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网络失范及其社会控制

当前我国网络失范及其社会控制

黄雁玲[1]2003年在《当前我国网络失范及其社会控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失范是在网络环境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失范,它不仅阻碍了网络技术本身的发展,而且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研究我国当前网络失范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外社会学理论为指导,立足于当前我国网络社会的现状,严格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网络失范的现状、原因、影响、发展趋势和社会控制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正文包括以下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当前我国网络失范的现状。这一部分由以下两方面构成:(一)网络社会及其特征。网络社会是建立在全球计算机网络化基础上,由人、机器、信息源之间相互联结而构成的一种新型的社会生活和交往的虚拟空间。网络社会具有以下特点:虚拟性、开放性、时空压缩性、交互性等。(二)我国网络失范的表现。网络失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非正常状态,对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不利或有害,它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它需要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得以控制。网络失范具有以下特征:产生环境的网络性、作用范围的广泛性、形成机制的高智能性、行为主体与危害结果的隐蔽性、社会危害的严重性、文化背景的差异性、表现形式的复杂性。网络失范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网络经济犯罪、网上侵权、信息化污染、网络沉溺等。第二部分对我国网络失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文中从现实道德危机、网络生活的特点、安全管理意识、技术监控体系不完善、法制建设滞后、社会文化的影响、心理素质、学校和家庭教育缺乏正确引导等方面对网络失范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叁部分分析了我国网络失范对社会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一)网络失范对社会的影响。本文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身心健康等方面深刻揭示了网络失范对社会的影响。1、扰乱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经济<WP=4>损失;2、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及社会稳定;3、导致人类知识匮乏,民族文化消解;4、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下降,人际关系淡漠,造成人类退化的危机;5、造成对人们身心健康的巨大冲击。(二)网络失范的发展趋势。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失范日益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1、蔓延迅速,涉及面广,危害日益严重;2、动机、形式日益多样化、复杂化。3、冲破地域限制,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4、网络失范行为者中“白领”渐增,且日趋年轻化。第四部分提出了对网络失范进行社会控制的措施。(一)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我们不但要整合中国传统伦理资源,发扬社会主义道德,而且要借鉴西方的经验。(二)加强网络思想文化建设。我们应着眼于弘扬我国优秀的思想文化,在网上建立和巩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文化阵地。(叁)加强技术研究。一方面要加快网络信息控制技术研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研究开发网络安全技术。(四)加强网络立法。网络立法要遵循以下原则:综合性原则、渐进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国家性原则、国际性原则。(五)加强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重点是加强计算机网络用户、人事的管理,设立专门的网络执法机构和加强网络执法队伍建设。(六)注入人文关怀。一要矫正价值导向;二要关注人性的全面发展;叁要注重网络技术的可持续发展。(七)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叁位一体”的教育方式。一是家长应了解和懂得使用电脑;二是学校、教师应积极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引导;叁是社会应对网络失范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八)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国际互联网是“电子联合国”、“电子地球村”,预防和打击网络失范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余传杰[2]2004年在《论当前道德失范及其矫正措施》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今经济转轨 ,社会转型 ,多元文化交融碰撞之际 ,不少人理性迷茫 ,道德失范现象严重 ,着实影响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对道德失范的内涵、表现、成因及矫正措施作出初步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余会芹[3]2010年在《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及其防范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息社会使得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媒体。大学生们对网络的忠爱己是不争之事实。一方面,网络带给大学生学习工作的便利与帮助,丰富了他们的娱乐生活;另一方面,部分大学生也由于不恰当地使用网络出现网络行为失范现象,甚至网络成瘾,进而耽误了学业,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谓的网络行为失范是指上网者违反了社会的规范和要求,所展开的活动行为出现了偏差,以及因为不适当地接触和使用互联网络而导致行为偏差的情况。究其网络行为失范发生的原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因此,全面考察大学生用网行为,对于引导他们理性用网,防范网络失范行为的发生,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发展,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对西安市高校学生网络行为的调查研究,力在探讨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类型及其生成机制,并据此构建对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预防及控制策略。本研究从西安市5所高校中随机选取500名学生作为研究对象,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以及大量亲身访谈结果的基础上编制了大学生网络行为调查问卷。通过调查,了解到绝大多数大学生的网络行为都是比较规范的,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存在网络行为失范的现象。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场所是在学生公寓和网吧,网上的行为活动多种多样。本次被试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者所占比例很小,但对其的存在也不能掉以轻心,主要的表现形式有网络信息行为失范、网络交往行为失范、网络话语行为失范及网络使用行为失范。随之论文深入探讨了影响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根据影响因素,最后论文提出了五点防范对策:1.强化大学生网络行为主体的道德自律;2.加强网络德育教育,形成“叁位一体”的教育体系;3.引导大学生需要满足场域的转移;4.完善网络行为规范的相关立法;5.加强网络管理制度的建设。

夏丹丹[4]2016年在《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治理》文中研究指明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全球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共信息平台。在第四媒体——互联网面前,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自身变革尚未结束,Web2.0又引发了一场新的媒体变革,那就是博客、微博等传播载体的出现,让人人成为记者、人人成为媒体成为可能,一个被称为自媒体的时代应运而生。自媒体的典型代表有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微博、SNS社交网络、BBS论坛等。目前在校的大学生大多为“95后”,他们对新事物有广泛的涉猎和独到的见解,对网络信息,他们不再喜欢循规蹈矩的传播内容,而更欣赏具有个性色彩的新兴事物。自媒体正是迎合了他们的口味,从而迅速在大学生群体中普及,受到了大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和追捧。然而在自媒体网络环境下,信息良萎不齐,存在着大量负面的、虚假的不良信息,对大学生现实生活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引起了大学生的道德价值取向混乱、人格异化、行为失范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治理的基础上,对自媒体、网络道德失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自媒体的特点及对大学生道德构建的重要影响进行了分析。通过对一些学生的访谈和大量资料分析,归纳总结出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大学生价值取向的紊乱;大学生政治倾向的扭曲;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失范;大学生个性心理的异变。进而从技术、心理和社会叁个角度入手,分析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可能原因,基于现代行为科学理论、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网络伦理理论,构建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治理原则,提出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治理策略,包括高校担负治理的基础责任,政府充分发挥治理的导向作用,多方联动构建网络化治理体系,大学生主动承担治理的自我责任,从而形成一种能够有效矫正自媒体时代大学生道德失范的治理方式。

李玉龙[5]2014年在《马克思主客体理论视域下的网络失范探微》文中指出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网络应用的全球化发展,网络与“地球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的联系也愈发紧密。网络的日益普及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负面效应。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对网络化发展及其问题的关注度也日趋提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强构建和谐的网络文化环境,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又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大网络问政及网络反腐的力度,2014年3月召开的两会首次将互联网的金融监管纳入议案。鉴于此背景下,网络失范问题的探微也就有了现实价值。对网络失范的原因结合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进行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笔者研究的中心话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指导,根据目前我国网络社会的现状,对我国网络社会的特点,网络失范的原因,和应对举措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本文侧重以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为主线进行研究。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对现状的总结评价,本文的研究思路以及基本方法;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社会的研究,重点对网络社会的概念和特点进行阐述,介绍了当前网络社会的发展现状和网络的二重性特征。网络社会基于本文的观点可以定义为随着以计算机为标志的微电子技师的发展,人类步入的以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中心和主要表征的一种新型社会模式。网络社会较之于传统社会,具有虚拟性、构造性、交互性、兼容性等新的特性。当前我国网络普及度日益提高,但是由于网络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二重性特点,网络在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负面效应;第叁部分,通过对主客体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论述了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相关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网络主客体理论的有关概念。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是在其对黑格尔的主客体思想进行借鉴和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主体和客体是客观的统一体,两者是能动与受动的辩证关系。在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中,实践是解释主客体关系的唯一因素。网络主客体理论,则是结合马克思的主客体理论,在此基础上衍生发展形成的网络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微观模式理论;第四部分,通过对网络失范现象及其具体表现形式进行探微,分析其产生的具体原因。网络失范是指由于维持网络社会系统的规范、准则和价值观受到了悖逆,而导致的网络社会调节作用的弱化和失灵。网络失范具有隐匿性、复杂性、影响范围广、文化认同差异性和技术性等特点。网络失范主要有网络病毒、网络腐败、网络色情、网络犯罪、网络文化霸权、网络侵权、网络沉溺等七种具体表现形式。本文分别从网络的主客体的角度对网络失范的成因展开分析论述;第五部分,针对网络失范问题出现的不同缘由,提出了一些实践性的对策。从认同性控制、全球共同治理、网络化自治、开放式控制的宏观层面,以及主客体的微观层面对网络失范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相信通过本论文的研究,能够对人们进一步了解网络社会的有关概念以及主客体理论的相关知识会有所帮助,使人们比较直观的了解网络社会的双重性以及网络失范问题的多样性,同时获悉一些对网络失范进行控制和规避的针对性措施。

陈秀丽[6]2008年在《网络媒体软性控制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97年人民网诞生,网络媒体初露峥嵘以来,网络媒体这个以发布综合信息为己任的平台展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旺盛的后继力,与报纸、广播、电视四足鼎立,真正改变了传统媒体一统天下的局面。明显的传播优势造就了今天网络媒体“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但同时,网络媒体的繁荣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如知识产权侵权、垃圾信息泛滥等负面影响。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便利、机遇和财富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无法预期的许多潜在危机。因此,对网络媒体实施控制就变得十分必要。在传统的大众传播领域中,媒体控制研究成熟而实用,在很大程度上达到了媒体控制的目标。但对于无边无际的网络世界而言,这种实实在在的控制几乎无法做到,由于网络传播容量的无限性,物质载体的无形性,仅从技术上来看,要想控制网络传播都是比较困难的,更何况在新技术的支持下,受众在网络传播中拥有了更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这些都造成了网络媒体控制的弱化,也造成了网络媒体的整体失控状态。一直以来,网络媒体控制均沿袭传统大众媒体控制方式,主要采取行政制约与法律法规的规范。综合国内外网络媒体控制情况,我们发现由行政制约等硬性控制方式无法解决网络媒体目前面临的困境,控制开始转向更软性和更隐性的道路上。当前我国网络媒体软性控制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软性控制体系也还未成功建构,本文在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之后,提出了强化我国网络媒体软性控制的基本思路和叁种主要的控制措施,以期更好的实现对网络媒体的控制。

邓希泉[7]2015年在《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及其矫治》文中认为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是当前青年政治参与中的根源性和根本性问题,主要表现为程序非正义对目的正义的背离,私利凸显和公利淡漠并存,以及参与过程中的暴力和非法行为对社会整体秩序的破坏。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与我国当前政治参与的特殊性紧密相关,主要表现为在公民政治参与的发展初期,公民政治参与伦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倡导相对滞后,青年政治参与的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以及社会原子化状态下青年政治参与的社会控制弱化。对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的矫治,一是要把政治参与伦理作为青年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拓展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空间,优化青年政治参与的全过程;叁是引导当代青年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必须以自律精神遵循政治参与的基本准则和底线要求。

夏玉珍[8]2004年在《中国社会规范转型及其重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规范是人们为了共同社会生活的需要,在生产活动与社会生活活动中共同创造出来的,在各个领域都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社会用来约束和指导人们行为,调整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的相互关系,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共同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社会规范的本质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也是社会关系具体化的直接表达。它包括习俗、礼仪、道德、制度、法律,从而起着综合治理与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但是,在每一个社会和社会的每一个历史时期,社会规范的内容、形式、社会控制模式都不尽相同。社会的发展变化必然引起社会规范的变化,社会规范的变化必然影响着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论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据理论联系实际、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原则,运用文献法、比较法、个案分析法等方法研究和阐述了中国社会规范转型与重建的历史过程。 论文首先解读了人类社会为何需要社会规范的问题、阐述了社会规范以习俗——道德——宗教——制度——法律等低级形式向高级制形式发展的规律及每种社会规范形式的功能作用;揭示了社会规范具有普遍性与规制性、共有性与排他性、历史性与相对稳定性、阶级性与民族性的基本特征;说明社会规范具有整合、协调、维护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同时也有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作用。指出社会规范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是通过社会控制“为主机制”与“协调机制”两种机制实现的。 论文的第二部分在社会规范问题的一般理论探讨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传统社会规范的确立、本质属性及其现代价值。中国传统社会规范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基础,以宗法等级制度为骨架,以孔孟之道为核心的儒家伦理规范。它以伦为规,组织家庭、社会与国家生活,维护着封建社会的宗法等级秩序;以仁施政,维护着封建社会的君主政治秩序;以礼治国,维护着封建社会的礼治秩序。它具有整体性、泛道德化、高度理性主义、封闭性与保守性等特征。论文客观地阐释了中国传统社会规范的现代价值,即以人为本,重平均抑分化、整体本位、重感情、道德等文化意义,这些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 论文的第叁部分阐释了由于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拉开了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序幕,西方现代文明逐渐渗入中国社会,传统社会规范开始走向式微,向近代转型。规范转型体现在技术规范、制度规范和观念、价值规范叁个层面上;分析了传统社会规范近代转型的局限性、复杂性与曲折性以及转型失败的主观与客观因素。揭示了中国社会规范的转型规律,即首先打破旧社会体制,构建新社会体制,建立一个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权利,独立自主地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新型的强有力的政府。澎博士学位论文DO(二TORALI)I胳ERTAllON 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承担起了这项艰巨而又伟大的历史使命,推动中国传统社会规范向现代社会规范转型。使中国传统社会主义社会规范呈现出 “单位—国家”本位、泛政治化、理想现实主义和新的封闭性等特征:指出了中国社会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选择并构建起政治斗争规范文化作为社会控制的模式,维护着社会主义社会秩序,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意义。并说明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政治斗争规范文化的弊端逐渐呈现出来了,阻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 论文的第五部分较为客观地分析了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重新启动了中国社会规范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社会转型促使当代中国社会规范呈现出由群体本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个体本位转变,由泛政治化向法律制度化转变,由新的封闭性规范文化向开放性的规范文化结构转变等特征;同时社会转型促进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主体行为的历史性转换;促进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的社会控制模式的转型。 论文的第六部分对当代中国社会规范转型的代价—社会失范作了极为客观地分析与评价。借鉴西方学者的社会失范理论说明转型期中国社会失范的原因:宏观原因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中观原因是传统伦理道德权威的失落、社会控制体系的弱化、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的多元化、社会公众的心理失调;具体原因是规范缺乏、规范冲突、规范不清。并且运用社会规范的一般原理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失范的正负效用,说明社会规范转型实质上是一个社会规范的重建过程。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进一步阐释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重建的思想原则: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现实的统一,阶级性与民族性的统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社会系统与国际环境的统一:分析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重建的悖论困境,即习惯风俗与法律的矛盾,道德与法律的矛盾,法律与政策的矛盾;针对其悖论困境提出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重建的对策;并借用西方社会学理论阐释了当代中国社会规范合理性重建的原则与意义。

苏美玲[9]2016年在《交往行为理论视阈下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及导控研究》文中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剧了数字信息化进程,人类社会阔步进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以其开放性、虚拟性、共享性等特征,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以及价值取向受到影响。总体来看,大学生网络行为的主体趋势是积极健康的,但也存在少部分的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现象,对其本身、他人甚至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对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这一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导控。本文主要在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基础上,分析网络行为合理化的理论基础,结合问卷调查研究,归纳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类型及主要表现形式,并根据调查结果剖析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主要成因及其影响,探讨交往行为理论指导下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导控措施。文章主要分为四个主体部分:绪论、研究对象概述、调查结果分析、研究对策建议,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一部分即绪论。在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背景下,从探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力出发,论证了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研究的重要性,提出这一研究命题。第二部分即研究对象概述。以文献回顾为基础,对交往行为理论的理论渊源、主要内容进行概述,通过归纳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概念及消极影响,进而对运用交往行为理论导控网络行为失范进行了重要性分析。第叁部分即调查结果分析。在对样本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归纳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类型及主要表现形式,并根据调查结果进一步分析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的主要成因。第四部分即研究对策建议。根据以上研究成果,以交往行为理论为指导,确立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导控原则,并健全发展导控模式,进而优化导控环境以保证导控过程的顺利实施。

陈波[10]2016年在《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正在推进深化公安改革。在此过程中,有必要深入了解影响我国警察权变迁的主要因素。警察是国家强制力的垄断者,警察权有效性影响社会秩序,其合法运行影响公民的自由。本文梳理了政治变迁、经济发展、权利意识和科技发展几个方面对警察权的影响,整理出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的脉络,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的公安改革面临的问题。本文第一章分析了警察权的概念和属性。警察权具有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警察作为政府的下属部门,更是国家作为“必要的恶”的组成部分,必然要维护政治制度,为政治服务;警察权具有公共性,其存在的价值在于社会公益,维护社会秩序。警察权运行过程中的重要任务是预防和打击犯罪,社会本身又对警察权具有型塑作用。警察会帮助社区内的民众完成职权范围外的事项,或者采用非法律手段维持社会秩序,以此确立自己的道德楷模形象。这种做法有利于提升警察的权威,获得民众的认同,警察权也要呼应社会的需求;警察是执法机关,其职权范围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同时警察也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警察在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警察权的法治化水平直接影响国家的法治程度。在警察权发展的不同阶段,警察权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会有所偏重,叁者的平衡与再平衡的过程决定着警察权的变迁。新中国的警察权变迁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治保卫阶段(1949年—1978年),警察权主要是保障反右、文革等政治运动,维护政治秩序。因而警察权表现出了弥散性、偏重政治和法治程度低下的特征;第二阶段是警察权的调适阶段(1979年—1991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警察权表现出去政治化、专业化和法治化的趋势,但是阶级斗争的思想仍然影响着警察权的运行。国家经常发起运动式执法应对社会问题;第叁阶段是法治建设阶段(1992年—2002年),自我国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警察权也随之进行改革。警察权的法治化目标得以初步确立,警察开始提升服务性,以此获得社会的认可;第四阶段是立法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在这一阶段有关警察权的立法基本确立,指导思想也更加稳定,警察权的政治属性却有所增强。本文第二章分析了政治变迁对警察权的影响。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以阶级斗争为纲。当时的政治权威是个人魅力型权威,政党、政府和社会结合在一起,毛泽东的个人权威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警察权也要维护这种状态。改革开放之后,必然要对文革等若干历史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随后出现了个人魅力型权威分解的状况,国家必然而然地要寻找新的权威来替代个人魅力型权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法理型权威就成为了不二之选。因而,在改革开放刚开始的若干年内,我国的立法是重中之重。在执法方面,需要警察严格执法,更需要警察权增强社会属性和法律属性,减少政治属性。国家的治理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管理逐渐转向社会治理。社会形成自治,弥补国家管理的不足之处。我国也逐步摒弃了大规模的运动式执法,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来应对社会问题。在政治上,国家开始意识到合法性建设的问题,要求提升警察权的合法运行和有效性,借此赢得公众的信任。本文第叁章论述了经济发展对警察权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势必要求限制公权力,以往计划经济中的平均主义被舍弃,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经济中的效率与平等。产权保护、法律的稳定性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府的资源垄断地位有所变化,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资源分配角色部分地被市场替代,政府的权威有所分散。越是经济条件良好的群体,越有可能通过市场途径保障自己的安全。经济发展伴随着社会失序的加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必然导致原来的社会控制手段无法运用,熟人社会中的规则也逐渐失效。在社会结构层面,经济发展需要打破以往的身份制,个人通过财富的积累可以获得社会阶层流动的机会。另外一方面,经济发展也产生了贫富差距扩大的结果,一旦不合理的贫富差距过大,很容易造成社会失序的结果。这些问题导致警察的压力剧增,但是这些问题的根源并非仅仅依靠警察就可以解决。这也说明,警察权本身并不能产生社会秩序,只能维护社会秩序。要想让警察权有效控制社会,更需要从社会结构的角度入手。本文第四章论述了公民权利意识转变对警察权的影响。社会发展导致权利保护意识逐步增强,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府。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公安机关在很长时间内都是数量排名第一的行政诉讼被告。在此情况下,警察滥权现象得到遏制。民众对于警察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警察权合法运行,还需要警察权有效性控制社会。这也意味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导致公众不仅要防范警察权侵犯个人权利,还要求警察权有效预防和打击侵犯合法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导致民众对警察权的监督有所增强。个人权利受损的时候,一旦公权力没有进行有效救济,他们很容易付诸维权行动,尤其是合法维权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公民很有可能采取更为极端的维权方式。在政府眼中,非法的维权行动是社会失序的表现,维稳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的应对方式,警察权是一种强制权,警察在维稳中承担了主要工作,在实践中“稳定压倒一切”甚至成为公安工作的引导方针。与之同时,国家对于警察权的规范运行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体现在实体上,还体现在程序上。公民对程序性权利的重视,势必要求警察权的规范性有所提升。第五章论述了科技发展对警察权的影响。科技发展导致犯罪手法进步,警察和犯罪分子之间存在博弈。警察要想有效控制社会,必然要掌握科技手段。与此同时,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发展导致社会呈现出“双层社会”的特征,虚拟空间逐渐成为违法犯罪的场域,并且对现实空间产生影响。这种变化要求警察权的作用领域逐渐从现实空间扩张至虚拟空间。原来的社会治理手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警察无法有效地打击和防范某些违法犯罪行为。科技的发展同时意味着警察控制社会的手段越来越多,如果未能有效规制这些手段和方法,个人权利受到威胁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如何制约和监督插上技术“翅膀”的警察权已然成为新的命题。第六章论述了警察权变迁对公安改革的启示。本次公安改革,试图提升警察的权威,将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警察法治作为重点内容。研究证明,居民的安全感与治安状况息息相关,对于犯罪的恐惧却与犯罪的发案率有关。当前公安机关存在的立案不实现象导致民众安全感降低,更会对公安机关的工作产生怀疑。居民的满意度与安全感是相辅相成的,同时还与民众内心的期待与警察工作的实际效果的落差有关。在群众路线原则和专群相结合方针的引导下,公安机关担负了大量超越职权范围的非警务活动。这些非警务活动可以增加民警的社会资本,有利于开展工作。但是,社会的变化导致民警很难再像以往那样积累社会资本,法治的健全使得在小圈子内的“约定俗成”无法发挥作用。更为严重的是,公安机关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导致警察不得不参与非法的消极非警务活动。非警务活动过多,导致大量的警力无法投入到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进而影响警察权的有效性,消极非警务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非警务活动过多对警察权合法性已经造成严重的阻碍。在公安改革中,应当适度减少与违法犯罪活动无关的非警务活动。我国的警察权法治化面临新的挑战,影响最大的就是政治因素。近年来,警察权有所强化,更需要在全国层面统筹国家安全领域中的警察权,未来地方政府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权可能会有所弱化。警察违法行为与警察亚文化有关,更与社会的需求有关。公安改革本质上是社会治理方式的改革,警察权法治化应当考虑警察权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

参考文献:

[1]. 当前我国网络失范及其社会控制[D]. 黄雁玲. 广西师范大学. 2003

[2]. 论当前道德失范及其矫正措施[J]. 余传杰.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3]. 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及其防范策略研究[D]. 余会芹. 长安大学. 2010

[4]. 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及其治理[D]. 夏丹丹.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6

[5]. 马克思主客体理论视域下的网络失范探微[D]. 李玉龙.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4

[6]. 网络媒体软性控制方式研究[D]. 陈秀丽. 电子科技大学. 2008

[7]. 青年政治参与伦理失范及其矫治[J]. 邓希泉.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5

[8]. 中国社会规范转型及其重建研究[D]. 夏玉珍. 华中师范大学. 2004

[9]. 交往行为理论视阈下大学生网络行为失范及导控研究[D]. 苏美玲. 南华大学. 2016

[10]. 新中国警察权变迁研究[D]. 陈波.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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