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关键词:电力设施;联动;警企;群企;政企
1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电力设施管理被动
企业在实行依法管理时难度较大,无法实行可靠到位的管理措施执行,缺乏统一部署,往往都是在问题发生之后再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本身存在很强的被动性,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无法对犯罪分子产生足够的震慑效果,导致犯罪分子的行为更加猖獗。
1.2 七个不到位
第一,认识不到位。从电力企业的整体管理过程来看,电力主管部门本身单纯注重对于变电工作的重视,没有对输电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重视生产安全,电力设施安全使用缺乏管理。大部分的管理单位本身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不足,缺乏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视,导致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迟迟没有进展。同时就整体社会环境而言,群众对电力设施的责任管理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与自身利益的相关性,片面地认为与自身无关,导致电力设施受到的破坏日益严重。
第二,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没有持续开展,宣传模式单一,单纯采用将照片进行展览的形式不能达到有效的教育作用,本身缺乏足够的针对性。
第三,管理不到位。近年来,虽然县市区已经组建了相关的工作小组,但是本身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资金支撑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活动组织没有形成制度化,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比较少,相互之间的了解深入度不足,导致大部分的领导小组成为名义上的管理,缺乏实际工作内容的执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不足。
第四,防范不到位。没有制定全面系统的技术防护和人力防护措施,在技术层面单纯采用防盗螺帽、焊接底层塔材等措施不能有效地抵抗目前的防盗措施,由于盗窃活动比较多,线路维护工作开展不到位,没有做好全面的防护措施,在巡线时责任意识不足。同时由于电力设施绝大多数位于野外,没有人员看管,导致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第五,打击惩处力度不到位。公安部门本身需要涉及处理的案件多,需要完成的任务比较繁重,工作的人员数量较少,因此在电力设施的维护环节无法投入大量的精力来完成监督工作。部门公安部门没有对电力设施盗窃工作产生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导致本身办案的主动性不足,往往只是罚款处理,没有实行有效的惩处措施。
第六,废品收购环节控制不到位。废品收购点的数量比较多,整体的管理不完善,违法收购电力设施,导致盗窃分子有利可图。
第七,电力部门与相关部门的管理协调不到位。与工商管理部分协调废旧收购行业对于电力设施的处理;与林业部门处理植树造林工作过程中对于电力设施的保护;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协调输电线路保护区域内房屋建设问题等。
1.3防外力破坏管理措施不完善
目前公司防外破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的综合防御手段。“人防”即对外破特殊区段组织特巡、与政府协调签订安全协议等;“物防”即采用限高标识等临时性警示措施;“技防”即采取杆塔加高、迁移等方法。但存在以下问题:(1)缺乏预控管理环节,防范处理措施较为被动;(2)缺乏责任管理主体,各处理措施之间形成“点”而各自为阵,相互独立工作;(3)缺乏闭环管理流程,方法单一,造成虎头蛇尾,信息迟滞,最终发展为线路跳闸事故。
2电力设施防护联动机制建设
2.1创新机制,加强执法
目前,在行政执法方面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进行加强,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两点:一是对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建立,其主要包括属地三电办、公安机关以及供电部门三大组成部分,其中,可以将属地三电办作为行政的主体。当电力设施发生盗窃问题时,通过这三大方面的联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二是执法权由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独立行使。结合相关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进行成立,并使其行使独立执法权,同时,通过对法律及电力专业等相关人才的引入,不断地对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充实,从而对实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由电力部门成立的电力警务室形式执法权力,要求属地电力警务室加大和不定期对所辖管理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进行巡视和检查。四是电力部门按要求对所辖电力设施(含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加装安全保护装置(如:变电站假装电子围栏),并在所辖保护装置区内安装警示标语。
2.2规范制度,落实到位
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制度建设,首先要有专门机构、专人进行完善电力设施管理制度工作。相关机构部门、岗位职责明晰,各负其责,即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做到每个岗位的目标,然后是部门目标;有实施,必有考核,无考核,有许多制度是实施不到位的,但似在执行,又似没有执行,因为无人管理状态就是这样;对电力设施保护进行实地管理,就是按劳分配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没有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就没有积极性,就不会出现管理目标的达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也就是说要有一套合理科学的电力设施保护可控在控长效机制,激励性强;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内在的,外在的问题会出现很多,要想使过程时时受控,时时按既定的计划进行,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控制管理体系才能把工作作好,落实到位。
2.3科学管理,智能协防
在政府高度关注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供电所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一些不法分子见有的线路架设于边远无人居住的地区,对线路设施实施盗窃。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供电公司对边远地区多处线路安装了线路断线(断电)报警器。例如,某村0.4kV低压线路夜间被盗,供电所值班室报警器迅速报警,值班人员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经过警方、供电人员到现场排查,村组配合,终于抓到了多次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通过这一起案件的告破,充分证明对线路安装断线(断电)报警器起到了人力不可替代的作用,采取的科学管理方法,使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望而却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依法护线的活动中来,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构筑防线。
2.4大力宣传,增强意识
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集中统一行动,在城乡主要街道、集市设立 宣传工作站进行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品、宣传传单等不同形式的宣传方式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 施的意识。充分借助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关于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给予曝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检举揭发涉电犯罪,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遵章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社会风尚,从根本上维护电网安全和正常的供电秩序,确保电力线路和电网设备安全运行。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强化就地护电,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坚持开展供电企业设备管理单位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做到严格依法保护电力设施,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2.5,整顿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合力整治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结合公安、工商部门针对辖区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和冶炼厂的检查,卡死销赃渠道,形成反盗窃电力设施综合治理机制,规范经营活动的秩序。二是对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实现许可证制度,规定110kV 及以上线路及变电所保护区施工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施工许可和施工过程的监督。
2.6群策群力,群防群护
一是聘请保护电力设施监督员。监督员要配备摄像机,每天加强巡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拍摄、上报,了解和掌握有关破坏电力设施的案发情况、危害程度,并详细地记录下来。二是部署 “天罗地网” 造就一批“千里眼”、“顺风耳”利用假演习。故意制造破坏电力设施停电事故,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黑暗”带来的种种不便,形成老百姓积极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电力设施处要悬挂醒目的警示牌和电力设施附近张贴事故挂图,让犯罪分子望图退却,造成心里压力而放弃偷盗。四是对 变压器周围附近的居民,可以通过优抚电费的办法,让其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与监督工作。五是开辟保护电力设施专网,建立网址,利用网络让局里局外及广大市民都能积极参与,或在网上有奖征集保护电力设施的好建议、好办法,形成全民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2.7 完善三防施管理,防止外力破坏
预防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的“三防”管理办法,即技防、物防和人防。通过科技设
备,物力,和人力三个方向的全面防护,确保电力设施免遭外力破坏。
人防即通过安排人员对外力破坏进行防范,具体分为,路径上的巡视人员,施工现场的
交底人员,施工点的盯防人员,及与市政等施工部门的联系人员;物防,顾名思义,即通过使用物品来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的措施。物防有喷漆,即通过喷漆标明电力设施具体信息等信息。警示带,在电力设施周围围上“止步,高压危险!”警示带。通过在电力设施上围警示带,画警示线等标识,让施工方一目了然,达到即使施工方更换了负责人,也能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的目的;技防,即通过技术手段,借助现代化设备,对电力设施具体运行状态进行检测。
加强防外力破坏的三级预控,即根据巡视结果,建立动态输配电线路通道危险源台帐,确定外力破坏黄色、蓝色、红色预警级别,采取三级预防手段。建立防外力破坏的 “十二项”措施,由防外力破坏由“被动”变为 “主动”。一是明确通道隐患责任主体,提高巡视质量;二是发现有动工迹象,提前录入危险源台帐;三是与签订安全协议,录音录像备案;四是对施工作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请公安部门协助;五是在受威胁的杆塔上悬挂警示标示等;六是在通道内立警示牌签订安全协议;七是有误碰、撞等危险派人蹲点看守;八是收集施工机械业主联系电话,发布警示短信;九是收缴漂浮异物,防止大风短接;十是与当地林业、通信传输、供电部门联系,及时处理交跨;十一是与政府、安监部门等联系沟通,对拒不整改者依法采取措施;十二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
3结束语
保护管理好电力设施是发展科技的血液之通路。没有了电力设施,就没有了电力的传送,整个电力系统只是一个光架子,建设电力设施防护联动机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参考文献:
[1]王莉莉,李照华.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6,(14).
[2]陆轩.浅谈如何加强新形势下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J].电源技术应用,2016,(8):80-81.
[3]王雄武.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C].//第八届全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交流大会论文集.2018:421-424.
论文作者:张强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电业》2020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4
标签:电力设施论文; 工作论文; 措施论文; 外力论文; 不到位论文; 线路论文; 犯罪分子论文; 《中国电业》2020年第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