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探讨_市场经济论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探讨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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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4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13)06-0083-04

各个地区、各个国家工会发展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特点,世界上没有唯一的、完全一样的工会发展道路。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工人们互相帮助、消除内部竞争、提高劳动条件而走向联合的结果。工会的发展经历了由职业联合到行业联合,再到产业联合、地区联合、全国联合的过程。工会是劳工的代表,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利益。这些都是世界工会运动发展的共性特征。但由于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国工会的具体发展道路和运作模式又各具特色。[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实践的产物,经历了摸索、提出、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正式提出是在2005年7月,全总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这个决议强调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基本内涵,明确了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2]

2008年10月,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报告的第二部分专门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报告指出,30年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与新时期中国工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2012年1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做出《关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要求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积极实践、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政治基础,继续开创党的工运事业繁荣发展的新局面。[3]

在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过程中,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究竟“特”在哪里?从理论上说,首先,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与资本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不同;其次,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会发展道路也不尽相同;再次,这又是一条发展的道路,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本文尝试以工会运动的发源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工会为参照,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独特之处。这些特色对中国工会发展具有何种优势?同时,我们又应该提防什么隐患?我们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与西方工会有较大的差异。

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一个显著不同是中国工会明确表示接受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法》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国工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因为工会与党这两个组织自身性质决定的。工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同的阶级基础把两个组织联系在一起。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利益最集中的代表者和体现者,党对工会的领导有助于克服工人阶级群众利益要求的局限性和分散性。

中国工会具有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历史传统。1911年辛亥革命废除帝制以后,中国曾陆陆续续出现过一些自发工会,但这些工会规模较小,旋生旋灭,没有形成大气候。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8月即建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专门机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会组织发展壮大,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从1925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到现在,党领导工会已经走过了88个年头。80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会才能由小到大,才能有所作为。

而在其他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党派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一般而言,工会与工党、社会民主党等左翼政党关系密切。追溯历史,有的国家工党就是在工会的基础上产生的,有些工会称自己与社会民主党是同根兄弟。在多党轮流执政的体制下,工会地位随党派政治格局的变迁而发生变化,亲工会的党派如工党、社会民主党上台执政,工会的地位可能相对改善,法律环境、社会政策可能对工会比较有利;反工会政党如英国的保守党、美国的共和党上台,工会则会受到排挤、打压,地位下降。例如:上世纪80年代英国保守党上台后,严厉打压工会力量,多次修改劳工立法,对工会已有的法定权利予以削弱甚至取缔,使工会实力受到重创。从总体上看,西方国家工会与各政党有亲疏不同的关系,但一般不直接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中国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党的关系密不可分。工会和党的紧密关系对工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保证了中国工会活动的政治方向。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在一些地方,我们也出现过党工不分、党群不分,领导和被领导合为一体的状况,影响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也削弱了党的领导。这种状况是我们特别需要警惕的。

一元化的工会组织体系

中国工会组织体制与西方工会又一个最大不同是一元化的结构特征。中国工会是世界上会员最多的工会,人数接近3个亿。中国一直坚持工会组织统一的原则,即中国只有一个工会,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所属工会。中国工会建立了非常完备的组织体系——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别有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两大组织系统,从中华全国总工会、省级地方工会、地市工会、县级工会以及各级产业工会到基层工会。《工会法》第十条规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即不属于全国总工会系统的工会组织没有合法地位。

在其他工业化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大都呈多元化格局。各个国家的工会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上百个。工会的多元化状态在西方社会是有其历史渊源的,不同职业、不同产业的工人按照不同的类型与需求,分别加入不同类型的工会组织。这种状况体现了工人群体利益需求的多样性。但是,多元化的工会结构也存在相关问题,例如:在企业劳资谈判过程中,一个企业中多个工会分别代表不同的工人群体,他们不可能一个一个分别去与资方谈判,有些小工会也无力与资方抗争。因此,或者各工会首先确定一个代表出面与资方谈判;或者由资方选择谈判对手(比如在英国)。这说明,多元化的工会在劳资对阵过程中,还是需要团结一致,否则就会导致工会力量的分散,影响谈判的要价能力。在工会多元化的体制下,工会之间存在着竞争,工会组织的存在与发展,直接取决于会员的支持和信任。工会的组织率和入会率,取决于工会代表和维护会员利益的程度,取决于工会工作的实效。如果工会实力不足或是其他原因,维护会员利益不到位,引发会员不满,就可能导致会员流失,工会萎缩。这也是当今不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入会率低的原因之一。

通过工会多元化和工会一元化相比较,两种体制各有利弊,选择哪种体制更具有实效,关键在于是否合适本国国情,是否适应本国的政治和法律环境。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其力量来源于团结和统一。全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统一的工会,对于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防止分裂,提供了组织保障。笔者曾赴法国考察法国的七家工会,在座谈交流中,法国工会代表对我国工会的一元化体制颇有感慨,认为它确实避免了工人阶级的内部竞争,减轻了工会的生存压力,工会代表们不会像他们一样为会员流失而寝食难安。[4]

工会的一元化体制保障了工人阶级队伍的统一,但是不是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比如,在没有其他工会竞争的条件下,我们如何吸引职工群众?我们的工会是否能够时刻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始终以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如果我们工会的基本职责履行不利,工会组织就有可能失去工人群众,甚至被工人群众所抛弃。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就是首先从工会开始的。因此,工会一元化的体制就目前来看是适应中国国情的一种组织形式,但同时也要注意其行政化的倾向。就当前和今后的相当一个时期来看,工会的改革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实行多元化,更不是摆脱党的领导,而是怎样密切与职工群众的关系,切实代表职工利益,使工会成为名副其实的代表工人群众的组织。

工会地位的两重性

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不同还表现在中国工会地位具有两重性的特征。

中国工会地位是由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决定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政治特点之一,是这个社会不存在相互对抗的政治力量或政治体系。在这个政治体制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国家政权机关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社会支柱。党、国家政权机关和工会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各自的作用,保证整个人民民主专政体系正常运行和稳定。工会是国家政治体系的一部分,是一个重要社会政治团体。因此,中国工会地位具有两重性的特点:一方面,作为执政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会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企业中,工会要参与企业的管理;另一方面,工会又是劳动关系中被管理者的代表,要代表、反映和维护被管理者利益。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一方面,《工会法》规定工会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政策也规定工会主要负责人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表明工会处于领导地位;另一方面,《工会法》又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国家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立法、政策制定等决策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表明工会又是被管理者的代表,代表被管理者参与管理。

其他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地位与中国工会地位有着显著区别。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工会被定位于雇主的谈判对手或“社会伙伴”,一般不被承认是政治团体,其政治地位也不被国家所承认,工会不能直接参与政权活动。其工会地位不具有两重性的特点,工会往往只被看做是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对工会权利的规定大多局限在劳动关系领域,一旦逾越,就难以得到法律上的许可或保障。

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会作为领导阶级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就必然在政治体制中得到承认,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这两重性的关系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弱化工会在劳动关系中代表被管理者的角色。

中国工会维权强调“双维护”

工会是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在任何体制下都是一样的。但在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性质是有差异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劳资矛盾是尖锐对立、充满冲突的,工会作为劳资矛盾和劳资斗争的产物,它致力于代表劳方的利益并努力维护和增进劳方权益,特别是会员的权益。工会的这种斗争的确取得了显著成果,体现于劳工工资的提升、劳动条件的改善、福利水平的提高等方面。但是,由于每个工会只代表和维护参加本工会的劳工权益,在整个资本主义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工会的所作所为只能部分改善劳资关系,缓和社会矛盾,而没有也不可能动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权益,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是与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一致的。劳动者利益的获得,最终要靠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工会在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在中国,工会主张的是“双维护”,是以大局和全局为重,在保障劳动者利益、促进劳动者自身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并促进企业、国家和社会利益共同发展。《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职责,但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时又应以不损害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为前提。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的维权不具有对抗性质,它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总目标是一致的。

比较成熟的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建立了多种制度化的维权方式。比如,通过劳资谈判,维护和提升劳方权益,改善劳方的劳动条件,提高劳工的工资福利水平;在宏观层面,工会积极进行社会对话,参与劳工立法,与资方和政府共同协商制定社会经济政策等等。工会通过一系列制度化的维权手段,为劳工争取了大量实际成果,也为劳资关系的相对平衡与稳定做出了贡献。

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的企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以及劳动关系类型发生了巨大变化,工会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中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工会身份还不是十分明晰,工会维权还不到位,基层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上渠道单一,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工会主席代表企业一方出席劳动争议仲裁庭与职工对簿公堂的现象。因此,我们所要进行的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本质要求和实质内容,就是联系群众,切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只有真正代表职工群众,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能使中国工会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有其共性的东西。我们需要了解、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会运动的优秀成果,同时又必须清醒地注意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尽管在经济运行规则上有共通之处,但两者是与不同的社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有着各自的特性。不能幻想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会运作模式直接照搬到中国来,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探讨适合中国工会发展的模式。

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理论界、实践中人们有不同的探讨和理解,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追求公平与公正,由大多数人民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应该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体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我们搞市场经济,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包括工人阶级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共同富裕,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习近平在2008年10月代表党中央在工会十五大会议上的致辞中就提出:“要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工会工作的迫切要求,是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热切期待。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表达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更多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为工会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为工会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5] 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更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他说:“党对工会寄予厚望,职工群众对工会充满期待。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反映了中国工会的性质和特点,是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要始终坚持这条道路,不断拓展这条道路,努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6]工会依法履行职责,是党和政府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持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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