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_图书馆员论文

美国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_图书馆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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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认证(Certification)是用以证明某人具有某一方面的知识或技能的一种方式。认证既可以用于对某一职业的准入要求,也可以作为对职业成就的认可。有了认证,人们就可以在特定层次上开展某一学科领域的活动。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又称为职业准入制度,是对于图书馆工作者个人工作资格的一种认定方式,是图书馆行业对图书馆工作者的准入控制,是从事图书馆工作应具备的前提条件。

在美国,行业认证有三种方式:认可(accreditation)、认证(certification)和许可(licensure)。历史上,图书情报工作通常只使用认可,然而,在图书情报领域也有类似认证的计划。如医学图书馆协会的健康信息人员学院(MLA的Academy of Health Information Professionals)以及专业图书馆协会的管理学院(SLA的Management Institutes)。

认证计划要求掌握公认的知识和技能,并具有获取这些知识和技能的手段。认证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文凭、通过的考试、参与实习、经历证明,或某种其他形式的证明,以满足某种标准,也可以是上述要求的组合。

美国的图书馆员没有通用的认证计划。在一些州,公共图书馆员以及公共图书馆管理者是由州图书馆机构或教育部门认证的,中小学媒体专家通常是由州教育部门认证的。医学图书馆协会建立有认证计划。美国图书馆协会并不进行认证,认证工作由其所属的各分支机构实施。许多州和地区对图书馆工作者开展认证工作,或正在建立认证制度。有以下几种情形:

●并不是所有的州都制订认证制度或要求;

●认证有的是强制性的,有的是自愿的;

●认证有的是针对所有的图书馆工作者,有的只是针对某一类型;

●认证有的是建立在考试的基础上,有的则是提审查材料,或根据课程评估;

●认证需要一定的费用。

认证一直是美国图书馆界几十年来讨论的热门话题,对这一问题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许多组织都发表了正式的声明,表明对图书馆员职业认证的看法,包括美国图书馆协会、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美国中小学图书馆员协会、图书馆学教育与人力资源利用声明(LEPU)、图书馆辅助人员圆桌会议、医学图书馆协会健康信息人员学院、专业图书馆协会等。美国图书馆协会政策第54.2条指出:“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的院系的硕士学位是图书馆员必要的职业学位。”

关于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美国图书馆界的观点是:

●认证制度是非常有益的,将提高图书馆的整体形象;

●认证关系到一个人的职业发展机会;

●认证标准应偏重于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而不应仅仅依照学历的高低评判;

●认证制度依赖于各种标准——基本工作技能、工作经验、测试、相关学历等;

●认证资格的获取是严格的——要求馆员至少有5年的工作经验;

●考核标准的制定和发展是一个难点;

●根据不同的发展水平,应相应地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

《美国人事管理办公室操作手册——联邦政府职位认证标准-GSl410:图书馆员个人职业要求》为图书馆员的资格认证提出了宏观层面的指导[1]。该标准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内容包括对所有图书馆员的基本要求和申请各级别职位所需的额外的教育和实践要求。对管理类职位另作要求。

美国图书馆员的认证过程包括若干步骤[2]。首先要向相应的部门提出某一专业领域的标准,该部门制订该专业领域所需要的专业实务或能力标准。标准建议随后提交到美国图书馆协会教育委员会。如果获得通过,便被美国图书馆协会与联盟专业协会(ALA-APA)理事会所采用。美国图书馆协会与联盟专业协会理事会指定一认证评审委员会负责这一方面的认证计划,监控认证考试的过程和有效性。认证评审委员会还认定课程培训提供者以保证水平。为了公正和平等地进行认证,全国各地都提供相应的课程并可组织考试。当某一个人通过了考试,就将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与联盟专业协会在这一领域的认证,有效期3年,在对持续的专业发展做出证明后可以延续。

美国图书馆员的认证制度不但制订了要求图书馆员达到的知识或技能水平,同时还规定了认证的途径。认证的途径包括呈送学历证书、参加认证考试、拥有实习馆员的工作经历、一定的工作经验、或其他任何能够证明被认证者达到规定要求的认证途径。

总体上,美国的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分为两部分,一是“图书馆学高等教育认可”(Librarianship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由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所属机构对图书馆学和情报学硕士学位的教育机构进行认可,全美有效;二是各类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包括大学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学校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以及其他形式的认证。“图书馆学高等教育认可”保障了图书馆学教育培养的未来图书馆工作者的质量,“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是提升现有图书馆员工作水平的保证。

2 认可标准

美国图书馆协会(ALA)早在1925年就制订了《图书馆学院标准》,并于1933年、1951年、1972年多次修订。现行的标准是ALA认可委员会(COA)制订的《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教育计划认可标准》,由ALA理事会1992年1月28日通过,1993年1月开始实施[3]。2002年,ALA还制订了《认可过程政策与程序》,是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工作手册,自2002年9月1日起生效[4]。

美国早先的图书馆学院特别强调技术教学而不是专业教育。在1951年ALA标准采纳之前,对图书馆员的技术教育方法秉承的是19世纪学徒式的教育。1951年以后,ALA认可委员会于1972、1992年对认可标准进行修订。现行的认可标准是定性的准则,强调毕业生具备图书馆学坚实的理论基础的必要,由具有学术氛围的学校中能力强的教师开展教育。ALA下属的二级协会还制订了自己的专业化的证书计划和指南,如医学图书馆协会的《医学图书馆员培训与认证标准》(Code for the Training and Certification of Medical Librarians)(1949)[5]、专业图书馆协会的《21世纪专业图书馆员的能力》(Competencies for Special Librarians of the 21st Century)(1996)[6]等。

认可(Accreditation)是一种高等教育机构和教学计划自愿参加的评价制度,是在自评和同行评议的基础上的一种活动,旨在提高学术质量和对公众所承担的责任。认可保证了高等教育机构满足相应的质量和完整性标准。《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教育计划认可标准》认为,认可的作用是“认可保障了教育界、公众和其他机构和组织对一个机构或一项教学计划:(1)明确教育目标;(2)维护实现目标的条件;(3)充分地实现目标;(4)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7]。认可是质量评价和提高质量的一种机制。”

认可既是过程也是条件。认可的过程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而对教育质量和教育活动的持续改进做出评价。认可的条件向公众提供了一种证明,表明某一机构或计划接受并实现了对教育质量的承诺。

《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教育计划认可标准》是陈述式的,而不是规定性,其目的是通过制订评价教育效益的标准促进提高教育质量。有了这样的标准,不仅可以评价教育过程和资源,而且可以评价这些过程和资源的成功利用,以实现既定的目标。而且,寻求认可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计划的机构有义务利用其评价的结果,对教学计划进行更全面和持续的规划、制订和改进。

ALA认可的硕士学位计划只限于美国和加拿大,现在又增加了波多黎各。至今共认可了三个国家56所大学的58个院系,其中美国50所,加拿大7所,波多黎各1所。此外美国还有相当数量的培养中小学图书馆员获得认可的院系和发放证书的机构。

通过认可的图书情报院系对毕业生就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在美国,各种类型的图书馆有117000多个,其中包括9000多个公共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系统,近4000个大学图书馆,90000多个中小学图书馆,9000多个专业图书馆及近2000个政府和军队图书馆[8]。

ALA只认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院系。目前还没有机构认可图书馆学本科或相关的教学计划。

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MLIS)常常被称为图书馆学硕士学位(MLS)。然而,ALA认可的院系授予的学位名称还包括情报学硕士、信息硕士、文学硕土、理学硕士等等。学位名称由院系决定。认可委员会评价院系的依据是其是否遵循《认可标准》,而不是学位名称。有些院系被加上旁注,表明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认可(conditional accreditation),要求该学院必须作出改革,遵从1992年《图书情报学硕士学位认可标准》,使得认可委员会能够在规定的日期以后作出认可。

得到AlA的认可表明,该院系经历了自评的过程,经过同行的评议,并满足《认可标准》的要求。认可委员会评价每一个院系,根据该院系是否符合《认可标准》中所规定的使命、目标和任务、课程设置、师资、学生、管理和经费以及物质资源和设施。

3 不同类型图书馆员的认证

3.1 大学图书馆员

学校图书馆员的认证重在强调馆员作为教师的教育职责,大学图书馆员的职称和大学教师的职称一致,图书馆员的聘任和晋升按照大学教师的级别来认证,相应级别的馆员资格认证是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认证的标准来衡量的,由大学图书馆成立的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级别考核和认证。大学图书馆员的聘任和晋升是以受聘者获得的学位为基础,基本条件是他已获得由ALA认证的MLS。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理事会1989年7月通过,2001年6月重新确认的《关于大学图书馆员职业资格与证书制度声明》指出,“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确认从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的院系获得的硕士学位是大学图书馆员适宜的最后专业学位。因此,反对替代大学图书馆员这一学位的认证或许可,不管认证的机构是州政府、国家,还是地方专业协会。”[9]

晋升过程则要求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来完成图书馆的教育和研究工作,比如参考服务、馆藏建设、书目组织和控制,还包括对该大学教育功能的贡献,对专业的贡献,以及相关的调查和研究活动。大学图书馆员可被聘为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每晋升一个级别要符合和完成前一级的要求,并且受聘前有1年的试用期,而在续认之前初始受聘资格总计不能超过7年。

馆员级别的晋升遵从一套完整的程序:候选人被合法成立的委员会认定具有晋升资格;然后向首席管理官提交部门主管、助理主管或副主管的推荐信,支持候选人晋升的材料文件,其中包括部门主管、助理主管或副主管的评价,公开出版物的复印件和委员会的记录等;首席管理官在接到推荐信和所有材料后做出决定,如果首席管理官在咨询了委员会后不同意该候选人的晋升,应通知候选人;在首席管理官把他的建议递交到协会官员之前,要将其建议书面通知委员会和候选人,候选人还有机会再次提出个人建议;然后首席管理官的建议、委员会建议、候选人的反应建议一并递交给协会官员;如果图书馆员的晋升有充分理由被否定,也有相应的制度规则以便该馆员再次提出晋升要求及评价。

3.2 公共图书馆员

依据公共图书馆员资格认证标准(Public Librarian Certification Standards)[10],公共图书馆员的职业资格认证是根据各州的情况,制定州立的认证标准和程序,对馆员的要求主要依据该图书馆服务的地区的人口来划分级别。美国公共图书馆馆员资格认证分为如下三类:

●强制认证(Mandatory certification)——通过法律进行规范。

●自愿认证(Preferred qualifications or voluntary certification)——无法律规范,但通常由各州图书馆协会主持,遵守协会规章制度。

●无认证(No certification)——仍有法律或计划的存在。

各州采取何种认证的情况可以在http://www.slis.ua.edu/ala/cert.html中详细了解。由于每类认证的内容与步骤基本类似,在此仅以威斯康星州为例,介绍公共图书馆员的认证情况。

公共图书馆员的资格认证早在1921年就列入了威斯康星州立法的一部分,立法机关颁布了第一部州立公共图书馆员职业认证法。图书馆员的认证是为确保高水平的职业管理者来管理威斯康星州立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威斯康星法令和管理条例要求所有的公共图书馆员必须通过图书馆、技术、团体学习三个内容的认证。公共图书馆员的资格则由公共图书馆人力开发小组来认定。公共图书馆员认证工作由公共图书馆发展小组负责管理。

威斯康星州图书馆员认证分为三种类型:定期认证(regular certification)、短期认证(provisional certification)和临时认证(temporary certification)。在馆员取得职业资格认定后,其资格还要进行续认,威斯康星州的续认规则是:一至三级馆员职业资格每5年续认一次,已获得一至三级馆员职业资格认证的馆员必须在5年内完成累计100小时的课堂继续教育。馆员的续认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馆员的再教育和培训的过程。对于1995年以前颁发的一至三级馆员认证继续生效,馆员必须在原来的认证规则下对认证资格进行续任。而1979年以前颁发的永久认证(permanent certification)继续生效[11]。

3.3 中小学图书馆员

学校图书馆员的认证重在强调馆员作为教师的教育功能,中小学图书馆员(一般称为图书馆媒体专家,library media specialist)必须获得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资格认证,与其级别一致。中小学图书馆员要求取得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州立的和全国通用的两种类型,前者较为普遍,而后者对馆员的要求更为严格,馆员取得认证的花费也较高。全国委员会认证(National Board Certification)是以全国职业教学标准委员会(the National Board f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ndards:NBPTS)为依据,馆员的认证是依据NBPTS图书馆媒体专家标准(NBPTS Library Media Specialist Standards)。中小学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馆员的服务水平和充分发挥馆员对青少年的教育功能。

中小学图书馆媒体专家是由不同的机构认证的。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的政策,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的图书馆学院系的硕士学位,或全国教师进修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教育机构的中小学图书馆媒体专业硕士学位是中小学图书馆媒体专家需要的第一专业学位(ALA政策54.2.2条)。此外各州还认可那些并不一定授予硕士学位,但允许毕业生在本州(也可能在其他州)担任学校图书馆媒体专家的工作。

每个州对接受认证或证书的人的要求不同。对中小学图书馆员或媒体专家而言,许多州首先要求在另外一个学科领域具有教师的认证或证书才能获得图书馆员的认证[12]。一些州要求具有硕士学位,而还有的州只要求认证或证书。许多州接受另一个州的教师——图书馆员认证。肯塔基大学教育学院关于认证要求的网站链接到50个州的每一个州对教师认证的要求[13]。当然这种要求也在不断地变化。

3.4 图书馆管理者

美国ALA联合专业协会(ALA Allied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ALA-APA)是一个非赢利性职业组织,其工作目标是“提升图书馆员和图书馆其他工作人员的职业热情”。ALA-APA的工作分为两部分,其中之一便是对工作能力达到较高水平的图书馆工作者提供的个人认证。第一个开展的认证项目是公共图书馆管理者认证,于2002年制订出标准。1996年,美国图书馆协会下属的两个协会公共图书馆协会(ALA)和图书馆管理协会(LAMA)常务理事会同意建立“公共图书馆管理者认证”计划(Certified Public Library Administrators,CPLA),随后还被美国的专业和联合图书馆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Specialized and Cooperative Library Agencies,ASCLA)所采纳。理事们建议建立一个自愿的、硕士后的公共图书馆管理者认证,以便能使公共图书馆管理者:

●促进专业教育与发展;

●获得更高层次的实用的专业特长;

●通过专业联络改进职业机会;

●向同事、董事会、用户和更广大的信息界证明,认证人已经掌握了专业知识和公共图书馆管理专长。

CPLA的认证对象是通过实践锻炼,精通数个与管理相关的学科领域,水平已超过了图书馆学硕士学位要求的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它不是一种授权,其认证过程是遵循原则的、公平的,是通过在不同的考试地点,由不同的人提供考题来进行的基于能力的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建立持续发展的职业目标,来改进实践工作,发现在图书馆学领域具备充足的知识与能力的人员,对这些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员进行组织。PLA、LAMA和ASCLA已确定了这一认证项目,正与CPLA认证语言委员会进行认证程序的设计工作[14]。

为此,需要完成下列9门课程中的7门课程(还在不断地修订中):(1)预算、财政、经费筹措;(2)市场营销、公共关系;(3)图书馆建筑;(4)人事关系;(5)技术;(6)构建联盟;(7)领导问题;(8)安全/保密;(9)向多样化的群众服务。此外,候选人必须证明他们在最后申请认证时有5年全职的公共图书馆管理经验。候选人必须在专业上活跃,选修或主讲了其他的课程,撰写有论文以及参与专业协会的活动。

CPLA认证是全美通用的,是选拔图书馆管理人员进入高层管理的依据之一,通用性是与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最大的区别。CPLA认证可以使公共图书馆管理者得到进一步的专业教育和更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从而扩展了就业机会。申请CPLA认证基本要求是候选人已获得ALA认证的图书馆学硕士学位。CPLA认证还要求候选人有以下3方面的活动:(1)候选人必须有5年全职的公共图书馆管理经验;(2)相关的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性的协会,撰写或编辑关于公共图书馆管理的期刊文章、杂志或书籍;在全国性、区域性的或当地的学术会议的委员会当选成员或主席;(3)完成PLA/ASCLA/LAMA联合委员会规定的9门核心课程中的7门。委员会对这9门课程的上课方式、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考察方式都有详细的规定。

3.5 图书馆辅助人员

2003年召开的美国专业教育大会第三次会议(Congress on Professional Education Ⅲ,简称COPEⅢ行动计划),提出了对图书馆辅助工作人员进行认证的工作。美国的图书馆辅助人员利益小组(Library Support Staff Interests Round Table,LSSIRT)已经认识到这一认证需求的存在,正着手与ALA合作开展这一工作。2004年,ALA在其官方网站上举行了图书馆辅助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测试(试验),这次试验要求目前在图书馆工作的辅助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这一测试。图书馆辅助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认证采取自愿认证的方式,由LSSIRT负责“研究全国图书馆辅助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着手准备和管理全国范围的认证工作、编订相关的认证标准。”依据测试结果,制订出各认证等级[15]。

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关于图书馆辅助人员认证的文件[16],图书馆准专业人员或称辅助人员的认证是对那些获得了某种层次的知识或技能的一种认可手段,鼓励其他人达到同样的水平。认证计划通常包括基本能力的某种证明,并包括对进修的要求。认证有的是自愿的,有的是强制的。认证计划有的是政府机构(如州教育部门)管理的,有的是专业组织管理的。

对图书馆辅助人员职位没有统一的教育资历要求,但美国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教育与人员利用政策》对各类辅助人员职位提出基本的教育要求建议。对各类辅助人员职位也没有统一的能力要求,但在各图书馆都提出一定的能力要求。不管怎样,通过权威机构证明的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来展示图书馆辅助人员的能力,这种认证被某些机构视为解决各种问题的手段。

到目前为止,对辅助人员没有认证计划。但图书馆媒体技术员委员会已经建立了委员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建立辅助人员全国认证计划[17]。各地也在积极行动。例如,在印第安那州,印第安那中心图书馆工作署辅助人员委员会一直在建立州的认证计划。在一些州(如维斯康星和埃瓦),图书馆辅助人员参加公共图书馆员的认证计划,选修基本的图书馆教育课程。维斯康星—麦迪逊大学图书情报学院继续教育服务部最近建立了三个研讨班,给辅助人员发放基本教育证书。

4 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美国图书馆员的认证制度是非常有益的,有助于提高图书馆的整体形象和图书馆行业的服务水平,但从美国的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认证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美国图书馆员职业认证的机构是专业教育机构或专业团体,而不是政府机构,因此,缺乏强制性和足够的效力。各图书馆执行时更多的是贯彻一种职业规范和默契,因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这种认证的影响力;

(2)不同的州和不同类型的图书馆往往有自己的职业认证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造成对图书馆员职业素质要求的差异,也会妨碍人员的流动,难以体现图书馆员职业的整体形象;

(3)过分追求图书馆学硕士学位将会影响具有多学科背景的人才(特别是技术人才)进入图书馆领域。学科背景对图书馆工作而言同样是非常需要的,但应要求参加某些课程和一定学时的培训。

针对美国图书馆职业资格的发展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在制订和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时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认证标准应重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而不应仅仅依照学历的高低评判;

(2)认证制度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基本工作技能、工作经验、考试、相关学历等,是各种因素综合评判的结果;

(3)应制订图书馆员职业整体认证体系,不同类型或地区在遵循总的原则下可以在实施上体现特点;

(4)应重视制订考核标准,并根据实践的发展和变化及时修改认证标准;

(5)制订一个宏观的指导策略,并将其纳入法律或政策体系中,使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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