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低龄幼儿不断涌入幼儿园,导致幼儿教育体系趋于庞杂,教育质量低下,但是最重要的是安全问题得不到有力保障。随着地方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缓解低龄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问题成为幼儿教育的焦点。下面就谈谈本人的肤浅认识:
一、当前低龄幼儿在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
快节奏的社会生活和浮躁的追风现象滋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低龄幼儿过早地步入幼儿园就是其中之一。特别是我国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使得城市幼儿园教育质量下降、农村幼儿园办学师资匮乏等问题众多,导致目前低龄幼儿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成为我国当前幼儿教育问题的核心。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也比较复杂,主要包括:
1.幼儿园准入机制不健全。首先,幼儿园主要以私立幼儿园为主,幼儿园设立登记标准不一,要么缺乏相应的资质,要么私自设立。幼儿园整体设施难以满足低龄幼儿的日常生活,极个别农村地区幼儿园准入不以相关法律文件为标准来创建,而是以利益为主,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这种利益集合体的幼儿园居多,在城区部分幼儿园教育资源分布不均,使农民工子女在幼儿教育阶段倾向于收费较低的幼儿园,也诱发了幼儿园乱建的问题。
2.师资配置层次不齐,硬件设施差。目前我国幼儿园教育受社会经济的影响,师资力量配置参差不齐,这也是影响低龄幼儿在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幼儿园教师无证上岗的问题,这些缺乏相应训练的工作人员既不能很好地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又不能更好地指导低龄幼儿在幼儿园的活动,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老师之间责任推脱,责任体系不明确,反而加重了幼儿园低龄幼儿的人身安全问题。其次,受幼儿教育成本的影响,我国幼儿园硬件设施普遍差,或者不适合低龄幼儿的活动,比如幼儿园管理者始终将硬件设置视为“能活动即可,能吃喝就行”,这也往往加剧了幼儿园低龄幼儿安全问题的出现。
二、低龄幼儿在幼儿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1.重安全知识的灌输,轻安全行为的训练。日常进行安全教育时,大部分是保教人员对幼儿进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教育,忽视了逃生教育和避难技巧训练。这种教育方式属于灌输式的被动教育,幼儿常常是“左耳进,右耳出”,其效果可想而知。因此,要切实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在加强幼儿安全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能光说不练,除了加强幼儿安全意识的教育外,重点应该放在幼儿安全行为的训练上,促进其自动化安全行为的形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幼儿安全行为包括两个方面:(1)预防性安全行为,即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旨在保护自身生命的安全行为,如不把异物放进口鼻中、安全用电、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2)安全自救行为,即在出现意外灾害时能沉着应对,学会自救避险,如拨打急救电话、火灾自救、地震避险等。
2.园舍建筑设计不合规范产生的安全隐患问题。有些幼儿园园舍建筑没有考虑防震需要,比如:南方多雷雨天气,福建还处于地震活动带,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些幼儿园未设置适合幼儿的安全疏散通道,楼梯狭窄、陡峭、出口少;有些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厨房相联,幼儿很容易被厨房的煤火及热水、热汤等烧伤、烫伤;在一些幼儿园中,由于多数为居民用房,活动室、寝室采光、通风条件不好,空气流通不畅,再加上幼儿人多拥挤,容易造成疾病流行;更有的幼儿园中没有冲水厕所,也没有便于幼儿操作的流动水洗手设备,卫生状况差;一些幼儿园不仅面积狭小且场地的安全性差,多为硬质泥土地或水泥地面,甚至有的还坑洼不平,幼儿极易摔伤、刮伤、擦伤、碰伤。
3.幼儿园选址不当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有些幼儿园在建园选址时不考虑周边环境的安全问题,从而导致有些幼儿园选址不当,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在对一些幼儿园的实地观察后发现,有的幼儿园设在公路边,距离汽车车道不足两米,幼儿活泼好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有的幼儿园设在人流量较大的中心地段,容易造成幼儿走丢事件。
三、低龄幼儿在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探究
1.要加大投入,支持、帮助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大投入、改善幼儿园条件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二是通过政策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要加大对公办园的财政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坚固、安全的公办园,中央和省里都要有专项学前教育经费,尤其要明确用于幼儿园。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着眼国情,经费由国家财政全包不现实,在政府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同时,应通过制订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吸引优质民间资本投入,如可采取给予民办园用地、用水、用电优惠,中小学富余校舍优先租借、转让给民办园,对规范、安全、质量较高的民办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等系列优惠政策。
2.制订托幼园所建筑设计规范及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标准的缺失是造成幼儿园安全隐患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而,必须加快制订相关的标准,为幼儿园的建设、检查、督导等提供依据。对幼儿园选址、防震、防水、防雷、防火的性能级别、建筑构造、疏散通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复杂,各省市可在此规范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规范标准。同时,要尽快制订出台“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对设施、设备、玩具的配备及其安全性能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标准的制订既要考虑保证低龄幼儿人身安全及开展基本教育活动的需要,又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使其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除了以上措施而外,还要完善以下措施:强化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将安全措施做到位;加强教职工的高度责任感。这三点都要有严格的实施细则。
论文作者:鞠雪松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9年9月总第18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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