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矿区煤层赋存条件较好,水、电外部条件具备,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较好,市场前景广阔,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水土保持方案是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定的措施和投资将纳入主体工程统一设计和概算,为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提供了资金和技术保障。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比选;分析;评价
1项目概况
煤矿井田直距县城(行政中心)20km,直距乡镇8km。井田内交通干线距县城运程约26km,距电厂运程约 30km。西部有国道通过,区内各乡镇均有乡道连通,交通比较方便。
井田范围由11个拐点坐标圈定,为不规则的多边形,井田东西长1.55~4.74km,南北宽0.28~4.65km,面积11.0429km2,开采标高为+1880—+1250m。矿区地理坐标: 地理坐标:东经105°40′55″~105°43′15″,北纬27°16′51″~27°17′35″。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
为保证电厂用煤,同时进一步规范煤炭行业生产管理规范,将煤矿原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兼并重组到45万t/a。该项目的建设,将为电厂顺利运行提供可靠保证。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振兴西部经济、推进“西电东送”战略发展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井和电厂的正常生产,可以带动大方县采煤、发电、交通运输、服务等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将县城及地区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矿区煤层赋存条件较好,水、电外部条件具备,交通运输条件相对较好,市场前景广阔,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加快当地人民脱贫致富,促进地区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项目建设非常必要。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与分析
根据选择井口及工业场地的主要原则及影响因素,设计结合井田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及老系统的充分利用等开采技术条件分析,提出如下开拓方案。方案一(利用原煤矿工业场地并向场地西侧扩建瓦斯发电厂)、方案二(利用原煤矿工业场地并扩建原工业场地和井口之间部分)、方案三(库附近工业场地),均为斜井开拓。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①主体设计方案一施工期较长,需52个月,方案二最短,需43个月,方案三需75个月;②从场地利用情况和扩建面积来看,对原有工业场地的利用和较小的扩建面积,有利于土地的高效利用,降低扰动面积,减少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该方面方案一明显优于方案二和方案三;③推荐方案一工业场地土石方量明显低于方案二和方案三,减少了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所以,从水土保持角度对方案比选进行分析评价后,本方案认为主体设计推荐的场址基本合理,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3工程占地的分析与评价
主体设计中项目占地面积为11.11hm2,本方案根据主体设计提供的工业场地布置图,结合本项目的分区情况进行细化,细化后各区占地面积如下:生产区占地3.15hm2,辅助生产区占地1.21hm2,办公生活区占地1.02hm2,瓦斯抽采场地区占地0.53hm2,矸石周转场区占地2.66hm2,附属系统占地0.71hm2,废弃场地区1.83hm2。经本方案对照主体设计提供的工业场地布置图及现场踏勘情况分析,认为主体设计的占地面积合理,尚需增加以下的占地面积:
辅助生产区:主体设计资料中,未考虑原有瓦斯抽放站的占地,经本方案现场统计量算,核增占地面积共计0.38hm2。
恢复治理区:主体设计资料中,未考虑业主单位已占用堆存矸石区域,根据业主介绍,本项目核增占地面积共计0.61hm2。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输电线路:目前场内使用的输电线路分别取自朝中110kV变电站(主变容量150MVA)10kV不同母线线段路对安益煤矿专线供电,线路已经建成,根据原验收资料,输电线路占地0.08hm2。
给排水系统:核增供水管线临时占地,根据主体设计资料,供水管线2km,方案按照1m宽作业面统计占地,共核增临时占地0.20hm2。
综上,经过本方案复核后,项目建设区占地面积12.38hm2,其中主体设计占地面积为11.11hm2,本方案新增1.27hm2。
4方案复核后土石方量
根据现场调查,除生产区外侧需回填平整场地外,方案只在工业场地内补充绿化措施,因此本项目土石方开挖回填量较小。本项目建设期地面工程和井巷工程共开挖土石方144588.71m3,回填84435m3,废弃60153.71m3。矿井建设期工程开挖回填土石方较少,土石方调配合理,不存在土石方大量调运情况。废弃土石方处理有序,有利于减少工程建设扰动压占地表面积,有利于水土流失防治。
5 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通过对主体工程的设计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界定的主导功能原则、责任区分原则、试验排除原则,确定将主体设计中应纳入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的水土保持工程,同时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主体工程设计的不足之处。
根据现场踏勘、查阅本项目主体设计报告,现将各建设区的主体工程设计情况分析评价如下:
(1)拦挡工程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目前场内的拦挡措施布置比较完善,因此不新增拦挡措施。
(2)护坡工程
根据现场调查分析,目前场内的护坡措施布置比较完善,因此不新增拦挡措施。
(3)排水工程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析,认为主体设计和已修建的排水措施可以保证场内来水的有序排放,不在该区设计截排水措施。
(4)植物措施
主体设计仅对植物美化措施作了定性描述,并没有具体设计,本方案将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后作定量的补充设计。
6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本工程项目区属西部半湿润亚热带针阔混交林、草山喀斯特脆弱环境生态区,必须实施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方能有效控制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破坏。此外,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的水土保持绝对制约因素。
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对生产区、瓦斯抽采场地区、矸石周转场地区、附属系统区从维护矿井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设计了大量的防护措施(如开挖形成的上下边坡的支护与拦挡、场地排水、上游来水的排导等),具有较强的水土保持功能,对保护项目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但还不能完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方案新增相应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衔接,形成综合防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关于依法整合关闭有关煤矿及生产系统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 12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论文作者:蔚琪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4
标签:水土保持论文; 方案论文; 主体论文; 场地论文; 措施论文; 工程论文; 土石方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