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以朋友的方式,恶棍以朋友的方式获得同样的利益”?论宋代的友邦党及其对世界风的危害--以元友两案为例_宋朝论文

“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以同利为朋”?——以元祐两案看宋代朋党及其对世风的戕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朋党论文,世风论文,宋代论文,其对论文,君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4.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26(2002)01-0158-08

旧史对熙丰绍圣及至政宣的王安石—脉持痛贬的立场,所以说:

(章)惇作相,专务报复,首起朋党之祸。(注: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五,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5页。)

此说似难尽吻实情。宋代自太祖开国即力戒朋党,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李符之贬徙岭表就是因为太宗“恶其朋党”(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四太平兴国八年四月壬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册,第207页。)。宋代因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注:叶梦得:《避署漫抄》,转引自《宋人佚事汇编》卷一太祖,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册,第7-8页。宋代对士人之处罚比之前朝后代可谓甚轻。方孝孺式的灭族之事自然未及一见,诛杀文臣以至士人,亦为极端之罕例。士人之至冤者乃为陈东,但高宗不能不旋即“悔过”。陈东死后,高宗屡屡表示“朕甚痛之”,“深悔过之”,直到绍兴四年(1134)还说:“八年于兹,一食三叹。”(《少阳集》卷六《追赠朝奉郎秘阁修撰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四库全书》集部第75册,第330页)。又,胡铨上书“请诛秦桧以谢天下”高宗震怒,欲杀铨。“谏者以陈东启上,上怒为霁。”(叶绍翁《四朝闻见录》甲集《请斩秦桧》,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页)。可见高宗对陈东之冤死有特殊敏感。从正面之赏和反面之罚之积极消极两个方面而言,宋代实为我国士人生存环境最好的时期。)的祖宗家法,言禁宽松,至仁宗后朋党已为朝政的寻常风景。景祐(1034-1038年)时范仲淹被黜知饶州,措手相援的余靖、尹洙、欧阳修等也以朋党坐贬。王安石以顺昌逆亡的态度待异同,“朋党之祸”可谓已起(注: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谓:“介甫用事,坐违忤斥逐者,虽累经赦令,不复旧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09页)司马光与王安石虽为政治敌手,但司马光此说确为实情。)。元祐更化,“君子党”当道,但朋党之祸并未止息。所以章惇兴祸并非“首起”,其过只在“专务报复”而使党祸“于今为烈”。

宋代的朋党问题从太宗朝一直到宋亡,时起时伏,本篇考察的范围仅限于哲宗元祐年间,理由主要还不是因为这一时期朋党的倾轧特别激烈,而是因为这一时期是所谓“君子”党得道的时期,而“君子”党也以同样手段处“小人”,以至于“君子”间相互攻讦与小人无异,所以朋党的特点,尤其是朋党的危害,在这一时期表现得特别充分。

车盖亭诗祸和对不同政见者的严厉贬斥

熙宁对不主新法者一概罢斥,至有元祐之反动。但元祐得势之旧党,亦乏容纳之襟怀,在废新复旧的同时,对新党同样还以颜色,一概排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确、枢密使章祐、提举市易司吕嘉问等悉遭重贬。梁焘又开出所谓王安石与蔡确“亲党”的名单,王安石亲党计有蔡确、章祐、吕惠卿、章祐、安焘、蒲宗孟、王安礼、曾布、曾肇、彭汝砺、陆佃、谢景温、黄履、吕嘉问、沈括、舒亶、叶祖洽、赵挺之、张商英等三十人;蔡确党计有安焘、章惇、蒲宗孟、曾布、曾肇、蔡京、蔡卞、黄履、吴居厚、舒亶、王觌、邢恕等四十七人。尚书右仆射范纯仁以为“确无党”,尚书左仆射吕大防以为“确曾有党在朝”,尚书右丞刘挚也说“确曾有党在朝”(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六元祐四年五月辛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16页。)。

当时朝廷正发生着一场大争论。起因是由蔡确的一首“怨诗”引起的。蔡确被贬地方后,游车盖亭,赋诗十章。时知军吴处厚与蔡确有旧怨,笺注奏上,说诗中多涉谤讪。尤其是其中“矫矫名臣郝甑山,忠言直节上元间”一句,被解为以唐武后事隐射高太后(注:蒋一葵:《尧山堂外纪》概括其事,曰:“郝处俊封甑山公,唐高宗欲逊位天后,处俊上书谏,此事正在上元三年。今皇太后垂帘,遵用章献明肃故事,确指武后以比太后。”引自《宋诗纪事》卷二十二《蔡确·夏日登车盖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册,第549页。吴处厚原奏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元祐四年四月壬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4004-4006页。奏后注谓据王岩叟记上于四月五日。)。

此事一出,“清议沸腾,一日之间,传满都下”。左谏议大夫梁焘说当年神宗因为太子年幼而请太后垂帘,“确备位宰相,亲见本末”,今天再说这样的话,就是“包藏祸心”,要求“依法施行,以快忠义之心,以为奸凶之戒”。右正言刘安世也要求“早正典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元祐四年四月壬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06-4007页。奏后注谓,刘安世分别于七日与十日两次上书。)。

因为此事成立,便是不赦的大罪(刘安世奏便谓该当“大不敬”),进出之间差别巨大。也是因为此事颇有待发之覆,比如对诗意所诂是否确当,吴处厚是否公报私仇,所以在穷治的喧嚷中,也不乏慎重的议论。当时知杭州的苏轼,曾因诗被锻炼成狱(“乌台诗案”),他的上书便极具苦心。他说:

若深罪之,则议者亦或以谓太皇太后陛下圣量宽大与天地等,而不能容受一小人怨谤之言,亦于仁政不为不累。臣欲皇帝陛下降敕,令有司置狱,追确根勘,然后太皇太后内出手诏,云:“吾之不德,常欲闻谤以自儆。今若罪确,何以来天下异同之言。矧确尝为辅臣,当知天子大义,今所缴进,未必真是确诗。其一切勿问,仍牖朝堂。”如此处置,则二圣仁孝之道,实为两得。(注:《苏轼文集》卷二十九《论行遣蔡确孔子》,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册,第837页。)

不罪蔡确不是为了蔡确,而是为了显示二圣的“仁孝之道”。不论苏轼是否相信蔡确有罪,这样迂回的表述本身,说明苏轼已深感挽回此事的艰难。中书舍人彭汝砺上书前“夙夜反覆顾虑,至废寝忘食求于义理”。他在上书中说:“今缘小人之告讦,遂听而是之,又从而行之,其源一开,恐不可塞。”“确罪戾著于朝廷者众,苟欲废夺,理无不可,何必用处厚言哉?”(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元祐四年四月壬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08页。据奏后注谓为四月十三日上。)以后他多次上书,都强调“小人告讦”,在当时不主罪蔡确者中态度可谓最为鲜明。可见他研判蔡确诗(所谓“反覆顾虑”,“求于义理”)的结果是并不相信蔡确诗意含悖逆。即便如此,他在上书中仍不得不作出前提性的表态:“蔡确言所非宜,固自有罪。”(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六元祐四年五月庚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20页。)

当时最活跃的是梁焘和刘安世。不仅频繁上书,而且调子极高,必欲置蔡确和“确党”于死地而后快。针对彭汝砺说的小人告讦,刘安世说:“夫告讦不可长则是矣,至于睥睨君亲,包藏祸心者,乃为可长乎?”梁焘的话和他如出一辙:“如为告讦之风犹不可长,则如确悖逆者其可长乎?告讦之长不过倾陷一夫一家,悖逆之长至于危乱天下。”他们把不同政见者一概斥之为“非出于畏忌,即是牵于朋党”,说现在是“忠于确者多于忠朝廷之士,敢为奸言者多于敢为正论之人”(梁焘奏)。梁焘和刘安世以忠正自比,四面出击,不仅像彭汝砺那样的持异议者,即使缄默不言,也难逃他们的锋芒。御史台最初没有上言。他们即说:“御史台职在按举,曾无一言,挟邪不忠,党恶无惮,未见如此之甚者。”(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元祐四年四月甲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10页。)(梁焘、刘安世等合奏)以后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表示并不赞成以诗治蔡确之罪,当然就更不能为他们所容。

在一片扰攘中,事主蔡确有一篇自辩,其中这样说:

前年夏中在安州,其所居西北隅有一旧亭,名为车盖,下瞰涢溪,对白兆山。公事罢后休息其上,耳目所接,偶有小诗数首。并无一句一字辄及时事,亦无迁谪不足之意。其辞浅近,读便可晓。不谓臣僚却于诗外多方笺释,横见诬罔,谓有微意。如此则凡人开口落笔,虽不及某事,而皆可以某事罪之曰有微意也。(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六元祐四年五月戊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17页。)

书中对所谓隐射高太后事辩之尤详,说明两事“绝不相类”。从当时的处境看,蔡确心怀怨望并不奇怪,他既以诗的形式抒发“微意”,也完全可以做到讲“时事”而不及时事。但如果以“多方笺释”来确定“微意”,则“微意”的客观界限将不能维持——“凡人开口落笔”不再能有避免陷入“微意”的形式保障。不论蔡确在诗中有没有“微意”,他的疑问确有道理。可当时的气氛一如王安石时代,异己已不能为世所容。这对蔡确而言,也许只是没有钻过一个空子,但对后世而言,而开了随意入人于罪的恶例。

当讨论蔡确的处置时,范纯仁说:“方今圣朝,宜务宽厚,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范存仁不同意重罚蔡确,不过话说得很迂曲:

陛下临御以来,政化清明,如青天白日无轻氛薄翳,道德纯备,如精金美玉无纤瑕小疵。今以一蔡确之故,烦朝廷行希阔之刑,天下久安,人所罕见,必生疑骇。复恐贻之将来,垂之史策,薄有疑义,则于圣德神功,深为可惜。(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元祐四年五月丙戌、丁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26页。)

吕大防、刘挚以为蔡确当重贬,但因其母老,可以不往岭峤。高太后决定贬蔡确为英州别驾,新州安置。并不容置疑地说:“山可移,此州不可移!”(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元祐四年五月丙戌、丁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28页。)这是最严厉的安排(注:太宗时“卢多逊之流崖州也,(李)符白赵普:‘朱崖虽远在海中,而水土颇善。春州稍近,瘴气甚毒,至者必死,不若令多逊处之。’普不答,于是即以符知春州,岁余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四太平兴国八年四月壬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册,第207页。)符之死未必因为春州之瘴气,但此段记载可见,春州在宋人意识中早已被视为了畏途。)。范纯仁与尚书左丞王存“留身帘前,合力固争”(注:《宋宰辅编年录》卷九元祐四年六月甲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册,第583页。),想有所挽救,但太后的主意已断然不能改变。范纯仁出宫后对吕大防说:“此路荆棘近七十年矣,奈何开之,吾侪正恐亦不免耳!”(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元祐四年五月丁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28页。)范纯仁的话不幸而言中。以后他和刘挚都被贬往岭南,吕大防亦死于徙贬的途中。

范纯仁的努力对救助蔡确没有起到作用,一是因为高太后的态度之决然,也是因为范纯仁自己已陷入了朋党的指责。刘安世等在侦得范纯仁态度后,即将当时不主张严治蔡确的主要人物指为一党,而范纯仁被作为其党的主角。刘安世曾于进对时专谈此事,次日复又上书,称:

臣伏见彭汝砺与曾肇同为中书舍人,公然结党,范纯仁既是本省官长,日得亲见,朝廷密命,无不关与。而又汝砺亲弟汝霖,取李常之侄女,庙堂之论,悉使传报。故御史台表里通同,殊无公道。窥视执政之意,旋立议论。纯仁所议,虽违法害义,无敢纠驳。稍异己者,则必承望风旨,连章绳治,皆有实迹,未敢尽举。姑以蔡确之事,试为陛下陈之。向者吴处厚缴进确诗,其徒大惧,巧言救解,情态万状。纯仁备位宰相,见确无礼于君亲,不以疾恶为心,乃喻汝砺及曾肇,以谓“告讦之风不可长”。汝砺等既闻其语,即时传报李常,是以御史台依违观望,不复按劾。(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七元祐四年五月庚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021-4022页。)

书中还多有对范纯仁之“党”“朋奸罔上”的指责。若君上不执于一偏,这样的指责至多只可备疑。因为范纯仁、李常、彭汝砺在熙丰时都曾遭贬抑,与蔡确并非一路;再说蔡确戴罪出贬,早已出局,“营救蔡确”(上引奏中语)只能沽祸,而不能得利,是故全无必要。范、李、彭等之所以“巧言解救”、“不以疾恶为心”,实在是因为此事于理还多有未尽。

但当时太后决意已坚,此类指责,加上范纯仁的立场,终于使范纯仁遭到了贬黜(知颖昌府)。和他同向太后力争的王存被罢知蔡州(太后说:“王存殊无执守。”(注:《宋宰辅编年录》卷九元祐四年六月甲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册,第584页。)衔恨很深)。王存等是六月出贬的,五月中丞李常等已被罢职。李常因主张“以诗罪确,非所以厚风俗”(注:《宋史》卷三四四《李常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1册,第10931页。)。被贬知邓州。中书舍人彭汝砺因为连续上书,又以“罗织”(注:《宋史》卷三四六《彭汝砺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1册,第10975页。)的理由封还词头,被贬知徐州。侍御使盛陶则因为主张“注释诗语,近于捃摭,不可以长告讦之风”(注:《宋史》卷三四七《盛陶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1册,第11006页。)。贬知汝州。此外,曾肇、翟思、赵挺之、王彭年等都坐不举劾而罢去。

由车盖亭诗兴起如此大狱,高太后起了关键作用,但党同伐异的风气也有很大的责任。司马光等旧党人物重掌大权,没有汲取熙丰时的惨痛教训,缺乏容人之量,刻薄之气相激相荡,终使睚眦之隙亦成千钧之仇,为以后更严厉地清算不同政见者埋下了伏笔。

“洛蜀党议”

元祐初新党势力尽斥后,被旧史称为“君子”的元祐诸臣,又因理念以至风格、趣味之不同,分裂为洛蜀朔三党(注: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三谓:“当时有洛党、川党、蜀党之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6页)王应麟《小学绀珠》卷六《名臣》下《元祐三党》“川党”作“蜀党”。(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7年版《玉海》附录,第114页上。)。三党名称,由其领袖籍贯而来。洛党领袖为程颐,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党领袖为苏轼,吕陶等为羽翼。朔党以刘挚、王岩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甚众。

洛党的政见,与王安石多有异同。他们也像王安石那样,主张以理想来改造现实,他们所本的理想也是所谓“王道”的典范唐虞三代。不仅在理想方面,在具体主张方面也是这样。比如王安石以为:“今人才乏少,且其学术不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注:《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1册,第3617页。)程颢则以为:“今师学废而道德不一,……秀民不养于学校而人才多废。”(注:《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一《论十事札子》,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册,第453页。)在这一点上,两者的看法完全一致。程颢曾上神宗书,其中有关井田、兵归于农、帝王必立师傅等等的主张,也多与王安石一致。熙宁二年程颢参与考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就是因为有相同认识的基础。

洛党与王安石也有不同,比如王安石特重法,而洛党偏重人。程子曾说:“善言治者,必以成就人才为急务,人才不足,虽有良法,无与行之矣。”(注:《二程集》《河南程氏粹言》卷一《论政篇》,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册,第1210页。)这是两者显著的不同处。

蜀党对政事的看法较洛党柔软,言事论理不执于一端,所以他们并不强调某种理念,也不认为某种制度独胜。而两党领袖的趣味、性格尤其表现出不同。比如洛党领袖程颐“不欲为闲言语”,援古句“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说作诗是浪费生命,所谓“可惜一生心用在五个字上”(注: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一《程正叔不欲为闲言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蜀党领袖苏轼则极好词采,以为”世间乐事无逾此者”(注:何遠:《春渚纪闻》卷六《东坡事实》,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9页。)。程颐严肃有余,完全没有幽默感,苏轼则是在诗文书画诸方面都极显才华的大才子,性格中“活泼”的成分也较多。

朔党不同于洛党之处,在于朔党多为实务派官员,所以较重经验。王安石与洛党都喜欢讲唐虞,讲三代,讲“王霸之辨”。而朔党不讲三代那样玄远的理想,而注重王安石与洛党看不起的汉唐经验,主张通过权衡汉唐的利弊,来进行逐步的改良。激进派对这样的“实际”主张不以为然,以为这样的主张行之于平稳治世,也许是得策,但用之于大变革时期未免缓不济急。就如程颢对司马光自比“人参、甘草”所说:“病未甚时可用也,病甚则非所能及。”(注:《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洛阳议论》,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册,第110页。)(司马光在元祐时尽反熙丰,“人参甘草”成了“烈药”)。

洛蜀朔三党,不同处本来很多,只是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走到了一起。维护新法的王安石一派被驱除出朝廷,他们便不能相安于一朝,所谓“既交恶,其党迭相攻”(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元祐二年八月辛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819页。)。

程颐在治平、元丰间,屡为大臣所荐,皆不起。神宗殁后,司马光、吕公著又力荐,这样程颐才在元祐元年(1086年)三月出任为崇政殿说书。他一上任即上疏,要哲宗“延名德端方之士,与之居处,使之熏染成性”(注:《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六《论经筵第一札子》,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册,第537页。)。程颐自期极高,曾说“虽使孔子复生为陛下陈说不过如此”(注:左谏议大夫孔文仲后劾奏,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元祐二年八月辛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819页。因此语为程颐对哲宗所言,无法诬指,必有其事。孔文仲在此奏中所说,颇可见程颐在经筵情况,如“因藉一事,泛滥援引,借无根之语,以摇撼圣听,推难考之迹,以眩惑渊虑。上德未有嗜好,而常启以无近酒色,上意未有信向,而常开以勿用小人”等等。)。每次进讲,都十分严肃,不遗余力地灌输大义。有一次哲宗偶折柳枝,他敛容道:“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注:《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附录朱熹《伊川先生年谱》,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第342页。)据说哲宗看到这位严师是有些畏惧的。程颐以为:“人君惟道德亦高则亦尊”(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七元祐二年三月辛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58页。);而要提高人君的道德,就要重视经筵讲席,在程颐的眼里,“天下重位惟宰相与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注:《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六《论经筵第三札子》贴黄,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册,第540页。)。经筵地位既然如此重要,经筵本身就要有相应的尊严。所以程颐以太祖、真宗时讲官坐讲的故事,要求在崇政殿坐讲,“特令坐讲,不惟义理为顺,所以养主上尊儒重道之心”(注:《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六《论经筵第三札子》,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册,第539页。)。

苏轼在程颐任说书稍后的九月为翰林学士。据说神宗深赏苏轼的文章,叹为奇才,只是未及进用。苏轼在翰林,也常常以言语文章规切时政。但苏轼与程颐理念、趣味颇不同。如苏轼以程颐在经筵所用古礼,就批评说是不近人情。不仅“深疾之”,而且“每加玩侮”。会司马光死,百官正有庆礼,结束后准备前往吊唁。程颐援旧礼反对,说:“‘方行吉礼,不可吊丧。’子由不从,曰:‘只有哭则不歌,何尝有歌则不哭?”(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七元祐元年九月壬戌引吕大吕《杂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册,第3819页。同书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不作苏辙,而作“坐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3页。)“苏轼遂戏程颐云:‘此乃枉死市叔孙通所制礼也。’众皆大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3页。)据说这就是洛蜀两党交恶的导火线。从此两党视同仇雠,你来我往,攻讦不已。

不久洛党就等来了一个发难的机会。学士院试馆职由苏轼出题,其中有这样二句:

今朝廷欲师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媮;欲法神考之励精,而恐监司守令不识其意,流入于刻。夫使忠厚而不媮,励精而不刻,亦必有道矣。昔汉文宽仁长者,至于朝廷之间,耻于人过,而不闻其有怠废不举之病。宣帝综合名实,至于文学理法之士,咸精其能,而不闻其有督责过甚之失。(注:《苏轼文集》卷七《试馆职策问三首·师仁祖之忠厚法神考之励精》,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册,第210页。)

程颐门人左正言朱光庭、右司谏贾易等立即劾苏轼谤讪。朱光庭说:“今来学士院考试不识大体,以仁祖难名之圣德,神考有为之善志,反以媮刻为议论;独称汉文宣帝之全美,以谓仁祖神考不足以师法,不忠莫大焉。”要求“正考试官之罪”。书上后,下诏“放罪”,没有追究苏轼。朱光庭复再上书,除力言“轼罪不当放”,还说出了他劾苏轼的背后理由:“轼尝骂司马光及程颐。”(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1页。)

苏轼因此上书自辩,说他在策问中所说“媮”与“刻”,“专指今之百官有司及监司守令不能奉行,恐致此病”,与二帝毫不相干。至于引及文、宣,不过是“为文引证之常,亦无比拟二帝之意”。另外,更重要的是,当时策问原有三首,一、二两首为邓温伯所拟,苏轼拟的是第三首,而第三首是经进呈后才选中的!因此苏轼说:“蒙御笔点用第三首,臣之愚意岂逃圣鉴?”既经“圣鉴”,还能有误么?话说到这一步,已出了道理的范围,但有“御笔点用”在前,确也不易入苏轼于罪。所以又“诏追回放罪指挥”。并说可将苏轼“召至都堂说谕,不须更有弹奏”(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1页。)。

对此,朔党的王岩叟等人大不以为然,王岩叟上书说:

今复闻续有指挥,追回放罪敕旨,物论疑骇,不审陛下知其意不可恕,而遂欲正典刑以示天下耶?反以无过而收已行之命耶?欲正典刑则善矣,反以为无过而收之则未安也。(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2页。)

王岩叟对苏轼的自辩更是严词批驳,他认为这种题目藏意很深,“泛读一过,安能遽晓?”所以“禁中点出,于陛下未为有失”。但如果“判然知之,而不正其罪,则失在陛下”(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2页。)。

事至如此,不论朝廷如何为苏轼开脱,“不当置祖宗于议论之间”,却是谁也不便反驳的有力理由。苏轼有此软档,必只能处于下风。所以蜀党的殿中侍御使吕陶上书,并不多辨苏轼的策题,而将笔墨集中于指责朱光庭的公报私仇。吕陶说:“今士大夫皆曰程颐与朱光庭有亲,而苏轼尝戏薄程颐,所以光庭为程颐报怨而屡攻苏轼。”(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三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713页。)

从当时整个情况看,“言者多与程颐善”,而宰执则较倾向苏轼。所以右司谏贾易在批驳吕陶时又“语侵(文)彦博及范纯仁”,以为“吕陶党助轼兄弟,文彦博实主之”(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元祐二年八月辛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819页。)。贾易的态度触怒太后,因被罢知怀州。程颐也同时被罢出管勾西京国子监。

程颐被罢经筵,是由于御史中丞胡宗愈等上书“深斥颐短”,但关键则是左谏议大夫孔文仲的一篇上奏。这篇上奏的中心是说程颐是个“人品纤汙,天资巧”的小人。这篇上奏的说服力,主要是孔文仲和程颐的具体交往。孔文仲说:程颐“偏谒贵臣,历造台谏”,四处钻营,“臣居京师近二年,颐未尝过门,臣比除台谏官,颐即来访”,“鼓腾利口,间谍群臣”,孔文仲以为决不能让“如颐者秽滓班列,变乱白黑”(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元祐二年八月辛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3819-3820页。)。

苏轼稍后也因受攻击,自请出知杭州。后苏轼召回为翰林承旨,贾易亦召回为侍御使,贾易复劾苏轼“诽怨先帝,无人臣礼”(注:《宋史》卷三五五《贾易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2册,第11175页。)。太后不满,贾易再被罢知宣州,苏轼亦因宰相吕大防请两罢,而出知颍州。

不仅洛蜀两党势同水火,其时“党见”已弥漫于朝野。不论朔党的刘挚等人,还是号称“不植党朋”(注:《宋史》卷三四○《吕大防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1册,第10843页。)的吕大防、“不立党”(注:《邵氏闻见录》卷十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6页。)的范祖禹等人,都已无所逃于“党见”的天地之间,先后被以各种“理由”罢职窜逐(吕大防、范祖禹等都死于贬所)。时人感叹道:

是时既退元丰大臣于散地,皆衔怨刺骨,阴伺间隙,而诸贤者不悟,自分党相毁。至绍圣初,章惇为相,同以为元祐党,尽窜岭海之外,可哀也!(注:《邵氏闻见录》卷十三,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46页。)

“道”和“朋”的不能两立

五百余年后明代宰相叶向高对元祐以后的历史有一个概括:

自元祐诸君子用事,尽改熙丰之法,一激而为绍圣,则小人胜,反而为元符,则君子小胜,又激而为崇宁,则小人大胜。当其胜,必尽去其人,尽反其行事。即易代革命,不若是甚者。纪纲,法度,国家,所以治乱安危,而堪此播弄,堪此翻覆,亡形见矣。是安得不有靖康之祸哉!(注:《苍霞草》卷一《宋论》,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4年版,第1册,第147-148页。)

“纪纲、法度、国家”难经所谓“尽去”“尽反”的大“播弄”大“翻覆”,洵为至理。是故叶向高将“靖康之祸”溯自“元祐诸君子用事”,确非无据。

政争,在其上游者,本之于理念,入其下流者,出自于义气。此为历朝历代所不能免之事。元祐之为后人深惜者,在于洛蜀朔诸党及党外人士,皆有“君子”之美名。君子而久居“党见”的氛围,衡世论人,亦不免坠入义气。如被苏轼称为有大德的张方平,司马光称之为奸邪。被洛党中人奉若圣明的程颐,苏轼则谓之为奸邪,孔文仲则更谓:“颐人品纤汙,天资巧”。同样,苏轼被贾易指为“怀险艅,覆邦家”的“姦邪”(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元祐六年八月己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332页。),苏辙则被称为“厚貌深情险于山川,诐言殄行甚于蛇豕”(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三元祐六年八月己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册,第4331页。)。如此,则相互攻讦与“小人”无异。宋初以来养育出的至范仲淹达到至纯(先忧后乐)的士大夫正气,至元祐为“党见”所消蚀,以后“蔡京擅国”,群奸得道,端正之士悉遭贬斥,北宋历史进入最黑暗时期,元祐诸君子岂能尽辞其咎耶?!

庆历时欧阳修在《朋党论》中有一段名言: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始终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注:《欧阳修全集》《欧阳居士集》卷十七,中国书店1986年版,上册,第124-125页。)

“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是欧阳修及不避朋党之嫌的庆历诸君子的自期。由这样的追求理想人格的“君子”所结成的朋党,理应“同道而相益”,“同心而共济”。但这个“理应”由于庆历诸君子未能久居中枢,实际留下的只是一个悬念而非经验。元祐的意义就在于它的教训:既然结党,党见就有了天经地义的位置,而“党见”与“道义”虽不必处处如冰炭不能同炉,但大致上就是不两立的。所以,“君子以同道为朋”,奢望而已!

标签:;  ;  ;  ;  ;  ;  ;  ;  ;  ;  

“君子以朋友的方式,恶棍以朋友的方式获得同样的利益”?论宋代的友邦党及其对世界风的危害--以元友两案为例_宋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