可能是中国工作-家庭研究获得突破的有益方向。[34]可见,国内研究者已经对中西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的差异有了初步的认识,这种认识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来深入挖掘。
最后使用 AMOS 检验模型整体的拟合程度,各指标结果如表4 所示。测量模型的拟合指数结果显示,χ2/df=2.34,RMSEA=0.078,CFI=0.891,PNFI=0.726,PGFI=0.672,GFI=0.837,这说明收敛效度较高。各指标基本达到相关指标的评价标准,说明数据与模型拟合得较好。
本研究将尝试运用实证研究,测量样本人群的工作-生活满意度,探讨中国社会文化情境下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因素并进行实证检验,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政策的视角讨论公共政策介入人们工作-生活关系的可行策略。
在模型1中,我们考察了工作-生活平衡与性别和年龄之间的关系。这里把男性记为1,女性记为2。年龄组的区分也是将“90后”、“80后”、“70后”、“60后”和“50后”按年龄增长的顺序分别记为1、2、3、4、5五个类别。通过定序Logit模型分析可以看到,工作-生活平衡程度与性别和年龄阶段之间均呈现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报告工作-生活平衡程度更高的可能性会增加0.4个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即在每一个年龄阶段中,女性比男性更有可能维持工作-生活平衡。同样,年龄每增加一个组别(即从较低年龄组向较高年龄组增加),受访者工作-生活平衡向更平衡的方向的累积发生比对数就会增加0.21个单位,即随着年龄的增加,工作-生活平衡更有可能落在因变量分类值较大的一端,受访者越容易平衡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需要。
三、工作-生活平衡的测量及影响因素的理论假设
受经费和现实条件的限制,要从全国范围对我国劳动者进行抽样、调查和访问非常困难。因此本研究以J市为例,采用非概率抽样(non-probability sampling)的方式来选取样本,通过自编问卷进行调查,并进行访谈来收集定量和定性数据。本文主要从人口结构和行业结构这两个方面来划分劳动者群体和层级,按照接近J市实际的人口结构和行业结构比例来选择样本:性别比例、年龄比例、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比例、组织层级结构等。本次调查通过配额抽样的方式共发放400份问卷,收回381份问卷,回收率为95%。部分问卷由于缺失值太多而被删除,在删除不合格问卷以后,总共还有356份有效问卷。
要测量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状况,一种方法是直接请受访者对自己的工作-生活平衡情况作出评价,另一种方法是根据现有的理论,将工作-生活平衡的构成结构化,分别用不同的问题来测量工作-生活平衡的几个维度,分别评价工作和生活在不同方面的冲突或平衡状况。在本研究中,我们请受访者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来评价自己“工作-生活平衡的情况”。根据发生频率的不同,我们设置了“基本不可以”、“极少可以”、“有时可以”、“通常可以”以及“完全可以”五个选项。从受访者回答的情况来看,在356个受访者中,有6个受访者没有作出回答,有效样本为350个。其中,选择“完全可以”的人数为47个,占13.4%;选择“通常都可以”的人数为177个,占50.6%;回答“有时候可以”的人数为98个,占28%;选择“极少可以”的人数为16个,占4.6%;有12个受访者选择了“基本不可以”,占3.4%。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受访者通常还是能够维持其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工作和生活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较少。但工作-生活冲突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有接近40%的受访者在平衡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时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对于部分劳动者来说,要平衡工作和生活需要,基本上是无法达到的目标。
对于影响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的因素,本研究在对定性访谈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模型3-2在模型3-1的基础上加入了女性产假的自变量,这一问题是针对女性是否能够享受到工作单位提供的产假,因此只有女性回答这一问题,观察值就减少到了120个。加入这一变量以后,“收入满意度”和“福利与津贴”对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变得不显著了,工资计算方式仍然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这说明对于女性而言,收入的满意度和组织为其提供的福利与津贴对其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虽然是正向的,但是并不显著。而工资计算方式的激励性每下降一个层次,女性报告工作-生活平衡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会增加0.24。
研究导致工作-生活冲突的因素,或者哪些因素有助于帮助人们实现工作-生活平衡,是工作-生活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拜伦归纳了三种导致工作-生活冲突的前因变量:工作领域变量、非工作领域变量以及个人和人口统计学变量。[13]首先,在人口统计学变量方面,关于性别、收入、性格等因素对工作-生活关系的影响有较多研究。结果表明男性相对更容易面临工作对家庭生活的影响,而女性则更容易由于家庭生活而影响工作,[14][15]收入较高的雇员较容易遇到工作-家庭冲突,[13]拥有乐观性人格的人更容易从社会中获得支持,并能够较好地应对压力,从而也能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需要。[16]其次,在与工作相关的因素方面,关于兼职工作是否比全职工作更有利于劳动者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需要,存在彼此冲突的研究结论。[17][18]学者们对工作时长与工作-生活冲突的正向关系上的结论较为一致,[8][19][20]但对于工作弹性能否促进工作-生活平衡的研究结论尚未形成共识。[21][22]组织以及上级对员工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雇员降低工作-生活冲突。[23][24]再者,与家庭相关的因素也得到了较多讨论。在家庭结构方面,单亲家庭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工作-生活冲突;[25][26]在家庭要求和压力方面,依赖者人数(子女、需要照顾的配偶、老人等)、子女年龄等都与工作-生活冲突有较高相关性;[27]而来自家庭的情绪性支持和工具性支持都有利于劳动者平衡工作-生活。[28]
1.收集数据。首先在连锁便利超市销售的过程中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段进行数据统计,然后按照分析的对象和内容,进行相关数据收集,主要包括:生鲜农产品库存种类、平均库存量和购买单价等。
“美好的生活”,既是超越了单纯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衡量标准的生活,也是超越了以政府或市场为单一供给主体的生活。以上分析表明,要协助劳动者平衡工作和生活需要,既需要来自组织外部的政策支持、社会支持和家庭支持,也需要组织内部提供各种便利性措施和资源。正如公共治理理论所倡导的“治理的本质在于,它所偏重的统治机制并不依靠政府的权威或制裁。‘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35]作为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距发达国家的水平仍有很大差距,这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采取大规模地加大政府投入的方式,实现斯堪的纳维亚式的支持策略;而在快速市场化过程中,家庭结构的缩小和家庭功能的弱化决定了放任工作-生活冲突具有潜在的风险,也就是说完全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也是不现实的;另外,在重视家庭和集体主义的儒家传统文化价值的影响下,对女性和老年人非市场劳动供给的依赖既提供了一种可能的政策工具,同时也指明了对工作-生活平衡进行公共支持的着力点和重点方向。比较合理的策略是结合政府、市场、企业、社区以及家庭的特点和优势,建立一个多元主体配合的工作-生活支持系统,为劳动者提供具有一定福利水平的支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家庭的能力。具体来说,在我国当前的社会情境下,通过社会政策促进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途径:
(4)在组织的制度安排中,工作弹性有利于劳动者平衡工作与生活,工资计算方式越具有激励性则越容易导致员工工作-生活冲突,组织为雇员提供的带薪假期、福利与津贴以及雇员对自己收入水平的满意度均与工作-生活平衡呈正相关关系。
(5)在家庭因素中,家务和照顾责任的分担有利于促进工作-生活平衡,老人以及依赖性家庭成员的数量越多,越会增加家庭照顾负担,不利于工作-生活平衡;日均闲暇时间与工作-生活平衡应具有正向的相关关系。
四、定序logit模型建构与结果分析
模型4考察了工作-生活平衡与家庭生活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一模型中的自变量包括:“共同照顾子女”“共同分担家务”“家中长辈人数”“无依赖成员”“日均睡眠时间”“日均闲暇时间”“看电视频率”和“闲暇时间做家务频率”。其中,“共同照顾子女”“共同分担家务”“无依赖家庭成员”都是二分变量,分别用来测量家庭中各成员之间是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以及是否有需要照顾的家庭成员。从定序logit回归的结果来看,以上各自变量对工作-生活平衡程度的影响并没有表现出统计上的显著性,但我们仍然可以考察一下各自变量的作用方向。“共同照顾子女”和“共同承担家务”对“工作-生活平衡”具有正向的影响,也就是说当家庭成员能够分担家庭责任时,对于其家庭成员平衡工作需要和家庭生活需要都会有积极作用。“家中长辈数”和“无依赖家庭成员”表明了一个家庭照顾责任的轻重程度,其中“家中长辈数”是连续变量,与工作-生活平衡呈负向关系;“无依赖成员”是二分变量,当受访者肯定回答时记为“1”,否定回答即家中有依赖成员时则记为“0”,与工作-生活平衡呈正向关系。这表明当一个家庭的照顾责任越重,则其成员平衡工作与生活之间需要的难度就越高,越可能遇到工作-生活冲突的情况。“日均睡眠时间”“日均闲暇时间”“看电视频率”和“闲暇做家务频率”这四个自变量表明受访者休闲时间和个人生活时间的支配情况,其中“日均睡眠时间”和“日均闲暇时间”是连续变量,时间越长表明受访者用于休息和闲暇活动的时间越多,二者与工作-生活平衡均呈正向关系,表明人们休息越充分,越能平衡好工作和生活需要;“看电视频率”和“闲暇时间做家务频率”是定序自变量,分别用1-7来表示受访者看电视或者利用闲暇时间做家务由高到低的频率,“1”表明受访者基本上每天都会看电视或者做家务,“7”则表示受访者基本上不看电视或做家务。从定序Logit分析的结果来看,二者与工作-生活平衡均呈负向关系,也就是说看电视频率越高或者闲暇时间做家务的频率越高,受访者的工作-生活平衡情况越差。
(1)在求解双层模式之前,通过收集到的电动汽车停车时间、电池电量及行驶需求信息来评估电动汽车无序充电需求(下文算例中通过4.2节具体例子讨论),非分时电价ρ0在本文中根据工业用户电价设定;
其中,Lj=Log{P(Y≤j)/[1-P(Y≤j)]},Y是五分定序变量工作-生活平衡情况,取值为1到5的整数,当Y=1时为工作-生活总是不能平衡,Y=5时为工作-生活总是能平衡。P(Y≤j)为Y≤j时的累积概率函数。αj为Y=j时的切点,βk是自变量向量Xk的回归系数矩阵。β表示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条件下,某一自变量X改变一个单位所引起的Logit[P(Y>j)]或对数风险比的平均改变量。当β=0时表示X与因变量Y独立,即X对于Y的贡献没有统计学意义;当β>0时表示随着X的增加,Y更有可能落在定序因变量分类值较大的一端;当β<0时,表示随着X的增加,Y更有可能落在定序因变量分类值较小的一端。我们根据上文的分析,区分了四类自变量向量,并分别建立了子模型。模型1测量的是性别-生命周期自变量,模型2测量的是劳动力市场结构性自变量,模型3-1测量的是组织制度安排自变量,模型4测量的是家庭责任与休闲自变量。其中,对于女性还单独测量了模型3-2,加入了女性产假自变量。最后,模型5-1是综合前面所有因素的总模型,模型5-2则是对于女性进行单独测量,同样也是加入了女性产假自变量。模型的具体测量结果见表1。
本统计结果表明,鲁迅小说中,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三类占总词频数的接近48%,但是数量在前三位的依次是动词(25.23%),名词(17.54%)和副词(13.00%),三者覆盖全部语料的55.77%。若按照一般语法分类,把方位词(2.23%),时间词(1.26%)和处所词(0.59%)归为名词,顺次未出现变动,而覆盖率则接近60%(59.85%)。排在这三者之后的是助词(9.54%)和代词(8.78%),其后是,形容词(5.23%)。
图4为区域B的CFAR检测结果,Pfa表示虚警概率.可以看出,恒虚警概率为10-4时,图4(c)~(e)、(g)中均可以检测出全部9个舰船目标,而图4(f)中仅可以检测出7个目标,漏警较严重.图4(c)~(e)中的虚警区域数量较少,杂波抑制效果好于图4(g).降低恒虚警概率为10-6,图4(h)中仍可以检测出全部9个目标,但是图4(i)中只能检测出7个目标,图4(j)中只能检测出8个目标,图4(k)中检测性能严重下降,仅能检测出2个目标.此外,图4(l)中虚警点数量大大减少,同时未出现漏警情况,但虚警点数量仍多于图4(h).
表1 工作-生活平衡的定序LOGIT模型结果
在模型2中,我们考察了工作-生活平衡与劳动力市场中分层因素之间的关系。包括月平均收入、学历、户口类型、来源地以及受访者在组织中所处的层级,其中户口类型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分别记为1和2;来源地根据受访者原籍与本市距离远近排序,分为“本省本市”“本省外市”和“外省”,分别标记为1、2、3;受访者在组织中所处的层级按低到高分别为“操作员”(记为1)、“基层文职人员”(记为2)、“基层管理人员”(记为3)、“中层管理人员”(记为4)和“高层管理人员”(记为5)。通过定序Logit模型分析可以看到,尽管未能确定在工作-生活平衡程度与上述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但基本也能够表现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关系的方向性。工作-生活平衡与月平均收入之间呈正向关系,也就是说收入增加则受访者报告的工作-生活平衡情况就会向更平衡的方向增加0.06个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工作-生活平衡与受教育程度之间呈现负向关系,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每增加一个等级,劳动者感受到工作-生活更不平衡的可能性的累积对数发生比的对数要增加0.07,即越可能遭遇工作-生活冲突;户口类型与来源地对工作-生活平衡也有负向的影响,即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农村户口劳动者要比城市户口劳动者报告更常遇到工作-生活冲突的可能性要高,来源地距离本市越远的(即外来人口)比本市人口遇到工作-生活冲突的可能性更高。而劳动者在组织中的层级则对工作-生活平衡有正向影响,职位每提高一个层级,其报告更高的工作-生活平衡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会提高0.15。
再次,小额诉讼的附随性还导致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受到多重限制,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国民诉法第162条对小额诉讼的案件规定了双重条件或标准,其一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其二是标的额为小额。这样的设定必然使小额案件的审理范围极为狭窄,因为非小额的简单案件以及小额非简单的案件都不可能通过小额诉讼来解决。
模型3-1和模型3-2考察了工作-生活平衡与组织制度安排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模型3-1中,自变量包括工作弹性、工资计算方式、有薪年假天数、是否有相关福利或津贴以及收入满意度。其中,工资计算方式按照其对劳动者激励性从高到低分别为“自负盈亏”(记为1)、“计件/计时工资”(记为2)、“业绩提成制”(记为3)、“项目工资制”(记为4)、“岗位绩效制”(记为5)和“年薪制”(记为6);收入满意度则按照受访者满意程度分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分别标记为1、2、3、4、5。从Logit分析的结果来看,工作-生活平衡与“工资计算方式”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工资计算方式从越具有激励性的一种类型下降一个级别,劳动者的获得工作-生活平衡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增加0.37。也就是说,越具有激励性的工资计算方式越可能促使劳动者增加劳动供给时间,从而导致更高的工作-生活冲突。其次,组织如果能够为员工提供一些就餐或医疗的福利或津贴,也对提高工作-生活平衡有较为显著的积极作用。如模型3-1中所示,相对于没有相关福利与津贴的情况,组织为员工提供特定福利和津贴以后,劳动者报告具有更高的工作-生活平衡程度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会提高0.48。此外,收入满意度对工作-生活平衡也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收入满意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向更平衡的方向变化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会增加0.24,即对收入越满意,工作-生活越可能会平衡。在这一模型中,工作弹性和有薪年假对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并不显著。
(1)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状态受多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劳动者个体的因素、劳动力市场中的分层效应、雇主对劳动者的支持效应以及家庭负担的影响。
本研究通过定序Logit模型进行影响工作-生活平衡的多因素分析,来验证上述假设。建立的基本计量模型如下:
模型5-1和5-2是综合了以上四个方面的变量的综合模型,其中模型5-2重点考察了能享受到产假的女性的综合工作-生活平衡影响因素。定序Logit模型的结果表明,当我们把四类自变量放入模型进行总体考察时,“性别”“年龄组”“工资计算方式”“福利与津贴”“收入满意度”对工作-生活平衡的影响变得不显著了,其中年龄组对工作-生活冲突的影响变成了负向的,也就是说在控制了更多因素以后,年龄越增长,劳动者的工作-生活平衡的可能性反而会下降。在模型3中对工作-生活平衡影响并不显著的“工作弹性”,在模型5-1和模型5-2中则呈现较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里,“工作弹性”也是一个定序变量,是用里克特五分量表测量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抽时间处理与家庭事务相关活动的难易程度,“1”表示非常容易,即工作弹性很大,“5”表示非常难,即工作弹性很小。在模型5-1中,工作弹性对工作-生活平衡的系数为-0.61,这说明当受访者的工作弹性每下降一个级别,受访者自己工作-生活平衡程度的评价落在更平衡程度的累积发生比的对数就会减少0.61,即发生工作-生活冲突的可能性就会更高。在模型5-2中,这一系数则为-0.83,这表明女性工作-生活平衡程度对于工作弹性的反应更灵敏。
国内研究大体呈现出以下局面:一、相关的学术文章数量少;二、介绍性文章居多,并主要集中在对西方翻译诗学的介绍;三、更注重翻译诗学的外围解释力,脱离诗歌翻译语境;四、对我们国家的翻译诗学理论关注不够。虽然田传茂、丁青(2006:64)对扎根于传统和实践沃土的中国当代译论话语进行了梳理,但也属于介绍性研究,所以他们在文中语重心长地指出,“原创性研究正是当前我国翻译理论研究所欠缺的。”
综合以上分析,在控制不同因素的情况下,与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呈显著相关的因素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性别、年龄、工资的激励强度,组织为员工提供的支持性政策(福利和津贴、工作弹性)都是值得关注的自变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变量对工作-生活平衡没有意义。由于性别、年龄和社会不同阶层等因素造成的工作时间、照顾和家务负担以及闲暇时间在不同劳动者以及不同家庭成员之间分配不均衡的状况,正是新的社会不平等的重要表现。
五、促进“美好生活”的社会政策
(3)在劳动力市场的分层因素中,收入水平越低的社会层级可能更容易遇到工作-生活冲突,受教育程度与工作-生活冲突发生的频率呈负相关关系,而农村户口的居民相比城市户口居民更难协调工作与生活需要。劳动者越是远离户籍地工作,越容易遇到工作-生活冲突,而在组织中越低层级的劳动者越难以协调工作-生活关系。
首先,是营造更具支持性的社会环境。所谓更具支持性的社会环境,就是在工作与生活需要发生冲突时,劳动者能够有更多可以选择的策略空间。要达成这一效果,一方面需要强化政府部门在工作时间制度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监督,防止由于市场竞争或其他因素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休息的权利;另一方面,需要在公共政策中加强“家庭”和“性别”的考量,促进家庭友好型和女性友好型公共政策。也就是说要关注公共政策在公众“家庭”层面所产生的福利后果,而不仅仅是个体的福利后果;同时也要将男性和女性面对的不同社会环境、价值规范和角色期望引入政策制定过程,考虑政策措施对男性和女性的效果差异,从而为性别平等,特别是女性参与工作和社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其次,是促进用人单位的制度化支持。无论是具有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雇主,在很大程度上都缺乏为雇员提供工作-生活平衡支持性政策的动力,因为从短期看这并不能为组织带来直接的好处,反而可能增加其运营成本。社会政策的首要任务就是推动雇主转变观念,通过加强研究和宣传使雇主们认识到工作-生活平衡对组织的积极效果;其次,也应当通过政策诱导促使雇主为员工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亲子假和陪产假等有利于工作-生活平衡的制度安排,促使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
最后,是在市场化条件下对家庭赋能。促进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一方面要依靠工作场域的变革,另一方面则需要对家庭赋能,使在人口结构变迁和市场化背景下正不断弱化的家庭得到更多的支持。家庭赋能的核心在于填补由于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导致的非市场劳动承担着的缺失,针对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使女性重新回归家庭,二是对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提供支持。在改革过程中,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回归家庭的讨论不时兴起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也有一些人大代表呼吁女性回归家庭。③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不少女性回归家庭导致女性劳动参与率下降的情况,但这种女性劳动参与率的下降主要是对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初期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过高的一种反弹。从国际比较来看,即使是下降了以后的女性劳动参与率,我国仍然在世界处于较高水平。在性别平等意识和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是一种不太可能会被扭转的趋势。因此,相对于鼓励女性回归家庭,扩大对家庭的支持,提高家庭能力,为家庭提供更多选择空间是更切实可行的选择。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加大对托幼服务和老年照顾的公共投入、通过政策导向鼓励男性分担家务与照顾责任、推动家政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等。
总之,在社会转型仍在继续进行、人们工作和生活仍在发生剧烈变化的当下,对于平衡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关注将日趋提高。公众将不仅仅需要一定经济水平的生活,而是具有一定品质的“美好生活”。这也不仅是对个体及其家庭能力与资源的考验,更是对整个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如何更好地为公众的美好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将是我国政府公共部门需要持续思考和改进的议题。
注释:
①不少文献用“工作-家庭”的表述,主要侧重工作与家庭照顾之间的关系状况。近些年来,更多的学者用“工作-生活”的表述,这里的“生活”主要包括与“工作”相对的另一方面,即闲暇(兴趣爱好、朋友社交和电影电视等活动)和打理家庭(睡眠、饮食、家务、子女照顾等)。
②这个包含了多维度指标的美好生活指数可以用来替代单一、冰冷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从更全面的角度来衡量现代各国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近二三十年来,国内学者通过引进和学习西方的数学教育理论和方法,增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这是现在与世界进行对话的基础.但是,与数学不同的是,数学教育有很强的民族性、地域性,如何基于中国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建立中国数学教育理论体系与研究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自己的话语权,进而与世界对话,融入世界学术圈?
③近几年我国两会都有部分人大代表提案涉及此类话题,如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2011年提交的议案就倡导应“鼓励部分女性回归家庭”,认为这样对稳定社会和促进家庭和睦有积极作用。参见广州日报2011年3月8日 相 关 报 道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1-03/08/content_12850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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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997(2019)02-0066-08
收稿日期: 2019-02-27
作者简介: 颜学勇,男,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社会政策和家庭政策、新社会风险与社会治理;通讯作者:周美多,女,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编辑:王怀强)
标签:美好生活论文; 公共治理论文; 社会政策论文; 工作-生活平衡论文;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论文;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