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的考据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考据学论文,王夫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明清之际,学者们遭逢国变,痛定思痛之下,反对玄虚,倡导实学遂成为学界的一种共识。如顾炎武提出了“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的命题(注:顾炎武:《亭林文集》卷4,《亭林诗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108页。)。黄宗羲要求治学要“以六经为根柢”(注: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鲒埼亭文集选注》(黄云眉选注),齐鲁书社1982年版。)。后来全祖望在谈到清初的学界时曾说“国初多稽古洽闻之士”(注:全祖望:《翰林院编修赠学士长洲何公墓志铭》,《鲒埼亭集》卷17,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由此可见学术发展到明清之际,学者治学不论侧重点何在,若想摆脱明人粗疏学风的影响,只有从复兴古学、探求本义处入手。王夫之自然莫能例外。
王夫之的考据学是他的经学义理学的基础,是他的学术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了解了王夫之的考据学成就,才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他的义理之学。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却很少有人对此进行系统的探讨,这是很不应该的。
一、考据的功用
与同时期的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一样,王夫之治学也不是为考据而考据,而是为了解决学术自身所遇到的问题及学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而考据的。因此他对考据学的认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王夫之认为在当时情况下,考据学起码可以在如下三个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
(一)剔除先儒义疏中的异端思想
所谓异端主要是指谶纬迷信和佛道,因为谶纬宣扬天人感应,道家主张绝学弃知,佛家禅宗主张师心自用,对封建统治都非常不利。因认为先儒义疏中混有异端思想,故王夫之希望通过训诂考证将这些所谓的异端从经典中剔除出来。在这方面,顾炎武也有所论述,如他曾引明人冯琦奏疏中的话反对以援佛入儒的手段曲解经义。但相比来说,王夫之在这方面认识更为系统和深刻。
王夫之认为儒家思想在孔子去世之后就发生了变化。进入汉代以后,“京房背焦赣之师说以崇谶纬”(注:王夫之:《周易稗疏》,《船山全书》第1册,第786页。),“诬天背圣”之言大行其道(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220-221页。),汉儒受此影响,不仅普遍“好言祥瑞”(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82-184页。),并且还常常以谶纬释经,使儒家的经典被蒙上了浓重的神秘色彩。故而王夫之沉痛地指出:“经之乱,谶纬乱之”。因此“不可不亟为辨正”,认为只有“崇经绌纬”,才能使“《易》道大明”(注:王夫之:《周易稗疏》,《船山全书》第1册,第786页。)。
魏晋以后,出现了儒、释、道渐趋合流的趋势,到了两宋,学者们不仅大谈性命,而且用以释经,这不能不使王夫之深恶痛绝。对于老庄之学,他说“陈抟之传,为方士之术”(注:王夫之:《周易稗疏》,《船山全书》第1册,第758页。),又说“邵康节(邵雍)阴用陈抟之小道而仿丹经”,使得道家思想横行天下,“人皆蒙心掩目,奉之为理数”(注:王夫之:《周易稗疏》,《船山全书》第1册,第762-763页。)。对于佛学,他说:“宋之驳儒,同佛老性命之旨(自注:驳儒谓张子韶、陆子静之流)”(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85页。),故而他极力排斥注疏中的释道思想,认为这是“皆反经以正人心者之必辨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85页。)
从上述情况可知,王夫之意欲通过严谨的考辨,将所谓的谶纬、佛、老等异端思想从注疏中剔除出去,以维护儒家思想的纯洁性。
(二)订正先儒义疏中存在的不足
王夫之一贯把儒家经典中的微言大意作为人们立身行事、安邦定国的指导思想,而义疏之学则是以阐释微言大意为宗旨的,故而认为如是注疏错误或不清楚,曲解经义,极可能引导出错误的行为,或被奸邪的人所利用。如他在《尚书稗疏》“牛二”条中,考证认为蔡沈释“牛二”为“郊祭天地,故用二牛”是错误的,因为“郊”只祭天,并不祭地。因而评论说“蔡氏之鲁莽,惑流俗而悖师说,于此不能辞其责矣。乱天地于一坛,而崇地以与天亢,阴敌阳,女夺男,夷乱华夏。上古以还,典礼不修而天下大乱,皆此等启之也,可无辨哉!”(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73-176页。)在“朕复子明辟”条中又说“论靡有定,邪说乘之,故小人犹得依附孔传以害名教”,并总结说“经正,斯无邪慝,故训诂之学不可忽也。”(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77-178页。)因此,王夫之反对不加分辨地绝对尊从《章句》、《集注》等义疏之学中的言论,以致于“困死俗陋讲章中”。对于注疏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亦即“注所未备”之处,则要敢于“补为发明”,而这“正先儒所乐得者”(注:王夫之:《姜斋先生诗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221页。)。
很显然,解决先儒义疏之学中所出现的繁琐、讹误以及失考等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从而鲜明地彰显出了王夫之学术思想中那种强烈的、无所不在的经世愿望。
(三)以考据纠正典籍中文字错讹现象
对于小学研究,王夫之非常重视,如他说“识得书中字,自会人间事。”(注:王夫之:《姜斋先生诗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223-224页。)因此针对明清时期以经书为主的古籍所出现的大量文字错讹现象,王夫之意欲通过考据来予以解决。为此王夫之从青年时期起就有志于校勘群书的工作。他的挚友文之勇曾把他比作校书大家刘向与扬雄,所谓“以二子相奖”。而他自己后来也自道其中甘苦说“校书如萚埽难穷,且自埋心白昼中。为报泉台旧知己,侬非刘向与扬雄。”(注:王夫之:《姜斋先生诗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120页。)
对于古籍中出现的文字错讹现象,王夫之有自己的看法,他说“大抵书法之弊有二:一则府史书庸、市井簿券苟趋简便,故省多而之少;一则工书者欲上下相配,疏密长短相称,取同音茂美者以成章,而不顾六书之旨,或至‘休’下增‘一’,‘林禽’为‘来禽’,更作不典,但务整丽,后人因之不能复改。二者交乱,而六书泯矣!”(注:王夫之:《说文广义》,《船山全书》第9册,第79页。)对于字书的注音,王夫之也极不满意,所谓“流俗字书注音者,十九舛谬。”(注:王夫之:《说文广义》,《船山全书》第9册,第55页。)因此王夫之决心用许慎的六书之义,来纠偏所谓的文字讹谬。
以考据纠正古籍中文字错讹现象,是王夫之重视考据之学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王夫之对这个问题解决得并不是很好,但他所提出的这种主张,却是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
二、考据的原则
由于王夫之非常重视考据学,所以他对于如何进行考据,也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原则。对此清儒将其概括为八个字,即“言必征实,义必切理。”(注:《〈周易稗疏〉提要》,《船山全书》第1册,第813页。)具体说来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注重实证、重视博而能断、反对以今例古等。
(一)注重实证,反对凿空和株守
在考据学上,明清之际的学者大都继承了自汉儒以来治学讲求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论学立说,注重实证,反对凿空和株守。如顾炎武提倡怀疑,重视辨伪,主张以事实为根据,反对“师心妄作”(注:顾炎武:《日知录》卷2,《四库全书》第85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本,第444页。)。黄宗羲提倡多思、平实的学风,反对“墨守一先生之言”(注: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取士上》,《黄宗羲全集》第1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而王夫之在这方面的观点更为全面和深刻。
王夫之既反对主观臆断,也反对株守成说。如他批评朱熹随意增减《毛传》释诗说“器服之制,若拘文臆度,浸使为之,必失古人之精意。”(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89-90页。)对于那种妄添经文释经的行为,他更是愤慨地说“凿空立说,不亦悖与!”(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81页。)并且王夫之认为考据应以事实为根据,而不当以先儒之是非为是非。认为“守一先生之传而不参考之他经,所谓专己而保残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93页。)
是守成说,还是立新说,王夫之认为都应以事实为根据,而先儒的注疏正是由圣人的弟子们口耳相传下来的释经之作,因而“训诂必依古说”(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70页。),然而如果是新说符合事实,那么“虽尽废旧说而非僻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91页。)
对于遵守旧说则与事实不符,立新说则证据不足的,切忌轻下按语,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众说纷纭,但却无从考订,则“博记之以俟折中可尔。”(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30页。)果无证可据,则尽管明知经文有误,也不能妄下断语,而是“姑阙可也”,因为“徇其误而曲释之,必有所窒矣。”(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85页。)
注重实证的优点在于否定主观臆断和迷信权威,倡导治学中的实事求是精神,而此精神恰是考据之学的灵魂,因此这种观点后来便得到乾嘉学者的继承和发扬。
(二)要求博而能断
明清之际学者治学大多重博。王夫之也概莫能外,据他儿子王敔讲他“自少喜从人间问四方事,至于江山险要,士马食货,典制沿革,皆极意研究;读史、读注疏,于书志年表,考驳同异,人之所忽,必详慎搜阅之,而更以闻见证之。”(注:王敔:《大行府君行述》(手抄本),《中国哲学史研究》1983年第3期。)
对于博览群书,广求证据在考据中的重要性,王夫之在治学过程中屡有论述,如他认为“孤陋而诬,不可救正有如此者。”(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43页。)因此说“是所贵乎精思而博证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90页。)并叹息说“何博而知要者之世乏其人也!”(注:王夫之:《四书稗疏·孟子下篇》,《船山全书》第6册,第70页。)但王夫之同时认为若想真正搞好名物训诂之学,单靠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博只能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能够解决所考订的问题,而不是为了卖弄学识而博,亦即所谓的“集异说以矜博”(注:王夫之:《说文广义》,《船山全书》第9册,第331页。)。这就要求学者对所采用的证据能够进行分析进而予以判断,否则即使采用的证据再多,也解决不了问题,亦即他所说的“杂采他说以成书,得失并存而不知所裁”,将会导致“为说纷纭,自相矛盾”(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71页。)。因此王夫之深有感触地说:“博闻非难,能折衷众论而求其是者之不多得耳。”(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208页。)亦即主张博而能断,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据的目的,才是在做实实在在的学问。
博而能断的观点既能解决所考订的问题,又可避免滋生卖弄学识、华而不实的学风,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考据原则,王夫之之所以在考据学方面取得相当大的成就,显然是与他始终坚持这种观点分不开的。
(三)主张“考古者必以其时”
王夫之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一切都在发生着变化。因此,尽管古代的一些名称在现代仍保存着,但其实际意义很可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他反对在考证时不加辨别地“以今例古”(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28页。),主张“考古者必以其时”(注:王夫之:《周易稗疏》,《船山全书》第1册,第797页。)。此可谓是王夫之的独到之见,对训诂名物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具体地说,在风俗方面,古今避忌,俗尚不同。如狐和乌,《诗集传》称其为“不祥之物”,“人所恶见”,但王夫之认为“其以鸦鸣为凶者,乃近世流俗之妄,古人不以为忌。”“若狐之为妖怪,传自唐人小说,故世厌恶之。古人以其温文,用为君子之裘,何不祥之有?”(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59页。)花草方面,王夫之认为古今“名实相贸”的现象也很多。如“若牡丹,白也,而今以木芍药为牡丹;芙蓉,荷花也,而今以拒霜为芙蓉;桂,三脊香木也,而今以木樨为桂;兰,省头草也,蕙,零陵香也,而今以建宁花为兰蕙。”因此深有感触地说“安得徇今以诬古哉!(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79-80页。)
此外还有因不知“古今文制之殊”(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97页。),“古今各有方言”(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91页。),“古今沿革不一”(注:王夫之:《春秋稗疏》,《船山全书》第5册,第52页。),而以今例古致误者。
王夫之强调把所考订的问题放在当时背景下进行考察,反对以今例古的观点,反映了他对事物发展变化的正确认识,从而为他解决一系列相关的考证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考据的方法
在“言必征实,义必切理”的原则指导下,王夫之在考订古籍过程中采用了一系列颇有借鉴意义的考据方法,具体而论:
(一)注重以经证经
由于王夫之的考据学主要是围绕着经学展开的,因此以经证经便成为王夫之考据学中的一大特色。以经证经的方法之所以能够成立,其原因在于经书都是承载所谓的圣人微言大义的载体,在时间上大致处于同一时代,在内容上存在着共通之处,因此以经证经的方法历来都深受学者们的重视,王夫之自然也概莫能外。
王夫之认为当经与传有抵捂处,要以经文为准。所谓“释经者以经为主,以传为辅;资传以证经,不可屈经以就传。”(注:王夫之:《春秋稗疏》,《船山全书》第5册,第86页。)又说“信传固不如信经也。”(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93页。)当经文与其他材料发生抵捂时,他同样主张经文优先,如说“唯据经文以求本义,尚不致以辩言乱政毒天下。”(注:王夫之:《春秋稗疏》,《船山全书》第5册,第92页。)具体方法有二:其一、以本经经文释经。如《春秋稗疏》“己亥同盟于戏”条,为证己亥为鲁襄公九年十一月十日,王夫之云:“以(鲁襄公九年)五月有辛酉推之,则八月癸未当在下旬……己亥为十日。……此即合经文前后推之,昭然可见。”(注:王夫之:《春秋稗疏》,《船山全书》第5册,第74-75页。)其二、以他经证本经。如《尚书稗疏》“携仆”条云“传注谓‘携持器物之仆’,今按《周礼》,五仆不兼携持之事”,因此“携”指的是携器物的小臣,而“仆”则是仆人(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205页。)。
以经证经,以经解经的方法,因其可以诸经参互错综,互相发明,触类旁通,所以到了乾嘉时期便成了学者们最乐意使用的一种求证方法。
(二)运用更早的材料考证
从史源学的角度看,一般说来,年代愈早的史料其可信度就愈高,因此学者大都很看重那些更为原始的材料。顾炎武在考证过程中就常用年代较早的史料说明问题。王夫之也很重视利用原始材料考订同异。在考订事实众说纷纭的情况下,他往往更愿意相信那些未经转引的第一手材料,并运用这些材料解决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诗经稗疏》“六驳”条云《诗集传》认为“驳”指“梓榆”。而《尔雅》则以“驳”为“赤李。”两相权衡,王夫之取《尔雅》之义,原因是“名著《尔雅》,较为近古足征。”(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92页。)《尚书稗疏》“仲康肇位”条称蔡沈相信虞鄺的说法,认为夏王仲康任命胤侯征伐羲、和,是在仲康元年,而《竹书纪年》记载的却是仲康五年。这时王夫之便以《竹书纪年》所说为准,原因是“《竹书纪年》一编,固多附会不经,而其纪甲子也,则精密而不可易。”(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97-99页。)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利用更早的材料考证古籍的过程中,他并非不加别择地遵从其说,而是非常重视考辨所采用史料的真伪。如对《竹书纪年》,他仅是肯定其中“编年纪事”那部分内容;对《山海经》,他只相信关于山川草木部分的描述等,总之由于考辨严谨,从而提高了所采用史料的可信度。
(三)将本人实践与文献相结合的方法
注重利用本人实践与文献相结合来考订事实,也是传统的治学方法,明清之际的学者大都能熟练运用此法。王夫之也非常重视个人阅历在释经中的重要性,认为这是最直接可信的材料,所谓“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注:王夫之:《姜斋先生诗文集》,四部丛刊初编缩本,第207页。)反对不做实际考察,所谓“传注家老死堂上”(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39页。),妄为猜度,因此王夫之在考证时经常以自己的实践经验考订旧说。如《尚书稗疏》“四载”条称,旧时有人说樏是由铁所制造,像锥子,长有半寸,装在履下,上山时,就不会跌倒。但王夫之根据自己的亲自体会,发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所谓“愚久居山中,每雨湿,屐行则喘息,奔急屡至踬蹶”(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39页。),没加沉重高锐的铁锥尚且如此,如果加了当更加难走,所以这种说法肯定是不正确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将实践所得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的治学方法无疑是科学的,其结论自然也是可靠的,因此学者们一般对这种方法都很重视。
(四)充分利用金石材料
因金石铭刻多是来自地下的第一手材料,可信度极高,所以清初学者们在考订同异时,大都很重视利用金石材料,从而开清代金石学之滥觞。王夫之对金石铭刻也很重视,在考订名物的时候,常视金石材料为重要佐证。如《诗经稗疏》“虺蜴”条为证虺是老蚓,王夫之云“《宣和博古图》器有蟠虺文者,蜿曲长细如蚓。古铭有云‘为虺为摧,为蛇奈何!’”(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24页。)“充耳琇实”条释充耳云“《古玉图考》绘有充耳,形圜而长如大枣,顶上以一孔受系,下垂如赘。故《旄丘》之诗曰‘褎如充耳’言如旒填之垂空赘于左右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49页。)
以金石材料与文献相结合方法,实际上就是把文献的记载与当时实物相互印证,所以很能说明问题,故而乾嘉时期颇多以金石名家的学者。
(五)以古书通例考证文献
古书的通例,是古人著书时的指导原则,古人据此编排材料,构架全书,如果掌握了通例,对古书的整理和研究会非常有利。因此以古书义例来考证文献,可谓是中国传统古文献学的重要治学方法,故而王夫之考证名物时也非常注重总结古书通例,并以此来考订同异。如《春秋稗疏》“苏子”条,杜预认为狄灭掉温国后,国君苏子逃到了卫国,现在《春秋》中再次出现苏子之名,原因是周王恢复了温国故地。对此王夫之指出“抑考灭国之例有二:有并而有之者;有但毁其宗庙社稷,后不复能建国,而不必有其地者。”(注:王夫之:《春秋稗疏》,《船山全书》第5册,第55页。)而温国则属于后者,所以杜注是错误的。《诗经稗疏》“其会如林”条释“会”的含义时说“会之为义,自外来合之称。《春秋》:会他师则称会;其起本国之兵,称帅不称会。”(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60页。)《尚书稗疏》“百姓里居”条,引例以释“百姓”的含义说“凡《六经》所言百姓,皆大夫以上赐姓之家也。”(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69页。)
以古书通例考订文献的方法,后来乾嘉时期得到了学者们的发扬,使这一方法的总结与运用走上了科学化和规律化,从而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如戴震对《水经注》的整理以及段玉裁对《说文解字》的整理等,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之作。
(六)推理与实证相结合
推理与实证相结合,亦即王夫之所说的“以意逆志”(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91页。)和“以理审之,以意求之,以事征之,以文合之。”(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184页。)具体来说就是首先对所要考订的文字进行考察,看看这种说法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或是否与该书前后语句贯通,从而推断出自己的看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与事实相印证。王夫之在考证过程中常常利用此方法解决疑难问题。如《诗经稗疏》“汝墳”条云“《尔雅》‘墳,大防。’《毛传》、《集传》皆用之”。但王夫之从常理来推测,认为堤防是用来防水的,所以一般都严禁在上面樵采草木,而诗却称‘伐其枚肄’,与常理不符,因此王夫之推测“墳当与濆通。”并举例以证“《尔雅》‘汝为濆。’郭注云‘大水溢出别为小水之名。’引此诗以证之,则濆乃汝水旁出之支流。”(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42页。)
推理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既不同于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推论,也有别于简单的罗列证据,在这里,推理与实证构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环节,在方法论上则表现为逻辑论证与事实验证的统一,因此它从一个方面为解决考据问题提供了较为可靠的基础。
(七)以小学考订文献
以小学考订文献,包括因形求义,因声求义两方面。以形求义,就是通过字形构造来推求和证明词义,这是训诂的基本方法之一。王夫之在考史过程中常用这种方法考辨字义,诠释经史。如《尚书稗疏》“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条云“北,背也,背叛也。北之正训本为背叛。”因此“攻于后以北”的意思是士兵们“背纣而为周用也。”(注:王夫之:《尚书稗疏》,《船山全书》第2册,第128页。)因声求义,就是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字义的训诂方法。在这方面王夫之主要是通过破假借字来解读经文。如《诗经稗疏》“雀角鼠牙”条云“先儒说此,俱以为雀无角,鼠无牙……误者盖由不察角本音录,借音为觉。因以雀头不带角(自注:觉),生诬鼠无牙耳。……角(自注:录),咮也。”(注:王夫之:《诗经稗疏》,《船山全书》第3册,第48页。)故而雀实际上是有角(录)的,亦即有咮,而鼠自然也是有牙的了。
通过据形求义和因声求义的方法,王夫之解决了在考订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但由于所采用的这些方法,尤其是因声求义的方法,还带有很大程度的主观随意性,所以在这方面的成绩并不很显著。
四、王夫之考据学的地位
考察王夫之的诸经“稗疏”和“考异”,其著作成书年代,俱早于诸经“传”、“义”和“论”、“说”,《庄子解》亦成于《庄子通》前,由此可见他的考订之作实为他阐发义理的基础。而由于王夫之的名物训诂之法较为科学,所以他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就颇为突出。如《诗经稗疏》主要是通过考辨草木鸟兽虫鱼等名物,大都言之有据。《春秋稗疏》主要考辨地理,多发前人所未发。《周易稗疏》是王夫之读《易》时的札记,大都确有证据。《尚书稗疏》诠释经文,也多出新意。此外在王夫之的其他著作中还散见着大量的富有创新意义的考证文字。
虽然王夫之的考据学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他的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由于他在小学方面因不明音韵之学,训诂仍采用传统的以形求义的方法,以致望文生训,穿凿附会的现象屡有发生。其次,牵强附会、凿空立说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过于自信或考校不细等原因,在王夫之的考据过程中也时常出现误考现象;再次由于他从维护儒家正统思想出发,排斥异端思想及非圣之言行,从而对他的考据活动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最后由于王夫之一生生活艰难,无力购置更多的书籍,并且他所处的湘南地区也很少藏书丰富的人家,因此他所能接触的古籍版本很有限,所以虽然他有心在古籍整理方面有所作为,但却收效甚微。
但即使这样,王夫之也无愧于明清之际的考据大家,因为就乾嘉考据学者所涉猎的领域看,基本上并未超出他的范围,而且在正误及创获新意等方面,他往往发之于前。但由于其在世时如邓湘皋所说的是“窜身瑶洞,绝迹人间,席棘饴荼,声影不出林莽,门人故旧,又无一有气力者为之推挽”(注:邓湘皋:《〈船山著述目录〉序》,《船山学报》1936年第12期(新)。),所以王夫之的学问,在当时并不受人重视。乾隆时期开四库书馆后,王夫之虽有六种考据著作被著录,但此时的考据学正处于鼎盛时期,以小学上的通音声、明假借为核心的一系列科学的考据方法,正在被学者们熟练地运用和发扬,因此王夫之以传统方法来考订古籍的著作的借鉴意义,无形中便大打折扣,故而难以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也就很自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