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乡企与外商联手“西进”的现实条件及前景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商论文,沿海论文,西进论文,现实论文,条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C912.5 F0
1996年年初,党中央针对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日益加剧的现象及时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解决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趋势的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这是一道中国最高层发出进军、开发中西部的号令。许多国内企业以及外商闻风而动,纷纷创业于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空前的“西进热”。其中,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凭借自身机制灵活、资金充裕等方面的优势,在开发中西部的热潮中扮演着急先锋的角色,被誉为“最具特色的西进现象。”而与沿海乡企合作良好的外商也不甘坐失良机,选择了一条与沿海乡企联手“西进”的较为稳妥的创业方式,并渐成气候。
一、沿海乡企与外商联手“西进”的现实条件分析
1.中西部地区潜在优势明显 虽然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但一些潜在的优势无论是对外资还是内资都产生着强大的吸引力。其一是潜在的资源优势。一般来讲我国中西部省区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各种矿产资源蕴藏量大,农牧业资源非常突出,土地资源也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发的潜力巨大。其二是中西部省区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低,形成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加之这些地区消费水平较低,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其三是中西部省区潜在的市场优势。随着沿海地区经济规模的迅速膨胀、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消费水平的急剧提高,沿海地区的市场迅速扩张到了一个短时期内难以逾越的规模,市场竞争越来越尖锐、残酷,而发展相对滞后的中西部地区市场可供挖掘的潜力较大,为各类企业和各类产品提供了一个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2.政策支持 如前所述,开发中西部地区,缩小东西部差距已成为中央政府的重大宏观决策之一。但很明显的是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只靠中西部地区自己的力量是不太现实的。为此,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倾斜是必不可少的。1996年国家已经开始制定促进中西部地区利用内外资金的政策,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改善其投资环境,并预计中西部地区的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原材料工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劳动密集型工业等领域都将加快发展。其中诸如“国家投入资金帮助中西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在有条件的地区,给予特殊政策,建立有特色的开发区,如四川攀西立体农业开发区、攀西矿产资源开发区”、“中西部有条件有基础的项目包括利用外资项目一定要坚持布局在中西部”、“建立西部乡镇企业合作示范区,批准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免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税”这些一些较具体措施的实施将非常显著地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另外,除了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也必不可少。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的全方位开放政策以及对地方保护主义的肃清、正确产业政策的确立、招商引资方式的改进等等都正在显示出经济发展中的政府推进力量。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对本地乡镇产业的策马“西进”持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态度。沿海地区乡镇企业的“西进”已成为地方政府西进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虽然就经济发展而言中西部地区的潜在优势明显,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难题多多。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难题,不仅在于缺资金,而且缺产品、缺技术、缺机制,面临严峻的产品危机与产业危机。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普遍低于全国10个百分点左右,在工业结构中又存在着重工业畸重、轻工业发展则相对滞后的问题。沿海地区轻工业迅速发展为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和经济起飞提供了宝贵的原始积累,推动着进入90年代的工业结构由“轻型化”向“重型化”的转变,进行着新一轮产业结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升级跃迁。勿庸置疑,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和经济起飞同样需要投资少、见效快、积累高的轻工业的发展。在这一方面,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和外资的介入无疑是中西部地区所亟盼的及时雨。沿海地的乡镇企业和外资所带来的不仅是宝贵的资金、技术,也在对中西部地区的企业进行着制度改造和机制示范,促使相对落后、保守、封闭的中西部地区经受市场经济的彻底洗礼。
4.沿海地区乡镇企业面临第二次创业 沿海乡镇企业已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70年代至80年代,企业处于原始积累时期,产业结构以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主,技术水平要求不高,以各地分散的方式进行。90年代,沿海乡镇企业面临以质的提高为主要目标的第二次飞跃,产业选择必然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转变。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以后,按照“九五”规划和2010年奋斗目标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两个根本性的转变,沿海地区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势在必然。如何进行二次创业?对策很多,实施空间转移战略就是其中的一种,而沿海乡企的“西进”便是实施空间转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发展空间,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对各种资源充分地占有和利用。这是发达地区和势力较强的企业必然要走的发展道路。因为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发展的空间总是有限的,随着该地区经济发展空间的利用和开发程度的提高,本地发展的空间只能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拓发展空间。上海提出沿长江流域发展战略,浙江、江苏提出西进计划,浙江省目前有数百家乡镇企业和上千名乡镇企业家到中西部开拓市场,山东烟台乡镇企业管理局更是在1996年制订出了今后五年的“西进”计划:2000年以前,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1000家产值超千万,利税过百万的乡镇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600亿元,年利税达到60亿元,经济总量达到目前镇村两级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再造一个“烟台。”(注:姜文强。《烟台乡企西进:最具特色的“西进现象”》,《中国西部发展报》,1996年8月22日第3版。)
5.沿海地区乡镇企业与外资的合作较为成功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地带的沿海地区首先成为外资驻足之地,而乡镇企业又被重点关注,再加上自身的艰苦努力,迅速成长为利用外资的主力军,苏州、无锡两市乡镇的“三资”企业比重1992年已达到70%左右。正如人们所说:“老外”器重“老乡”,“老乡”欢迎“老外”。“老乡”地处农村,地价和工资低于城市,更重要的是“老乡”的机制灵活,与改革不彻底的国营经济相比更能适应外商投资和市场竞争的要求。乡镇企业缺少资金、技术,需要外资注入,而且希望通过合资或合作,获得供销渠道和经营技术,从而走向世界市场。在沿海乡企与外资的实际合作中,成功的事例不胜枚举。比如常州的新科公司,当他们得知自己选择开发的产品(VCD)技术上属日本松下、南韩三星等三家公司在国际上最先进时,立即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与日本松下接触,日方也一拍即合,双方很快达成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合作的结晶——“新科”、VCD已在中国的VCD市场上占据最大的份额,并且打入国际市场。合作双方皆大欢喜。(注:刘世庆。《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差距与对策》,《投资理论与实践》,1996年第8期。)
二、沿海地区乡镇企业与外资联手“西进”的前景分析
以上我们对沿海地区乡镇企业与外商联手“西进”的现实条件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些现实条件的存在,再加上整个中国经济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持续、稳定、快速增长,无疑为沿海乡企与外商联手“西进”显现出光明的前景。但立足现在,这种联手“西进”仍面临诸多现实的难题。
其一,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环境不利于中西部地区的开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西部地区虽然地域辽阔,国土面积占全国60%以上,但其中不易利用的沙漠、戈壁和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占60%,交通、通信极为不便,且单位国土面积拥有的可利用的水资源仅及全国水平的1/3,缺水严重。这种资源劣势使得它的某些资源优势大打折扣。从劳动力资源来看,尽管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但是劳动力的素质却不及沿海地区。劳动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资金西移,在享受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带来的低工资的同时,必然要支付更多的劳动力培训费用,中西部地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因此被弱化。从历史上来看,近代以来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比东部地区落后。我国东部地区濒临海洋,有诸多的海河良港,基础设施相对发达,又倚靠环太平洋和环大西洋经济圈这个全球经济中心,与许多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隔水相望,便于联系和贸易,有着快速发展的优势条件。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地区三资企业的迅速崛起和与境外在金融、技术管理、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密切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借了这一有利条件。而中西部地区离海岸线较远,既远离大西洋经济圈,又远离太平洋经济圈,再加上交通、通信、信息等产业的发展远不及沿海省份发达,使得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的成本太高,对外商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其二,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观念上的差距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政策、体制、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差距是影响中西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继续深入的不可忽视的因素。由于中西部地区既不处在对外开放的最佳区域,也不处在一些重大改革的前沿,所以只有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才能产生的新的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新的办事方式,以及对新事物的先进评价标准难以在中西部地区推广。许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观念,在东部被普遍接受和采用,而在西部许多人还不能理解,不愿意接受。保守、平均、小富、轻商、求安、嫉先、等靠要的意识观念是制约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无形羁绊。与这些落后、过时的意识观念相对应的是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政策、体制、办事效率等方面的差距。在宏观政策方面,中西部地区先天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加速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使得沿海地区吸引投资,特别是吸引外国资本具有内地无可比拟的优势。仅以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为例,沿海经济特区的税率为15%,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税率为24%,而内地(高新技术开发区除外)的税率为30%。在地方政策方面,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由于受计划经济束缚较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非常呆板、保守,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现在无论在宏观政策还是在地方政策方面都在酝酿大的变化,但这种改变不是轻而易举的。就体制而言,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沿海地区远远地走在内地前面,当沿海地区的一些省份已逐步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时候,内陆有些省份才刚刚起步。由于处于体制的过渡阶段,内地有些地区、行业之间的分割、封锁屡见不鲜,行政干预的势力依然强劲,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套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还根深蒂固,导致办事效率低下。沿海地区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之后,在引进投资方面更重视法制建设和国际惯例的实施,而内地则还处在模仿沿海地区初期经验的阶段。仅以申办外资企业为例,内地仍然手续繁多,有时还要借助行政领导的干预才能解决问题。为了克服这种障碍,内地普遍采用了沿海初期采用的“一条龙”、“一站式”等经验,而沿海地区则在这些经验上有了更大的发展,已改审批制为国际惯例的注册登记制,产生了更高的办事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率。
其三,更为现实的问题是中西部地区投资回报率相对要低。若用资本产出率来反映效率的差距,从国民收入与资本存量的比值看,在东部是0.57,中部地区是0.46,西部地区是0.36。从工业国民收入与工业资本存量的比重看,东部是0.63,中部是0.37,西部是0.26。由此可以看出,东部的工业效率是西部的两倍半,是中部的将近两倍。从投资分析,在西部增加一个单位投资,使西部经济增长增加0.1,在中部增加一个单位投资,使中部经济增长增加0.2,在东部增加一个单位投资可使东部经济增长增加0.8。(注:何济川.《东郊地区利用外资的绝对优势将继续维持》,《投资导刊》,1996年5期。)中西部地区投资回报率的低下,导致资金西进缺乏经济利益的驱动,甚至有相当部分西移的资金又通过各种渠道流回了东部地区。据资料显示,从1993年开始国家向中西部地区贫困县增拔了350亿元扶持发展乡镇企业的贷款,1994年这笔代款增至100亿元,但由于中西部投资效益较低,粗略统计约有40%的贷款又流回了东部地区。(注:祁京梅。《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的分析及1997年展望》,《经济工作者学习资料》,1997年第13期。)而对于根本不受我国政府行政力量左右,只追逐最佳投资利润的外资而言,进军中要中的动力微弱。
其四,沿海地区乡镇企业“西进”严重缺乏资金。为了扶持西部开发,中国农业银行从1995年开始,每年安排5亿元资金,用于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的专项贷款。而各地申报到农业部的项目,每年的资金总需求都高达200亿元。另据农业部规划,今后五年列入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的项目达1000个之多,这些项目大部分指望贷款。正因为如此,1995年农业部与中国农业银行确定的首批资金供求严重失衡。东西合作贷款项目只有72个,数以百计的示范项目和数以千计的“编外”项目,只能是“望钱兴叹”。1996年,山东新牟国际集团上写了全国最大的乡镇企业西进项目——刑台新牟钢铁有限公司,倾注了10多年的积累,共投入3.8亿元巨资搞建设,眼看就要全面投产,但数千万元的流动资金却没有着落。资金供给的巨大缺口严重地阻碍沿海地区乡镇企业西进开发的步伐。
从以上分析可知,沿海地区乡镇企业与外资联手“西进”的困难不容忽视,但是加速中西部地区开发的大趋势已不可阻挡,因此针对现实的困难,设计现实可行的对策至为关键。
其一,政府政策支持的更进一步的具体落实。在中西部地区的开发上,国家积极支持沿海地区的资金向内地转移,就可考虑对沿海地区在内地投资又符合产业结构布局的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地享受优惠政策,或者比照外资企业的再投资退税的政策来鼓励沿海地区资金向内地转移;鉴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不具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优势,就可考虑给予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比当初沿海地区更加优惠的政策;鉴于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这一事实,就可考虑在国家投资和地方资金的投资远远不够的情况下,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利用一些灵活方式,鼓励外商参与,吸引外资投入,比如用BOT方式搞基础设施建设;对中西部地区具有发展潜力的农牧业开发、资源开发、能源与原材料工业等基础产业项目,可给外商投资以特别的鼓励与优惠,比如对外商在中西部地区举办的开发性、生产性的农牧业项目,特别是超过一定投资额的开垦荒山荒地的大项目,可允许其产品以内销为主或全部内销;针对中西部地区科学文化教育事业落后,可建立规范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落后的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的素质;如此等等。
其二,保持东西合作发展的态势并推向深入。为了走向共同富裕,先富起来的东部地区正在通过不同的方式支持和援助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在中央的统一协调下,一些地区之间已建立了对应的帮助和协作关系,如江苏和陕西、上海和云南、广东和广西、山东和新疆等地的协作。在国家加大支持中西部发展的同时,东部对中西部发展援助是中西部加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动力,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并贯彻始终。单就乡镇企业而言,中国的乡镇企业是首先从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起来的,是推动东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起步较晚,落后东部地区太多,成为困扰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针对振兴中西部地区经济就必须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的情形,应积极推动我国乡镇企业的东西合作发展,将1993年9月提出的东西部合作发展乡镇企业示范工程以及一系列促进“东西合作”携手发展乡镇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加速予以落实与推广。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已经使传统的以政府行政力量配置资源的状况发生了根本改变,社会经济活动由单一的政府调节转化为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并且市场已成为基础的作用,那么在东西合作的问题上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靠“扶贫式”帮助中西部发展是不行的,必须用市场经济的法则调动东部与中西部双方的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其三,鼓励和引导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集团化发展。沿海地区乡镇企业可采用在中西部地区直接投资、收购、兼并等形式,组建僵性的乡镇企业团。这样不仅有助于盘活中西部地区的资本存量,增强中西部地区的自身生长能力,还能够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利益捆在一起,促进整个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其四,在中西部地区开发上,加强沿海乡企与外资的合作。应该说,沿海乡企与外资在中西部的开发上都具备各自的优势。外资的优势在于资金的充裕、技术与管理的先进,沿海乡企的优势在于对地域、人情的熟识,追求较好投资收益的共同目的使二者之间的联手具备现实可行性。
其五,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提高可采用各种各样现实可行的措施,比如选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加大技术投入的力度,移植先进的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等。资本对利润的追求是一般的原则,投资收益的高低决定着沿海乡企与外资联手“西进”的动力的大小。山东烟台的一些乡镇企业在中西部开发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不仅增加了自身的积极性,而且带动了一大批乡镇企业到中西部投资,也使得外商急不可耐。一些有远见的外商便将烟台作为跳板,与乡镇企业结成盟友,纷纷加入西进队伍。山东鸿达建工集团先后两次投资1100万元在新疆乌鲁木齐筹建了建筑机械分厂,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吸引台湾友鸿实业有限公司投资765万元与该厂合资,制造的建筑用活动板房畅销全国各地,呈现出良好的合作势头。(注:姜文强。《烟台乡企西进:最具特色的“西进现象”》,《中国西部发展报》,1996年8月22日第3版。)
以上我们既分析了沿海乡企与外商联手“西进”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难题,也针对这些现实的困难提出了一些对策,但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这种“联手”西进会稳定发展,最终蔚为大观。据报载,要1997年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总投资36.40亿元,项目协议306个,总投资40.04亿。(注:《中华工商日报》1997年4月8日。)1997年11月20日,由国务院特区办、国家科委、湖北省共同主办,湖南、河南、安徽、江西、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参加协办的'97年湖北中国中西部投资与开发研讨会暨国际合作项目展示洽淡会在武汉隆重召开。洽谈会进行仅两天,就签订协议项目69个,总金额为27.6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19.7亿美元(注:《我国中西部地区向世界敝开大门》《国防经济合作》,1997年第12期。)。这些都在向我们预示着沿海乡企与外资联手“西进”的辉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