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间作家考察_唐代书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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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手是服务于非官方、非政府的私人或是寺院的抄写群体,其构成比较复杂,盖包括佣书为业的贫寒文人、经生以及民用文书契约的抄手、墓志碑刻的书丹手等等。在雕版印刷术尚未大兴之际,众多图书典籍、经文教义几乎全部依靠他们的抄写传流于世,他们对于书法的发展以及文献的传承功不可没。

一 民间书手产生的社会背景

唐代是“写本时代”的鼎盛期,手工抄写作为图书经籍的生产方式,已经达到最成熟、最完善的阶段。除了唐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经籍图书编订缮写活动外,民间藏书、抄书活动亦十分频繁。民间藏书业的发达与书手抄书相辅而行,藏书业的兴盛加快了书籍的流通以及商品化的进程,雇用书手从事抄写的书坊随之兴盛,必然需求大量专门从事抄写工作的书手。反之书手缮写文献典籍亦促进藏书业的发展,使得方方面面的文化学术成果得以广泛传播。

民间图书抄写者主要包括学者和书手两类。学者将著述、抄写、校对与藏书结合为一体,著述过程即抄写过程,但抄书毕竟是一项艰苦劳动,依靠藏书者自身抄写难竟其功,唐代民间所流传的大量图书,实际还是经由书手抄写而成。没有书手们的缮写誊录,图书典籍仅仅完成生产的基本过程,不能流布社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承平之时,卿大夫家召佣书者,给之纸笔之资,日就中书录其所命。每昏暮,亲朋子弟,相与候望,以其升沉,以备于庆贺。除书小者五六幅,大者十有二三幅。每日断长补短,以文以武,不啻三十馀人。一岁之内,万有馀众”。[1](卷八百四十六《荐士论》,P8889。)为人佣书、替人抄写仍然是一种社会职业,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即民间书手,与官府书手不同的是服务对象由国家、官府变成个体、私人,当然每逢国家有大规模的图书编撰活动时,这些活跃于民间的书手往往会被征召或募佣至官府,成为官府书手的一员。在抄本兴盛的时代背景下,通过无数不知名书手的辛劳抄写,大部分的书籍得以保存、流通,客观上对文化的发展繁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其次,佛教兴盛对佛经的大量需求,亦催生大批抄经书手。佛教经历了汉魏的初兴时期和南北朝的发展时期,隋唐达到鼎盛。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儒佛彼此渗透影响,佛教逐渐进入上层社会,通过隋文帝、唐太宗等统治者的提倡,举国上下对佛教的信奉几乎达到狂热地步,佛教的民间化、世俗化加剧,民间佛事活动十分兴盛,尤以诵经、抄经、拜经为主要形式的民众崇经活动为最。究其兴盛原因,一方面写经是建立功德的主要途径,佛经能够流传于世,具有极大的功德;另一方面在雕版印刷尚未流行之际,祟经活动对佛经的大量需求,只能通过写经加以满足。《隋书·经籍志》称:“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2](卷三十五《经籍四》P1099)说明当时佛经写本之多,写经风气之盛,不计其数的民间书手参与了轰轰烈烈的写经活动。

二 民间书手的职事状况

(1)佣书

唐代诗人对书手的佣书现象做了生动刻画,白居易《效陶潜体诗十六首》描写了一对贫贱夫妻为人佣书的状况:“西舍有贫者,匹夫佩匹妇。布裙行赁舂,短褐坐佣书。以此求口食,一饱欣有余”[3](卷四百二十八,P4724);窦群《初入谏司喜家室至》则描写了佣书的艰辛:“一旦悲欢见孟光,十年辛苦伴沧浪。不知笔砚缘封事,犹问佣书日几行。”[3](卷二百七十一,P3042)从这些诗文中不难看出,佣书现象在隋唐社会中已经非常普遍。这些书手或是具备一定文化水平、贫寒饥迫的普通百姓或是家道没落、一时潦倒的文人,他们略通文墨,为人抄写是谋生的主要手段并成为一种经济劳动。正如佣书人自云:“士生于代,各安共业,或削觚成学,或握椠求工。道既多门,艺非一揆。甲言自巷党,爰居道周,虽殊兰蕙之游,且讬桑榆之荫。佣书自给,道有类于班超”[1](卷三百一李希烈《对佣书判》,P3057),苦中作乐的精神清晰可鉴。图书在生产过程中增加了抄书的劳动力价值,这种价值通过书手劳动力的买卖而实现,书坊、书手抄写的大量经史典籍以及韵书等源源不断地进入商品流通领域,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不同书籍的需要。唐代实行科举取士,熟读经史著作,善赋诗词无疑是跻身仕途的敲门砖。经史著作、韵书的需求量必然很大,书手、书坊为了牟取经济利益而抄写此类图书出售也是很自然的,陆法言《切韵》和孙愐《唐韵》流行一时,书手所抄之写本到处可见。王国维曾言:“唐人盛为诗赋,韵书当家置一部,故陆、孙二韵当时写本当以万计。陆韵即巴黎所藏三本已有异同,孙韵传之后世,可考见者,除鹤山所藏外,如欧阳公见吴彩鸾书页子本、黄山谷所见凡六本,鲜于伯机藏一卷。传写既多,故名称部目不能尽同。”[4](pP370)唐代女书手吴彩鸾抄有《唐韵》、《切韵》、《广韵》、《玉篇》等韵书,不可考的书手所抄数目更多。再如唐代是诗歌的黄金盛世,诗文作品异常丰富且流传甚广,元稹《白氏长庆集序》叙及白居易作品传布的情况:“至于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5](P2)可见无论是经史文集还是小学、韵书,都拥有大量的读者群,其需求量亦随之剧增,书坊、书手等不失时机地捕捉到了这一市场取向,大量抄写此类书籍,加大了书籍的传播与流通。

(二)抄经

写经活动并非只局限于政府、官方组织,寺院与僧尼,普通信众、以及大量的民间书手、经生都是参与者。唐代寺院大都是佛教典籍的典藏之所,所藏的佛经除少数得到官府赏赐以外,大部分是由寺院自己组织抄写,有的寺院还有专门设立的译场。据不完全统计,当时仅东西两京,设立译场的寺院就有崇福寺、福先寺、西明寺、大荐福寺、资圣寺、白马寺、慈门寺、经行寺、大遍空寺、清禅寺、广福寺、魏国东寺、总持寺、奉恩寺、大宫寺、醴泉寺等。《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载:“福比丘翻译经典,有造经房一所”。[1](卷二百七十八,刘秀《凉州卫大云寺古刹功德碑》P2822)民间寺院的佛经翻译与抄写工作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在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下,唐代寺院经济比较发达,尤其是经皇帝敕建的寺庙,皆赐赠人、马、田庄等等,一座寺院的规模往往与一个普通庄园的规模相当。寺院拥有众多僧民,占据大片土地,经济上可以自给自足,再加上善男信女的捐助,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宗教宣传以及大量地雇佣经生、书手,进行经、像、咒、传的抄写,从而不断争取信徒、扩大规模、宣扬教义。《旧唐书》卷一八九《王绍宗传》载:“绍宗少勤学,遍览经史,尤工草隶。家贫,常佣力写佛经以自给,每月自支钱足即止,虽高价盈倍,亦即拒之。寓居寺中,以清静自守,垂三十年。”[6](卷一八九下《王绍宗传》P4963—4964)日本僧人空海在长安青龙寺学法时,就曾“佥集二十余经生,书写金刚顶等最上乘密藏经”。

另外,佛教信徒出钱雇请专门的书手、经生抄经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唐代笔记小说有相关记载,如《冥报记》载:“唐武德时,河东有练行尼法信,常读《法华经》,访工书者人,数倍酬直。特为净室,令写此经”、[7](P224)又载:“恭父家转富,大起房廊,为写经之室。庄严清净,供给丰厚,书生常数十人。扬州道俗共相崇敬,号曰:严法华。尝有知亲从,从货经钱一万。恭不获已,与之”。[7](P226)《续玄怪录》云:“尚书门人王直温者,居同里,久补江岭从事,飞书求得生犀角,又服之,良久方定。明旦召经工,令写金字《金刚经》三卷,贵酬其直,令早毕功。”[7](P781)

图一 佚名书手楷书兜沙经

图二 李奉裕楷书佛说阿弥陀经

图三 索慎言行书无量寿宗要经

出资人态度非常虔诚,抄经活动通常是在净室中进行,如此虔心抄经的原因在于当时已经将抄经与建立功德联系起来,随着佛教信仰的深入人心。唐朝民众将其与自身及家人的现世幸福与来世幸福都寄托在佛事活动上,他们功利性的虔心带动了整个唐代的崇经、抄经活动。而且经书的抄写大都整齐准确,书面整洁,装帧素雅而美观大方。从写经题记中可以看出,书手写经显然不是以个人使用为目的,而是为了投入市场以换取粮米或银钱,有的甚至已不是书手个人的单独行动,而是一支队伍的集体劳动。他们不仅有合法的职业身分,而且还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严格的工作程序,一部经卷的完成,抄、校和典正缺一不可。书手抄写的经卷,只有通过校经人的校对和典经师的典正后,方能得到官府批准继而投放市场,同时也才能得到信仰者的信赖而被购买供养或念诵。

抄写图书典籍与经文是民间书手的主要功能。此外,为人书写墓碑、墓志以及社会文书如信件、契约、帐单等亦属民间书手的职能范围。据《唐代墓志汇编》、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和《全唐文补遗》所辑录文,凡举王侯将相、贵族勋戚、皇妃宫娥、官吏平民乃至僧尼道士、异域外国之人,皆立碑志。墓志在南北朝时期已经基本定型,隋唐时期,更加普及,从王公贵族至平民百姓都在墓中埋设墓志,即使竖有墓碑,也要在墓中埋一件墓志。唐代墓志对质地、雕饰和文字书法都比较考究,诸多名人参与了撰文、书碑的活动,但仅仅官僚贵族、富贵之家才有能力邀请名家撰文、书丹,平民百姓身份地位、经济状况决定其只能雇用一般的书手为其书丹。现存的唐代墓志拓片当中那些为数不少的笔法、结体、风格相似的墓志,有极大可能是民间书手的作品。但因为唐代碑志重文不重书,因此得以镌刻姓名的书手寥寥无几。

三 民间书手墨迹的书法特征

流传至今的唐代民间书手墨迹以敦煌写经为主。写经具有严格的程式和工作规范,尤其是官方写经大都格式规范统一、技法高超纯熟。正如《宣和书谱》所言:“修整自持”,“数千字终始如一律,不失行次”,“一波三折,笔之势亦自不苟。岂其意与笔正,特见严谨,亦可嘉矣。”民间书手抄经更多的呈现出水平不一、多样化的特点。

一部分经书写得整齐准确,字体精妙,书面整洁,装帧素雅而美观大方,可与当时质量上乘的官方写经相媲美。如故宫博物院藏唐天佑四年(九○七)写经。(如图一)此经以空灵平和之气贯穿全篇,字体精妙,结体宽绰,空灵柔和。用笔精炼,起讫分明。以中锋为主、偏锋辅之的外拓法,继承了王献之的手法。帖中每字的笔画都有重笔和轻笔,起止分明,笔画柔中有刚,刚柔互济。特别是字中的长捺与长竖笔画显得特别挺劲,可谓是“柔中有刚,秀而不媚”。在章法上错落有致,妙趣横生。它的章法纵有行,横无列。字字疏密适当,排列匀称,且整篇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顾盼照应,通篇浑然一体,虽为楷书,却有行书的流畅与飘逸之气韵,乃民间写经之精品。从题记中可以看出,民间经生、书手抄写的此类经卷,只有通过校经人的校对和典经师的典正后,方能得到官府批准继而投放市场,同时也才能得到信仰者的信赖而被购买供养或念诵。

大量民间书手的写经明显带有随意的成分,不似官方抄写的一丝不苟。景龙三年(七○九)十二月十一日李奉裕所抄写的《阿弥陀经》题记云:“景龙三年(七○九)十二月十一日李奉裕在家未时写了,十二月十一日清信女邓氏敬造阿弥陀经一部”。(如图二)“在家未时写”即说明不是为官府进行抄写,而只是一个处身民间的普通书手的一种劳作形式。此书手受到了一定的书法训练,而且时间并不会很短。其书写是流利的,字形结体开张、宽绰,显示出唐代特有的一种爽朗、磊落的风神。这显然不是出自一个随意找来的人的手笔,而是一个民间书手的“产品”。从其中相对较多的涂改就能看出,抄写明显带有随意的成分,不似官方抄写的一丝不苟,在当时佞佛诵经相当虔诚的世风下,官方抄经是不允许有这样的成品出现的。虽然书写时不加雕饰使得笔力有羸弱之感,与前面所叙及的写经不无差距,但正是这种不讲究用笔技巧的书写,较之端严肃穆的抄写别有一番活泼、朴质的特点。另外,有些字甚至抄写到了经卷乌丝界栏之外,并没有对字的大小作通篇的限制。官府书手如果写成这样,恐怕是不可以的。景龙三年(七○九),欧、虞等书家离世已有几十年。此后的几十年,正是颜真卿的时代。初唐宽博、大气的楷书风范已经逐渐形成,并且播及到民间。这卷《阿弥陀经》,就是这一时期民间书法的最好反映。

再如索慎言所抄《无量寿宗要经》,(如图三)也显示出不同的风貌。“觉”字最后一笔鹅浮钩,与唐贞观二十二年(六四八年)郗玄爽写的《佛地经》(伯三七○九)中的钩拐弯直上向内挑的写法完全一致,这是对一种样式的学习造成的,不是一个毫无书写训练的人偶然写出来的。且不管他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了这种写法的技巧,但至少说明这是一种样式或是流行的风格。图示部分出现了几次的“定”和“正”字,其结构和用笔都是无可挑剔的,整个经卷笔法娴熟,结体紧凑,笔势连贯,虽不如正规抄经的匀整静气,但多了一些活泼自在和个性化的成分。这也说明了这位抄写者具有一定的功力。尽管这一类型的书手,在抄写过程中不怎么留意用笔的点画、结体、章法等法则,往往是信手抄来,不加雕饰,却又错落有致,笔意间流露出一种拙朴的美。虽然他们的书写技巧远不能与技艺高超的御书手、楷书手相比,但他们奇趣自然的书写也构成了唐代书法多样性的一面。

四 民间书手的经济生活

民间书手构成芜杂,他们当中既有一生专其业的经生、书手,亦有为解一时困窘状况而暂时佣书的贫寒文人,还有一些散布于民间的“文化人”,政治经济地位不高,非以此为专门的固定职业,或作诗文、或校读经书、或从事其它职事,同时应付一些民间实用的日常文书的书写。他们的抄写活动是一种经济行为和广泛的社会活动,书写成为他们维持生计,换取一定报酬的劳动。他们的经济生活水平因各自的书法技能、出资人的经济实力等因素高低不同。

伯二九一二号一份帐目给我们提供了写经价目:“写大般若经一部施银盘子三枚(共三十五两),麦一百硕,粟五十硕,粉四斤,右施上件物写经谨请炫和上收掌贺卖充写经直纸墨墨自供足谨疏。四月八日弟子康秀华□。”从此件文书反映的情况看,在敦煌市场有白银的流通。文书中有使用银盘支付物价的记载,银器是晚唐以后在敦煌市场上流通的一种特殊货币,按当时比价,一两银相当于麦三硕或四石八斗,银三十五两大约为麦百石以上,再加麦一百硕、粟五十硕,若以小麦一斗值钱四十九文、粟一斗值钱三十四文计算,[(200×10×49+50×10×34)÷600],那么一卷《大般若经》的报酬在三百文左右。北潜十五号文书题记:“敬写大般涅盘经一部,三十吊;法华经一部,十吊;大方广经一部,三吊;药师经一部,一吊”。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一:“(开成三年)十一月二日,买《维摩关中疏》四卷,价四百五十文。”这里记载了他当时在扬州书肆购书的书价。但未说明这本《维摩关中疏》是写本还是印本。据《宣和书谱》所载,与此约略同时的吴彩鸾“以小楷书《唐韵》,一部书五千钱”。[8](P96)《唐韵》共五卷,此价为平均每卷千文。这个价格与上文《药师经》一卷一吊(千文)相仿,与《维摩关中疏》的价格相差十倍左右。

这类收入情况在民间的书手群体中,应该是中上等水平。大多数书手收入仅够维持基本生活,解决衣食所需。权德舆在《与黜陟使柳谏议书》中云:“若以赀用所迫,苟进一官,则书贩舂,亦足自给,必不敢以区区之身上累名器”。而李商隐本人就有“佣书贩舂”的经历,他在《祭裴氏姐文》中写道:“躬奉板舆,以引丹旐。四海无可归之地,九族无可倚之亲。既祔故丘,便同逋孩。人生穷困,闻见所无。及衣裳外除,旨甘是急。乃占数东甸,佣书贩舂”。[1](卷二百七十一,李商隐《祭裴氏姐文》P8179)李商隐丧父,成孤,全家失去靠山,作为长子,只得以小小年纪协助母亲养家糊口。靠抄书赚钱,所得收入仅够购买衣食等日常用品开销。

有的时候某些书手甚至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北字六十八号载书手的抱怨诗曰:“写书不饮酒,恒日笔头干,且作随宜过,即与后人看。学使郎身姓,长大要人求。堆亏急学得,成人作都头”。斯六九二号云:“今日写书了,合有五升麦。高代(贷)不可得,还是自身灾”。宿字九十九号诗亦云:“写书今日了,因何不送钱。谁家无赖汉,回面不相看”。抄书虽然是一件辛苦的差事,但毕竟能解温饱,比起借贷度日,抄书无疑被认为是更好的选择。倘若碰上无赖施主,只能白做工。

民间书手经济状况差距如此之大,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书手书法水平不一。技艺高超者如书手杨庭云:“自成一律,其间固有超绝者,便为书名,长寿间,一时为流辈推许。”[8](P93)如吴彩鸾,书写了近百部《切韵》,字迹端正娟秀;“书《唐韵》,极有功”,[9](P285)为世传之宝。詹鸾,也以抄写《唐韵》为生,所作楷字,“小者至蝇头许,位置宽绰”。因此吴彩鸾和詹鸾所书的《唐韵》,皆著名于世。技法的老辣,笔法的精湛,章法的娴熟,可与名家相比美,至使“断纸余墨,人传宝之”,[8](P76)反之,技艺差者,则粗头乱服,章法无序。虽然接受过一定的书写训练,笔力仍有羸弱之感。如上引索慎言抄《无量寿宗要经》,即不留意用笔的点画、结体、章法等法则。二是抄写质量参差不齐。官方一部经书抄写完成后,校勘工作非常严密,有一校、二校甚至三校,加之负责抄写的经生书手亦都是精挑细选的,书写技能十分精熟,其质量当然有保证。民间经卷当中也不乏抄写校勘皆谨的精品。但部分民间书手抄书的主要目的还是追求经济利益,因而不能保证所写经书的质量。元宗时甚至颁布《禁坊市铸佛写经诏》:“今两京城内,寺宇相望,……如闻坊巷之内,开铺写经,公然铸佛。口食酒肉,手漫膻腥,尊敬之道既亏,慢狎之心斯起。百姓等或缘求福,因致饥寒,言念愚蒙,深用嗟悼。殊不知佛非在外,法本居心,近取诸身,道则不远。溺于积习,实藉申明。自今已后,禁坊市等不得辄更铸佛写经为业。须瞻仰尊容者,任就寺拜礼。须经典读诵者,勒于寺取读。如经本少,僧为写供。诸州寺观并准此”。[1](卷二十六,元宗《禁坊市铸佛写经诏》P299~300)可见,唐代坊间存在着专门抄写佛经的经铺,更甚者利用民众崇佛之心大肆行骗。经铺实际上充当组织者的角色,聚集大批书手参与到抄经这一活动中,经铺与书手、经生进行的是一种有经济目的写经活动,除为民间信众与世俗僧侣完成写经祈福外,其所写佛经,还可以供各类佛教信仰者作其它形式的使用,如诵念、礼拜等。这种写经活动是非信仰性、纯商业性的交易。三是出资人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别。经济状况有贫有富,地位有高有低;所以,官宦之家、富贵之家必然要请书法才能出众的书手,其待遇十分优厚;而一般的平民百姓,自身经济状况很一般,只能出少量的钱物,雇用那些水平较差的书手抄经,这样就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差者愈差,强者愈强,差距十分明显。

总之,民间书手作为以实用书写为职事的社会群体,是一个几乎被历史湮没的书者队伍,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在整个唐代承担了繁重的书写任务,默默无闻地为文化典籍的保留与传承竭尽力量。他们的抄写具有商业性和文化性的双重特征,既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文化行为。作为商业行为,它要求抄书者必须具有基本的经济意识,善于了解大众的需求,及时快速地抓住人们的心理。而其供求信息的变化,除了受政治、经济条件影响以外,更多的受制于当时文化发展的状况,大众的倾向也支配其书抄的导向。作为文化行为,它要求书手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书写技能,了解世人的阅读需求,保证抄书的顺利进行。唐代文化发达,著述者不计其数,前代流传下来的古籍亦种类繁多,如此浩瀚如海的经籍文献,在学者、高僧等人的校勘、编订后,经由书手的抄写而得以保存、流传,正所谓“上以寿作者之精神,下以惠后来之沾溉”。[10](P27)此外,民间书手的墨迹使我们知道在后世一致公推的名家之外,其实还有大量散落民间、千姿百态的“非经典”的书写方式存在,有效地弥补了我们对“传统”与“古典”相对单一的诠释立场。他们书法水平虽难免良莠不齐,但精品依然不胜枚举,诸多实用性与艺术性兼顾的墨迹精品,对于了解唐代楷书书写的真实状况以及书法时代变迁的基本脉络,无疑具有重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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