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框架和学科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学科论文,框架论文,特征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伦理学到底研究什么?作为一门新学科,它的学科标志或特征又是怎样的?随着目前我国经济伦理学研究的兴起,提出和讨论这些问题,对于建设和促进这门新学科,无疑是有意义的。本文试图从现代经济特征、经济伦理学框架和经济伦理学学科特征这三方面来粗略地构画它的一些基本特点。作者的基本看法是,尽管各国的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有所不同,但各国所面临的经济伦理问题大都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发生,因此是具有丰富个性的共性问题。此外,尽管经济伦理学学科目前仍在建设中,但其主要特征已经基本形成。因此,我们可以在此基础上展开评论和研究。
一、改革中的现代经济
经济,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这是马克思在19世纪发现的“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的一个简单事实”(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这一点,随着经济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愈益为人们所承认。
不过,作为现代社会“简单事实”的是现代经济。《经济伦理学·概念和案例》(注:Manuel G.Velasquez:Business Ethics.P16-18.)一书作者曼纽尔·G ·维拉斯科兹对现代经济的特征作了如下简要概述:
1.社会成员为达到生活、生产、文化和教育等各种目的,就要建立我们称之为制度的一些相对稳定的活动形式,即家庭、经济、法律、政治和教育制度。而“在当代社会中,最重要的制度是经济制度。”
2.经济制度的目的有两个:提供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商品生产、服务和在社会各成员之间分配这些商品和服务。因此,经济制度决定:由谁生产,如何组织生产,消耗什么生产资源,如何在社会成员中分配产品和收益。
3.企业是现代社会中人们籍以承担生产和服务的主要经济单位。它们提供社会成员得以将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稀少资源结合起来转化为可用物品的基本结构,提供以消费者产品、雇员工资、投资者回报和政府税收形式分配这些物品的渠道。开采、制造、零售、开办银行、营销、运输、保险、建筑和广告是我们现代企业设施的生产和分配过程的不同方面。
4.现代企业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大公司组织支配着现代经济。”如1990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销售额达1260亿美元,资产价值1730亿美元,雇员77.5万人。EXXON公司净收入有1060亿美元,资产830亿美元,雇员10.4万人。在世界190个国家中,只有8个国家的政府预算超过这些公司的销售额。30个国家在制造业方面的雇员多于通用汽车公司。美国产业利润和收益总数的一半掌握在100个大公司手中。 每个公司的资产至少达10亿美元或更多。19.5万个小产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到1 千万美元,占国民产业总资产和利润只有约10%。
5.目前形式的公司是相对新的设施。尽管从16世纪的“合股公司”发展而来,但现代公司目前具有的绝大多数特征获自19世纪。现代公司是法律永久假定的“个人”(法人),它们有权以其名字起诉和被起诉、拥有和出卖财产以及缔结契约。作为一种组织,现代公司由三部分人构成。股东:出资和拥有公司,但其对于公司行为的责任限于他们所出的资金。董事和官员:通过“中层经理”管理公司资产。雇员:提供劳动和从事直接同产品生产和服务有关的基本工作。为处理复杂的协调和控制问题,这些大公司的官员和经理采取结合组织成员活动的官僚统治体制,以便取得某种结果或者目标。
以上,曼纽尔从现代社会中经济的地位、目的、基本单位、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尤其大公司的支配等方面勾勒了现代经济的一般特征。他描述的现实基础显然在现代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不过,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也正趋向于形成这些特征。如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同时“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现代企业制度、公司组织形式和大企业集团,这些都属于现代经济特征。
令我们感兴趣并且应该关注的是,被认为典型地具有这些特征的现代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也面临着改革。
60年代末70年代初,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学生运动。在美国,各种社会运动和思潮在70年代下半期和80年代上半期汇成了声势浩大的“经济伦理学运动”,矛头直指“公司资本主义”。从学生提出“有罪的结构”到学术界研究“公司资本主义是否有未来”、“对美国资本主义前提的批判导致全球经济思想的改革。”80年代初,当时任慕尼黑哲学研究所助教的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论证:“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不完全的。”那么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呢?从社会学、神学等观点所作的一些批判指出,资本主义即便作为一种经济制度也是不完全的。如从天主教观点写的批判文章“市场力量的神话”提出,“盲目相信市场力量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正,并且其长期经济效益也很差。”(注:CliffordLongley:The myths of market forces,Value Lines,Vol.XX,1995.P4)不止是经济制度,同这种制度一起的现代经济特征也被一一反思、重新考查。如企业的目标是否仅仅利润、企业的责任是否仅仅为股东增值保值、公司是否愈大愈好等。
另一方面,80年代,“美国资本主义作为导致社会繁荣的经济制度而被输入东欧和南半球。这种全盘输入被误解为美国资本主义对共产主义的胜利。”但美国学者夏蒂·雷宾德伦指出,“对在美国实行的资本主义和在苏联实行的共产主义的仔细考察表明,两种制度的特点都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因此,两种制度如不改革,都有被推翻的危险。”(注: Shanti Rabindran:Evolution Towand Humanistic Eoonomic Systems,in Economics,P.89-95.)换言之,当东欧和南半球输入西方尤其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时,后者自身也正面临着危机,试图通过改革求得生存和发展。这种动向某种程度上也促使东欧和南半球加入对它们所输入的经济制度思考、怀疑和改革的行列。
这些动向同我们绝非无关。尽管我国的经济改革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是吸收成功的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制度所用。但如果西方对这些成功的管理经验本身也在重新反思评价,我们是否有必要而且应该了解其中的理由呢?我们的改革因而更为复杂,既要考虑这些特征在现代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发生的问题,又要考虑这些特征同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结合中已经或将会发生的类似问题以及可能产生的其它问题。
还必须注意到的是,改革中的现代经济,出现了如下戏剧性的对比或互补走向:在所有制、决策体制、激励机制方面,原来基本是私有的、市场的、自利的,现在则趋向于混合所有的、国家和市场决策并用的、肯定伦理和精神激励因素在内的多元动机结构;原来基本是国有的、国家计划决策的、理想和精神激励机制的,现在则趋向于发展民营所有企业、强化市场体制、市场决策和肯定个人物质利益机制。在公司规模方面,原来巨型化的,现在趋向于限制、分散,而现在小型化的,则鼓励兼并、集中、巨型化。在价值取向方面,原来处于市场竞争效率高的,现在强调正义、公平和限制个人利益;原来吃大锅饭、平均主义的,现在则强调效率、肯定个人利益等。就西方国家和我国而言,这些戏剧性对比或互补趋向并未取消各自基本经济制度,但表现了在保持各自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取长补短,求生存和发展的改革特点。
因此,曼纽尔描述的现代经济特征仍然存在,但正经历着重新设计和定位,全球性的经济改革浪潮正在推进。经济伦理学所研究的问题不仅一般地是在现代经济、而且特殊地是在这种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
二、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框架
对经济,无论是制度、组织、决策或行为等,传统上大都只是从经济角度提出问题,即只考虑经济合理性问题。而经济伦理学所研究的、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提出的问题则是另一类问题。它们是从伦理学角度对经济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以经济合理性为满足,而是进而追究经济存在、经济行为等是否具有伦理合理性。在讨论经济伦理学之前,让我们先看看“经济伦理问题”是一些什么样的问题。
可以按不同的框架来提出经济伦理问题。在美国,有的按企业的外部构成要素:消费者、供应商、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客国与内部构成要素:雇员、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将经济伦理问题区分为外部经济伦理问题和内部经济伦理问题(注:Goodpaster,K.E.,Business ethics,in Becker,L.C.,ed.,Encyclopedia of Ethics,New York /London.Garland Publishing,1992,P111-115.)。 有的按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的框架,区别为宏观经济伦理问题和微观经济伦理问题,如所罗门认为,“每种宏观经济理论有它的宏观伦理假定,关于价值的来源和谁应当得到什么,关于政府的作用和企业的社会责任,如同每种关于个人交换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具有其关于公平交换和所涉及个人的权力和责任的观点。”(注:Robert C.Solomon:Above.)还有的按四个方面来归类,如霍夫曼将经济伦理问题概括为:(1 )企业在其中所运作的制度环境的伦理问题,如资本主义是否公平制度等;(2 )在这种制度环境中运作的企业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如企业的责任是否创造利润等; (3)在企业活动中产生的特殊伦理问题,如雇员的权力和责任、广告、生产安全、对环境的义务和跨国经营等。(4 )企业组织和企业活动中隐含的价值和伦理评价问题,如机会自由、经济增长、物质福利和未来公司的考虑等(注:W.Michael Hoffman & Robert E. Fredenick,Business Ethics.)。在欧洲,有的将经济伦理问题分为广义经济伦理问题和狭义经济伦理问题,如索雷尔按问题所涉伦理原则的狭广,将经济伦理问题分为涉及消费者、雇员、股东伦理规范问题的狭义经济伦理问题和涉及国家、社会、环境和经济制度伦理规范的广义经济伦理问题(注:Tom Sorell & John Hendry:Business Ethics.)。有的区别为具体问题和抽象问题,如布赖尔·哈维归纳为企业同雇员、股东和顾客的关系中发生的具体经济伦理问题和企业与政府、社会、环境、市场制度等抽象经济伦理问题(注:Brian Harvey:Business Ethics.)。在我国,有学者提出按经济活动领域区分为:劳动伦理问题、企业管理伦理问题、经营伦理问题、分配伦理问题和消费伦理问题(注:王小锡:《经济伦理学论纲》,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伦理学》1994年第2 期。)。
比较普遍和通行的框架是,按宏观制度、中观组织和微观个人这三个行动层次来提出经济伦理问题。我下面也按这三层次来叙述经济伦理问题,但作如下补充:(1)经济活动有国内经营与跨国经营之分。 尽管跨国公司也可以归在组织层次,但跨国经营,提出的伦理问题较国内公司在许多方面都不同,故需特别列出;(2 )通常在西方文献中提出的大都是西方经济伦理问题,我则将补充转型期国家和中国经济改革中提出的一些重要经济伦理问题。
一、宏观制度层次上的伦理问题
对企业必须在其中活动的社会经济制度环境方面的伦理问题。它大体上包括两方面问题:(1)对主要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混合经济、市场社会主义的道德评价问题。如在美国等西方国家提出:资本主义或自由市场制度是否确实有助于好的社会并且反映最重要的社会价值?特殊地说,它是公平的制度吗?它反映了人们关于公平分配的信念吗?公平在现代经济中的意义是什么?资本主义是否体现这一理想?由于这些问题与政治学、哲学和社会学关系密切,因而诸如A ·麦金泰尔、M·桑德尔、R·罗蒂和J ·罗尔斯等著名学者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影响甚大。制度伦理问题在我国也很突出。如赵修义提出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辩护问题(注:赵修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辩护问题》,《毛泽东思想研究》1995年第5期。),诸如分配正义问题、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问题。在我国还有学者提出,制度伦理问题包括两方面问题: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道德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是否合乎道德的问题(注:项义华:《浙江社会科学》1997年第1期, 第67-69页。)。(2)经济条件、经济秩序、 经济和金融以及社会政策方面的伦理问题。如:文化、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公共领域究竟是政府的责任还是企业的责任?例如在英国,政府是否应该拱手将这些公共部门让给私有企业,后者会否不偏私地真正为公众谋利吗?在我国也提出经济生活领域中市场交往形式有否限度、是否都可以通行市场交往形式原则等诸如此类同经济有关的社会问题。
二、中观组织(公司、企业)层次上的伦理问题
对公司、厂家、商号、基金会等组织提出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两类:(1)在社会经济制度环境中运行的公司、 企业或组织的性质和作用。如企业的目的是否仅仅创造利润?公司的责任是否仅仅为股东增值保值?公司的性质是否仅仅为股东创造财富的手段,或者它是顾客、供应商、雇员和社会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如何既为公司股东赚钱又满足所有其他社会组织对无污染生产、平等工作场所、无危险产品等的要求?公司的结构如何最佳地反映公司的性质和责任?(2 )中观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怎样处理作为某经济组织的贸易伙伴如供应商或债权人的关系、如何处理竞争对手的关系等。
三、微观个人层次上的伦理问题
它包括对公司与公司内外的个人以及这些个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提出的问题。这些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统称为“关民”即同公司的活动有关、受公司活动影响的所有人群。这一层次上提出的问题又可以分为两类:(1 )公司同关民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如怎样理解“顾客是皇帝”,在我国是“顾客是上帝”的说法?是否应当满足“皇帝”或“上帝”的一切要求,即使不正当、不道德的要求也应当满足?公司有否责任使消费者正当使用其产品?(2)关民之间的伦理关系问题。 如雇主能否对雇员提出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义务要求?男女雇员是否应当同工同酬?等。
四、国际商务伦理问题
国内公司的伦理问题,如公司的性质问题,也适用于跨国公司。但后者的问题更为复杂严峻。主要集中在跨国公司的伦理问题和伦理责任方面。具体如:怎样对待客国与母国伦理规范、道德标准的差异问题。入乡随俗是否对?或者是否应当完全恪守母国伦理规范?随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放和发达国家投资的扩展,近年来更为突出。对这些国家来说,国际商务伦理问题包括两方面问题:引进来和走出去。如在我国,对外商投资是否应当实行税收等优惠政策?这样对民族公司是否公平?又如中国公司应否在国际市场上“自相残杀”?究竟公司的利润还是民族的利益应当优先?等。
从以上经济伦理问题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1.系统性。尽管问题的框架有不同,但不论采取何种框架,都是从伦理学角度对经济提出问题,问题本身都具有系统性。
2.相关性。这些问题不仅有所区别,而且彼此相关。如“应当为谁的利益来管理公司”这个问题不仅是中观伦理问题,而且涉及公司制度以及公司与其关民关系问题,因而同宏观和微观层次相关。如果公司是跨国公司,它还是国际商务伦理问题。就国际商务伦理问题而言,本身就牵涉三大层次问题:跨国公司同母国制度、政策、法律的关系,同客国制度、政策、法律的关系;跨国公司的目的性质问题,同客国公司和其它跨国公司的关系;跨国公司的关民是谁?它是否应当仅仅对母国股东负责,还是对客国其它关民也负有责任?等。
3.交叉性。这些问题涉及经济学和伦理学两门学科,无论提出还是回答它们,都需要基于具体经济学和伦理学分析之上,不是某一学科所能独自解决的。
4.时代性。如国际商务问题,是60年代跨国公司普遍发展并且发生问题后才提出的。又如公司的责任是否仅仅为股东增值保值的问题,也是60年代以后尤其美国经济伦理学运动中才提出的新问题。这两个问题在我国目前还未明确提出。尽管社会制度或市场发达程度因国而异,但既然是“世界经济”,而且现代公司制度是我们所要建立的,那么西方已经提出的问题和有关研究,无疑就值得我们了解和探讨。
三、学科特征
作为一门学科,经济伦理学还很年轻,许多理论问题尚未解决,如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经济伦理规范等。所以有学者建议,“把系统的经济伦理学留给下一代 ” (注: 转引自 Georges Enderle:Towards business ethics as an a cademic discipline,P1.)。在文化和价值多元化时代,要达到国际公认的经济伦理规范,确实不易。但应该看到,作为一门学科,经济伦理学已经具有区别其它学科的明确标志,经济伦理问题研究方面也有大量文献,因而有可能揭示和把握这门学科的基本特征。下面我从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同其它学科的区别这三方面对它的基本特征作一概述和讨论。
一、研究对象
经济伦理问题是经济伦理学的具体研究对象,但问题并未穷尽对象。如古德斯特指出:“‘公司社会责任’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有时用作经济伦理学的同义词。但如果以为经济伦理学专门研究企业组织与被称为外部因素(如消费者、供应商、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客国)的关系,那就错了。虽则这些关系形成经济伦理学的大量而重要的研究分支,但它并未穷尽这个领域。”(注:古德帕斯特:《经济伦理学》,伦理学百科全书,1992年,第111页。 )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领域中的道德现象。它包括三大行动层次所有方面、关系等一切同道德有关的问题、行为、决策、法令、政策、规范、惯例等。道德与伦理学不同,前者指的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后者指的是对于这些原则和规范的研究。换言之,道德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研究学科。因此从这意义上说,经济道德是经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经济伦理学则是关于经济道德的研究学科。
经济伦理学对象的确立,揭示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恩德勒形象地用重叠部分来表示这一研究领域。他把社会领域划分为经济、社会、环境、政治四个圆圈,指出经济圆圈与其他圆圈重叠部分即是经济伦理学对象领域,认为在经济伦理学运动之前,经济这个圆圈同其它圆圈是分离的。确实,如科斯洛夫斯基所说“把经济看成是社会的一个独立系统,这只是现代的事情。”(注:科斯洛夫斯基:《资本主义的伦理学》中译本, 第3页。)然而,这个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中不会发生。马克思从社会关系区分出物质关系、思想关系,区分出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研究它们的运动和相互作用规律。当然,这种区分只是在概念中。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基本关系,领域是交织或“重叠”在一起的,交织重叠才能相互作用。不过,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恩德勒的这四个圆圈还不够完全。实际上,经济不仅同社会、环境、政治圆圈交织,而且还同包括道德在内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纠缠”一起。经济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就有一个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社会环境的问题,因而就必然同道德相关。哲学或一般伦理学只研究这些基本关系、领域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作用与反作用规律,并不具体研究同所有这些圆圈重叠一起并同道德“纠缠”一起而发生的经济伦理问题。经济伦理学对象领域的揭示不仅未改变并且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的总图景,而且使这一总图景中的部分联系变得更具体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广义的经济领域;经济不仅同社会、环境和政治圆圈,而且同包括道德在内的观念上层建筑交织一起;换言之,道德与同其他圆圈重叠的经济交织一起。经济伦理学就是对同经济交织一起的道德的特殊研究。
二、学科性质
经济伦理问题是特殊伦理问题,用于这一新研究领域的伦理学仍然是一般伦理学,因此,经济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这一点已为经济伦理学界所公认。如维拉斯科兹说,经济伦理学是应用伦理学。它是关于道德对错的特殊研究,主要研究道德标准如何特殊地用于经济政策、制度和行为,是把我们关于善与正当的理解用于我们称作“经济”的制度、技术、交换、活动和追求等。霍夫曼说:经济伦理学是从一定伦理观点出发,考察、评价经济惯例、目标、前提等。
作为应用伦理学的经济伦理学同一般伦理学关系的特点是,一般伦理学研究道德的起源、发展规律、同经济的一般关系、适合整个社会的道德原则规范等,并不研究具体经济伦理问题。经济伦理学则不同,如经济伦理问题所具体表明的,它研究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经济组织的伦理问题。一般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包括两方面问题:经济关系决定道德还是相反;个人利益服从社会群体利益还是相反。经济伦理学并不研究这些问题,但以一般伦理学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为前提和基础,一般伦理学所证明的原则、标准和观点,被用于具体经济伦理问题。经济伦理规范、准则等也如一般道德,通过舆论、习惯、内心信念等形式而起作用。
经济伦理学还是一门交叉学科。经济伦理问题的交叉性质决定了研究这些问题的学科也必然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换言之,经济伦理理论、经济伦理准则要在经济领域中行得通,不仅应同一般伦理学原则相一致,而且还应得到经济学的支持。因为经济伦理理论或准则同人们经济活动有关,是支配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一方面,它们付诸经济实践,而经济实践受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它们必须经受经济实践的检验。另一方面,经济实践是社会实践,受经济规律支配的经济实践是在社会中实现的,因此它必须接受社会行为准则的支配、同社会伦理规范相一致。这就使经济伦理学具有双重性格,不仅要从伦理学角度提出和考虑问题,而且要具有经济学的常识和基础。经济伦理学因此成为交叉学科。如狄乔治所说“这领域由伦理学与经济的相互作来定义”。一些学者因此还提出经济伦理学作为交叉学科所需要的理论模式,如恩德勒提出:这种模式是广义经济学框架和规范伦理学的结合。所谓广义经济学模式,即对伦理学开放的经济学理论,承认人类的动机和伦理价值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规范伦理学则是为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范,而非仅仅描述伦理现象,澄清伦理术语。
经济伦理学的这种应用及交叉学科性质决定了经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标准、要求的关系问题,决定了它的基本任务是发现、找到伦理学与经济学两者的结合点、重叠点,由此找到解决两者冲突的基础和原则(注:参见陆晓禾:论经济价值与伦理价值,《毛泽东邓小平思想研究》1998年第1期。)。
三、同一些相关学科的关系
尽管,经济伦理学的历史很短,但在美国,从70年代始,也经历了一系列话题,如:企业与社会、组织中的人际关系、企业与政府等,到80年代,这些话题才统统冠之于“经济伦理学”名称。经济伦理学同这些“前身”的关系怎样?另外,既然经济伦理学已有明确的学科标志,那么,它同企业伦理学、商业伦理学、管理伦理学、规范经济学等有否区别?我在这里也作简要的讨论。
1.经济伦理学并不否认它的“前身”,而是把它们包括在内。如我们在关于美国经济伦理学运动一章中所提到的,70年代,由于企业伦理问题的提出,企业与社会即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组织中的人际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最早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讨论。到80年代,它们统统都集中在“经济伦理学”名称下,以至于它们常常被用作经济伦理学的同义词,如古德帕斯特所提到的那样。经济伦理学同这些“前身”的关系可用狄乔治的“包括它们所以改变它们”的话来概括。这些话题现在都成了经济伦理学的重要问题,但是在经济伦理学的框架中被系统地研究。如企业社会责任话题成为中观经济伦理问题,组织中的人际关系成为微观经济伦理问题,企业与政府成为宏观经济伦理问题,并形成主要经济伦理学理论。
2.同企业伦理学的关系。经济伦理学,有译作企业伦理学的。实际上,两者不能等同。如狄乔治说:经济伦理学之前,也讲企业伦理,反对说谎、偷盗、欺骗,但没有形成一个固定领域,充其量只能说是企业伦理学阶段。伦理学之应用于企业,一如它之用于政治、家庭和私人生活、职业和其它生活方面(注:Richard T.De George,The Status.P202.)。概括说来,经济伦理学比企业伦理学的研究领域要宽, 经济伦理学研究三观问题,企业伦理学只涉及中观伦理。经济伦理学是从伦理学角度对经济的系统研究,具有描述性、规范性和批判性,企业伦理学作为职业伦理学的一个分支,适应职业要求,肯定职业道德,突出的是规范功能。
3.同商业伦理学的关系。商业伦理学“主要研究商业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道德现象和理论。”具体研究商业购销、宣传、储存、流通到商业会计、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注:刘光明:《商业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4页。)。同企业伦理学一样,商业伦理学同经济伦理学的关系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换言之,经济伦理学概念比商业伦理学宽,后者包括在前者之中。也同企业伦理学一样,商业伦理学属于职业伦理学范畴,而经济伦理学则是对经济伦理问题的系统考察,不只是限于职业伦理研究。
4.同管理伦理学的关系。“管理伦理学是以管理学作为元理论,用伦理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管理实践的理论体系。它既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伦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管理伦理学主要研究“道德与管理的关系问题。”即“揭示道德在社会管理总系统中和每个管理的分支系统中存在的方式、所处的地位及发挥道德功能的途径和方法,揭示道德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过程中的作用。”管理伦理学包括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一切领域的管理:现代管理过程道德、管理方法道德、国家管理者的职业道德、经济管理伦理、企业管理伦理、工商行政管理伦理、商业服务伦理、行政管理伦理、政法管理伦理、人事管理伦理、军事管理伦理、科技管理伦理、教育管理伦理、文化管理伦理、卫生事业管理伦理、旅游管理伦理、生态管理伦理、家庭管理伦理(注:温克勤等:《管理伦理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4 页。)。管理伦理学在经济管理伦理、企业管理伦理、商业服务伦理等领域同经济伦理学研究对象交叉,但后者并不限于这些管理领域,还包括企业、公司等组织和制度等中观和宏观经济伦理问题。
5.同规范经济学的关系。经济学,如厉以宁所说,有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之分。前者研究是或不是问题,后者研究应该或不应该问题。既然涉及了“应该或不应该”问题,那么规范经济学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伦理分析的性质(注:厉以宁:《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第1 页。)。但规范经济学仍然属于经济学。换言之,规范经济学可说是一种广义经济学,它承认经济学中有伦理方面的问题,经济学范畴有伦理学含义,因而必须进行伦理分析,就此而言,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性质同经济伦理学相似。但经济伦理学如狄乔治所说,属于伦理学,它是从伦理学角度对经济的系统研究,有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并且不只是提出规范问题,进行伦理分析,其基本任务是研究一般伦理学理论如何特殊地用于经济领域,形成可用于这个特殊社会领域的经济伦理规范和准则等。简言之,规范经济学是经济学对伦理学的承认、开放,经济伦理学则是伦理学对经济学的开发、应用。两者的交叉部分、性质相似,但有着系统、目的和所属学科方面的差异。
6.同经济法、经济法学的关系。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和各种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注:刘隆享:《经济法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9页。)。 经济法与经济伦理的关系类似法与道德的关系。它们同属行为规范,调整的也是经济关系,但经济法由国家强行制定和执行,经济伦理则依靠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维持。经济伦理也可上升为法,成为法的伦理根据。如美国的反腐败法令就经历从经济伦理到法的过程。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规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是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它是从法律角度研究经济问题,解决经济法律关系,而经济伦理学则是从伦理角度研究经济问题,解决经济伦理关系,两者可相互补充。如美国的经济伦理研究,就常作经济法学与经济伦理学的交叉分析。
尽管经济伦理学已经形成区别其它相关学科的标志,但由于它的研究对象同各种社会领域圆圈交织,处于复杂多样的关系和作用中,涉及多学科研究领域,因此伦理学和经济学只是支撑经济伦理学的主要学科,经济伦理学研究领域还是包括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组织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合作研究的天地,需要这些领域的专家共同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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