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_反腐倡廉论文

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_反腐倡廉论文

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风廉政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03年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重要内容。在2004年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这些重要讲话掷地有声,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新一代领导集体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实质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封建残余意识及陋习是滋生腐败的历史渊源。我国有长达两千年多的封建历史,尽管也曾出现过一些励精图治的政治家或清正廉明的官吏,但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皇权至上、政治专横、奢侈腐化,腐败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虽然新中国建立已半个多世纪,但在封建社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利己动机仍侵蚀着人们的思想,金钱至上、权力至上的思想残余仍在党内和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以致有些党员干部因迷信金钱万能和权能通神而陷入腐败之中。西方社会腐朽的生活方式也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实行改革开放,借鉴和利用世界先进的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也会通过各种渠道趁机钻进来,使一些分不清什么是人类文明进步健康的生活方式,什么是腐朽没落低级趣味生活方式的党员干部陷入腐败之中。心理失衡也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了,对这一现象,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但少数掌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产生了难以平衡的心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也陷入腐败之中。有的单位对于部选拔任用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在干部的使用管理中不慎、不严,使一些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的法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权力监督机制软弱,权力的运行过程缺乏有效程序制约,不能很好地遏制腐败。

腐败分子精神境界低劣,理想信念淡薄,权力观扭曲,追求声色犬马,讲排场,以奢侈享乐为荣,无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执政为己,掌权为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他们受个人和小集团利益的驱动,利用在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钻政策的空子,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达到自己化公为私、中饱私囊的目的,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成了及其严重的危害。这些腐败分子忘记了人民公仆的崇高责任,借公务之便吃、拿、卡、要,利用手中权力满足私欲,明知腐败是犯罪,也心存侥幸,为所谓的“荣华富贵”伸出贪婪之手,最后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腐败现象是权力被滥用而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它会破坏市场经济,扰乱经济秩序,造成经济管理混乱,生产成本上升,使原本有利可图的企业变得无利可图,甚至关门歇业;会使国家的收税制度松懈瓦解,政府因而缺乏财力对事关经济长期发展的国防、教育、卫生、环境、治安等进行投资;会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遭到破坏;会使政府官员和企业主管难以根据经济效益的标准做出投资的决策,造成国家巨额损失;会严重破坏国家经济的发展,导致一个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瓦解,对国家的建设起到毁灭性的作用。

腐败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会严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消磨人的意志,腐蚀干部的思想和作风,瓦解党的队伍,会严重影响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直接侵犯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的权益;会严重破坏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导致党脱离群众,丧失民心,动摇党的执政地位,损毁党的执政基础;会使司法和执法机关徇私枉法,黑恶势力为非作歹,公共秩序难以维持,平民百姓无辜遭殃;会使国家的大量财富落入腐败分子的私囊,供其个人家庭挥霍浪费;会助长不择手段敛财的歪风邪气,引发民众的不满,导致社会动荡;会造成公共信誉丧失,民众极度不满,黑恶势力横行,投资者望而却步,国民经济难以走上稳定发展的正道等等。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与权利、权益、金钱的一种交易,以权易利、易益、易钱,以利、以益、以钱去易权。腐败破坏国家经济建设,危害精神文明,严重违反社会道德,是一种丑恶的现象,它犹如无形的瘟疫,腐蚀着人类社会,破坏国家的民主、法治、人权,使市场畸形,人民生活受损,是消除贫困和发展经济的巨大障碍。

腐败早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人民群众对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腐败的现象深恶痛绝。腐败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试想如果让腐败任其发展,渗透到党和国家机关的多个层次,蔓延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手中掌握权力的人都有腐败的行为,人们为日常生活的需要必须行贿送礼,满足腐败分子才能得以生存,人们冷漠、麻木、消极、悲观,对法律制度的公正性、严肃性产生怀疑,我国全面建设现代化小康社会的目标如何得以实现?

二、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早在建党初期,我党根据当时工作的需要,初步制定了党的纪律,对其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提出了基本要求,明确了党的纪律检查的职责和对党员违纪行为予以处分的规定,成立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中央审查委员会等机构专门负责党内纪律检查。1926年8月,党中央发布了我党第一个关于同党内腐败分子作斗争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中央苏区发动了一场反对贪污浪费、官僚腐败的斗。毛泽东同志亲自为《红色中华》写社论,号召苏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同贪污浪费、官僚腐败作斗争。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对贪污腐败等行为规定了具体的惩处标准,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1942年,党中央开展了以端正党风,加强党的建设为目的的延安整风运动,使广大党员和干部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党性,树立了理论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诞生奠定了思想上、组织上的基础。毛泽东同志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的讲话至今仍在指导我们的工作。在革命即将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教育和警示全党同志要时刻警惕和抵御糖衣炮弹的进攻。

建国之初,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全党全军结合“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开展整风,这次整党和“三反”运动惩处了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等一批腐败分子。1960年,党中央在农村开展“三反”运动,1963年党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厉行增产节约和“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对端正党风,转变作风起了一定的作用。

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邓小平同志还多次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两手抓,一手抓建设,改革开放,一手抓法治,惩治腐败,两手都要硬。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要求,规定了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和领导体制。1992年党的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的要求。1993年8月,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了廉洁自律的五项要求,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三项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并提出了反腐败标本兼治、重在治标,着力治本的方针。1997年党的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反腐败工作从过去的侧重遏制,逐步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2002年2月,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明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方向,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的政治高度。1997-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县处级党员干部2.8万余人,厅(局)级党员干部2422人,省(部)级党员干部98人。2002年党的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

我们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历了长期的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已经建立起与反腐败斗争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制定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开展党风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清除了一批包括刘青山、张子善、陈希同、胡长青、成克杰、李嘉廷、程维高等高级干部在内的腐败分子,纠正了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思想武器,也是党80年来自身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总结。80多年的历史充分证明,我们党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工作,并将坚定信心、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三、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城乡市场日益繁荣,商品供应充裕,人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实现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为了巩固这来之不易的丰硕成果,实现党中央提出的“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战略目标,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党的十六大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中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再次阐明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任务。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中指出,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我们党始终面临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的三个重大历史性课题,其中一个就是如何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成为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我们党能否经受住改革开放和长期执政的考验,就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清除腐败分子,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执政为民。腐败现象严重损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经济秩序,干扰改革开放,阻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直接相悖。腐败的本质是唯利是图、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往往伴随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严重腐蚀人们的思想,败坏社会风气,与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背道而驰。腐败分子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不劳而获,大肆侵吞国家和人民的财物,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各种腐败现象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根本对立的。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政治保证。我党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而腐败则是可能导致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遭到严重破坏。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任务,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四、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标准。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贯彻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与时俱进这个关键,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趋势;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这个核心,坚定地维护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党的队伍的纯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大力促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扎实有效地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服务,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服务,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必须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力解决党的作风和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不断健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不断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制定和完善法规制度、纪律规范和对策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符合实际和富有成效。

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要求领导干部增强廉政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工作中和日常的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党规党纪,坚决惩处以权谋私、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转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要继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健全“选好人、用好权、管好钱”的防范腐败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把反腐倡廉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大措施结合起来,减少和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土壤,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大权力监督和机制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要加强对外交流,建立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国际合作机制,加大对贪污腐败的联合打击力度,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了全球第一部打击腐败的专门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政府支持制定这项重要的反腐败国际法律,由外交部、司法部等部门参加的中国代表团自始至终积极参与联合国特别委员会的讨论,为公约的制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2月9日,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代表中国政府在墨西哥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表明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为此加强国际合作的明确立场。公约建立了全球范围的腐败犯罪嫌疑人追究机制,将有利于各成员国加强打击腐败的合作,为国际反腐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联合国大会还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定为国际反腐败日,标志着国际社会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对我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标签:;  ;  

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_反腐倡廉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